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责任论文10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1

十年持续合作之旅

今年年会的主题是“欧洲的未来”。今年的会议规格很高,欧洲议会议长到会讲话,比利时国王菲利普先生也莅临大会。三位现任部长级官员(欧盟委员)以及十多位涉及不同部门的欧盟官员,两位议员分次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和参加论坛讨论。这是参加人员规模较大的一次,前后两天约有1000余人参加。当然,这也是继2005年第一次参加活动后,我们每年都派人参加的大会。由此展开我们持续十年的合作之旅,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第一 ,共同打造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自从2005年9月第一次在北京共同举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到2015年我们的论坛持续到了第十届。该论坛已经成为国内持续时间最长、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目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力。尤其在2008年推出金蜜蜂活动后,金蜜蜂现在已经成为中国负责任企业一个最响亮的集体品牌。

第二,共同打造引领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2020平台。2010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推出以“智能、可持续性和包容增长”为主题词的企业2020(“Enterprise 2020”)社会责任倡议。由此,引领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深入发展。2011年6月,11家金蜜蜂企业和《WTO经济导刊》共同发起中国金蜜蜂2020社会责任倡议(以下简称“金蜜蜂2020”),关键词是“共同愿景、共同行动、跨界合作、共享价值”。同样,金蜜蜂企业在要求自己持续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希望带动更多的企业共同行动,带动不同的相关方跨界行动,从而创造共享价值。并且,2014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及会员单位和金蜜蜂企业及《WTO经济导刊》共同发起金蜜蜂2020倡议下的“积极老龄化”议题。由此,在全球社会责任发展中,形成中欧遥相呼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行动。

第三,合作推出传播平台。自2010年起,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和《WTO经济导刊》合作开辟企业社会责任在欧洲专栏,持续介绍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最新进展和经验。同时,双方还合作打造全球负责任供应链中文版网络平台,传播责任供应链规则及实践。

十年中欧CSR发展

这十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到深入发展的新阶段。一是,欧盟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变化。由原来自愿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融入到与相关方互动之中的理解,转变到采用ISO 26000社会责任概念,删除原来的“自愿基础上”的字眼,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对社会影响的责任。二是,欧盟从社会责任***策到社会责任战略,又进一步延伸到社会责任相关立法的变化。2002和2006年欧盟委员会了两次社会责任通信***策(COMMUNICATION ON CSR)。2011年欧盟将CSR通信***策进一步上升为欧盟2011-2014企业社会责任战略(STRATAGY FOR CSR)。到2014年,欧洲议会通过《非财务信息披露指令》又进一步形成了社会责任相关立法的变化。这个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在两年内将该项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三是,由通信***策层面到敦促成员国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国家行动计划(NAPs on CSR)的变化。目前欧盟28个成员国中有15个国家制定了该项计划,有12个国家在制定中。四是,由原来针对大型企业提出履责要求到指导中小企业履责并重的变化。为支持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在2012成立中小企业咨询网络组织的基础上,欧盟于201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咨询指导书。五是,由注重欧盟内部履责到支持欧盟成员国外部的发展。包括要求相关行业如ICT行业和油气公司等等在欧盟外国家地区运营时,也要逐步实施包括尊重人权在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由41个部级的社会责任组织(包括了所有28个欧盟成员国)组成,欧洲最大的70家公司都是其会员,在促成欧洲的这些积极变化中,无疑发挥了积极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十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生了快速的变化。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经历了1999年到2005年的辩论阶段,2006年到2011年达到共识阶段,2012年则进入到社会责任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并形成了“***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实践、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五位一体、共同推动的发展格局。金蜜蜂也从企业社会责任传播平台发展为涉及传播、研究、咨询、培训、国际合作的推动和服务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网络,在推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快速发展中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学习提升同台论道

可以说,同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的交流,我们是从学习开始的。参加2005年十周年年会时,他们的Market Place就令我们印象深刻。企业社会责任会议怎么还有市场展示会呢?原来,Market Place就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理念、方法和实践经验的交流场所。另外,我们十年来的责任竞争力案例研究,最初就是从翻译他们会员的案例起步的。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2

[关键词]企业家 社会责任 道德义务

企业家作为企业的重要***策制定者与决策者,在企业践行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应成为***府与公众所期望的社会责任践行者。企业家不仅要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以满足自身内在的发展需求,而且还应积极参与社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以实现其应有的外在社会价值。本文在阐述企业家社会责任概念与当前我国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现状的基础上,浅析其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问题,并结合中国的实情试着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以期能够唤起我国企业家践履社会责任的道德意识与实际行动。

一、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是由19世纪末的美国学者所提出,但在之后的半个世纪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诚如郑若娟指出:“在1895年《美国社会学杂志》第一卷中,美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阿尔比恩•斯摩尔提出‘不仅***府机构,私人企业也担负着公众期望’。”直至20世纪中期,企业社会责任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逐渐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这一历史性的转变要归功于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博文,他在1953年的《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商人应为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与其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还不如明确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毕竟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最终还得落到企业家的身上。正如毕素华所言:“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并不只是其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而是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家身上人格化的体现。”

哈普•提•杜莱(2000)从三维角度观察企业的管理出发,他将公司的利润、社会需求与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管理的三个“理想化的维度”。黄泽民(2004)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的总和生产力因素理论着手,对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应然性与必然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与探讨,得出了“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实质,归根到底是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结论。***彦(2006)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就是指作为特殊群体的一群社会个体所应承担的与之相关联的社会义务。”在他看来,这些社会义务包含企业家作为社会的普通公民、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与企业家特殊群体三个层面相统一的社会责任内涵。李君如(2007)指出,企业家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受惠者,“应该承担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倡导人际诚信友爱、坚持人人遵纪守法、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这样一些起码的社会责任”。潘新新(2007)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家应该本着思利及人的观念去经营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 也要推动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任艳芬(2008)指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在于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她进一步提出,“企业家应对投资者、员工、消费者、合作者、供应商、经销商、竞争者、社区、国家、环保等在内的直接和间接利益相关者负起责任”。沙彦飞(2010)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是“企业家作为拥有决策权的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及社会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体现在企业家身上的一种责任意识、责任感”。

笔者认为,企业家兼有理性经济人与理性道德人的双重身份,其不仅要严格遵守市场经济体制中所规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还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包括道德责任、环保责任、维权责任与慈善责任等在内的相关责任内容。简言之,企业家社会责任就是作为企业核心经营管理者的企业家,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应自觉维护好至少不能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与应得利益,并能对他人、社会与国家履行其应尽的道德义务。

二、我国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

企业家社会责任问题不仅是值得深入探究的理论问题,更是当下我国企业家必须加以清醒认识并积极践行的重大实践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以及国际企业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的日渐增强,国际上对企业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关注也日趋高涨,诸如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之类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与此同时,一些重大的国内与国际会议也开始关注与重视企业与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譬如,2002年在我国西安举行的“21世纪中国企业家社会责任论坛”和一年一度的“达沃斯论坛”即“世纪经济论坛”。尽管我们无法排除一些企业在大力宣传与倡导社会责任时会带有“别有用心”或“另有所***”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却难以否认整个企业界的自我社会责任意识与践履能力已得到普遍改善这一事实。那些自身社会责任践行得好的企业,不仅经济效益得到了持续的稳步增长,而且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企业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逐步增强。

从我国企业家落实社会责任的现状来看,总的发展趋势是乐观的。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不断趋于和谐融洽,企业作为社会公民也正逐渐担负着社会赋予的重大使命。尽管如此,一些商业丑闻还是被频繁曝光出来。例如,2001年南京冠生园的“月饼馅事件”、2008年三鹿的“毒奶粉事件”、2010年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2010年各地的“地沟油事件”以及2011年双汇的“瘦肉精事件”等。不少企业仍旧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道德隐患,这些隐患很可能还在进一步的发展蔓延中。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大众传媒方式对一些缺德企业进行揭露与曝光,以唤醒企业家内心的道德良知。

