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的故事篇1
事实上,人们常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会有一个女人在为他默默付出,而那些优秀的企业家们更不会例外。在贤内助们的帮助下,众“大佬”的家庭与事业都无不令人羡慕不已。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企业家们的爱情故事吧。
柳传志与龚国兴
2009年11月8日,柳传志重回40年前劳动锻炼地、与妻子相识地的白藤农场,追忆他的知青岁月。
就是在当年下放时,柳传志和同是受过大学教育、同在一起劳动的龚国兴结为伉俪,并在此后的事业中相扶相依,厮守至今。
而在柳传志心里,最幸福的就是:每天下班,穿着拖鞋走到住同一个小区的父母家里(可惜慈父已经仙去),坐在沙发上,或许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坐着。尽管年过六旬,但只要在父母身边,柳传志就会觉得自己年轻许多。幸福就是,每个周末带着妻子围着颐和园散步,抑或是陪着妻子逛商场。
李嘉诚与庄月明
1958年,李嘉诚涉足地产业,在港岛北角建起了第一幢工业大厦;1960年,又在柴湾兴建了第二幢工业大厦,李嘉诚的事业迅速走向辉煌。有情人终成眷属李嘉诚已经事业有成,他与庄月明的爱情也本该瓜熟蒂落,但好事多磨,若按世俗的眼光,他们并不门当户对。月明出身富贵名门,受过高等教育,才貌双全;而李嘉诚出身寒微,只读过初中,虽然事业初成,但将来怎样还是未知数。庄静庵和李嘉诚母亲庄碧琴也表示反对。
转眼到了1963年,李嘉诚已经35岁,月明也已经31岁,他们对爱情的执著和真诚终于感动了庄静庵夫妇和庄碧琴,同时李嘉诚在商业上创造的奇迹也越来越让庄静庵感到惊奇,他们终于同意两人结婚。在一片祝福声中,李嘉诚牵着庄月明的手,幸福地踏上了红地毯。为了让爱妻住得舒适,李嘉诚斥资63万港元买下一幢花园洋房,这就是李嘉诚现在仍然居住的深水湾道79号3层住宅。
当时李嘉诚并不算大富豪,一下子拿出63万港元很不容易,所以有人说,这是他送给妻子的最好礼物。婚后,庄月明加入长江工业公司,她流利的英语和日语、谦和勤勉的作风,深得同事的尊敬。1964年8月和1966年11月,李泽钜和李泽楷兄弟相继出生,庄月明渐渐退居幕后,相夫教子,孝敬家婆。在她的悉心教导下,李泽钜、李泽楷兄弟均勤奋学习,先后赴美国大学深造。
1972年11月,“长江实业”上市,这是李嘉诚事业上的重大转折点。庄月明出任执行董事,是公司决策层的核心人物之一,李嘉诚不少石破天惊的决策,均蕴含了庄月明的智慧和心血。但庄月明在公众面前始终保持低调,她很少露面,也不接受记者采访。所以人们在谈论李嘉诚的“超人”业绩时,很少会提到庄月明。
进入20世纪 80年代,李嘉诚的事业如日中天。庄月明别无所求,丈夫事业成功就是她最大的心愿。1989年12月31日夜,李嘉诚携夫人出席在君悦酒店举行的迎新年宴会,夫妇俩容光焕发,是宴会上最“抢镜头”的一对伴侣。不料翌日下午,庄月明却突发心脏病,于医院逝世,年仅58岁。当时李嘉诚也才60出头,身体硬朗,精神奕奕,又是富豪,因此不乏主动示爱的美女。香港不少富商都以绯闻为荣。但李嘉诚始终如一块白璧。港人都知道李嘉诚和庄月明情深似海,所以至今竟无人向他提及续弦之事。
马云与张瑛
张瑛是浙江嵊州市甘霖镇人,到杭州师范学院读书时结识师兄马云。马云毕业后分配至杭州电子工学院任教,张瑛从杭州师范学院毕业后不久,与“马老师”结婚。
马云初次创业是1995年。一次到美国的机会使马云首次接触互联网,他感到新奇、兴奋,回国后便创办了“中国黄页”,这应当是中国第一家电子商务网站。张瑛辞去公职做起了公司倒贴薪水的老妈子。
2004年9月,阿里巴巴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人事调整。马云称,这次调整主要是希望阿里巴巴向更专业的方向迈进。2004年年底,他劝张瑛从阿里巴巴中国事业部总经理的位子退下,回归相夫教子的生活。
辞职回家的张瑛比做总经理的时候还惬意……马云有一次跟雅虎公司CEO杨致远闲聊,杨致远问起了张瑛,马云说:“张瑛以前是我事业上的搭档,我有今天,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也一直把她当作生产资料。但现在我觉得,作为太太,她更适合做生活资料……”
李彦宏与马东敏
1995年,李彦宏在纽约的一次中国留学生聚会上见到了马东敏。马东敏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两人认识时,她正在美国新泽西州大学生物系攻读博士学位。看到马东敏的第一眼,李彦宏想到了一见钟情这个词,仅仅用了6个月,李彦宏如愿让马东敏成了自己的新娘。李彦宏说:“反正我认为,只要自己想清楚的事情就要做,有意思的是,我到现在还不明白她当时为什么只用6个月也能想清楚。”马东敏比李彦宏小两岁,不久,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潘石屹与张欣
