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学论文10篇

企业法学论文篇1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于1997年颁布,它的出台不仅完善了我国有关市场主体法律体系,而且对于规范和调整市场经济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该法的出台并未在社会上引起太大的反映,社会上采取这种方式经营的并不多见,一种传统的且具有高度灵活的企业形式出现这种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立法本身的不合理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合伙是与产品经济同步发展起来的。早在法人制度形成以前,合伙就是自然人在商品经济关系中唯一的联合形式,并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近代西方的合伙制度和有关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现代,虽然法人制度又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合伙也并未走向衰落,在各国仍然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经营方式。在当今世界,任何国家不可能游离于世界经济之外,其他国家所发生的事情也不可能避免的会对我国产生影响,尤其是现代国际竞争如此激烈,包括合伙企业之间的竞争,借鉴国外的合伙立法,检讨和调整我国现行的合伙制度,已成为我们当务之急。本文针对以下不足:合伙的法律性质,合伙人资格,合伙的税收***策及合伙的种类展开论述,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论文关键词:合伙 合伙财产 合伙税收 有限合伙 合伙是与产品经济同步发展起来的。早在法人制度形成以前,合伙就是自然人在商品经济关系中唯一的联合形式,并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近代西方的合伙制度和有关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现代,虽然法人制度又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合伙也并未走向衰落,在各国仍然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经营方式〔1〕(p154-155)。但各国对合伙的定义由于国情和法律本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我国现行的《合伙企业法》对合伙的定义是: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但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联大责任的盈利性组织。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自颁布以来,并未引起社会太大的反响,并未出现象国外那样繁荣的景象,原因是多方面,但立法的不足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下面我们分别就各个问题展开论述。一、关于合伙的法律性质按照普通法系的传统理论,合伙是合伙人根据明示或暗示协议成立的社团,它是合伙人之间的集合,它并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但是在现代,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变革,人们对合伙的界定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不少国家的商法理论和立法实践中不仅确定了合伙的特殊权利能力,以及合伙具有自己的名称,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和诉讼活动,而且有些国家还承认并确立合伙具有法人资格,例如:法国1978年第9号法令修正《法国民法典》,第1482条规定除本篇第三章所规定的共同冒险外,合伙自登记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美国的统一合伙法则认为:合伙具有类似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它不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动产和不动产,从事民商活动和诉讼活动,而且可以像法人一样被宣告破产,乃至美国不少学者认为:合伙与公司在美国都是法人,但又不是同一类别同一层次的法人〔2〕。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对于合法的法律性质的认定主要包括含于以下法条中。该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到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5条规定:“各合伙人对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平等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定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另外该法还规定了合伙企业可以拥有自己的名称,可以登记的商号对外从事赢利性活动,而且也可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以上法条分别从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利润和亏损的分担及合伙的名称等各方面对合伙的法律地位作出了规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合伙是一种***的法律主体,是一个与其合伙人不同的***的实体。但是,从责任承担上却又是人们对于其法律地位产生了争议,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不承认合伙的法人资格,因为法人的各股东依法都承担有限责任,这里本身就存在着一个逻辑矛盾。一方面我们法律承认合伙是一个拥有名称,依法登记成立的经营性实体,拥有自己***的企业 财产,而另一方面却又不让其***承担责任,此外,正因为合伙人要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才使人们对此种经营方式望而却步,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无限连带责任好象是很难兑现的,许多投资者的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不下去的局面,即使法律规定并保护债权人的债权,而债务得知里却根本无法保证,使得法律的严肃性受到威胁,因此,我们是否考虑对合伙的法律性质重新界定,当然途径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确认合伙的法人地位,或者确认部分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法律是为经济生活服务的,既然合伙这项经营方式的运转出现问题,我们就应该从法律上对其性质加以规定,我们可以在法律中规定合伙的法人地位,或者使部分合伙人的承担有限责任,(这在后面将有论述)使人们减轻心理压力,提高投资的积极性。二、关于合伙人的资格各国由于经济基础和立法精神的不同,使各国对合伙人资格的规定相差甚大,但总的来说西方国家对合伙人的范围较为宽范,除了自然人,还包含有其他经营性实体,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9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我们可以看出,该法把合伙人限定为自然人,从而排斥了法人的合伙人资格,我觉得这也有不妥之处。首先,我国目前有关合伙人资格中存在不协调之处,我国《民法通则》中将个人合伙规定在自然篇,而将法人间的联营,规定在法人篇,而《合伙企业法》又将自然人规定为唯一合伙人,这使得法律本身产生了矛盾。其次,法人作为合伙人有其充分的支持理由,主要表现为:(一)法人有充分的权利能力处分自己的财产。(二)法人参加合伙以后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不影响股东对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有人提出说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我觉得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法人应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其实质也是一种无限责任,承担有限责任的仅仅是股东而已,因此将法人作为合伙人对股东的有限责任并不冲突。(三)多数国家的法律对此并无限制,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采取联营的形式,并且实际上存在着合伙型联营的企业集团。因此,我国应该对有关合伙人资格的规定加以修改。三、关于合伙的税收***策按照传统合伙法的理论,合伙是合伙人的集合,并不是一个实体,因此,典型的合伙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合伙人从企业中取得的收入被分解为合伙人个人的收入,合伙人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的税,在公司将其利润分派给股东时股东需要再就该项红利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双重税收”,从法理上讲,公司的这种双重税收有其正当性,因为公司是一个具有***民事能力的法人,它的收入当然应当纳税,而股东作为与公司不同的人,其收入也应当缴纳所得税,合伙可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一直被认为是合伙与一般公司的基本区别之一,也是合伙的优点之一,合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是国际通例。然而,我国1997年的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热的收入照例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在税收的待遇上是与公司一样的。如果说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有股东的有限责任作为一种补偿,因而获得了某种利益平衡的话,那么,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则是显失公平的,因为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税收制度使合伙人从制度上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事实上,目前的合伙组织基本上限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一些专业性的行为,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非专业合伙企业几乎没有。