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诺贝尔奖“风向标”之称的国际医学大奖──美国拉斯克奖,2011年度的临床医学研究奖授予了81岁的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员屠呦呦。
好事带来的“烦恼”由此开始:“屠呦呦既不是最先发现青蒿提取物抗疟作用的人,也不是首先分离到抗疟有效单体的人”;“这些研究成果也不是在她指导下取得的,将功劳全归给她一人,不公平也不合理”;“都是集体的”……屠呦呦才得了个国际大奖,她主持的科研团队内部就开始了中国式“扯皮”,令人遗憾,发人深思。
须知,好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不可能一个人搞“单打”,它往往需要直接间接、台前幕后一干人马多少年的不懈协作与奋斗才能有所斩获,这是不可逾越的普遍规律;同样,科研上不出成果不获大奖倒还相安无事,一旦出了成果得了奖励,就往往不可避免地带来如何“分摊”荣誉、利益等等问题。麻烦接踵而至甚至撕破脸皮状告“腐败”也在所不惜,这等更严峻的“人文课题”,又是任何人无法回避的“共苦容易同甘难”的别样普遍规律──即中国式“扯皮”。
据真实记载,1950年代后期到1960年代中期,我国科学家在世界上首次完成了结晶牛胰岛素的全合成,为世界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据当时权威消息称,诺贝尔评奖机构及其相关科学家曾有意推荐中国申报该项目,但就是因为过分强调了“集体”而导致无缘诺贝尔奖。
现在,针对屠呦呦得奖所引发出的种种议论,正是“传统”有年!这样的“传统”,不说是在让世人看“国际笑话”,但至少从低处讲,涉及到如何坚守学术道德、培养科学精神、发扬科学作风、造就科学新人;从高处讲,涉及到如何才能不窒息中华民族科技创新的动力与活力!
近些年来,国内屡屡曝出“学术腐败”的丑闻,以至一些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甚至马首是瞻的院士也没能幸免,“中箭”的“落马”的早就不是个例。品行不端、道德堕落、不学无术、坑蒙拐骗、学阀学霸一类典型意义上的“学术腐败”,往往与不符合科学规律、偏颇狭隘的***治或行***思维、低级而混乱的科学管理交织在一起。后者又往往成为前者最适宜的土壤;同样,也会成为“误伤”实干者的客观条件。这两者都是中国式“扯皮”的根源。
中国式“扯皮”为害甚烈,毋庸讳言。这些,难道仅是“中国特色”?未必。在科技发达的国家,同样存在荣誉、利益如何“分摊”的“课题”。但是,之所以那么多的人得了诺贝尔奖,其团队没闹出什么“大笑话”,就在于人家事先的“游戏规则”制定得好,一切按规矩来。
现在有舆论认为,各种学术团队中,个体利益过于突出,课题组、项目组的负责人,几乎掌控所有学术资源,团队中的个体,相对缺少平等的话语权……说白了,这些统统存在,但统统又只是现象而已。不少基层科研所,本来只有一门专业的所长,偏偏在很多跨领域跨专业的项目、课题中挂上第一负责人、第一主持人,出成果、获奖励又名正言顺是第一完成人,出大力流大汗干活时却不是第一……还美其名曰:“承担领导责任”云云。这样究竟是“学术腐败”还是管理混乱管理失常所致?
摈弃中国式“扯皮”,要害在于建立合乎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核心在于确立科学家、教授、专家在国家宏观指南下立项立题的完全自,随之而来的是搭建研究团队时选人用人的完全自,不搞“乱点鸳鸯谱”式的“拉郎配”和“行***指令”式的“配给制”。这种以“首席科学家”为中心、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研究团队,经费自负盈亏,效果自负成败,形成命运共同体,其中各种层次每个成员有明晰的责、权、利,个体与团队的关系不会成为太大的纠结,“同事同室操戈、师生反目成仇”的流弊自然很难再出现。
(作者为原贵州省***协委员、安顺市***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