1994年4月,潘石屹结识了在华尔街高盛银行工作当时正在内地寻找投资对象的张欣。同年10月两人闪电结婚。婚后,张欣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潘石屹衣柜里的所有衣服都扔掉,全部按她的审美标准换新的。好在潘石屹并不像大多数中国男人那样,认同你的审美标准,但誓死都要捍卫自己的自尊心。他不仅任凭张欣打理,还悄悄地努力学习。
几年过去,潘石屹大有长进,在《时尚》杂志社搞的一个时装展览晚会上,包括陈逸飞在内的500多名嘉宾出席,被评为最佳男装奖的是潘石屹。张欣得意地说,那天的着装完全是他自己随便穿的,可见他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尽管夫妻俩在事业上一样辉煌,在家事上,张欣要比潘石屹花费更多的心思和时间。家里大到买房子、装修、买家具,小到请阿姨、请司机、日常的家庭琐事,都是张欣的事情。在这一点上,潘石屹毫不掩饰对夫人的赞许和欣赏。他说:“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位贤惠与优秀的好太太,家务分工经常引起争端的问题,在我的家里几乎不存在。”不仅如此,张欣还把潘石屹打造成为地产界第一娱乐明星,让潘石屹在电影《阿斯匹林》中成功塑造了一个海归形象。潘石屹感慨地说,自己能取得一些成就,应该说还是妻子成就了自己。
李国庆与俞渝
1996年,俞渝觉得自己个人的危机,就是过了30岁还未成家,也没有一个伴侣。后来特别巧,有个朋友在国内做一个新闻杂志,俞渝也投资了一部分。杂志的总编到国内来办理刊号等事情,就去找李国庆帮忙。几个月后,李国庆到纽约参加他的一个好朋友的毕业典礼,总编就说,人家在北京帮了我不少忙,你们这些投资人、董事应该有一个人出面请人吃一顿饭。那天俞渝正好有空,就这样结识了李国庆,即她现在的先生。
过了一段时间后,俞渝出差回到北京,住的饭店恰好在李国庆公司的对门。俞渝说,“李国庆就老是来找我,然后我们就开始约会了。后来他先提出来结婚,我觉得挺自然的,和他呆在一起挺踏实的、挺舒服的、挺好的。我那时候也很想结婚,我想要个家了。我甚至觉得结婚的对象是谁并不重要,结婚的时间很重要。谁在你很想结婚的时间出现,基本上就是他了。”
陈天桥与雒芊芊
了解陈天桥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很顾家的人,礼拜六日基本上不工作,就陪着太太和女儿,在生活上非常保守。被问及情人节他会送给太太什么礼品以及如何过情人节时,他笑的很开心:“我现在还没有想好情人节送给她什么,但是一定会送的,而且也会送给我的女儿。在我和她的眼里,情人节怎么过都无所谓,那只是一种形式,主要是只要一家三口能在一起就很开心。不过,情人节又给了我一个和妻子、女儿呆在家里的理由,还是很不错的。”陈天桥的话里透着令人羡慕的甜蜜。陈天桥说妻子的支持是他能够发展到今天的最大动力。
每年年底公司员工大会时,陈天桥的第一杯酒都是敬给妻子,感谢她对公司的贡献。直到今天,陈天桥也没有想过要淡化家族色彩。“我不认为家族企业有什么不好,当初软银4000万美金投资盛大时,还觉得盛大这种家族企业团结,效率高。”谈到妻子,他坦言自己最大的遗憾是结婚时妻子没披婚纱、没摆酒席,然后就匆匆开始创业。
陈天桥在接受一个电视节目访谈时,主持人问他家庭的幸福和企业的成功哪个对他更重要,他毫不犹豫地对主持人说,他还是觉得家庭的成就感更大一点。“上个礼拜天我在看书,我太太逗着宝宝在窗边玩,那时候我放下书跟我太太说,如果十年前有个算命先生给我把这个照片拍下来,说十年以后你有这么漂亮的太太,这么可爱的小孩,你在家里面自己放松地看书,那时候我绝对会想我太幸福了,也太满足了。所以我一直都没有为我被人们称为所谓的首富而自豪,但我经常会为我有一位好太太和一个可爱的女儿而自豪。”
周鸿祎与胡欢
周鸿祎老婆大名胡欢,是周鸿祎在方正工作时网恋的同事。有文字记载,他们是在水木清华的BBS上认识的,而且周鸿祎能够在BBS上找到胡欢,显然是蓄谋已久。
早在方正的时候,周鸿祎就盯上了胡欢。1996年的周鸿祎还在方正做中国第一个商业化电子邮件软件方正飞扬,不过,其人远不如今日之如此飞扬。周鸿祎老婆胡欢也是水木清华的网友,胡欢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为人大方,处事得体,家庭背景也很不错(周鸿祎最开始创办3721也是胡欢从家里拿的钱),是当时的方正之花。
周鸿祎当时只是一个外地来北京的小程序员而已,全无日后大红大紫后的那份霸气,更夸张的描述是胡欢当时已经订婚,而周鸿祎却与胡欢只停留在点头之交上。周鸿祎是怎么横刀夺爱的版本众多,其中之一是在北大方正工作的周鸿祎去访问水木清华的时候,都能发现在自己相同的IP段里有人也经常访问,一查,这个人就是自己的暗恋对象胡欢。周鸿祎窃喜,在水木清华上大显身手,并制造诸多浪漫和机缘,最终抱得美人归。如是这样,水木清华的贡献又加了一桩,那就是成全了本土派中最具备战斗精神、最具争议的创业偶像周鸿祎的婚姻。
企业家的故事篇2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选取南通市某化工园区的60家化工企业为调查对象。
1.2方法及内容