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可想而知的。合伙作为一个非正式的企业本来应有的税收上的优势没有了。而合伙人的责任却没有因此而稍有减轻,任何一个明智的投资者是不会考虑、选择合伙这种形式的。到目前为止,合伙这种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广泛适用性的企业的法律形式被人为地限制在极其狭小的范围之内,这是很不正常的,也影响了人们利用合伙形式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这大概也有违立法者的初衷。鼓励人们自主投资创业,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它不仅具有经济上的意思,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治意义,尽可能减少企业的税赋,无疑是一种鼓励人们投资创业的有效措施,因此我国现行的合伙企业对此也应加以改进〔3〕。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府已从文化刑事已取消了合伙创业的税收,因此我们期待立法的修改。四、有关合伙的种类我国立法存在的不足之处没有将有限合伙和隐名合伙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现在我们对这两种合伙形式逐一加以分析来认定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我国立法完善的出发点。首先,我们来谈一下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是为了在某一商号的名义下从事。 商业经营而建立的一种合伙,在该种合伙中包括两种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限合伙人已经缴付了出资,那么它对有限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再承担任何财产责任,在这一点上,有限合伙人相当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由于有限合伙人责任的有限性,所以在许多方面,其同无限合伙人的权利是不相对称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代价为放弃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权,他们不得管理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与普通合伙及公司制度相比,有限合伙制度有其特别之处,这使许多人愿意选择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非普通合伙或者公司,主要表现如下: (一)有限合伙责任的有限性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设立条件的相对较低要求为投资者提供了方便。产业投资方式较多,但风险投资无疑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在高风险企业或者创立阶段的企业,他们的融资环境并不十分的好,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中,投资回报虽然较高,但风险也相对较大,对投资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在投资模式的选择上,却忧郁不决,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者的责任是有限的,但设立的法定条件要求较高,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使得许多风险投资者较少选择。普通合伙虽然设立的法定条件要求较低,但出资人却不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使许多投资望而却步。采取有限合伙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一方面,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把自己的风险与责任限制在出资的范围内,正如德国学者所言:“在中小企业中,有限合伙是一种颇为常见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可以是人们称为支付有限责任的活人”,另一方面,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要求相对较低,为投资人设立企业提供了方便。不过,任何一种制度在获得一种建制的同时,就意味着失去了另一种价值,有限合伙虽然为愿意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人提供了方便和安全,但却降低了合伙的信用,合伙的信用价值高一直是其经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有限合伙的信用要低于普通合伙。(二)有限合伙的灵活性避开了公司对技术出资比例的限制。如果采用公司形式,那么技术出资的比例将受到公司法上的限制,例如,在我国,主要存在两大障碍:一是技术出资在出资中所占的比例。二是技术出资的估价问题。按照我国《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虽然这一除外性规定为灵活性留下了余地,但何谓“高新技术”,仍然要经过专门机构的认定,也是一个问题。采用合伙形式,就可以避开评估与比例的问题,投资比例和技术评估完全可以由合伙人来协商确定,例如,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平价机构评估。“甚至,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4〕,因此,这是与公司制度比较而言,实际上也普遍合伙中也存在的优势。(三)有限合伙的内部治理结构,较普通合伙与公司形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一般只出资和分享利润,不参加经营管理,或者虽然参加经营管理,但不起决策作用。经营管理权与决策权往往掌握在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手中,有时合伙的管理形式比较简单,不向公司管理机构那样复杂,也不需要像普通合伙那样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限合伙人完全自主决策,这种决策权对于高风险投资者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不承认有限合伙这种形式,明确禁止在合伙企业的名称中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6〕,并且第2条在冠以合伙的定义中也明确地规定了各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不过,我国《合伙企业法》在起草时,曾经有专门一章规定“有限合伙”,只是,在通过时被删除了。不过,在今天我国正在崛起的高科技产业需要有限合伙,广大中小企业也渴望采用这种形式。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如德、法、美、日本等国都普遍承认商事有限合伙这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外还存在另一种合伙类型—隐名合伙,它是一对它人所经营的事也出资,不参与经营且只承 担有限责任的一种合伙形式,与有限合伙的区别主要在于它只是有隐名合伙人和出名营业人组成,即不再合伙人名册中记载隐名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他资料,与普通合伙相比,隐名合伙具有以下特征:(1)隐名合伙人的出资,其财产所有权转移与出名营业人;(2)隐名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3)隐名合伙人不是合伙的权利义务主体,不能代表合伙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4)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金钱为限;(5)隐名合伙无团体性〔7〕。(p391-392)其次,同有限合伙一样,隐名合伙在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3条所列合伙协议应载内容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应记载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其实隐名合伙有其存在的价值,我们应该考虑建立这种合伙形式,主要理由有:(一)确立隐名合伙制度,是一人参加多各合伙关系成为可能,我国现行法律对一人参加多各合伙关系的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一人参加多各合伙有利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也利投资企业的融资,但由于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如果允许上述关系发生,一旦经营失败,所谓的无限连带责任可能仅仅是名义上的。此外,还势必引起该合伙人参加的其他合伙关系产生连锁反应,不利于维护合伙关系的稳定,但若确立应名合伙,由于该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就可以克服一人参加多各合伙关系所存在的上述缺陷。(二)确立隐名合伙制度,可以扩大合伙的集团范围,开辟广泛的投资领域,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闲散资金,而所有者存在银行转利息太低,而自己投资却不愿参与经营或是无法顾及,因此,隐名合伙就很符合它们的投资愿望,从而扩大了合伙的融资渠道〔8〕。因此,我国目前法律所规定的单一的合伙形式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社会经营生活的现实需要,因此,在制度或修改有关合伙的法律时,应考虑加以由下合伙及隐名合伙的章节,从而促进合伙的进一步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就企业制度而言,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但是,到目前为止,市场主体仍比较单调,特别是我国的合伙制度还存在重大不足,国外大部分国家都已经把有限责任引入了合伙制度,而我国法律禁止这么做!在当今世界,任何国家不可能游离于世界经济之外,其他国家所发生的事情也不可避免的会对我国产生影响,有其是现代国际竞争如此激烈,包括合伙企业之间的竞争,借鉴国外的合伙立法,检讨和调整我国现行的合伙制度,已经为我们当务之急。