三、我国企业家社会责任缺失的可能成因

笔者认为,我国一些企业家在履行自身社会责任过程中的不佳表现,除了企业家对自身社会责任主观认知存在偏颇外,还有一些外在的客观因素限制着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我们对可能制约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因素试作如下浅显分析。

1.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疏忽与误解

创造利润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家对经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无可厚非。然而,现实中不少企业家一味强调对利润的谋求,甚至为提升企业业绩而不择手段,忘却了其作为道德责任主体应坚守的道德责任底线。企业家“为富不仁”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对利润取之于社会并应回馈于社会的价值观念理解得不够深入。企业家应加强对自身责任意识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将社会责任观念落实到企业经营的各项环节中去。唯有如此,企业才不至于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企业家才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2.市场经济体制中道德责任机制的缺失与误用

当今社会,企业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而利用各种手段钻法律空子的现象,还不在少数。企业偷税漏税,生产伪劣产品,散布虚假广告与损害消费者权益等失德现象也层出不穷。我们应突出市场经济中所蕴藏的道德他律属性,赋予市场经济的道德价值内涵。郭金鸿也强调:“市场经济绝不是超伦理的纯经济体制,在其运行中无不渗透着人的理性与情感,呼唤着道德责任的有效落实。”企业家作为道德践行的主体,在提高自身道德自律的前提下,还应积极参与市场经济体制中道德责任机制的构建,自觉践行起其应为的社会责任与道德义务。

3.我国传统文化中责任观的负面影响

对责任意识的强调,历来是我国传统文化中道德范畴所提倡的重要内容。孔孟儒学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对责任概念也强调了很多。其中,孔子的“见利思义”、“当仁不让”与孟子的“重义轻利”、“恻隐之心”等思想,对倡导我们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道德促进作用与价值导向作用。然而,这些传统责任文化观念中带有浓厚的“天命”或“宿命论”思想倾向,它对社会责任的强调实质是建立在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维护的基础上。因此,这些传统的责任思想把个体社会责任的践行统归于整体国家责任的履行之下,使得一些个体责任观念趋于抽象化与空洞化,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以真正落实。

四、我国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行之道

我们不能仅把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期望寄托于外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应把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根基建立在其发自内心的对责任主体应尽道德义务的认知上。为此,针对现阶段我国企业家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给出了以下可供参考的建议。

1.积极转变传统经营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家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经营理念已不适应时展的要求,企业家作为社会利益共同体的一部分,其个人经济行为还应受到诸如环保责任、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等责任的外在制约。传统“唯利是***”的企业经营方式与时下人们对企业家道德行为的呼吁形成了强烈的冲突,这也给企业家出了一道现实难题。企业家必须通过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解决企业在发展经营中所遭遇的道德问题,才能树立起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良好形象。

2.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机制

良好的企业制度,是推动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基础。企业家应建立以责任为核心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的相应职责。尽管有些企业家会强调,企业的一些缺德现象是由于企业员工的责任观念意识不强以及员工对自身社会责任的疏忽造成的。但这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度不够与企业内部的责任制度不够完善致使的。因此,企业家应积极构建企业的社会责任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责任制度。

3.加大***府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府部门应将企业与企业家的底线社会责任加以制度化与法制化,并促使企业家不断重视企业经济行为的道德责任性。在不断完善企业外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府还应加大对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监管力度与惩罚力度。***府一方面要尊重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性,以推动其向着更加自由、完善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府还应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当的干预与宏观调控,以突出市场经济的法律性。

4.注重社会舆论与大众传媒的外在价值导向作用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大众传媒已日趋普及化。不少鲜为人知的隐性缺德行为纷纷被各大媒体曝光出来,那些不可告人的商业丑陋行径也遭致了消费者、企业员工与竞争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诟病。社会舆论与大众传媒一直都引领着我们责任的价值取向,其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一定的道德教育与价值引领作用。倘若没有社会舆论与大众传媒对企业家道德责任良知丧失的揭示,那社会很可能会陷进道德责任危机中。

企业家如何在风云变幻的商场中站稳脚跟并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以推动企业向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迈进,这是每位企业家必须慎重考虑的现实问题。作为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把脉人,企业家唯有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起来,将企业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加以权衡兼顾,才能为企业谋利、为社会造福,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竭其力、尽其责,也才能实现其最大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 郑若娟:经济伦理:理论演进与实践考察[M].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89―90.

[2] 毕素华:论我国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J]. 广东社会科学,2011,(02):37―41.

[3](波兰)哈普•提•杜莱:对公司影像的勾画[J]. 南开管理评论,2000,(03):41―44.

[4] 黄泽民:基于总和生产力观点的企业家社会责任( 上)[J]. 生产力研究,2004,(6):73―77.

[5] ***彦:企业家与企业社会责任[J]. 商业文化,2006,(08):42―43.

[6] 李君如: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J]. 中国品牌,2007,(09):40―41.

[7] 潘新新:企业家社会责任探析[J]. 经济理论研究,2007,(02):114―115.

[8] 任艳芬:企业家的社会责任[J]. 中国商界,2008,(10):109―110.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3

[关键词]中国梦;大学生;责任教育

[中***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2 ― 0179 ― 02

当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当代大学生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必将勇敢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使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提出:“要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实现“中国梦”对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责任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在“中国梦”背景下的大学生责任教育,既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也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一、“中国梦”背景下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是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

“中国梦”不仅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包括青年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我们深知,“中国梦”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离不开大学生这支庞大的队伍作为载体和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1〕由此可见,责任体现了人的一种社会必然性,是每个公民对于社会和他人应尽的一种义务。

“中国梦”的提出对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有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应该勇于肩负起时代赋予他们的伟大使命。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强弱关系关系到他们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担当。当代大学生有着崇高的理想

想信念、聪慧的头脑、开阔的眼界、创新的能力,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源泉,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当代大学生,要在深刻了解国史、国情、世情的情况下,勇敢地站在时代的前列,承担起青年本有的使命和责任。这就要求大学生必须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相结合,勇做时展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二)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现“中国梦”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为充分的条件。***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当前高校的思想***治教育中,要将大学生责任教育作为其重中之重的内容。大学教育绝不是仅仅传授给学生知识,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学会学习,更要教会学生如何学会做人,如何运用自身所学的知识去实现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大学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重视大学生全面发展,真正把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的人,成为社会发展需要的“责任公民”或者说成为一个“道德人”。当代大学生只有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提升综合素养,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信息网络化发展迅猛,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彼此碰撞激荡,造成部分大学生价值标准混乱、信仰缺失。因此,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对于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思想***治教育要以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创造条件增强大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思想***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思想***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总之,高校思想***治教育就是要不断促进大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为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中国梦”背景下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途径探索

(一)在思想***治理论课教学中将“中国梦”教育与责任教育有机结合

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是当前高校思想***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思想***治理论课则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将“中国梦”教育及责任教育融入到思想***治理论课教学之中,可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思想***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增强思想***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提高思想***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助于提升思想***治理论教学实效性,更好地发挥思想***治理论课的育人功能。