制定统一的调查方案,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由调查员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以询问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员进行统一培训,调查问卷经预调查后进行相应的修改,以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
调查问卷共分4个部分: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或使用的化学品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和应急救援设施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经济类型,规模,是否发生过化学中毒事故,中毒的毒物及原因等。生产或使用的化学品情况包括化学品种类,年使用量及最大储存量,储存形式,可能接触人数等。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应急经费投入,应急救援培训等。应急救援设施包括中和、堵漏工具,医务室配备,急救药品及急救器材配备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60家企业中,国有企业2家,占3.3%;私营企业41家,占68.3%;外资企业13家,占21.7%,其他4家,占6.7%。大型企业1家,占1.7%,中型企业9家,占15%,小型企业50家,占83.3%。该园区共存在化学物90多种,其中主要的危险化学品有氯、甲苯、二甲苯、甲醇、氟及化合物、三氯氧磷、氨等。11.7%(7家)的企业发生过急性化学中毒事故8起,中毒32例,引起中毒的主要毒物有氯、甲苯、腈类化合物等。
2.2应急管理情况
60家企业均成立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了兼职应急救援人员。96.7%(58家)的企业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但只有78.3%(47家)的企业建立了化学品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仅有53.3%(32家)的企业进行了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能进行总结评估。78.3%(47家)的企业设有专项应急资金。有95%(57家)的企业进行了应急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但只有61.7%(37家)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医疗应急救援的培训。
2.3应急救援防护设施设备情况
91.7%(55家)的企业配备了堵漏、围堵、中和、稀释等控制毒物泄漏的设施和设备,如围堰、应急喷淋装置、应急碱池等。只有2个企业设置了医务室,配置了医护人员。仅有36.7%(22家)的企业和附近医院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68.3%(41家)的企业能在10 min内赶到附近医院,而签订协议的医院均为乡镇医院,综合救治能力较弱。35.0%(21家)的企业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所有的企业都设置了洗眼喷淋器等应急救护器材以及防化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但部分企业应急器材配置数量不能满足要求,部分器材不能有效使用。
3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化工园区中化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主要为私营企业。被调查的企业中11.7%发生过化学中毒事故,其中中型企业2家,小型企业5家。说明这些企业急性化学中毒应急综合能力不强,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大型企业在应急救援能力上要比中、小性企业强,中、小型企业可以借鉴大型企业在应急管理上的经验,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吸取发生化学中毒事故企业的经验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在应急管理方面,尽管所有的企业均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只有78.3%的企业建立化学中毒事故专项预案,且进行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企业也比较少(仅占53.3%)。因此,一旦发生化学物泄漏等事故,企业不能有效组织救援活动。园区仅有78.3%的企业设有专项应急资金,应急资金是应急设施配置、人员培训等活动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增加专项应急资金的投入。园区95%的企业进行了应急防护用品使用的培训,但现场医疗急救方面的培训仅为61.7%,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救援人员缺乏必要的医疗常识和急救知识,可能造成盲目施救或缺乏初步急救,造成人员伤亡的扩大\[2\]。