企业法学论文篇2

***后,我国企业立法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即1978年以前;1978至1992年;1992年至今.它大体经历了从一些规范***策到部分法律和法规,再到一整套法规和***策的发展过程.目前,处于“双轨制”阶段.1 我国企业立法的关键问题1.1 两权分立的企业立法指导思想所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在企业立法的指导思想上,主要取向是两权分立.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1987年10月25日***的十三大报告《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明确地提出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要使用法律的手段和“契约的形式”.我国于1988年4月13日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其灵魂是“两权分离”,具体实现形式是“以企业承包制为主的多种经营制”.1992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是这种原则的细化.然而,这种立法的结果并不是令人满意的,因为一些关键问题并没有解决.比如,企业法赋予的经营权难以落实,破产法难以实施,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企业缺少活力等. 应当从法理角度分析这种立法指导思想的得失.企业承包经营制的本意是通过合同的方式,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使企业与国家的行***管理关系变化为平等民事关系,使企业自主***,从而激发企业的活力.但是,“发包方”是代表国家的行***机构,它具有行***主体和所有权主体的双重身份,握有行***权力和所有权权利,并履行行***管理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国有财产的双重职能.行***权是以命令服从为基础的纵向等级控制权,而所有权是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为基础的横向平等民事权.当双重身份都集中到当事人一方身上时,就使得所有权的性质行***化.企业如果与既是财产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行***主管部门的主体签订合同,实际上不是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意义上的协议,因而企业不可能是***的主体.所以激活企业的可能性是非常有限的.实际上也是如此.1.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问题 在实践和理论探索中,针对两权分立的企业立法指导思想产生的问题,出现了一种新的企业立法指导思想——两权合一,即企业享有投资者的投资形成的***的法人财产权.这种***的产权的形成,不是企业直接被行***机关领导,也不是通过债权关系实行承包等,而是通过法定财产的转换,也就是出资来实现的.投资者享有股权,而企业本身享有***的产权. 如果不是按照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性质,而是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标准分析企业制度,以企业的资本形态和出资责任分析企业及其行为,那么,企业中有股东、有股权、有股本或者股份,核心就是谁出资、谁负责任.从财产关系来看,任何财产必须同时体现为财产权利.财产权和财产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作为财产的一种形态的资本也是如此.股权就是股东对其投入企业的资本所享有的权利.股权不是所有权,也不仅是经营权.从《公司法》看,股权的内容主要的是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投资者的投资形成一个***的法人,这个法人所拥有的财产形成一种财产权,这种财产及财产权与投资者资本及股权相比性质有了变化,运用机制有了变化.这就是说,股权在性质和运作上既不同于所有权,也不同于经营权.企业的产权也是如此. 一般财产进入企业,成为资本,成为追求利润的财产.这种财产体现为一种特殊的权利,对出资者而言就是股权,对企业法人而言就是法人财产权,简称产权.产权明晰、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对企业立法而言是重要问题.1.3 弄清产权概念的基本内涵 现代产权概念有以下主要内容: (1)产权是追求效益最大化所作的制度安排.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举过这样的一个例子:新发现一个山洞,它的所有权人是谁?是发现山洞的人,是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或者是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这是一个财产法决定的问题.而山洞将用于储存银行帐簿,还是作为天然气储存库,或者养殖蘑菇,这在一般情况下取决于使用者付出费用的多寡,这是资源的产权的问题.所有权决定物的占有者和收益,产权决定物的使用者和使用的途径与方式. 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出资者的所有权以股权权益,赋予企业法人以企业资产的产权权益.这样就形成了企业资本所有权和企业资产产权互补型的财产和权利 结构. (2)产权是人们对生产要素的使用,或者经营的一种行为权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模式中,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形态——资本,是出资者的所有权的象征.在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就转化为股权的存在方式.作为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形态——企业的资产,则以产权的形式归属于企业法人,由企业法人承担起经营职能.在独资或者合伙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由于资本的根本特征在于在运动中增值,所以产权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的意义,二者的职能是泾渭分明的.产权的价值在于它能够提供使用或者经营的行为权利. (3)产权是对不同的经营主体之间的权益关系进行界定和调整的制度规范.产权的起源根本上是资源的稀缺性.产权规范本质上是一种行为权利的规范,是对人们行为的边界的规范.产权行为的实施往往会导致降低他人使用资源的能力,所以会产生产权的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原则,按照科斯的说法应该是两个:社会效益最大原则和交易费用最小原则.产权的立法应该有这方面的规定. (4)产权是由占有权或者虚拟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等基本权能组成的权利集束.产权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组权利.核心是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在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制度下,产权的基本权能表现为直接的占有权.在公司形式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资本的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相分离.所有权主体占有资本的价值形态——股权,产权主体占有了资本的使用价值形态——企业的资产,因而产权主体的占有是一种虚拟的占有.四种基本权能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收益权,产权主体就失去利益激励的动力;没有使用权,企业就无法运营;没有处分权,就会造成资源的闲置与浪费;没有占有权或者虚拟占有权,其它产权就无法正常操作.所有权和产权是有区别的. 产权问题是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新情况,需要我们在理论上的创新和实践上的探索.产权明晰、权责一致是企业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一个核心问题.2 对我国企业立法的前瞻 根据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的要求,应以资本形态和出资人责任为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类,改变传统的关于企业和产权的观念,在此基础上构筑我国企业立法的框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九五”计划和2010远景规划》的建议,将来国有特大型企业将走集团化、控股公司的道路;国有大中型企业将向公司制转轨,改造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企业、国有小型企业,将通过兼并、拍卖、承包等方式,走股份合作制道路;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将以合伙或者独资来划分.未来的企业立法将不再存在双轨制,企业的分类标准也将是单一的,即按照资本形态和出资人责任划分企业类型.这也是按照国际惯例,以《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的规定建立的主体框架.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企业立法的主要工作将有以下几个方面.2.1 《股份合作企业法》的出台 在现行法规中,农业部1990年2月颁布的《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和1992年《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中,含有一些一般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思想.如企业的建立可以自愿协议组合,依法经过批准;企业将股份制的资金联合和合作制的联合集于一身,实行劳资双联;企业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从所有制的角度看,它属于集体企业;从法律的组织形式来看,既不是合伙制,也不是公司制,而是具有二者特性兼于一身的特点.集体企业改制主要倾向于建立合作股份制企业.2.2 《公司法》的完善 《公司法》是一部比较完备的企业法,但在近年来的理论探讨和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中有权责不明的,也有传统企业立法的痕迹.比如,公司董事对其委派机构或者部门有依赖性.董事对上负责而可能不是对企业负责.内部的民主管理不够.从实践中的问题看,国有独资、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组成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这应该与内部管理没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机制有关. (2)《公司法》有关董事的义务规定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操作性和必要的灵活性.应该完善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应该规定竞业许可的特殊情况、董事对相关事件的披露义务、董事会决议的程序、介入权(公司对董事等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所得有权收归公司所有)行施的时效和董事违背竞业禁止的赔偿责任.董事的越权代表公司行为应该适当作出规定,比如,公司对越权行为的追认、 越权董事的责任和免责.董事制度应该进一步健全.监事制度更是属于初创,大有完善的必要. (3)对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应该作出规定.在近几年的市场经济的实践中,一些公司滥用其法人资格侵害债权人、劳动者、消费者,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该有相应的立法加以应对.在公司法人制度中,法人和它的成员是分离的.这种制度为法人为中心的出资者群体与债权人群体的利益平衡,建立了一种较合理的机制.但是,法人组成成员和法人之间有紧密的联系,法人成员总是享有对法人出资所派生的各种权利.出于利益最大化目的,可能滥用出资权进行不正当行为,比如,虚假出资、滥设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作、非法人以挂靠方式以法人名义对外经营等.行为人一方面利用法人资格制度所赋予的一定优势的法律地位,逃避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当不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时,出资人往往以行为人的行为是法人行为、法人资本为挡箭牌,主张仅仅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些不正当行为和不法行为,使得法人作为***承担有限责任的人格的内在要素和条件丧失.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人的法律人格已经丧失,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目前,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鉴于现实情况,应该在完善《公司法》时予以规定.当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发生时,对于行为人或者法人组成人员应规定承担无限责任.2.3 《破产法》的完善 企业立法中,有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企业破产问题的法律调整.这对于完善企业立法,完善企业的产权制度有重要的意义.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律、法规主要是1986年12月6届人大***会通过的《破产法(试行)》和1986年《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等.制定新的《破产法》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破产法应该适用于所有的企业.1986年的《破产法(试行)》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从理论和实践来讲,已经难以适应. (2)破产的界限应该进一步明确.现行的《破产法(试行)》对破产界限的界定“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提法较为科学.对于国营企业来说,安置职工不一定是破产的先决条件. (3)在企业破产财产范围内,对于土地使用权、企业所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职工的住宅,应作出明确规定. (4)在破产的程序中,应该建立破产预警制度,并建立和完善破产重整制度. (5)积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府的行***参与应予限制.目前缺乏破产监督机制,比如现行《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的事务缺乏监管,也没有破产人免责的规定.此外,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和解问题上,债务人本身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在上级主管部门.整顿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清算组的成员中应以***府官员为主.2.4 国有企业产权立法的加强 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组的实践看,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这种公司要实现股权化.它要有股东、股份、股权,并以此为核心进行运作.股权要明晰,要让更多的人来投资,即股权要社会化.股权要能够流动,能够顺利地转让.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势比较紧迫,与此相关的产权立法也需要加强.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尚无基本法律,调整国有资产关系的法规以规章类的规定为多.其周密性和预测性有一定程度的局限,所以有必要加强有关的立法. (1)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应该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法规,主要是《国有资产法》;产权基础管理法,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办法、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处理办法、国有资产登记办法、资产评估办法、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考核办法、清产核资办法等;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包括国有控股公司、企业集团、垄断行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投资效益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转让、抵押、划拨管理办法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法规;包括各种国有自然资源占有、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2)规范产权交易制度,开放产权市场.对于证券化的资产要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非证券化的产权,尤其是国有产权,必须以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和产权评估为基础,坚持有偿转让,并以再投资优化产权结构.对有关中介机构的立法也应加强.对产权的自律管理和国家管理要相互配合.3 结束语 我国的企业立法目前正处于转变之中,而且,这种转变有加快的迹象,有望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无论对于企业界或者理论界来说,这种转变具 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