在思想***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实施责任教育,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是在思想***治理论课教学中有意识地确立责任教育的目标、内容。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思想***治理论课主要有五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势与***策”)。加强责任教育需要把培养大学生对国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以及对自然负责的责任品质确立为责任教育的目标,把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作为对大学生道德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将责任素质作为大学生各类评优评奖等方面的重要考察内容。二是要注重整合责任教育的内容。充分挖掘各门课程中的责任教育相关素材,引导教师将责任教育渗透到教学过程中。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其教学内容与“中国梦”教育和责任教育都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授课教师可以“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和责任教育融合到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价值教育等“基础”课的几大主要教学模块之中。教师也可以将责任教育整合为一个专题教育,分析概括“基础”课中责任教育的具体内容及内在联系,整合责任教育的教学内容体系,能够有效增强“基础”课责任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融入“中国梦”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

校园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学校的精神和灵魂。校园文化在高校的人才培养、校风建设、价值引导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思想***治教育应紧密融入“中国梦”宣传教育,丰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努力使广大师生成为走中国道路的坚定实践者、弘扬中国精神的重要承载者、凝聚中国力量的核心I跑者〔2〕。因此,有针对性地把“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能够更好地培养和强化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

高校要重点培养一批专门研究“中国梦”的教师队伍,特别是思想***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要不断加强对“中国梦”教育的理论研究,帮助大学生系统认识和正确解读“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确自身在“中国梦”实现道路上的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高校应寻找出一条将“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网络等多种传播渠道,将“中国梦”宣传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与环节。高校要重视引导学生系统学习中华民族的近现代历史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 多年来的伟大实践,使广大青年学生真正意识到中国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历经千辛万苦才寻找到的符合中国发展的道路选择。使学生意识到要实现我***提出来的“两个一百年”的伟大奋斗目标,就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同时,高校可以在校园的人文化景观中植入有关增强责任担当的元素,如名人塑像、爱国名言等;也可以把责任教育融入各种校园活动中,如通过辩论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

(三)在社会实践中融入“中国梦”教育,提高大学生责任担当能力

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大学生群体能够养成自觉的责任行动,让大学生自觉履行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即是加强大学生的行为能力教育。众所周知,大学阶段是大学生社会化和职业准备的关键时期,如果他们在这一重要的成长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体验,则很能形成强烈的责任意识,又怎么可能在走向社会后主动承担起对国家民族发展的重任?因此,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责任教育,通过“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丰富责任体验,主动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理应成为当前高校思想***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美国哲学家杜威指出,教育即生活,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有效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3〕。由此可见,加强责任教育必须结合社会实践来开展。高校应当以开展宣传“中国梦”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充分地为学生提供培养责任感、丰富责任体验的机会,动员他们以国家公民身份参与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如通过组织开展暑期“三下乡”、服务社区活动、社会捐助活动、支教活动、义工活动等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实践活动,让大学生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到人民群众中去,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才能切身体会承担责任和履行责任的重要意义,才能够真正感受到人生价值的意义和实现,进而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信念,锻炼并提升责任担当的能力。

三、结语

“中国梦”对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责任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中国梦”背景下的大学生责任教育,既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也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在“中国梦”背景下,我们要把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作为当前高校思想***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与方法,不断增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实效性。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29.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4

关键词: 西方国家 责任教育 启示

弘扬人文精神,加强人文教育,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但是,当代人文教育较之古典或传统人文教育,在道德价值观上发生了重大变革,注重学生责任感的培养成为其核心内容。责任的本质性特点决定了责任的重要价值。激发学生的责任感是德育教育的核心目标所在,它同时也是人们强调道德责任教育的依据所在。

一、西方主要国家高校德育重视责任教育

1.责任教育是西方主要国家高校德育的主要内容。

上个世纪的7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提出了“责任公民”的概念,其主要内涵是承认他人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的责任,遵守各种规则,信守诺言的责任。为了促进学校德育的落实,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社会推出了500余个教育法案,鼓励学校制定系统的德育评估标准。

英国高校德育具有典型的保守主义倾向,但是,在最近十几年来,在德育目标上也有同美国接轨的倾向,并开始重视学校德育的责任教育。要求学生成为学会与别人相处,有高雅自由的生活,能够考虑别人的需要,有丰富的情感和高雅情趣的自律者。

《联邦德国教育总法》中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在巴伐利亚州法中,规定得更详细:对于18岁以后的学生,在道德方面的要求是培养“尊重人的尊严、自我克制、责任感、乐于负责与助人,能接受一切真、善、美的胸怀,以及对自然和环境的责任心”。

法国***1977年在《法国教育体制改革》文件中指出:“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自由社会的公民,使每个青年具有头脑,从而使他能够***地重申社会协约,或他认为在需要时能够修改这种协约。”法兰西学院全体教授在向总统提交的正式报告中建议学校不能回避义不容辞地实施伦理道德教育的责任。“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培植学生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的批判能力”。

日本的高校德育一直遵循着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的要求进行责任教育。《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出和平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爱好真理与正义,尊重个人价值,注重劳动和责任,充满***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学校教育法》中还进一步规定:“大学作为学术中心在教授广博知识的同时应以教授和研究精深专门的科学、艺术并发展才智、道德及应用能力为目的。”

2.为实施责任教育,西方主要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创造了一些适合责任教育的德育教育理论。西方主要国家中,美国在德育理论研究方面起步最早、成果最丰富。从19世纪末开始,以杜威主义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德育思想开始深刻地影响美国的学校德育。杜威认为:“教育的本质就是道德教育。”“任何增进学生对社会生活理解的学科都具有道德意义。”德育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儿童与生具有的“要贡献,要做事,要服务”的倾向,进行积极的引导,“使他们自己的活动不可避免地朝着这个方向进行”。

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战后美国社会问题增多,特别是60年代的、反战,青年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因此,形成了道德认知理论、价值澄清理论、人本主义教育观等,强调了学生在德育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增强,从而在理论上为学生自主的承担道德责任建立起了联系,使美国成为现代世界学校德育的发祥地。

其次,创造了一系列适合责任教育的具体方法。受美国现代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的影响,世界主要西方国家在学校德育责任教育方面也探索出了系列的教育方法,而且各有特色。

全面主义与德目主义或称直接方法与间接方法是当代世界学校德育主要形式。美国是典型的全面主义德育。建立起了由宗教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社区中心等组成的制度化的联系,立体化的网络。当然,最近,美国高校德育也产生了由全面主义向兼有德目主义的方向发展趋势。

美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品格教育,特别注重教授价值观。品格教育主要代表人里可那在《品格教育》一书中,把“尊重(Respect)和责任(Responsibility)”视为普遍道德价值观的核心,是学校必须教授的3R课程(读Reading、写Writing、算Arithmatic)之外的2R课程,它们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都有客观的重要价值。

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瑞恩总结出品格教育的6E法:在学生的理智作用下,与学生进行有关的对话,向学生解释(Explanation)某些规则,给予学生某种启示;教师鼓励学生的自我评价和评价(Evaluation)各种价值观,并且提供各种评价机会;学生应该参加各种活动,亲身体验(Experirence);为学生创设良好的道德氛围,发挥环境期待(Environment Expectation)的作用,这些方法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与责任行为。

二、高校实施学生责任教育的必然性

1.责任及其前提。

道德责任,是指道德主体应当对其自主作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义务。康德把道德责任称为伦理义务,并从人性与人类的目的出发,区分为对自己的义务和他人的义务。意大利思想家朱塞佩・马志尼对人的责任依次划分为四种:首要的是对人类的责任,其次是对国家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自己的责任。

2.责任教育是人的发展本质的要求。

黑格尔认为道德就是关系、要求和应当,应当就是人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全在于具有知道自己履行了责任这样一种意识”。在一定意义上,道德就是自觉履行责任。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这表明,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培养自己的道德责任感的过程。责任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对自己负责,彼此负责,才能创造并推进健全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