在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方面,园区企业医务室设置数量少,仅有不足半数的企业与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不能满足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不能及时赶到有救治能力的医院,企业的应急器材防护装备也存在数量不足的情况。
急性化学中毒事故一旦发生,企业第一时间开展有效自救是减少伤亡的关键。针对上述企业应急救援能力调查结果,该园区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提高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
企业要制订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针对化学中毒事故的专项预案,明确各应急人员的职责,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对本单位应急人力、物力、设施工具等应急资源是否能满足事故救援需要进行确认,制定应急行动程序。应急救援预案是企业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3\]。一旦事故发生,根据预先制定的方法和程序可以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能缩小事故危害范围,减少伤亡。同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以后需经常进行演练,一方面是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经过演练评估不断修正计划中不完善之处;另一方面,定期的有计划的演练可以使应急人员熟悉应急程序,遇事不慌,能正确快速反应。
企业应急救援资金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还是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配置都需要资金投入,企业设置合理数量的应急资金,保障专款专用,是顺利开展应急工作的前提。
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和安全转运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4\]。企业应重视现场应急医疗,包括对受化学毒物污染人员的清洁净化,初步的现场急救以及应急救援药品的使用。企业应派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一定的急救技术,在等待救护车转运病人之前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减少伤亡。
企业还应根据自身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等,数量要满足救援要求。
企业自身应急救援能力是应急救援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应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4参考文献
[1]尹仕伟,单利玲,杨继红.2006―2011年南通市职业病病例分析\[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2012,38(6):369-371.
[2]陆春花,单利玲,杨泽云.南通市2005―2012年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分析\[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3,31(6):308-309.
[3]吴宗之,刘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及预案导论\[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3:17-23.