企业法学论文篇3

(6)公用企业管理法规不健全。为了加快公用事业发展,国家在某些行来放开管理,限制竞争,出现新的地方保护主义,明显在竞争中滥用优势地位,规避法律。 3 建立积极有效的公用企业法律制度 (1)明确公用资源的所有者主体地位和所有制关系。公用资源(土地、水、能源、、、、、、)不论为私人或国家利益集团占有,其升值完全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群的聚拢。亨利。乔治认为,“人不能生产土地,所以私人不能对土地拥有所有权”,利益集团也无权占有公共资源,只能根据国家的授权,代表国家对公共资源进行利益分配。所以加快***企分开步伐,将行业管理者与公用企业分开来,加强对公用企业及其他有独占地位企业的监督,防止其滥用市场势力。 (2)引入竞争机制。许多人认为,公用企业长期的表现说明,公用企业国营和国有都不利于它的发展,那么,就应该实行私有化或私营化,使它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模式都有根本的改变。而事实上,私有化或私营化并不是包医百病的良药,建立一个私有并且不受控制的垄断企业,往往可能会带来更高的价格。所以,公用企业仅仅表明它从事的行业必须是公有(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或者私有,经营方式只能是私营或者国营,关键是必须存在竞争。如果有竞争,公用企业完全可以是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经营模式既可以私营也可以国营。 在实行***府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特许经营、适度竞争方针的同时,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非国有经济进入公用事业领域,通过竞争,促进行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改善。 大中城市公用行业的供水、管道燃气供应、公共汽车、电车、集中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是国家需要控制的领域,但控制不一定控股。要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吸收多元投资发展公用事业的途径,并在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价格收费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国家对公用行业的控制和监管办法。根据我国当前水、气、热生产和供应能力还比较低、供需矛盾尚未根本缓解的实际情况,市***公用行业中的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供热及公共交通等行业,应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权竞标和鼓励跨地区经营或城乡一体化经营方式,引入竞争机制。 (3)完善立法。国外经验表明,改革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调控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府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和干预,包括实施各种***府管制也都必须依法进行。法律调控主要体现在制定有关行业的单行法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竞争法)的对自然行业的豁免两者有机结合。有关的单行法及其配套的法令成为***府对该自然垄断行业实施***府管制的法律依据。需要变行业、部门立法为人大立法或授权***立法,确保公用企业有关法规的***性、完整性,削弱部门立法的本位及垄断特色。尤其是必须强化***力度,改变现实中各级工商行***管理局对查处公用企业滥用行为时所遇的强大阻力;同时,加强反垄断立法,规范公用企业的市场行为,防止形成垄断地位,必要时对过于庞大的公用企业进行分割,使其保持竞争的格局;此外,自然垄断行业应实行反垄断法豁免。虽然工业化国家各自的情况有所差别,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国家的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竞争法)对自然垄断行业还是网开一面,将其排除在反垄断法适用范畴之外,而给予特别的豁免,当然豁免的范围上(全部豁免和部分豁免)和方式(绝对豁免和有条件的豁免)有所不同;另外,还要制订特定行业的专门法。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上的豁免与其受到严格的***府管制有密切的联系,当然反垄断法上的豁免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业可以游离于法律调控范围之外,恰恰相反,在水、煤气、电力、邮***、电信等领域,因事关公共利益,各国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一般都制定专门法律,规范该行业行为。 (4)要强化***,推广***府行***契约制度。第一,以规范性条款保持公用企业投资规模在地区间的平衡,以促使公用企业在低利润甚至无利润的地区也要保持******的投资,以维持基础设施的地区平衡发展。第二,维持公用企业的利润率在社会平均利润线上下浮动,即经济学上所称的“零利润”状态(即达到社会平均利润)。这样,在整体社会“微利”趋势下,不会因公用企业利润偏高而消耗过多的社会成本;同时,对于仍采取***府补贴、销售的公用企业,***府应在契约中明确补贴的取消期限,督促公用企业提高效率,并确定其制定适当价格的时间表。第三,通过基本条款的一致来达到公用企业之间的平等,这样有利于打破现有的公用企业的垄断地位,必要时法律可以授权一定机构对过于庞大的公用企业进行纵向或横向分割,打破其垄断地位,给新的公 用企业以平等资格。 (5)建立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行***程序的灵魂。例如虽然目前由国家计委主持的电信价格听证制度还不很完善,但这恐怕是信息产业法出台之前监督电信管制者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应该使公用企业的价格听证制度化,成为每一项价格***策出台之必经程序。同理,可考虑暂时由国家经贸委来组织公用企业准入许可、技术标准确定等重大管制制度的听证。听证会应该是公开的,应该允许任何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如电视直播,网上征集)和表达意见。 (6)扩大《行***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适时修正行***诉讼法,使任何行***机构在行使其行***行为(行******、准行***立法和准行***司法行为)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行***违法行为(不作为、权力滥用、权力瑕疵、有失公正等)都有可能付诸司法审查管理和其他方面的法律措施。此外,***府以及有关的价格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督是制止不收取垄断高价的有效法律手段。自然垄断行业中有国防大学 营情况较常见,一些国家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持良好的运营状态,还针对国有企业专门制定了一些有关企业组织制度、人事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的法律。这些法律的实施实际上对自然垄断行业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7)加强监督,包括部门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如美国、德国多有专门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反托拉斯局来监督公用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它的规范有巨大的作用,我国可以效仿,并且对公用企业格式合同实施审查制度。 公用企业制度改革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行***性垄断这一敏感的问题,值得认真探讨研究。

企业法学论文篇4

关键词: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关系”视角

中***分类号:F27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1

中国的发展历史悠久,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自近代开始中国的管理特别是企业管理理论长期依附在西方的管理理论之下,且理论性质浓厚。不可否认的是,西方的管理理论确实曾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中国的企业发展起到指导作用,但毕竟西方的管理理论是起源于西方企业的实际,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会越来越不适应发展需要,所以对管理理论的本土化研究才会日趋兴起。而且由于中国文化同西方文化还是存在很多的差异,比如有些西方企业管理理论无法准确解释出出现在中国的独特的本土管理现象,所以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越来越呼吁建立适合中国企业发展背景的具有本土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并实现在此种理论指导下的中国企业管理的成功实践。

一、中国本土管理研究现状

截止到目前,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中还很少具有本土特色,并且尚未有形成被国际认可的中国企业管理理论,从这一点说中国的企业管理学缺乏对全球管理学理论发展的贡献,因此开展中国本土管理理论研究,形成并提出中国企业的管理理论成为迫切需要,而且近三十年的发展实际也使得中国形成了丰富的企业管理思想和卓越企业管理实践,现在只差如何使其转化为企业管理理论这一最重要的步骤。

二、研究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的方法

目前所J可的对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本土化研究路径主要有:

1.对中国历史上形成并流传下来的传统典籍进行诠释性研究,但这种研究其主观性较强,指导作用有限;

2.在西方学者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概念框架内进行套用性研究,这种研究也具有片面性,即仅只是对已有的西方管理学相关理论的传播,而对构建本土化的管理学理论所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3.在中国企业管理中以西方管理理论做假想或验证性的研究,由于是以中国企业管理实际作为理论基础,所以由这种方法得出的研究结论相对还是较能贴近现实的。

4.最后一种是目前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方法,即从中国现实中进行发现性研究,以此来获得理论结论。这种研究方法已获得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同,并初步实现了为世界管理学界贡献知识的目标。

