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到过纳木错的人,整个灵魂都会被洗涤。可是阡陌还是那么难过。
她是跟几个网友一起来纳木错的,时光如河,而她的河被武清阻断流程,所以,跑到纳木错来洗涤灵魂。没想到中途,一个女网友家中有急事,返回,三男中便只剩了她一个女子,更没想到,以驴友相约的,也有骗子。她是在一个深夜逃出来的,没来得及拿包包,只穿了随身衣服。
夜色像一口井,让人只想窒息。她拼命地逃,高原的风吹开裙摆,像一朵奢靡的花,一头就扎进了惟一的亮光里──他的帐篷!此时,他正在笼火,盘腿坐在纳木错的边缘,就这么被她的突兀,扰乱了宁静。
在他狭小的帐篷里,他问:就不怕我也是坏人?阡陌一仰头:“坏就坏吧,就算坏,你也是一个人坏,总比三个在一起坏要好。”他哈哈大笑,他说他叫北风,但是她觉得他像一个异族人,又像一个侠客。
阡陌坐在门前,看夕阳下沉,一份一份的灯光亮起。初夏的夜晚,还是有些凉意,她披着大红的披肩,印染裙子。指尖一支烟,明明灭灭。男人们自店门前走过,将眼睛牢牢粘在她身上。阡陌知道自己是美的,可是,她却留不住武清的脚步。
纳木错就是一滴眼泪,砸进内心深处。她仍然是无法忘记武清。想念他的吻,像花瓣一样开在她的肌肤上,带着水润的光泽。尽管纳木错那么美,那么美……头顶蓝天疏朗而深邃,与湖水浑然一体,远处有雪峰如琼楼,湖边有青草似锦缎。她还想起那个叫北风的男人。牛仔裤,褐色棉服,五官清晰,眼睛很深,像外国人。那晚的阡陌,裹着毯子,蜷缩在帐篷里,露出一双眼睛,看他翻动火上的鸡,猫着腰,浑圆的臀,男人长这样好看的臀,真不多见。
武清也有那么好看的臀,饱满,圆润。
武清学画,阡陌学舞蹈。青梅竹马的两人长大顺理成章相爱,再然后,武清想要出国去,跑来和阡陌分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阡陌伤心难捱,一个人跑到纳木错疗伤,旧伤未愈,却添新愁,遇到骗子。还好,北风出现了,救了她的危。
北风住进了阡陌的小店,白天帮她修理坏掉的桌椅板凳,叮叮当当,他还煲汤,老鸭粉丝汤,半天半天地煮,小小的厨房里弥漫着***白的雾。
晚上,阡陌会喝一点酒,青瓷碗,碗里晃着个湿湿的月亮。北风陪她喝,他揽着她,一碗再一碗,微醺时,就忘了时光的模样。
天气一点点掀开了火热的序幕。阡陌开始穿棉布裙,手绘。于是,她裙角上手绘的大唐仕女***案的裙角开始在北风的眼前飘啊飘,那是武清留下的惟一东西。
他说:“你还没有停止爱那个人么?”说这话的时候,北风的眼里有忧戚和伤痕。
像厨房里弥漫的雾气。
阡陌停下了脚步,怔怔。茫然间,点了头。武清就是一根刺,很久以前就长在了她的记忆里。血肉怎么能停止生长?
第二天早上,她看到北风留在枕边的一句话:我以为,所有人生的意义就是和你在一起,没想到,你并不愿意!
武清在半年后回来,风尘仆仆。头发长了,眼神也长了,久久盯在她身上。
武清说,有个叫北风的男人,说你让他告诉我,你在原地等我!我就回来了。
阡陌仿佛听到了窗外的叹息,轻轻的,却带着重量。她的心凛了一下,缩紧,再展开。她追出去,在小街里狂乱地跑来跑去。她觉得自己应该兴奋,应该高兴,应该扑到武清的怀里痛哭,应该嵌进武清的身体,深深的,再也不出来。可是,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月影下狂乱地跑。
被武清拎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汗水涔涔。武清趴在床边,抚弄她的脚踝。他说:“阡陌,听说过脚踝的故事吗?阿喀琉斯小时候,母亲是提着他的双脚将他浸泡在冥河之中的,所以他除了脚踝,其他地方刀***不入。阿喀琉斯长大后,成为了一名英雄,但就像大家所知道的,他在特洛伊之战中被特洛伊的小王子射中了脚踝,流血不止最后死去。所以,脚踝就是指一个人的致命弱点。你知道吗,你一直是我的脚踝,不曾改变,不曾!就算不是那个叫北风的人捎信说你在等我,我也会回来的。”
阡陌给了他一个背影,她说:“武清,我坚持爱了你这么多年,等了你这么多年,突然在这一刻不爱了──因为听到了另一个名字。”
有时候,我们自己也不了解自己的心。是的,一段记忆一定要另一段记忆来覆盖。所以,只有面对武清,她的心,才终于拂开尘埃。
武清站起来,盯着她的眼睛,她在他的逼视下波澜不惊。
武清歇息了几天,黯然离开,继续自己的流浪之旅,阡陌的眼睛和心已经疏远,何况,他本就是个浪子。
三年后,阡陌再次站在纳木错湖边,看湖水湛蓝,听微风过耳,她以为那个叫北风的男人终究会回来找她,就像他从追随她去了那个江南小镇一样。可是他始终没有来。他的身影每天都在她的心里晃动,所以,为了一个男人的记忆,她再次来到纳木错。
千年雪山,千年湖水和三年前的风景,三年前的人。
阡陌慢慢走向湖边那棵老树。三年前的那次疗伤之旅,阡陌曾当着北风的面,将自己的心事与祈祷原原本本塞进去,然后糊上泥巴封起来。当时,北风就站在她的后面笑,眯着眼睛,像看小孩子表演。
现在,她要把那个愿望取出来,换另一个。
三年的风霜,老树依然挺拔。三年前北风在眼前出现的时候,她正一门心思躲在对武清的思念里,如今,她又陷入对北风的沼泽。
原来,心,只是藏在躯壳里,却有着自己的灵魂。
阡陌的手颤抖起来,她果真摸到一卷纸,纸张清脆。拈起来,她的心便猛然缩紧,全身的血液哗啦一下回流,汹涌──那纸上,分明是北风的字迹。
茫然间,仿佛听到他在细语,他说他愿意离开,帮她去寻那个叫武清的男人;他说,也许,某一天,你还会想起我,想起纳木错,那就三年期限吧,我也要过俗世日子,每一年,我会到这里给你写信……如果你不来,爱便去……
她觉得自己疯了。
最后一封信上的地址标的,是半年前……
阡陌觉得自己是飞着的,她手里拈着那些长长短短的句子,顺着地址飞啊飞,向他的身边……
她奔赴千里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携了新娘子的手,穿过喜乐,走过红地毯。
她终究是超过了他等待的期限。
有时候,时间的洪荒中,早了一步,或者晚了一步,便是水流风去,各自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