3.责任教育是社会发展向人类提出的要求。

中国历来重视对年轻一代的责任教育。中国很早就把教育的目标确立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孔子的“当仁不让”,孟子的“舍我其谁”,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铁肩担道义”,不仅是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信仰,更是他们崇高历史使命感的人生实践。

当前,在社会多元、多样、多变的情况下,部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日渐淡化,与社会生活要求人们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的要求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责任的重要使责任教育成为永恒,那么,现实中大学生中见怪不惊的责任意识模糊、责任感淡化的客观现实则使责任观教育变得刻不容缓。

三、对我国高校德育责任教育的启示

1.中西方高校责任教育的比较。

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学校德育不同,我国学校德育责任教育的重点是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精神。集体主义原则是中国德育的核心。在学校具体道德教育中,以道德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以灌输和自省为主要方法,注重自我教育、自我修养。中国德育的目标体系以集体主义为核心,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有着儒家深刻的大一统文化背景,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约束力。这种教育的好处:一是具有丰厚的儒家传统文化背景,有利于民族道德文化的认同;二是相对于现实经济社会文化的具体实践具有一定的超然性,有利于人们对人类自身及其环境的终极关怀思考,具有世界性的道德价值。但我们在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教育中,还没有寻找到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平衡点。

中西方学校德育责任教育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有较大差异。任何社会的文化都是该社会经济状况的反映。中西方教育包括学校德育的差异是同各自的经济基础和文化背景有一定联系的。目前,大家都比较公认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民众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凭此便认为西方国家学校德育教育要比中国好,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

2.中国高校开展责任教育的对策。

第一,引导学生处理好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新的环境条件下,一味地要求大学生只讲社会价值不讲自我价值是不现实的,要引导他们把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机结合起来,摒弃西方资产阶级伦理思潮中“单纯利己”的道德标准。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的最大实现才是自我价值的真正实现。

第二,高校德育要同社会协调。道德教育说到底是道德实践教育,尽管中国学校德育以德目主义为主,却不妨碍学以致用。一方面,学校自身要认清社会现实,认清道德主体的现实,不做无用功;另一方面,既要在教育实践上适应于社会道德状况的变化,又要使德育教育目标和道德水平处于社会道德水平的相对高度,使学校德育教育同社会主流道德观相一致,引导学生选择接受水平较高的并与社会需要相协调的道德,勇于承担道德责任。

第三,高校德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对中国的学校德育教育来说,道德教育既是道德理论教育,也是道德实践教育。不论理论教育还是实践教育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可循,包括道德认知规律、道德需要规律、道德实践规律以及道德教学规律等。在这方面,西方主要国家,特别是美国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学校德育的地位,科学地确立道德教育的层次,悉心选择道德教育的内容,运用科学地道德教育理论和方法来实施学校德育。必须反对学校德育教育中的两种倾向,一是无所事事或无能为力的观点,二是过高地估计学校德育的作用。

参考文献: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5

关键词:新闻责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中***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2-2-0006-03

责任是一种担当。有担当的人能得到社会尊重,负责任的媒体则能得到公众的信任。但在信息社会的今天,各种利益的驱动,常常使得新闻责任旁落:媒体越来越多地报道无关痛痒的小新闻,热衷于揭秘、煽情和小道消息;有害新闻信息泛滥加剧;有偿新闻与“有偿不闻”时有发生;一些歪曲事实的信息传播,给国家、社会和公众带来了负面影响……信息时代的新闻业面临着一个严肃的话题:新闻应该对社会进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问题绝不仅仅限于社会法律、道德的层面,更涉及新闻业务、新闻管理及新闻理论等诸多层面。因此,有必要重温新闻责任,探究新闻责任的内涵、原理与实现条件,深化责任意识,服务新闻实践。

一、历史溯源

“作为社会的人只有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去承担责任,才能既向个人负责,又向社会负责。尽心尽责有利于社会和自己,失责渎职不利于社会和自己。”[1]193

――恩格斯

新闻责任问题由来已久。但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思考与研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46年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的罗伯特・哈钦斯等人起草了《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主张新闻自由应以社会责任为规范,标志着社会责任论的正式提出,后来在1956年出版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中这一理论被系统阐发并广泛传播,社会责任理论成为西方新闻思潮的主要代表。

对新闻责任的重视并非资产阶级新闻理论所独有。如果追根溯源的话,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报刊工作的一系列文章、对话中,也曾涉及这个问题。强调新闻责任,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特征。早在1849年,马克思在针对《新莱茵报》的审判法庭上,就曾明确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2]275在中国,新闻界一向强调、推崇新闻责任。从王韬、梁启超到徐宝璜、,都已认识到新闻传媒要在沟通、教育、监督与导向方面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新闻责任的深刻认识,也始终伴随着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从1922年中共中央第一份机关刊物《向导》诞生至今,中国***人在90多年的***和建设实践中,强调传媒作为***和***府的喉舌,一定要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正如1956年7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致读者》中所说:“人民日报是***的报纸,也是人民的报纸。从它创刊到现在,一直是为***和人民的利益服务的。”

二、如何认识新闻责任

英国王子查尔斯曾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责任是对于一个人做或不做某些事的要求。按照《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责任的含义有三: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分内应做之事;因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所应承担的过失。责任的概念,既包含法律上的含义,也有伦理上的意义,进而还有职业的特定要求。

那么,什么是新闻责任?新闻责任是新闻业、新闻传媒及新闻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恪守的行为准则与应尽的义务,即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社会存在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新闻责任的内容和形式。因而新闻责任不是抽象的、凝固不变的,而是历史的、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形态,新闻责任也各不相同。但不论怎样变化,对社会负责,这个责任的客体基本不变。只是新闻责任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涵与要求,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理解与实施。

在这里,新闻责任的客体――社会,并不是一个抽象而空泛的概念。汉语辞典中对社会有两种解释:一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的观点则揭示了社会的本质,那就是“社会的本质既不是在整体、也不是在个人之中,而只能在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中去寻找”。[3]66因此,社会绝不是个人的堆积或简单相加,而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的基础。也就是说,社会是一个系统,它具有一定的结构与功能,按照一定规律而运动变化。社会主要包含着:个人关系、群体关系和社会制度三个不同层次。考察新闻责任的客体,需要从社会系统本身出发,从社会关系中去考察、研究新闻责任,这是我们的理论起点。

就其理论基石而言――社会与个人的价值判断决定了新闻责任的基本走向;对新闻自由的解释左右了新闻责任的内涵;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奠定了新闻责任的理论基石;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规定了新闻责任的具体内容。

需要明确的是: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新闻责任的性质,基于不同经济关系之上的新闻传媒及新闻传播活动,必然会根据不同的利益关系形成不同的规范原则;新闻责任往往会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追求,并不断注入新的内容,赋予新的意义。

三、强调新闻责任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特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新闻工作者对事实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要求新闻工作者运用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唯物地、辨证地、历史地考察新闻传播现象,深入研究并回答新闻理论和新闻实践中的问题,科学地揭示新闻传播规律。

在我国,传媒结构是以***报、国家通讯社、国家广播、电视台为主体,是***和***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因此始终要求在新闻传播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体现***的意志同反映人民心声结合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生活,及时反映现实,维护人民的利益。今天,作为执******的中国***旗帜鲜明地指出,新闻传媒要始终保持对***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这成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关于新闻责任的理论核心。在此理论框架下,新闻责任的主体涵盖了新闻业、新闻传媒以及新闻工作者这个由整体、局部直至个体的三个不同层次;新闻责任的客体则是社会,包括社会制度、群体与个人;新闻责任的内涵由此衍生而来。