总体来说,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二种、第三种应该算是西方企业管理思想的中国化过程,而第一种、第四种可以算是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其中第一种方法从中国传统文化视角入手,进行落地的本土化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在管理学理论研究中也属于主流做法,但这种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即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经验或方法很难支撑起当前形势、环境下的中国管理学理论体系建设,而且由于近现代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挫折和落后,造成很多传统典籍的缺失,造成由此建立的管理理论存在被否定和质疑的可能,所以当前在这一方法上很多学者形成了统一的认识:以中国传统文化来理解当代中国的管理实践是很好的想法,但不能将理论与实践本末倒置。故此,只有最后一种方法才是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最理想的途径。

三、“关系”视角在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中的作用

在通行世界的企业管理理论中,中国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关系”视角是最为独特的,也是最不为世界企管理论所理解的。在中国企业中“关系”是会影响到企业绩效的,所以只要是在中国经营企业(不管是本土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就都必须会面对“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可以说在中国的企业生存环境中没有自己“关系”的企业是走不远的。“关系”在中国企业的管理中既是一个常见的管理现象也是存在于中国企业管理实践中的管理问题。所以在进行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中“关系”视角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在从“关系”视角进行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过程中,很多学者认为这一现象的存在与中国的儒家文化有着直接关联,是儒家文化的一种管理学上的产物,当然也有学者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儒家思想主旨是教导人们要重义轻利,所以简单地用儒家文化来解释中国人的“关系”现象是很牵强的。

四、结束语

综上,管理理论的本土化研究是艰苦细致的工作,而“关系”视角为中国的企业管理理论的本土化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研究角度和途径。不过在进行“关系”视角的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过程中不能仅仅满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读,或是对于“关系”在企业管理理论中的正面及负面影响的研究,而应将“关系”作为中国企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管理现象、管理问题来进行研究。对于中国本土化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只有以科学的态度,才能最终产生出科学的中国的企业管理理论。

参考文献:

[1]乔东.中国企业管理理论本土化研究的“关系”视角[J].理论学刊,2015,06:62-67.

[2]陈春花,宋一晓,曹洲涛.中国本土管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管理学报,2014,03:321-329.

[3]张晓娟,王磊.本土化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回顾与展望――“管理学在中国”2013年会(第6届)述评[J].管理学报,2014,02:181-189.

企业法学论文篇5

那么,在当代中国的学术文化建设中,是否就不能使用“国学”这样的概念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在中国学术史上,“国学”的概念形成在中西文化急剧矛盾冲突的年代。这种文化矛盾使得中国文化自身曾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因此,章太炎等学者所理解的“国学”,实际上是指有别于西方文化的中国传统文化。他们之所以认定“国学”乃“国家所以成立之源泉”,实际上是要肯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核心价值,提振民族的文化自信,对抗西方的文化侵略,抵御西方文化中过度商业化、功利化的价值取向。因此,依据这样的“国学”观念,所有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都当在“国学”的范围之内。

但在这样的“国学”范围,有关民族道德和民族精神的思想理论,又当为“国学”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这样理解国学,那么,“六经”为国学的重要内容,司马谈当年总结先秦学术时所概括的“六家”也当为“国学”的重要内容。但是,当前人们谈论“国学”,尤其是在探讨“国学”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现实价值时,眼光多关注儒家,关于道家学说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现实价值则关注不多。儒家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现实价值当然值得肯定,但忽视道家学说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现实价值则似不妥。因为,道家关注社会生活的视角、取向虽然与儒家有所不同,但道家文化与儒家文化同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在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道家思想占据重要地位。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在相当大的层面上实为儒、道思想互补、融合的结果。尤为重要的是,道家思想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确实也能够提供理论借鉴与方法指导。因此,我们探讨“国学”与现代企业管理的时候,不能不留意与关注道家的思想学说。

道家学说与现代企业管理之道

探讨道家学说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与价值,应当区划出不同的认识层次。具体而言,探讨道家学说与现代企业管理,首先应该关注的是道家学说与现代企业的管理之道。思考道家学说与现代企业的管理之道,具体关注的是道家学说中有关形上学层面的思想理论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与价值。道家所持之道,实为事物的一般或说普遍之道。在道家看来,作为一般、普遍的道,乃万物存有的根据。道家的这种道论,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现代企业虽然行业、部门繁多,但不论什么样的企业,在管理中都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管理原则和行为方式。譬如,有学者总结西方的企业管理,认为西方的企业管理理论中非常看重三种要素,即专业知识和技术、组织能力与推销能力、功利型的企业管理目标等。这样的企业管理理论,实际上是人们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的经验总结。这样的总结,不重企业之间的差异,而专注于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探究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管理工作的思想原则与方法,实为一种企业管理的普遍之道。道家的道观念正可以帮助人们重视并遵循这样的企业管理之道。同时,道家论道,强调一般与普遍的功用与价值,也重视人自身存在的价值。司马谈论道家,曾论及形神问题:“凡人所生者神也(神当为精神),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道家对人自身的重视,视角与儒家有所不同,但趣向不无相通之处。道家对人存在价值的理解,似更有利于避免西方现代管理理论中存在的片面。譬如,西方企业管理理论中,看重专业知识和技术、组织能力与推销能力、功利型的企业管理目标,强调技术、制度、绩效。但这些要素皆为外在的要素。从长远的发展来看,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要素还是人自身这种要素。人是企业活动的主体。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重视人自身的价值需求,重视人自身潜质的发挥、展现,会更有利于人们正确的把握企业管理中的一般原则与普遍原则,运用企业管理之道,促进企业的成长与发展。而在把握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方面,道家的道论确实能够给人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道家学说与现代企业管理之术

企业法学论文篇6

【关键词】孙子兵法;企业战略分析

引 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企业家对企业管理理论也就研究越来越深入,战略管理理论也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战略管理理论体系中经典内容包括:行业竞争性分析模型、价值链、通用竞争战略理论等。这些成果构成了战略管理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他们为战略管理全过程都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指导或技术工具。但是,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体系的基本哲学体系却来自***事理论。

而我国最著名的***事研究代表作莫过于被称为兵法之祖的《孙子兵法》,如曹操的评价: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武所著深矣。由于企业竞争与***事战争的相似性,比如竞争双方都具有一定的资源,都为了占领更多得利益进行对抗等,近年来许多理论家及企业家都试着从***事战争理论中寻求经济发展和商业竞争的理论。因此学习和了解《孙子兵法》,领悟其中理念,会对企业战略管理理论有着全新的了解和观念。

一、企业竞争与***事战争的异同分析

由于两者产生背景差异,***事理论与商业理论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对战争来说,双方是由于***治体系以及思想不同而进行的,双方目标是求胜,在战斗过程不可避免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狭义上讲,战争是个共输游戏。正所谓兵者,不详之器,圣人不得己而用之。《孙子兵法》正是基于这点考虑努力使之成为零和游戏。其中:“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为上,破***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正是如此。

而对企业来讲,双方的目标是占领更多的市场,以及获得更大的利润。双方一般来讲合则两利,分则两害,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企业竞争可能是共输游戏,但也有可能转变成为零和、甚至共赢游戏。

从这方面来看,***事战争与企业竞争不同正在于此。因此企业家在进行战略分析时应慎重考虑其中差异,既不可对《孙子兵法》全盘接受,也不可弃之不用。应择其同而取之,其不同而去之。