企业家的故事篇3
关键词:安全 隐患 标准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石化企业安全事故的频发,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已成为防控安全事故的主要手段,并得到***府部门和石化企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然而由于国家尚无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现行石化企业参照国家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而制定的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已不能适应现代石化企业对安全管理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本文就现行石油石化企业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进行探讨,以期能找出一种较为实用的分级方法。
2 石化企业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分析
2.1 由于目前国家尚无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现行石化企业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是石化企业参照原劳动部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而制定的,以中国石油为例,其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标准为[1]:
①特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和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事故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0人及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③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者中毒(重伤)3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④其它为一般事故隐患。
2.2 国内另外两家国有大型石化企业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的分级标准与此类似,笔者不再赘述,现就其分级标准的弊端和不足进行分析:
①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所谓隐患就有其隐蔽性、不可预见性和难以事前量化的特性[1]。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安全事故隐患存在的必然结果,而是包括安全事故隐患在内的诸多随机因素组合的产物,用其中一种因素来预测、判断和量化安全事故发生后的严重程度,不同的人从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角度会做出不同的判断,例如,成品石油库中一般的油罐阀门渗漏,发生或引发事故后可能造成多大损失呢,应该划为哪级安全隐患呢?现行标准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因而也就失去了等级划分的意义。
②安全事故隐环等级划分的现实意义在于帮助人们判断隐患的严重程度,并根据不同的严重程度决定不同的价值取向和采取不同的措施。在现实中,石化企业一次较大的安全检查可以查出成百上千个安全事故隐患,由于无法依照现行的安全事故隐患等级标准“对号入座”,只能把它们通称为“安全隐患”。在资金、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决策者常常按自己臆断出的轻重缓急来进行整改,实施结果往往是南辕北辙。这也是目前石化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③根据美国杜邦公司一百年的安全事故统计,96%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因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最大的安全事故隐患。在现行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中只强调了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结果,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未做任何表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④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国家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高度重视,新时期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石化行业作为国有企业的龙头老大,其产品的高危险性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近几年连续发生的“12.23”重庆井喷事故、“11.13”松花江水体污染事故[2],更是将石化行业推上了环境保护的风头浪尖,环境保护已经到了和安全事故防控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现行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中着重强调了直接的人员损失和经济损失,对环境损失未做明确,忽略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石化行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在造成的后果、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治理等方面基本相似,因此,将环境隐患和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同一系列管理,对现行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进行扩展、补充和完善,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 石化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分级新标准
在石化行业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判断一个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安全事故隐患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行业标准、企业内部制度、操作规程等的规定。而这些规定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其中,国家法律规范、行业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企业内部制度、操作规程是对这个底线的提高和补充。因此,笔者针对现行石化行业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的弊端和不足,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判断方法,对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进行了新的设计:
3.1 一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员工行为、环境保护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规定的隐患[3]。
3.2 二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员工行为、环境保护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行业标准中一般条款或地方法律规定的隐患,以及石化行业令所禁止的隐患。
3.3 三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员工行为、环境保护等不符合地方行***规定或企业内部制度、操作规程的隐患。
4 石化行业安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优化方案
4.1 隐患的分级更加具体和清晰,使正确判断隐患有了可靠而具体的标准,现实中,只要对照相关法律、制度,就能准确判断出隐患的级别,大大减少了主观臆断。
4.2 企业的决策者到一般员工都能对所存在的隐患形成明确的概念,哪些属于一级隐患,哪些属于二级隐患,什么时间整改,投资的重点放在哪里,真正实现有的放矢。
4.3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企业隐患治理结构的调整,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方便地对隐患分级进行相应调整,制定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如将二级隐患上升为一级,三级隐患上升为二级等。同时也可将质量、健康等QHSE体系控制要求扩展进分级标准中。
5 结论
新设计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总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探索、掌握规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使之安全教育工作成为确保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的金钥匙,成为启发、引导和规范员工遵章守纪的关键。真正使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但该标准较现行标准有相当的变化,一些***策和机制还不健全,在具体实施时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并且还缺少一定的实践,因而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企业家的故事篇4
总局第1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2013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
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
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
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
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
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
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
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附件1),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
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
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
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附件2)
,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2012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2012年10月至12月,市***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
,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
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
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府、各部门要根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客观分析、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立即对企业进行
***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力度或实施联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治资金,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及早整治消除。对一些关联性突出问题要集中
研究、联合会商、找出解决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府要督促企业开通企业网格化监管系统,自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施典型示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培养和树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典型区市、行业和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企业隐患自查自
企业家的故事篇5
被评审的企业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工矿商贸行业。依据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企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的经营管理;室内装饰,具备三级开发资质。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计划部、工程管理部、项目发展部、营销部、项目管理部。另有控股子公司物业公司,现有人员64人,下设办公室、客服部、工程部、保卫部、保洁部。
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性分析阐明,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种类及其危害程度共有九类:一是坍塌事故,主要有建筑施工场地基坑支护、建筑拆卸工程、房屋维修、材料装卸、搬运、储存等生产场所,以及场地(包括围墙)等。二是火灾事故,主要有办公区、物业小区居民所用的厨房燃气炉、地下天然气管道等。三是爆炸事故,主要有食堂、民居厨房燃气炉等生产、生活场所。四是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发生在公司房地产开发、防水保温保洁装修工程、房屋维修工程的高处作业。五是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存在于因公出差、临时性道路运输。六是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场地等使用机械O备进行作业的场所。七是触电伤害事故,主要发生在发电机房、配电室、线路敷设、建筑场地临时用电作业场所及生活用电。八是电梯事故,主要发生在公司、物业小区宿舍电梯作业。九是其他事故,指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包括重伤致残、轻伤事故)的事故类型,有车辆伤害、烧烫伤害、登高作业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等。
专家们看了应急预案事故分析后,提出了以下争议:
争议之一――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坍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三大类事故,是否属于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是属于主体责任?还是监管责任?