在传播学中,新闻业具有四大功能: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协调社会、传承教化。功能对应着责任,责任由此而来。具体而言,就是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进步、公民身心健康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传播责任、监督责任与文化责任。其中传播责任是最基本的责任,是基础、是前提,其他责任的实现必须通过它来体现。安全责任是核心,监督责任是保证,而文化责任是准绳。作为新闻责任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传播责任,意味着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要对传播的新闻信息负责、对受众负责,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要讲求公开原则、真实原则、客观原则、时效原则与受众原则。舆论功能的发挥,可产生强大的作用,并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就是说,履行安全责任要坚持保密原则、导向原则、大局原则;行使监督责任,则要坚持公正原则、有效原则、大局原则。社会教化的功能,体现于传播文化知识、提倡社会道德等,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文化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传播先进文化、维护道德,推动社会进步。

履行新闻责任还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要求。在我国,新闻业、传媒及其从业者是***、***府与人民的耳目与喉舌,新闻业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的思想宣传阵地,事关国家的发展、社会稳定和安全。履行新闻责任,除了要遵循具有共性的新闻传播普遍规律与基本原则,同时还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内在发展规律,即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坚持***性原则、***治原则、大局原则与群众原则,以人为本,为全***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四、怎样实现新闻责任

任何目标的实现,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献身精神,还要受到其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样,新闻责任的实现也是由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新闻责任的实现,离不开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努力。个人与社会的维系与评价,主要是以国家的强制力量与手段来保障,由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主体信念所构成的道德来维护。换一种角度说,新闻责任的履行,需要两种硬度不同的力量:一是刚性的,即法律法规的制约,二是软性的,即道德的约束,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一同维系着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而这也是新闻责任得以实现的必由之路。它们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推动新闻责任的实现,使其充分发挥效能,而不仅仅流于形式。

新闻责任的履行,要依靠社会舆论与法律、法规的约束一同构成的外部力量,更要凭借责任主体自觉又清醒的责任意识所构成的内部动力,这是履行新闻责任的基础,也是实现新闻责任的重要保证。解决新闻实践中层出不穷的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及媒体的整体素质,维护新闻业的社会公信力。逐步建立一个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与行业管理、司法监督紧密结合,通过教育、管理、自律和他律,为新闻责任的履行营造一个积极有利的媒介环境,提供切实可行的实现条件。

新闻责任不是一种纸上谈兵、脱离实际的枯燥理论,也不仅仅是简单的新闻队伍自身建设问题,而是一个事关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现实问题。但我们对它的认识与研究还远远不够,亟需从实践、管理与理论三个不同层面来解决新闻责任问题,使广大新闻工作者把履行责任当成自觉行为,各传媒机构一方面自觉承担新闻对社会的责任,一方面还要管好自己的队伍,加强规范。而对于培养新闻队伍后备***的新闻院校来说,加强新闻责任的教育与学习,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新闻责任观,则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新闻责任不仅仅是新闻传播学的研究课题,它包含着哲学、社会学、***治学、文化学的深刻寓意;它来自实践又复归实践,其现实意义甚至远在理论之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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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6

关键词:征收;国家补偿;义务;责任

中***分类号:D92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8/09-0149-04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征收――这一国家对经济合法管理的手段对受影响权利主体利益损害所承担的补偿责任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进而借用其分析方法对当前经济法责任研究领域中学者提出的具体经济法责任之“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性质进行分析与界定,以辨明其在经济法责任体系或经济法体系中应处的位置,以期对经济法责任体系建设的理论探讨有所启发。

一、征收实践中国家补偿责任的确立

征收是指国家,特别是基于其对私人产业之支配权,对私人财产权利的取得或限制。[1]私人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然而对于私人财产权利的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各国立法中征收均合法存在,并以给予补偿为合法要件。如法国民法典第54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强制转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并在事前受公正补偿时,不在此限。”德国基本法第14条第3项规定了“对财产的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进行,且该法律必须规定补偿的形式和额度”。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了“私有财产亦不得在未予以公正补偿后,予以公用征收”。

对外资的征收,当前为所有西方国家(包括欧洲和北美)所支持的规则是:对外资的征收是合法的,而补偿是合法性的要件之一。[2]该规则所体现的补偿作为征收前提条件或者合法性要件的原则在大多数(包括各国已经实际签订的范本)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 以下简称BITs)、各种多边投资协定中,①均得到了确认。由此亦可见发展中国家尽管对于具体补偿额的确定与发达国家之间存有重大分歧,但对征收补偿责任的承认却是无庸置疑的。

我国通过大量BITs的签订确认了国家由于其经济享有对外资的征收权,并在征收条件的规定中明确要给予补偿。[3]在《外资企业法》第5条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第3款中,也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可依法行使征收权,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该规定为普遍意义上的征收的合法性及提供补偿提供了根本法上的确认。

至此可见,无论是在普遍意义上的征收,还是对于外资的特别征收,无论是在各国国内法上还是国际法上均确立了国家的征收权和补偿责任。

二、国家征收补偿责任的性质分析

通常来说,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份内应做的事;二是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后果。[4]在法律上,前者即义务,是责任的积极方面,而后者即为通常所指的法律责任,是责任的消极方面,具有否定性。

根据法的一般理论,法律责任是由于侵犯法定权利或违反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法律关系的有责主体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即根据法律责任“义务说”(又称作“第二性义务论”),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定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5]凯尔森则认为:“法律责任是与法律义务相关的概念。一个人在法律上要对一定行为负责,或者他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意思就是,他作相反行为时,他应受到制裁。”[6]此时,同是义务,两个先后产生的义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后者成为法律上的责任。

根据这一理论,国家征收补偿责任的性质,究竟是法律上的义务还是责任?对于国家征收补偿的性质可尝试通过如下两种假设进行分析:

假设国家补偿是第一性义务。此时,国家补偿是基于征收的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由国家承担的义务。当国家没有履行该义务的时候,就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第二性义务,即法律责任。该假设符合现实的征收及补偿责任的实践,应当成立。

假设国家补偿是第二性义务,即其产生只能以国家违反第一性义务为前提。此时国家的第一性义务只能是国家负有不得征收私人财产的义务。而在现实的征收制度框架下,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国家对私人财产的征收是完全合法的,是法律赋予国家的一种权利。更进一步说,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管理职能已成为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产生社会经济宏观调控需要的时候,国家对私人财产的征收更是一种义务,此时这种义务是第一性义务。由此分析推出该假设与实践相矛盾,不能成立。

由此,在征收制度下的国家补偿责任是法律规定的第一性义务,而不是法律责任。

三、“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性质分析

“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作为经济法学者提出的新型的***府具体经济法责任,是指由***府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的因***府的经济决策失误而导致的财产责任。[7]又有称“经济法上的国家赔偿”,指为了补偿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措施不当,而给调制受体所造成的损害,从应然的角度说,国家应当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来给予赔偿。[8]

(一)基于“责任第二性义务”理论的假设分析方法的可适用性

对经由征收确立的国家补偿责任制度及对其性质的分析方法,是否可以用来对“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进行分析呢?答案是肯定的。征收的国家补偿责任与国家调制措施所导致的“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尽管二者从名称上看有天壤之别,但却具有同质性。具体可分析如下:

1.征收与国家调制措施的同质性

首先,二者以相同的法哲学观为基础。作为大多数现代国家征收立法指导思想的“扩张的征收理论”认为:财产权是负有社会义务的,并非绝对不可侵犯,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对抗私人财产权利。由此,征收作为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人的财产权利进行剥夺或限制的措施,体现了社会本位的所有权思想,即强调所有权应当负有社会义务,应当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9]所以尽管最初的征收制度源起于行***征收,但是这并不妨碍这种措施“为引导经济以实现特定目的”[10]而成为经济法上的国家经济规制措施。