二、孙子兵法对企业战略分析的一些启示

孙子兵法与企业战略分析中所用的一些概念、名词虽然有很大差异,但其理念却极为相似,这根源于二者所具有的共性。

孙武认为战争胜负因素从下五个方面考虑: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孙子认为决定战略战争胜负的首要因素是“道”。兵法里解释,道者,令民与上同也,可以与之生,可以与之死。道在企业中相当于企业文化,即管理者与员工所共同拥有的企业价值观及企业使命等,只有先把这个“道”确立起来,企业才能上下一心,同心协力。兵法有言,上下同欲者胜。二指天时,三指地利,这是指战略管理理论中环境分析:即企业所处的环境中宏观经济趋势预测、行业竞争性分析、战略集团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的分析等等,正所谓虑之贵详,只有充分考虑外界各方面因素,所指定出来的战略规划才能更实际更详细,才会更具有可实施性。四是将,兵法里从智信仁勇严五个方面来考察一个将领,在企业中管理者的领导能力、管理水平等对企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保证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必须有足够的高素质管理人员来实行。五是法,兵法中值得是***法、***规等。企业中则是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等,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组织中集体的行为必须有法规来约束和保证,不然就是一团散沙。一般来讲,***事胜负可以从这“五事”看出来,同样,企业之间竞争的胜负也可以从这五个方面看出来。

说:“孙子的规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仍是科学的真理。”孙武认为对待战争应保持冷静与理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企业管理者在进行企业战略分析时,应该依次考虑着五方面内容,根据企业人心向散、所处环境的变化、内部环境优劣等方面考虑,扬长避短,做出适合自己企业的战略规划。

三、学习“全胜”战略思想,制定长远战略规划

《谋攻篇》中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孙子兵法中最为推崇的用兵之法,在商战中企业要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尽量不一定与其他企业打价格战、广告战等。

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孙子在兵法中明确指出用兵之利与用兵之害,战争是对一个国家人力、物力、财力巨大的消耗,“兵久而国利者末之有也”,《作战篇》。

同样.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正面交锋,大打价格战、广告战、推广战等,所谓杀敌一千,己伤八百。消耗了企业大量资源之后。纵然战胜,有时候也是得不偿失。为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是应从长远考虑,学习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即必以全争于天下。即通过其他手段的综合实施来达到战争的目的.包括***治、经济、外交、文化、科技、情报等手段。

企业要想达到“以全争于天下”这个目标,首先要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培养企业独特的组织文化、研发难以模仿的生产工艺或独出心裁的服务等。

企业形象要素其中实物方面包括:企业建筑结构、环境、规模、名称、标识等;文化理念要素包括企业文化精神、企经营哲学、企业上下共有的价值观等。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信誉的保证,也是企业进行“不战而屈人之兵”战略规划的重要手段。

企业独特的组织文化、生产技能和多种技术知识的独特优势,是组成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重要要素。企业核心竞争是一种综合的能力,这种独特性与持久性,是保证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能不战而“先胜”,是促成企业全胜于天下的内在基础。

“全胜”的战略目标,迫切要求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必须认真地分析企业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发展趋势,结合企业自身优势与特长,制定出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全局规划。

四、结语

企业战略管理出现问题一般来讲并非战略选择上的失误,而是员工的执行的不彻底,成功的战略,一要靠腿,二靠嘴,三靠手,最后才是靠脑。可以说,员工的执行力决定整个战略的执行程度。

因此企业文化即道,在企业全体员工中推广和体现的程度深浅,对企业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对“全胜”战略规划的实施影响最为明显,管理者应该特别注意。

参考文献

[1]刘益,李垣,汪应洛.柔性战略的理论、分析方法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孙晓玲.孙子兵法[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4.

[3]张世和.孙子凝法与竞争谋略.第1版.重庆大学出版社,1991.

企业法学论文篇7

今天我们先来说说企业文化的几个基本概念

一方面,为什么我现在仍要关注企业文化基本内容的概念和定义?应该说。这是公司继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深入研究企业文化基本内容,厘清企业文化一些重要内容的关系正是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这项工作能使我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获得更深刻的认识基础并收到更好的建设实效;另一方面,从社会层面上说,关注企业文化基本内容也是推进我国企业文化理论研究的需要。现在社会上有些理论工作者和很多企业对企业文化的一些基本内容的认识、阐述仍然比较混乱。社会大背景告诉人们企业文化的理论研究亟待推进。想,公司是可以为我国企业文化理论研究的推进作出比较大的贡献的因为我公司有这方面理论研究的热情、勇气和实力。

今天由我先发言,根据管理沙龙的活动安排。就企业文化基本内容和几个概念的定义谈自己的学习、研究心得。

今天我的发言有两个内容:

一、什么是企业文化;

二、企业观念文化的三个重要的概念及其定义。

一、什么是企业文化

有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伦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宗旨、企业经营哲学、企业风尚、企业仪式、企业形象、企业标识、企业制度、企业英雄人物等等。而文化都是有其内容、形态结构的比如儒家伦理的四维、五常、八德、百行、比如易经的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企业文化的内容有很多。再比如唯物辩证法的存在意识、三大规律,诸对范畴等等。从文化的形态结构上说,企业文化的诸多内容可分为三个大层次:最里面的一层是由企业经营理念为核心的精神文化层次,外面一层是制度行为层次,最外面的物质文化层次。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的表现形式往往是三个层次全面推进的而从其性质上讲,精神文化的建设是最重要的制度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是精神文化的衍生和外化。天君泰然、百体从令,抓好了精神文化建设就是抓住了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熟悉形式逻辑的同志都知道。而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最常用的下定义方法是揭示一个概念归附的属和种差。列宁说,下定义“首先就是把某个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

此书给企业文化下了个定义:企业文化主要是指企业成员所共有的行为方式,中国电力出版社曾出版过《企业文化建设简要读本》一书。共同的信仰及价值观。之所以这样定义,基于我对企业文化本质的认识。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员工们长期的共同生活中自然会形成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此基础上,又进而生成了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久而久之,一种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就形成了个人认为,这个定义不够理想,因为企业文化的主要内容显然不仅仅是企业成员所共有的行为方式,共同的信仰及价值观,还有很多内容。

凝聚、激励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创造性的人本管理理论,最近******在一个文件中也给出了一个企业文化定义: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企业精神和经营管理理念为核心。企业的灵魂和精神支柱。个人认为,这个定义也不够理想。企业管理理论只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形态。设备是文化、制度也是文化;行为是文化、服饰也是文化;思想教育是文化,技术监督也是文化;人本是文化,钱本也是文化。魏晋时有篇很有趣的嘲讽散文《钱神论》说“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无德而尊,无势而热,危可使安,死可使活”假如一个企业只依靠钱来搞钱,能说就不是文化?肯定是一种企业文化,当然,肯定不是一种先进的企业文化。

广义的企业文化的定义是一个企业所创造和拥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中所指的企业文化是狭义的企业文化,认为。狭义企业文化的定义是企业在经营实践中所创造或自然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点且以经营理念为核心的一组精神观念与其外化存在总和。很明显,一个企业的狭义的企业文化不是该企业所创造或拥有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除了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观念外,狭义的企业文化只是指全部财富中能体现具有特色的本企业精神观念的那部分内容。

二、企业观念文化的三个重要的概念及其定义

企业观念文化有三个内容特别重要,即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即企业文化的有些概念都是拟人化的,就是赋予企业以人格,把一个企业当作一个人来说。

(一)关于企业经营理念

无论是否有计划地展开企业文化建设,一个企业。无论是否承认或宣告自己的企业经营理念的存在都有自己的经营理念。可以从企业的运作实践中看出他经营理念的存在经营理念的宣传上,有宣告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真实的经营理念是一致的也有宣告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真实的经营理念是不一致的

