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中国历史博物馆(现中国国家博物馆)建馆之初,为筹备“中国通史陈列”展览,向全国部分省市、文博单位及考古所征集、调拨了部分考古发掘品,这其中也包括了一部分出土玉器。在出土玉器中,有一套组玉佩,是1951年山东省东阿县魏东阿王曹植墓出土的,于1959年从山东省征调过来。因为种种原因,这套组玉佩从未展出陈列,也未曾发表过。前不久,笔者在编撰《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丛书?玉器卷》时,在考古发掘品库中发现了这套组玉佩。
组玉佩(***1),一套四件,青玉质,光素无纹饰。最上面一件为云形玉佩(***2),长8.6厘米,宽3.3厘米,厚0.5厘米。大致呈椭圆形,上部为弧形,正中边缘有三个连续突起的弧形脊,正中弧形脊下部有一透孔,佩下端较平直,正中边缘有两个连续突起的弧形脊,每个弧形脊上部各钻一透孔,用以垂系下面的玉佩,佩两侧为圆弧形。组玉佩中间两侧玉佩为半璧形玉璜佩(***3),长8.4厘米,璜宽2.5厘米,厚0.5厘米。两件玉璜形制及大小基本相同,扁平体,其一端钻一透孔,另一端钻两个并行排列的透孔,用于穿系。组玉佩最下面置梯形玉佩(***4),长11.9厘米,宽3.6厘米,厚0.5厘米,形状近似梯形,上端正中边缘有三个连续突起的弧形脊,正中弧形突下方有一透孔,用来穿系。佩两侧斜直,下端上凹成弧形。这套组玉佩的玉佩样式及佩法明显与汉代以前不同。
魏东阿王曹植墓于1951年6月,由当时平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与东阿县文化部门清理发掘(刘玉新:《山东省东阿县曹植墓的发掘》,《华夏考古》,1999年1期)。该墓位于山东省东阿县城南鱼山西麓,共出土文物132件,除出土四件玉佩及一些玉珠和玛瑙珠外,其余均为陶器和石器。由于当时没有发掘报告,这四件玉佩出土时的具置和情况无法了解,据推测,这四件玉佩应是由玉珠、玛瑙珠等相串联在一起的组玉佩,是曹植生前的佩玉,死后随葬。这套组玉佩,每一件玉佩的质地、颜色都基本相同,似从同一块玉料上开采下来,制作而成。
据文献记载,曹植(公元192―232年),字子建,今安徽亳县人。曹操子,三国魏诗人,才华横溢,深受曹操宠爱,曾想立其为太子。到曹丕称帝时,受到猜忌。曹植于魏太和三年(229)由雍丘(今河南省杞县)迁徙来到东阿(今山东阳谷县阿城镇)为王,太和六年(232)二月改徙陈王(今河南省淮阳),生活清贫,心情郁闷,很不得志,于当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去世,时年41岁。其子“尊治命,返葬于阿,即山为坟”(清道光九年《东阿县志?古迹志》)。其诗歌大多为五言,喜用比兴手法,词采华茂。其诗“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叶;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脍炙人口,也做辞赋、散文等。
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较为动荡和***的时期,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由于战争频繁,使玉路受阻,另外佛教的兴盛与玄学的流行,使玉器的发展也受到影响,玉器的品种和数量都比汉代减少,质量下降,但也出现了一些新型器。玉礼仪器在这一时期已经消失,虽有个别发现,也移作它用,丧葬用玉也基本结束。魏王曹操大力提倡薄葬,反对厚葬,结束了使用玉衣为葬的制度。曹操临终前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三国志?魏书?武帝记》)。魏文帝曹丕于黄初三年,曾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珠襦玉匣”(《三国志?魏书?文帝记》)。曹植墓出土的123件文物中,多数为陶器和石器,没有金、银等贵重物品,从而印证了其“遗令薄葬”(《三国志?陈思王植传》)的记载,同时也符合其父曹操倡导的“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之于法”(《三国志?魏书?武帝记》)。
曹植墓出土的这套组玉佩,其形制和佩法与汉代的组玉佩不同,有了新的变化。玉佩造型简约,用料不是很讲究,其上也没有雕刻花纹,玉佩的样式、组合形式及佩法却有了新的变化。
东汉末年,战乱纷争,使玉器的发展受到影响,佩玉制度也一度废除。三国时期,曹操统一北方后,新的礼仪典章制度开始筹建,新的佩玉制度也开始出现了,其创立人为魏侍中王粲。《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载:“魏国既建,拜侍中,博物多上识,问无不对。时旧仪废弛,兴造制度,粲恒典之。”挚虞《决疑要注》曰:“汉末丧乱,绝无玉佩,魏侍中王粲识旧佩,始复作之。今之玉佩,受法于粲也。”《隋书?礼仪志》记载:“至明帝始复制佩,而汉末又亡绝。魏侍中王粲识其形乃复造焉。今之佩,粲所制也。”由此可见,王粲所创玉佩成为当时十分流行的式样,并与以前不同。从大量考古资料得到证实,王粲所创玉佩从魏晋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玉佩造型有飞蝠形、云形、梯形、半圆形玉佩,半圆形玉璜,带穿孔的玉环和玉珠等。玉佩多光素无纹,雕刻纹饰者少,各佩之间用丝线串联成组玉佩,使用时,佩挂于腰间革带上,悬垂于身体一侧。佩戴之人多为皇室成员或高级贵族。