其次,对财产权利的征收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国家管制措施。征收是对财产权利的剥夺或限制。除去基于古典征收理论的行***征收,征收,特别是对外资的征收(其中又包括间接征收)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如对财产权利影响的程度。一项***府管制措施是否构成征收并须要补偿,须依据一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布朗利在其《国际公法原理》中关于并非所有国家管制措施都构成征收的论述也确认了这点。[11]在我国对外签署的投资保护协定中,绝大多数都明确规定,征收既包括直接征收也包括间接征收,如与征收“任何类似的其他措施”(1982年中国与瑞典协定第3条第1款)、与征收“效果相同的其他措施”(1983年中国与罗马尼亚协定第4条第1款)以及相对征收的“其它任何具有同样效果或同样性质的措施”(1995年中国与摩洛哥协定第4条第1款)等。

2.国家补偿责任与“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同质性

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合法行为对私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进行的弥补。而国家经济失误赔偿则是“***府决策失误而由***府及其责任人员承担的财产责任。***府经济失误赔偿涉及国家赔偿,但经济法上的国家赔偿不是通常所说的行***赔偿或司法赔偿,而可能是立法赔偿。因为国家管理主体的失误更多的是立法上的失误或立法性决策上的失误”[12]。补偿与赔偿具有不同的含义,二者根据通说以合法、违法与否为区分标准。依此标准,“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尽管使用了赔偿一词,但在含义上实为本文所定义并使用之补偿,是国家经济失误补偿责任。

至此,由于二者的同质性,前面分析国家补偿责任性质时所采用的以“责任第二性义务”理论为基础的假设分析方法,同样可适用于对“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即国家经济失误补偿责任进行分析。

(二)“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性质分析

1.“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第二性义务假设

先从假设“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为第二性义务开始。那么,国家经济失误补偿责任的产生只能以国家违反其第一性义务为前提。此时国家的第一性义务就只能是国家对其作出的经济管理决策负有没有失误的义务。这样,问题的关键就变成了,在经济法体系下,法律对其规制对象――国家调制经济的义务是否或应否有如此程度的要求?

首先,基于权利与义务设定的对应性,国家作为经济法的决策主体、管理主体、监督主体享有对国家社会经济广泛的调制权利/权力,并因此而享有特殊的经济法地位,所以法律对其也课以相应严格的义务要求。因此,国家负有正确、积极、严格履行其经济职权的义务,不得懈怠。但这并不等于不允许国家犯错。

其次,哈耶克认为:“法治不是关注法律是什么的规则,而是一种关注法律应当是什么的规则,亦即一种‘元法律原则’(或‘超法律原则’)或一种***治理想。”[13]那么,国家是否应当负有不失误的义务呢?同样借用哈耶克的原理,竞争与试错合法合情合理。对义务主体提出的要求应切合现实的需要与实现的可能而不应仅为理想,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理想状态的最终结果极有可能导致其沦为空想。尽管***府合法并且合理管制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为了克服“夜警”***府无力实施对国民经济良好干预的缺陷而应运而生的经济法,反过来要求***府面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经济进行精巧控制和引导,正确、积极、严格履行经济职权的义务而不产生失误,完美达到期待的目标,是非理性的要求。同时,经济法所追求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目标的实现,由于社会整体效益体系是有彼此冲突又相互依存的多种利益体所构成,包括个人利益、集团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这里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在实质上是对各利益体利益平衡的追求。一项具体国家管制或者调节措施的制定和施行,在一定期间内对一定利益体利益平衡目标的完美实现没有也无法有确定的客观标准,更勿论失误的产生与否。

到这里,国家对其作出的经济管理决策负有不失误的第一性义务并不存在也不应当存在。“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为第二性义务的假设不成立。

2.“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第一性义务假设

再看将“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作为第一性义务的假设。***府经济失误是法律受制于其所规制的社会经济现象的复杂性所不得不允许的情形,此时基于公平负担理论,“在民主法治社会里,人人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同时人人亦应平等分担社会负担。如果个别或部分公民为社会承担了特别的义务或受到了特别的损害,国家即应给予他(他们)特别的补偿,以将个别或部分人因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失转由全体公民分担”[14],国家负有积极地给予补偿的责任。由于法律意义上的义务是“由国家规定或承认,法律关系主体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15],而“‘义务’这个词汇中,隐含着拘束负义务之人的‘契约’这样的意象,而‘责任’这个词汇之中则潜藏着债务的观念”[16],因此,此时的国家补偿责任在设定目的和含义上更符合义务这一积极责任的内涵。

“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为第一性义务的假设也更为切合经济法的目的。“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则是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这一目的性价值与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协调追求同根同源”[17]。经济法上国家作为调制主体的总体义务是通过采取经济调制措施以调和、平衡对各利益体的利益冲突。这个义务自然就包含了促进作为一个整体的公共利益的义务和促进各个利益体利益的义务。后者当然包含积极补偿各利益体的利益缺损的义务,如这里的国家经济失误补偿责任。

因此,关于国家补偿责任在经济法领域内的性质,尽管对于法律义务与责任、补偿与赔偿、违法与合法等概念存在有不同的界定,从而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在界定经济法责任为责任主体“没有做好应做的事而应当承担的后果”的前提下,提出如***府经济失误赔偿作为经济法责任的具体形态,或者经济补偿责任作为***府经济法责任的一种并进而将之作为独特的经济法责任既不符合论证逻辑,更不符合经济法追求社会整体效益的要求。

四、结语

国家对私人财产的征收及其补偿责任制度的确立与实践对经济法责任体系的理论构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以“第二性义务论”为基础的假设分析方法对征收的国家补偿责任的性质进行分析,界定了其在本质上是法律义务,而非法律责任。征收的国家补偿责任与国家调制措施所导致的“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具有同质性。因此,可借用该假设分析方法对“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性质进行分析,并可知“国家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亦属法律义务,而非第二性义务意义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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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7

论文关键词:企业如何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和***府的作为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和承担规则制定、监督、协调、服务、引导等职能的企业和***府,如何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通过自己的作为,更好、更有效地去履行和保证企业更好、更有效地履行其社会责任。

一、企业要抓住核心,统筹兼顾。从决策理论上讲,组织进行决策,往往需要一个相对单一的目标,目标多了,就无法进行有效决策。如企业欠了供应商的钱企业文化论文,企业不支付就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但是,钱给了供应商,企业就没有钱买原材料,生产就无法进行,职工就要失业,消费者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股东也就没有了回报,你说企业该怎么办?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有主次,有轻重缓急,有层次之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企业必须做到抓住核心,统筹兼顾。

一是找准切入点,牢牢抓住企业经济责任这个核心不放松。因为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企业履行其它社会责任的基础和前提,如果股东没有回报,企业就不会有投资,没有投资就不会有企业企业文化论文,没有了企业,什么法律责任、伦理道德责任、公益责任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企业只有发展了,即通过向社会提供产品或劳务、满足顾客的消费需求,为顾客创造价值,有了可供分配的利润后,才能吸引投资者追加投资;才能实现职工就业,才有钱给职工发放工资和福利、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加大技改、环保投入以及支付供应商的货款;才能给***府交纳税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使***府完成社会二次分配成为可能;才能制定公益计划,为社会做好事,等等。彼得。德鲁克在他的《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一书中认为: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仅仅是做得好还不够,还必须做好事。然而,为了做好事,首先必须做好企业中国论文网。他说,只要一个企业忽略了在经济上取得成就的限制并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力支持的社会责任,企业很快就会陷入困境。如果因此而损失了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那就是最不负责任。通俗地讲,就是企业有了钱企业文化论文,你才能尽责任,反过来说,企业要尽社会责任,你必须先做好企业。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现阶段,我国企业的核心责任就是要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想尽一切办法先养活自己,再做好、做强、做大,夯实发展基础,取得做好事的本钱和能力。