有的同志可能会联想到中外哲学史中的关于理和理念的概念。想,讨论经营理念时。这类概念应该参考,但不能完全套用,因为各个历史时期,东、西方各位大师所说的理和理念的涵义是不尽相同的

企业如何把好市场脉搏确定经营对象?企业经营的目的为了持续稳定地提升企业的素质,什么是企业经营理念?企业经营理念是一个企业的关于经营的对象、目的目标和主导方法的基本思想(做什么?为什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做?企业的各项活动正是这种基本思想的支配下展开的企业的作为空间里。更好地满足社会、出资人、客户和员工的合理需要,还是局限于某一两个方面?企业是不断自我加压、追求卓越,还是自然无为、安于现状?企业根据各自生存的具体条件,应该确定什么基本思路、采取什么基本方法来实现目标,等等。这些内容就是企业经营理念。一个企业实际的经营理念是否科学是企业是否能获得正确发展的前提。而经营理念的正确来自于企业决策层的精神境界、思想水平、理论和经验素养以及战略眼光。

企业法学论文篇8

X-Y理论

西方的工业***在产生大批量生产、大规模企业的同时,迫切需要科学管理来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和企业的效率、效益。1911年泰勒(F. Taylor)在《科学管理原理》一书中提出,企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在运行机制上进行“工作专业化、方法标准化、操作程序化”的管理。当时的管理理论主要是针对工人动作和行为的规范,研究科学的手段、科学的工具、科学的方法,通过定额管理、物质刺激等一系列制度管理,提高工人的劳动效率。这一时期管理理论的建立,使企业管理行为从感性走向理性、从定性走向定量、从经验走向科学,从而使企业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这一时期的管理理论是以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被后来的学者麦戈里格(D. McGregor)称之为“X理论”。

1932年,哈佛大学教授梅奥(G. E. Mayo)通过霍桑实验证实,虽然科学管理可以找到标准的工作程序、标准的工作方法、标准的工作指标,通过奖勤罚懒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去保证工人具有一定的生产率,但只有满足工人的社会需求时,其工作的积极性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才能创造出更高的工作效率。社会需求不仅仅是物质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工人还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即社会、心理的满足。由此,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重心开始由制度管理转向人本管理,即企业管理要重视人的因素,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社会需要、心理情感等因素对工作效率的影响。在上世纪30~60年代,以马斯洛为代表的一大批学者为此做出了许多理论建树,提出了以“需求层次论”为代表的一系列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的激励理论。这些理论被麦戈里格称之为“Y理论”。

显然,X理论和Y理论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进而提高生产率。不同之处正如麦戈里格所认为的那样,X理论完全依赖于对人行为的外部控制,而Y理论则侧重于依靠人的自我控制和自我引导。所以,Y理论的产生并不是对X理论的否定,而是对当时的管理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企业管理的方法、手段由直线式的制度管理扩展为平面式的制度管理加人本管理。如***1所示。领导行为四分***和管理方格理论都是以此X-Y平面为基础的。

70年代,莫尔斯(J.J.Morse)和洛希(J. W. Lorscn)根据权变的思想,以系统的概念研究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在对X理论和Y理论进行实验分析比较后,提出了一种既结合又不同于X理论和Y理论,主张权宜应变的新的管理理论――超Y理论。该理论认为,不论是X理论或者Y理论,没有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佳的管理方式,必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灵活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就是说,不论制度管理还是人本管理,都是企业的管理手段,两者如何运用要视企业和管理对象的具体情况,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

Z理论

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的六七十年代,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一跃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鉴于美国企业面临日本企业的严重挑战,一批美国学者在70年代把管理理论的研究重点转向总结日本企业的成功经验。在比较了日本企业和美国企业不同的管理特点,将日本的企业文化管理加以归纳之后,美国学者得出结论:日本企业管理的优势和核心在于其有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在起作用,那就是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日本企业管理实践出现的这一新的事实,被美国的管理学家们率先提到理论层面加以认识,在1980年代初相继出版了一系列的理论著作。这些著作都谈到了氛围、使命、价值观念、信念等“软”因素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参照X理论和Y理论,日裔美国学者威廉?大内(William Ouchi)在1981年出版的《Z理论――美国企业界怎样迎接日本的挑战》一书中提出了所谓的Z理论。Z理论所研究的内容为人与企业、人与工作的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中的文化特性,强调要充分发挥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自此,文化管理的理念开始被管理学家广泛认同,并日益渗透到传统的管理理论之中,成为企业管理理论一座新的里程碑。

由此可见,文化管理也是在已有的管理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企业管理的一种新手段,它并不否认制度管理和人本管理的作用,而是对这些管理理论的补充和完善,是将文化因素揉进了制度管理和人本管理。这样一来,企业管理的方法、手段由制度管理、人本管理构成的平面式管理进一步扩展为由制度管理、人本管理、文化管理构成的立体式管理,如***2所示。

企业法学论文篇9

1. 开题报告方法介绍: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既便于开题报告按目填写,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要点。

2.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

一、 开题报告封面:

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 论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目的要明确,充分阐明该课题的重要性): 1.论文的背景; 2.理论意义; 3.现实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

(应结合毕业设计题目,与参考文献相联系,是参考文献的概括):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国内有关研究的综述; 3.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四、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思想明确、清晰,方法正确、到位,应结合所要研究内容,有针对性)

五、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六、预期的结果

七、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 (论文提纲) 八、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内容要丰富,不要写得太简单,要充实,按每周填写,可2-3周,但至少很5个

时间段,任务要具体,能充分反映研究内容)

九、参考文献

十、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根本性变化,从完全依靠国有和集体企业发展到民营中小企业发挥重要作用的混合性经济,由于大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人员分流和产品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减弱,而此时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生力***。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活跃市场,吸纳就业,促进技术创新与出 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并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意义

在我国,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创造了74%的工业增加值,63%的gdp,但是其占有的金融资源却不足20%。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杭州的企业体制一般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也导致了杭州的中小企业也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问题,虽然各个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杭州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因为中小企业地位的重要性,所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是刻不容缓的。

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参考文献综述的主体与总结部分)

(一)国外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在中小企业创建、经营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中小企业的大问题,为此,探索可行有效的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府中小企业经济***策的重要内容和工作重点。西方国家如美国、日本、意大利、英国等都制定了相关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策,值得我们借鉴。

国外有关企业融资的理论研究主要是资本结构理论。早期的资本结构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大卫杜兰特提出的,包括净收益理论,净经营收益理论和传统理论。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形成于20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后期,它以mm定理为中心,一部分探讨税收差异对资本结构的影响,被称为税差学派,另一部分研究破产成本与资本结构的关系,发展成为财务困境成本学派,形成破产成本主义和财务困境主义,最后合并为权衡理论。七十年代后期,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博弈论的引入,使资本结构理论研究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新资本结构理论以信息不对称为中心,大量引入经济学各方面的最新分析方法,从新的学术视野来分析资本结构问题,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

此外,adolphusj.toby(XX)运用1999至XX年间尼日利亚中小型企业的相关数据测试了4个运行现状不佳的企业。认为对中小企业来说,持续的增长,充足的资金流动性和必要的盈利能力是与他们的投资和融资决策密切相关的。尽管财务总监竭尽全力协调流动性和营利性这两个矛盾的目标,但观察结果仍然暴露出了其财务管理的困境。

alastair metcalf(XX)认为一家新兴公司需要有足够的资本运用于所有的支出,当然还包括用于资金的增长和周转。在公司资金不断增长的同时,这一家公司可能需要更加多的股本或者项目融资,从而用来支持合并和收购。当它成熟时,公司可能需要资本重组或证券。如果该公司发生困难,它可能需要企业重组或计划重组融资。找到一个贷款人可以配合你的融资需要,从而让您专注于您的业务运行。