曹植墓出土的四件玉佩有云形、半璧形玉璜和梯形佩等,玉佩造型与王粲所创式样相同。曹植死于公元232年,与王粲所创玉佩的年代不远,故曹植墓出土的这四件玉佩是目前所见出土玉佩中最早的王粲所创新型玉佩样式。两晋南北朝时期,王粲所创玉佩非常流行,并且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从许多出土材料中得到证明,其中代表性的有湖南安乡西晋刘弘墓出土的组玉佩、南京仙鹤观东晋墓出土的组玉佩和陕西咸阳隋王士良墓出土的组玉佩等。(参见安乡县文物管理所:《湖南安乡西晋刘弘墓》,《文物》,1993年11期;南京市博物馆:《江苏南京仙鹤观东晋墓》,《文物》,2001年3期;O安志:《中国北周珍贵文物》,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2年)。
组玉佩也称杂佩,是由几种不同形状的玉佩,用丝线和玉珠、玛瑙珠等穿缀组合成串。成套组玉佩始于西周时期并开始流行,到战国晚期和西汉早期达到高峰,组合形式最为繁缛。西周晚期,王室贵族崇玉、享玉,佩玉之风盛行,大型的组玉佩十分流行,样式组合繁多,佩玉不仅具有装饰性,而且这种佩玉体现出西周用玉礼制化,亦表示高贵身份。玉佩从形制、玉材、色泽、大小、长短都暗示佩戴之人的身份和地位。从出土组玉佩来看,墓主人身份地位越高,所佩组玉佩结构越复杂,长度越长(参见孙机:《周代的组玉佩》,《文物》,1998年4期)。“君子比德于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等道德观念开始萌生和形成。1993年山西晋侯墓地63号墓地出土了一套西周组玉佩,由204件玉饰组成,其中玉璜45件,堪称组玉佩之最(见上海博物馆:《晋国奇珍――山西晋侯墓群出土文物精品》,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虢国墓也出土了七璜、六璜组玉佩等。西周晚期组玉佩中的玉佩样式多以玉璜为主、间以玛瑙珠和松石珠等。
东周时期,儒家在西周“礼制玉”的基础上,赋予玉器许多美德。《礼记?玉藻》载:“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东周时期,人们逐渐摆脱周礼的束缚,礼玉减少,装饰玉大增,赋予道德内涵的玉佩饰更为盛行,特别是佩玉,成为玉器发展的主流,组玉佩更加流行,佩戴者多为贵族,表示身份等级。《礼记・玉藻》载:“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礼记?经解》云:“行步则有环佩之声。”以佩玉节步、节行止。强调贵族佩玉的仪态和行步要与所挂玉佩保持和谐的关系,来表现出君子的仪态、气质和风度美,将玉的美德和君子的美德等同起来。1956――1957年河南省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地出土了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组玉佩(***5),华贵气派。1955年河南省洛阳中州路出土的战国早期组玉佩(***6),为战国早期组玉佩的代表作。玉佩样式及组合形式有了很大变化,增加了龙形玉佩等。
战国晚期到西汉早期,成套玉佩的组合形式达到了最为繁复的程度,这可从广州南越王赵昧墓(***7)和徐州狮子山楚王墓出土的组玉佩中反映出来(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东省博物馆:《西汉南越王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狮子山楚王陵考古发掘队:《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陵发掘简报》,《文物》,1998年4期)。南越王墓共出土组玉佩11套,玉佩组合形式及纹饰雕刻均十分精美,有环、璧、璜、冲、牙,还出现了玉舞人佩等。正如《诗?传》载:“佩玉,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珠以纳其间。”西汉中期以后,玉佩之间的组合形式开始简化。东汉时期,用玉制度又开始逐渐完备。《后汉书?舆服志》载;“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至孝明皇帝,乃为大佩,冲牙、双r、璜,皆以白玉。”以河北定县中山穆王刘畅墓出土的组玉佩为代表(见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43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3年11期)。到东汉末年,由于战乱不断,佩玉制度一度不存,随着曹操统一北方以后,新的佩玉制度又应运而生了。
由此看来佩玉制度,特别是成套的组玉佩制度是古代礼仪制度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佩戴者均为皇室成员和社会地位较高的贵族和高级官吏,体现的是一种“君臣佩玉,尊卑有度”的观念。
曹植墓出土的这套组玉佩,开创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玉佩式样和佩法的新形式,其影响力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直到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