如建设单位不属于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那么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的主体就不应属于该企业。
既然救援主体不属于该企业,那么房地产开发单位在自身建筑施工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需要启动应急响应吗?
争议之二――物业小区的火灾事故和物业小区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居民厨房燃气因泄漏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是否属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争议之三――物业小区的火灾事故和物业小区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居民厨房燃气因泄漏产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企业因公出差、临时雇佣的运输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监管局管辖范围。
物业小区的火灾事故属于公安消防部门监管,居民小区天然气管道、物业小区的天然气用户的安全监管属于城市住建部门监管,企业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属于公安***门负责,均不属于安全生产监管局管辖范围。企业如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由事发地***门负责,企业根本插不上手。
以上争议可归纳为三大问题:一是生产安全事故界定问题;二是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的责任界定问题;三是建筑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界定问题。
如何统一认识?只有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来依法统一。
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界定问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也就是说,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才属于生产安全管理范围。该企业另有控股子公司物业公司,其经营的物业小区的安全管理当然也属于生产安全管理范畴,其发生的火灾,天然气管道、居民用户的天然气泄漏等事故,均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该企业物业小区天然气使用安全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涉及综合监管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的是,***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管理体制。地方各级***府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实行的是综合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管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人民***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总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管,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实质实行的是专业管理或行业管理。如***门主管交通安全,住建部门主管建筑安全和城镇天然气安全管理,公安消防主管本辖区内消防安全等。
房地产开发建设当中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界定问题: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是建筑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建筑法》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另外,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经过学习讨论,大家认为,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而建筑施工单位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应派出有关领导和救援小组协助施工企业救援,必要时启动该企业一级响应,全力以赴协助施工企业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企业家的故事篇6
关键字:私家车私车公管交通事故
1.私家车快速进入家庭的现状
据统计资料显示,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河庄坪小区目前有住户1600余户,其中拥有私家车的住户达721户,占总住户的45.1%,仅2010年就新增私家车107台,比上年增长20%。迅速增长的家庭小轿车,在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便利条件的同时,随之出现的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交通事故等一系列问题,不能不令人感到担忧。尤其在人员密集的小区内,私家车的安全管理问题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私家车发展为何如此迅猛,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们的生活变富裕了,有了部分积蓄,从经济上有能力买得起私家车。人们的消费结构也从“生存型”转向“享受型”;二是随着油田的发展,职工生活基地与上班所在地不断发生变化,上班及回家探亲成了困扰职工的一大问题;三是国家积极的相关***策、法规的出台,为私家车快速进入家庭打下了基础;四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健全推动了私家车的快速发展。
2.私家车事故频发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1私家车事故频发
由于私家车驾驶员都是近几年拿照的新手,新手增多无疑增加了许多交通隐患,驾驶新手成了新的马路杀手。据统计资料显示,驾龄在1-3年的新手造成的交通事故明显多于驾龄在5年以上的驾驶人员,驾龄在20年以上的最少。2010年,陕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累计发生4774起,同比增加522起,上升12.28%;死亡1294人,重伤2156人,经济损失7241.69万元。其中,私家车事故占80%以上。