二是抓好联动点,统筹兼顾,积极履行企业公益责任。企业公益责任虽然是倡导性的,但也是每一个中国企业应尽的义务。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其发展离不***家***策的扶持、公众的支持、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所以企业发展壮大后,只要有能力,就应该从利他主义的道德责任感出发,积极、主动参与、支持社会慈善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把中华民族“达则兼济天下”的优秀文化传统与现代市场经济原则有机结合起来企业文化论文,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府要从无为到作为。如何保证企业更好、更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承担特殊职能的***府,应与时俱进,从无为到大有作为。

一要积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虽然我国暂不鼓励企业搞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的lso26000也没有颁布,但国际知名大企业对中国很多的分包商已经提出了要求。随着国际竟争的进一步加剧,不少国家也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作为一种竟争手段。***府要末雨绸缪,大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倡导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众正确、全面地看待企业社会责任。

二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制度体系和促进、保障、评价机制,做到有法可依。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时候,总会面临一个机会成本问题,它总是在既定的游戏规则下做平衡。所以,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府必须比企业看得远、跑得快,决不能出现企业因遵守法律带来成本增加而输给不遵守法律的企业。要通过科学立法保证市场竟争的公正、公平和合理,及时把企业拉回到规则里来。

三要强化市场监管和法律的执行中国论文网。法律再好,没有执行力不行。小煤窑、小造纸、小化工问题,不少就是一个***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法不依、***不严。所以企业文化论文,要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真正得到落实,***府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必严、违法必究,包括对***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府的管控纵到边、横到角,努力实现***府社会管理从人治到法治。

四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为在一个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竟争市场上,企业追求自己的利益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比它直接追求社会责任带来的好处、效果还要大,这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使然。

五要通过***策引导企业、吸引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公益责任。因为公益责任毕竟是倡导性责任,不能靠法律制度强制执行,必须靠企业的道德自觉。国外目前很多好的做法,如通过税收减免来激励企业投资高薪技术、节能环保和公益事业,鼓励企业做好事。我国在这方面也有一些尝试,但基本局限在高新产业,但还很不够。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8

责任是一种担当。有担当的人能得到社会尊重,负责任的媒体则能得到公众的信任。但在信息社会的今天,各种利益的驱动,常常使得新闻责任旁落:媒体越来越多地报道无关痛痒的小新闻,热衷于揭秘、煽情和小道消息;有害新闻信息泛滥加剧;有偿新闻与“有偿不闻”时有发生;一些歪曲事实的信息传播,给国家、社会和公众带来了负面影响……信息时代的新闻业面临着一个严肃的话题:新闻应该对社会进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问题绝不仅仅限于社会法律、道德的层面,更涉及新闻业务、新闻管理及新闻理论等诸多层面。因此,有必要重温新闻责任,探究新闻责任的内涵、原理与实现条件,深化责任意识,服务新闻实践。

一、历史溯源

“作为社会的人只有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去承担责任,才能既向个人负责,又向社会负责。尽心尽责有利于社会和自己,失责渎职不利于社会和自己。”[1]193

――恩格斯

新闻责任问题由来已久。但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思考与研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46年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的罗伯特?哈钦斯等人起草了《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主张新闻自由应以社会责任为规范,标志着社会责任论的正式提出,后来在1956年出版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中这一理论被系统阐发并广泛传播,社会责任理论成为西方新闻思潮的主要代表。

对新闻责任的重视并非资产阶级新闻理论所独有。如果追根溯源的话,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报刊工作的一系列文章、对话中,也曾涉及这个问题。强调新闻责任,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特征。早在1849年,马克思在针对《新莱茵报》的审判法庭上,就曾明确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2]275在中国,新闻界一向强调、推崇新闻责任。从王韬、梁启超到徐宝璜、李大钊,都已认识到新闻传媒要在沟通、教育、监督与导向方面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新闻责任的深刻认识,也始终伴随着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从1922年中共中央第一份机关刊物《向导》诞生至今,中国***人在90多年的***和建设实践中,强调传媒作为***和***府的喉舌,一定要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正如1956年7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致读者》中所说:“人民日报是***的报纸,也是人民的报纸。从它创刊到现在,一直是为***和人民的利益服务的。”

二、如何认识新闻责任

英国王子查尔斯曾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责任是对于一个人做或不做某些事的要求。按照《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责任的含义有三: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分内应做之事;因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所应承担的过失。责任的概念,既包含法律上的含义,也有伦理上的意义,进而还有职业的特定要求。

那么,什么是新闻责任?新闻责任是新闻业、新闻传媒及新闻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恪守的行为准则与应尽的义务,即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社会存在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新闻责任的内容和形式。因而新闻责任不是抽象的、凝固不变的,而是历史的、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形态,新闻责任也各不相同。但不论怎样变化,对社会负责,这个责任的客体基本不变。只是新闻责任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涵与要求,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理解与实施。

在这里,新闻责任的客体――社会,并不是一个抽象而空泛的概念。汉语辞典中对社会有两种解释:一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的观点则揭示了社会的本质,那就是“社会的本质既不是在整体、也不是在个人之中,而只能在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中去寻找”。[3]66因此,社会绝不是个人的堆积或简单相加,而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的基础。也就是说,社会是一个系统,它具有一定的结构与功能,按照一定规律而运动变化。社会主要包含着:个人关系、群体关系和社会制度三个不同层次。考察新闻责任的客体,需要从社会系统本身出发,从社会关系中去考察、研究新闻责任,这是我们的理论起点。

就其理论基石而言――社会与个人的价值判断决定了新闻责任的基本走向;对新闻自由的解释左右了新闻责任的内涵;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奠定了新闻责任的理论基石;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规定了新闻责任的具体内容。

需要明确的是: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新闻责任的性质,基于不同经济关系之上的新闻传媒及新闻传播活动,必然会根据不同的利益关系形成不同的规范原则;新闻责任往往会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追求,并不断注入新的内容,赋予新的意义。

三、强调新闻责任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特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新闻工作者对事实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要求新闻工作者运用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唯物地、辨证地、历史地考察新闻传播现象,深入研究并回答新闻理论和新闻实践中的问题,科学地揭示新闻传播规律。

在我国,传媒结构是以***报、国家通讯社、国家广播、电视台为主体,是***和***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因此始终要求在新闻传播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体现***的意志同反映人民心声结合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生活,及时反映现实,维护人民的利益。今天,作为执******的中国***旗帜鲜明地指出,新闻传媒要始终保持对***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这成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关于新闻责任的理论核心。在此理论框架下,新闻责任的主体涵盖了新闻业、新闻传媒以及新闻工作者这个由整体、局部直至个体的三个不同层次;新闻责任的客体则是社会,包括社会制度、群体与个人;新闻责任的内涵由此衍生而来。

在传播学中,新闻业具有四大功能: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协调社会、传承教化。功能对应着责任,责任由此而来。具体而言,就是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进步、公民身心健康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传播责任、监督责任与文化责任。其中传播责任是最基本的责任,是基础、是前提,其他责任的实现必须通过它来体现。安全责任是核心,监督责任是保证,而文化责任是准绳。作为新闻责任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传播责任,意味着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要对传播的新闻信息负责、对受众负责,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要讲求公开原则、真实原则、客观原则、时效原则与受众原则。舆论功能的发挥,可产生强大的作用,并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就是说,履行安全责任要坚持保密原则、导向原则、大局原则;行使监督责任,则要坚持公正原则、有效原则、大局原则。社会教化的功能,体现于传播文化知识、提倡社会道德等,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文化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传播先进文化、维护道德,推动社会进步。

