所谓商业道德,是指商业行为主体在业务经营中应遵守的职业规范和职业准则。商业道德作为一种亚道德,从属于道德整体,受一定的社会伦理的影响,是一定社会文化的产物。同时,商业道德作为一种职业道德,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商人的经营活动中。商业道德在商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晋商的兴起与发展过程中表现尤为突出。山西地处内地,从事商业的客观条件不是很好,晋商能够在明清时期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商帮,与其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商业道德有着密切关系。晋商的商业道德既继承了前人商业道德的精华,又有一定的创新,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经营理念,其内涵非常丰富,影响极为深远。晋商的商德规范有很多,以下几项内容构成了晋商商业道德的基本经营理念。
一、恪守诚信,爱国爱民
恪守诚信,是保障商品交换的正常秩序,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的必然要求。“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通财,而国求给矣。”中国古代商人很早就提倡“重然诺守信用”,标榜“诚商”、“廉商”,反对“奸商”、“佞商”,把诚信作为最主要的商业道德规范。这个传统被晋商一直延续下来,并且不断有所发展。晋商诚实守信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其一,在商号内部讲诚信。大多数财东对掌柜的工作并不多加干预,一切放手给掌柜去做,决算时如果亏赔,只要不是人为原因,财东并不责怪掌柜失职,反而立即补足资金,以期重整旗鼓。其二,在商号之间守诚信。晋商非常重视朋友间的信誉。晋商对待“相与”,极其慎重,不往。经过多方了解后,认为可以与之共事,才与之银钱来往,否则,即婉言谢绝。其三,对顾客诚信。顾客是商家的衣食父母,所以对顾客诚信尤为重要。晋商深知,只有讲信用,重然诺,不欺诈,人们才乐于与他们交易。晋商坚持诚信为本,做任何一桩买卖,总是脚踏实地,赚了不骄傲,赔了不气馁,宁肯赔钱也不做玷污招牌、坑害顾客的事情。
活跃于明清时代的许多晋商都表现出高尚的爱国爱民民族情结。不少商人致富以后,乐善好施,出资周济邻里、关心孤老、扶助贫病、施棺掩骸、买药治***、修桥铺路、筑堤设渡、建立义仓、设立家塾、兴办学校、修复书院。临猗人阎天杰,经营盐业五年,赢利数万,旋辞商回家,倡修庙宇,周济苦民,每于岁暮,设施饭衣,终身不辍;光绪五年(1879)八月,因捐助山西官书局刻书,巡抚曾国荃赠匾“义关风雅”。光绪三年(1877)山西灾荒捐资三万余金,巡抚曾国荃赠匾“好行其德”。晋商诚心为国诚意为民的美德足以流芳百世。
二、崇商敬业,崇尚节俭
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是重农轻商,在社会等级序列“士、农、工、商”的等级安排中,商处末序。但明清时代的晋商却早已打破了这种等级观念,他们认为商和士、农、工是同等重要的事业,都是本业,同样要敬。如柳林县《杨氏家谱》称:天地生人,有一人莫不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业不可废,道惟一勤。功不妄练,贵专本业。本业者,其所托之业也。假如侧身士林,则学为本业;寄迹田畴,则农为本业;置身曲艺,则工为本业;他如市尘贸易,鱼盐负贩,与挑担生理些小买卖,皆为商贾,则商贾即其本业。此其为业,虽云不一,然无不可资以养生,资以送死,资以嫁女娶妻。……无论士为、农为、工为、商为,努力自强,无少偷安,则人力定可胜矣。安在今日贫族,且不为将来富矣。”这种观念在山西地区影响深远。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抚刘于义奏称“山右积习,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子弟之俊秀者,多入贸易一途,其次宁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读书应试。”晋商不把经商仅仅视为谋生的手段,而是作为毕生追求的事业来对待,并世代沿袭。
生产相对不发达的中国农业社会里,克勤于邦,克俭于家,是中国人一贯提倡的优良作风。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条件比较差。旧称:“晋省天寒地瘠,地物鲜少……人稠地狭,岁之年入,不过秫谷豆,此外,一切家常需要之物,皆从远省贩运而至。”在这种环境中出身的山西商人,多能不畏艰险,万里行贾,勤俭经商。纪昀也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望,始归纳妇。纳妇后,仍出营利,率二、三年一归省,其常例也。或命途蹇剥,或事故萦牵,一二十载不得归。甚或金尽裘敝,耻还乡里,萍飘蓬转,不通音问者,亦往往有之。”清康熙帝南巡时说:“夙闻东南巨商大贾,号称辐辏,今朕行历吴越州郡,察其市肆贸迁,多系晋省之人,而土著者盖寡,良由晋风多俭,积累易饶;南人习俗奢靡,家无储蓄。”勤俭打造了晋商独特的气质风范。
三、心存礼让,严禁陋习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商德上集中表现为“心存礼让”的规范。晋商关于礼让的要求规定得甚为具体细致。如商号掌柜录用学徒时,要求学徒“仪态大方,家世清白,懂礼貌”;一旦入号后,不仅要对学徒进行严格的职业道德训练,还要将其派往繁华商埠,以观其德行。清代晋商炳记《贸易须知辑要》,记述了晋商接待顾客的规矩和方法:“说话第一要谦恭逊让,和颜悦色,言正语真,方成正人君子”;“生意人无大小,上至王侯,下至乞丐,都要圆活、谦恭、平和、应酬为本”;“柜上做生意,平心静气,和颜悦色、下气怡声,婉转相达,此乃生意乖巧之第一”,如此等等。真正的礼让不能停留在表面,而要表现在内心里。大德通号规中规定:“各处人位,皆取和衷为贵。在上位者因宜宽容爱护,慎勿偏袒;在下位者,亦当体世自重,无得放肆。”正是这种同舟共济的团结精神,使晋商之间既有平等的竞争,又有相互支持,从而形成了晋商的整体形象。
晋商坦然正视商人群体中的陋习,剖析自己人性中的种种劣根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坦坦荡荡,从从容容,这不能不说是晋商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又一个“诚”字。山西各商号或票号对可能发生的种种陋习劣迹,均有成文的规定,如宿***纳妾、酗酒、吸食鸦片、接眷出外、擅自开店、投机取巧、蓄私放贷、买空卖空、款借亲友、挪用号款、懈怠号事、涣散无为、苟且偷安,等等,均在严禁之列。特别是“吃、喝、***、赌、抽”更列为严禁之首。许多创业传世的商人往往“贾业儒行”,洁身自好,不染恶习。山西乔家在乔映霞持家时,定立家规,“一不准吸鸦片,二不准纳妾,三不准,四不准冶游,五不准酗酒”等。祁县帮大德通票号也规定有“七不准”,还规定:“严禁陋习。不论何人,吃食鸦片,均干号禁。前已染此弊者,责令悔改,今后再有犯其病者,依号规分别处理。”这样的号规在晋商的商号或票号中俯首可拾,举不胜举。
晋商商业道德是随着晋商的兴起而逐渐形成的,它包含着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对传统文化吸收继承中又有独到之处。讲究诚实信义、发扬创业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努力开拓进取、积极团结协作、灵活审时度势、严格科学管理、坚决反腐杜弊等是其基本内容,这些跨越时代意义的商业道德理念,不仅使晋商在当时创造了商业和金融奇迹,也为今天经济振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难能可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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