2.2私家车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2.2.1驾技不佳
统计显示,在交通事故中,70%左右的驾驶人驾龄不满2年。这些驾驶人缺乏相关的驾驶经验,盲目跟车、盲目超车,行车过程中观察不周、操作不当、***大意,且处理突发事件经验极为不足。
2.2.2心有旁骛
私家车驾驶人有其特殊性,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私家车驾驶人中有不少人是新手,安全意识不强。自我约束性不强,极易出现边驾车边思考问题、驾车抽烟、接打电话等行为,行驶过程精力分散,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2.3疲劳驾驶
有了私家车,很多家庭就有了节假日自驾游的习惯,由于私家车驾驶人因为工作关系,一般很少出远门,一旦跑长途,几个小时下来,自然人困马乏。在外面游玩时,私家车驾驶人作为游客玩得非常累,但在回程时别人休息他还要驾车,身心疲惫易惹祸端。
2.2.4驾照共享
部分私家车拥有人,错误的认为驾驶车辆很简单,可以“无师自通”,不用参加正规培训,于是乎,一人有证全家通用,教无证人几个驾驶动作,只要会开就行;其次,车是自己的,让谁开都行,别人管不着。因此,私家车无证驾驶和让无证人驾驶的现象极为突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2.2.5酒后驾驶
据有关资料表明,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陪,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在好友相聚的场合,在亲朋团圆的宴席,不少私家车驾驶人放松了警惕,最终经不住酒的诱惑,亲朋好友的劝说,使应有的防线溃决。更有甚者,喝点酒后,不听朋友家人劝告,觉得自己开车水平很好,殊不知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驾驶能力和判断力,最终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2.2.6超速行驶
对于很多私家车驾驶人员来说,超速行驶现象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私家车驾驶人员爱开英雄车,行驶过程中,见不得别人的车比他快,超车欲望强;二是过分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忽视了车辆在超速行驶时,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做出正确判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车过程中不看限速标志,根据路况自由行驶。
2.2.7车况不良
调查资料显示,90%以上的私家车驾驶人员不熟悉车辆维护、车况勘察能力,日常驾车过程中,不能及时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导致车况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判断,以至于很多时候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另一方面,部分人员选择购置二手车,车到手后,不是这里不合适就是那里出问题。开始,还有耐心花钱修车,修的次数多了也就烦了,最后,干脆对付着驾驶,带病出车。而长期的机件安全状态不良,给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埋下了隐患。
3.企业介入私家车管理的必要性
虽然私家车姓“私”,但人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还是姓“公”的,所以对私家车的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更何况一旦出了问题,不单单是对私家车主的影响,对企业本身也会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故而企业有必要、也有义务对员工的生命财产负责,本着“人本为怀”的原则,企业介入私家车管理是对广大干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关爱,是对个人、家庭、事业的一种责任。
3.1企业与私家车主鱼水关系的需要
对于长庆油田采油一厂河庄坪小区来说,721户家庭的私家车驾驶人员均属于油田在职员工,从表面上看私家车主与企业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雇佣关系,存在着对立性。但是,在更高的层面,企业需要有才能的、健康的员工去发展壮大;员工必须依赖企业的业务平台才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价值和理想,两者又是和谐统一的、相互依存的鱼水关系。
3.2企业与私家车事故影响的需要
作为企业的员工,私家车主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保障,同时,企业有权利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企业员工的私家车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势必会造成经济纠纷或者人员伤亡,从而会给企业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产生纠纷,因交通事故让私家车主与别人发生纠纷,势必会给私家车主的情绪带来影响,这种不良情绪势必就会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员工正常上班情绪,轻则误时误工,重则违章操作;二是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不仅误工,而且给企业和个人均会带来损失,不利于企业和员工的健康发展;三是作为企业员工的私家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企业与员工的相辅相成关系,就会损坏企业形象,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3.3工伤条例、强制保险等法规影响的需要
自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就牵扯到员工上下班驾乘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有必要把私家车的管理纳入公管的范畴,很多企业采取定期派发内部通勤车,明确规定员工上班期间不得驾乘私家车等措施,但收效甚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企业介入管理的可行性
私家车从购买到日常维修保养乃至发生事故纠纷,都没有行会自律、缺乏归口管理,许多私家车主急于享受有车一簇的便捷,未能考虑购车后的使用、维护、事故处理及规范运行等一系列问题,加之私家车主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平时要正常上班,没有更多的时间学习相关知识,交通法规知识欠缺,驾驶技术不精,遇事不知道如何去处理等等。而企业参与私家车管理,有其规范、科学、系统的管理优势,从日常运行管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车辆检维修服务,车辆事故纠纷协调等方面,都能提供比私家车主更为完善、全面、可靠的服务,有利于私家车健康规范发展和和谐运行。