履行新闻责任还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要求。在我国,新闻业、传媒及其从业者是***、***府与人民的耳目与喉舌,新闻业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的思想宣传阵地,事关国家的发展、社会稳定和安全。履行新闻责任,除了要遵循具有共性的新闻传播普遍规律与基本原则,同时还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内在发展规律,即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坚持***性原则、***治原则、大局原则与群众原则,以人为本,为全***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四、怎样实现新闻责任

任何目标的实现,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献身精神,还要受到其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样,新闻责任的实现也是由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新闻责任的实现,离不开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努力。个人与社会的维系与评价,主要是以国家的强制力量与手段来保障,由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主体信念所构成的道德来维护。换一种角度说,新闻责任的履行,需要两种硬度不同的力量:一是刚性的,即法律法规的制约,二是软性的,即道德的约束,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一同维系着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而这也是新闻责任得以实现的必由之路。它们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推动新闻责任的实现,使其充分发挥效能,而不仅仅流于形式。

新闻责任的履行,要依靠社会舆论与法律、法规的约束一同构成的外部力量,更要凭借责任主体自觉又清醒的责任意识所构成的内部动力,这是履行新闻责任的基础,也是实现新闻责任的重要保证。解决新闻实践中层出不穷的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及媒体的整体素质,维护新闻业的社会公信力。逐步建立一个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与行业管理、司法监督紧密结合,通过教育、管理、自律和他律,为新闻责任的履行营造一个积极有利的媒介环境,提供切实可行的实现条件。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9

我认为,法学家首先应当是一个从事法学研究的知识分子。“法学家”既不是一种荣誉称号,也不代表着某种社会地位,法学家无论多么出名,地位多么显赫,他也只是一个法学理论工作者。不清楚这一点,就很难认识到法学家与法官、***府官员或者律师的社会责任究竟有什么区别。

作为一个从事法学研究的知识分子,法学家应当尽可能为国家、社会的发展提供所需要的法学智力成果。法学家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一是为国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理论上的论证。法学家应当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活动,为各项具体法律规则的拟定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二是为司法公正献言献策。比如法学家可以从解释论的角度出发,去确定现行法上所确立的各项法律规则的含义,为裁判者适用法律解决纠纷提供借鉴和参考。三是传播法律文化、普及法律知识。中国推行法治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倡导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倡导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素养,培养全体人民对法治的忠诚,为此就必须进一步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法学家在弘扬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负有天然的职责,法学家应当努力通过讲授和撰写各种论著在社会上不断的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的理念与精神,特别是传播权利的意识与观念,从而为中国法治的大厦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学家提供的理论产品应当尽可能是社会所需要的,也就是说,要符合社会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产生积极的作用。那么,法学家怎样才能更好地尽到其对于社会的责任呢?

法学家要尽到其对于社会的责任,必须把握时代精神。法学家需要顺应历史的潮流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准确的把握时代的脉搏。法学家应当对法制建设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法学家要尽到其对于社会的责任,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格与学术良知。法学是一门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学问,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工作,都需要法学家的参与,需要法学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思想和主张。因此,法学家思想是否清纯、品行是否高洁,对于立法、***和司法的公正性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法学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的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看某个领导的脸色或者某个部门的利益行事。法律与道德本身就是密切联系的,法学家应当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行,心存良善,不惧权势,憎恶邪恶。

法学家要尽到其对于社会的责任,要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法学家应当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角色,要有强烈的国家和民族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努力探索新问题,并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作出科学的理论回答。当然,法学家主要是就法治建设而言提供理论支持,而不应当动辄指点江山,忘记自己的位置之所在。

法学家要尽到其对于社会的责任,必须要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法学研究有着严格的学术规范与学术规律,法学家也要有“板凳坐的十年冷”的精神,坚持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的学风,不能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故意违反学术常识,人为制造一些问题,诱发毫无价值的争议,更不能离开已经达成共识的学术平台,自说自话,自弹自唱。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篇10

关键词:社会责任 会计社会责任 实现

一、引言

国外学术界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存在许多观点,其中古典观点主张管理当局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利润最大化,而社会经济学观点认为管理当局的社会责任不只是创造利润,还包括保护和增进社会福利。很明显,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企业结构的日益复杂化,仅仅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而不在乎公众期望、道德义务、资源使用和法律遵守等因素不能够实现长远发展。同样,我国理论界学者也获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现代公司在创造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处理好与公司相关的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社会责任形成的基础

会计社会责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文认为会计社会责任形成的基础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契约理论下委托关系的形成、角色理论和法规制度要求。

1.契约理论下委托关系的形成。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由于股份公司的出现和迅速发展,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产生了分离,形成了委托关系。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之一,有义务定期向股东等投资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这样会计除了作为一种经营管理人员之外还负责向股东和投资者报告财务信息的责任,会计责任向外延伸。

2.角色理论发展,会计人员地位提高。在会计发展史中,出现了许多会计意识流派,在每个流派中,会计的角色都有所不同。最初的会计意识流派是会计技术流派,此时的会计角色主要是“管家”,会计职能仅仅是管家所有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然后是会计艺术流派,此时的会计角色是“账簿先生”,会计职能此时单独分离出来;然后发展到现代的主流会计意识流派,即会计信息流派,认为会计的主要角色是信息提供人;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管理流派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会计作为管理人的角色理论渐渐受到各方的认同。从会计意识流派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会计社会责任越来越广泛,因此角色理论的发展也是会计社会责任行成的基础。

3.职业团体的建立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在二战以后,世界各国主要目标转向战后经济恢复,这时出现了许多新的会计职业团体,如会计师事务所,各国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了相关的商法、公司法和税法等等。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及完善,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了会计责任。由于职业团体的建立法律法规的建立,使得会计从企业内部职能逐步发展为一种社会性职业,这样会计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又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

三、会计社会责任的分类

社会责任的分类有许多标准,本人所讲的社会责任是根据责任的性质进行划分的,将会计的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及文化责任。

1.经济责任。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经济和会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经济的发展促进会计的进步,会计的完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会计具有真实反应经济实质的责任,保障经济的良性发展。经济责任是会计工作中最重要的责任。

2.法律责任。会计法律责任是由会计法律关系主体对其不当会计行为所应承担的后果。会计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是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要求会计人员真实核算、及时充分的披露信息、客观的评价和监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法律责任是会计人员需要负有的最基本的责任,是最低层面上的责任。

3.文化责任。企业文化与会计是不可分开而论的,企业文化中蕴含着会计,会计中体会着文化。同时,会计本身有属于自己的文化,会计文化是指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与会计有关的仪式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措施和规则。良好的会计文化不仅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协调会计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价值关键,促进整个企业文化的落实和完善。在文化责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道德责任,诚信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会计人员从业的基本准绳。

四、会计社会责任的实现

如何能让会计的社会责任很好的实现是值得***府、企业和每个会计人深思的问题。本文主要是以下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1.社会、国家层面。社会和国家层面主要是会计人员工作的外部环境,具体表现在相关的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具体条例、准则存在漏洞三个方面。本人认为在改善外部环境的过程中,***府起到最关键的作用,相关立法单位应该在《会计法》及其他法规中,增加会计社会责任的内容,对会计履行社会责任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明文规定,对违法者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应该对相关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弥补现存的漏洞。

2.企业、个人层面。企业和个人层面主要是从微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从企业治理结构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的治理结构虽然在不断完善,但是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此处的会计人员是广义的会计人员,包括企事业会计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会计工作的核心是会计人员,会计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1]王碧峰.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讨论与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12)

[2]张忠民.会计责任论[M].中国财***经济出版社,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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