(二)国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1、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是必不可少的,自XX年9月份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暴已席卷全球,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中小企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出口订单骤减、应收账款回收期加长、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资金支付压力空前加大,众多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融资难成为当前全国各地区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首先要面临的难题。

尹丹莉(XX)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个长久性课题。改革开放30年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8%。中小企业在繁荣经济、促进增长、扩大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尽管***府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但融资难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现有的融资环境与企业的希望仍有较大差距,中小企业信贷满足率仍待提高。

杨红梅(XX)指出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去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融资压力。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当中,我国曾经最富活力的沿海外向型中小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到XX年底,全国7.5%

的中小企业停产、半停产或者倒闭,全国有超过30 万家企业停产、半停产,约有2500 万农民工因此返乡。由于中小企业是吸纳城镇就业的主要载体,中小企业生存状况恶化对就业造成巨大压力。要解决严峻的就业问题,关键靠中小企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对保增长,而且对保稳定、保民生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国内学者研究发现: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基础较差、银行结构不均衡、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中小企业***府扶持体系还未真正建立等诸多原因,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纪杰(XX)指出企业外部融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融资,即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二是间接融资,即主要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这两种途径筹资都十分困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其根本原因表现在两个方面: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和素质的限制。这一因素是对其融资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原因;现行体制和***策的影响。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外部原因。

谢小梅(XX)分析认为:目前融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因素,又有社会的、历史的因素;既有宏观层面的原因,又有微观层面的原因;既有观念上的原因,又有***策上的原因。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归结到一点,便是体制和制度的缺陷,尤其是产权制度和金融制度缺陷。

杨加陆(XX)指出中小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生存,生存先于成功,要生存下来,就必须拥有一定量的资金。但在现实中,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融资相对比较困难。这主要因为银行的利息很高,中小企业难以承受,即使中小企业能够承担,但由于信誉等原因银行一般也只愿意向大企业贷款。

喻占元(XX)指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中小企业自身有关 ,也与我国的金融体制有关 ,还与***府***策有关。具体有如下方面。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偏低;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风险、成本和收益不对称;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增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实力弱;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人;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从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先天不足,也有金融机构定位偏差、贷款权上收等不匹配因素。同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策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差等因素也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因此,相关的研究也主要从企业、银行、***府、社会各个角度提出解决对策。

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活动的先决条件,总结上述研究成果,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普遍存在于各国各地区,综述根据国内外各位学者对于各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描述,转述对融资难的原因的看法,使大家对于目前国内外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及其成果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文献进行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在该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基本上都是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研究,针对某一省或某一区域的则比较少,即研究的地域范围太广。(2)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中,涉及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的研究比较少,即结合当下背景不深。正因为国内外专家学者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中还存在上述问题,所以,就有了该篇论文。本文结合国际金融危机背景,在全面分析时下中小企业更加严峻的融资问题的基础上,以杭州为例,提出了一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三、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研究的基本内容:

1、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地位及其特征

2、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各个方面

3、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状和案例的分析

4、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各种原因的研究和探讨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对如何解决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出自己的建议。

2、导致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从中找出突破口。

3、以小见大,由杭州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剖析中国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首先对于国内外相关理论文献进行广泛阅读,了解掌握国内外相关理论动态打好理论基础。

2、问卷调查法。通过向调查者发出简明扼要的征询单(表),请示填写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来间接获得材料和信息的一种方法。

3、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分析并找出相应的结论。

4. 讨论法:与老师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需具体说明研究方法用在什么内容中) (二)技术路线:(需画***说明)

五、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XX.10.14XX.11.14 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XX.11.15XX.12.30 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及开题报告 XX.01.01XX.03.04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XX.03.05XX.04.23 毕业实习,修改论文 XX.04.24XX.05.02 毕业论文定稿

六、主要参考文献:(同文献综述)

[1] 李丽霞,徐海俊,孟菲.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研究.科学出版社, XX年8月

[2] 王悦.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集团经济研究,XX年第9期 

[3] 刘向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沿海企业与科技,XX年第11期 

[4]王莎,江辉.探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商业研究,XX年4月 

[5] 程剑鸣,孙晓玲.中小企业融资.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XX 

[6] 熊云生,程国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与对策.财贸研究,XX 

[7] 周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南方金融, XX

[8] 林毅夫.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XX年1月 

[9] 关彬洪,关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企业经济,XX年1月 

[10]李***.企业融资.民主与建设出版社,XX

[11]杨令芝,周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创新[j].特区经济,XX(4). 

[12] 赵一静.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XX,(5). 

[13] 刘瑛超,陈松紊.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与对策[j].平顶山学院学报,XX,(5).

[14] 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XX,(1). 

[15] 巴曙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体制创新》,《证券时报》,XX年04月

[16]徐振京.浅谈出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中国科技信息,XX年第20期 

[17]杨超明.论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希望月报,XX年10月 

[18] [美]密西尔詹森、威廉麦克林.企业理论:管理行为、成本及其所有权结构[m]1976

企业法学论文篇10

研究的意义:

21世纪的今天,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了国内外各学术界、企业界的普遍认同。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饭店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饭店业的竞争也由质量竞争转变到文化、品牌竞争。优秀的企业文化有利于改善饭店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素质,从而提高饭店的竞争力,这样我国饭店才能取得更好的效益和更大的发展。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企业文化的思想渊源于中国,实践成功在日本,理论成型在美国。对于我国,企业文化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由于国情不同,我们能借鉴和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不多。我国饭店对企业文化的认识不深,在实际饭店经营管理中对企业文化的培育和运用不够重视,因此,我国饭店应认识到这点并做出相应策略。

主要参考文献:

1)林国建.现代企业文化的理论与实践[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4.25-26.

2)余柄炎.现代饭店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01-102.

3)韩晶晶,袁文平.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在饭店管理中的作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4,1(5):91-92.

2、研究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根据任务要求进一步具体化)

研究目标:

针对我国饭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饭店管理中应引入企业文化,从而提高饭店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研究内容:

1)企业文化的涵义及特征;

2)市场经济对饭店的新要求;

3)我国饭店管理存在的问题;

4)企业文化在饭店管理中的作用。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我国饭店在实际经营管理中对企业文化不够重视,因此,我国饭店应认识到这点并应着手企业精神的培育和企业文化的构建,建设有饭店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3、特色与创新之处:

着眼于分析市场经济对饭店的新要求及我国饭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倡饭店应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饭店竞争力。

4、拟釆取的研究方法、步骤、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

1)系统分析法:本文从系统的观点出发,不仅仅是全文,还包括各小段分析,统观全局。

2)调查研究法:调查各种数据,以求真实的原则。翻阅各种资料和询问指导老师。

研究步骤:

第一步选题构思2月28日—3月10日

第二步资料搜集3月10日—3月30日

第三步论文撰写3月30日—4月30日

技术路线:

5、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试剂和药品:

计算机

6、参考文献:

[1]戴钢书.现代企业文化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97-98.

[2]赖华东.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在饭店管理中的作用探讨[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2):79-80.

[3]邹统钎.饭店战略管理:理论前言与中国的实践[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2002.123-125.

[4]余柄炎.现代饭店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01-102.

[5]韩晶晶,袁文平.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在饭店管理中的作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4,1(5):91-92.

[6]张华友,张宏宇.我国酒店管理公司的现状和发展策略[J].企业活力,2003,(11):56-57.

[7]侯丕义.试论企业文化的特征及功能[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19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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