4.1企业具有的优势
4.1.1管理优势
企业介入私家车的管理有企业的优势,一是企业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为私家车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企业有成型的车辆运行监管系统,成熟的管理平台,丰富的管理经验,为私家车日常运行提供监管服务;三是企业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为私家车审验、纠纷调解、维护保养、事故理赔等提供组织服务。
4.1.2培训优势
对私家车的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人管好了,车自然就管好了,要管好人,就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思想教育,针对个别私家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观念淡薄、交通常识缺乏的情况,企业有能力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对驾驶人员讲授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课,分析常见事故原因,传授预防事故和处置突况经验。不断提高驾驶人员防范事故、处置突况的能力;二是进行***策法规教育,针对部分私家车主思想上存在的“私家车姓私、单位无权干涉”等抵触情结和模糊认识,企业有责任组织员工学习国家、企业有关车辆安全管理的***策法规。通过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虽然私家车是个人的,但作为企业的员工,私家车的运行,无时无刻不牵扯企业的利益,企业参与管理,更是对员工生命财产的一种关爱。
4.1.3便利性
企业参与私家车管理,有其独特的便利性,首先,企业有其专业的车辆管理机构,有条件也有能力组织把关车辆的证照、第三者交强险办理,年审等,确保车辆来源渠道合法,证照齐全,无违法违章记录,一旦出现问题能够依法理赔。此外,企业有健全的管理培训机制,能为私家车主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等方面的服务。第三,企业有其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企业参与管理后,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私家车驾驶人员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私家车驾驶人员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行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提供强力监管机制,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私家车违章、事故的发生。
5.企业管理私家车的具体措施
5.1明确责任
针对长庆油田采油一厂实际,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员工的私家车由车主所在基层单位负责管理。一是引导私家车主本着“以人为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树牢“出车即有危险”的道路交通行车理念,提醒私家车主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允许驾驶私家车,不听劝阻的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律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二是私家车主所在基层单位担负起对私家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提醒、安全警示、安全管理的责任,各基层单位要将私家车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凡因对私家车管理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造成交通事故的车主承担全部费用之外,也将严肃追究事故车主所在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事故处理纳入管理考核。
5.2建立管理系统
私家车必须在车主所在基层单位进行清理登记,统一建档管理。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私家车管理台账,认真统计核实每辆私家车的车主、车牌、投保公司及险种等基础信息,与私家车主及其家属签订《行车安全承诺保证书》,严格掌控私家车静态、动态状况,确保私家车行车安全。对基层单位瞒报私家车或者没有建立完善私家车档案管理的单位,纳入管理考核。
5.3培训管理
各基层单位通过利用安委会、班前会、月度季度会,黑板报、宣传栏、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新闻网络等媒介,根据雨季、高温、冰雪、路滑等季节变换特点,对私家车驾驶员进行换季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纠违章、消事故、促安全”活动。要求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主动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操作技能,自觉接受所在基层单位安全部门和相关管理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私家车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检查,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严重违章行为。使私家车管理保持良好局面,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良好氛围,实现私家车“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切实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为交通安全系上“保险带”。
5.4监督管理
一是基层单位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时刻监督拥有私家车的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车内装置,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甚至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并督促私家车主要定期检查保养车辆。私家车外出跑长途,必须向所在基层单位汇报,基层单位要肩负起叮咛、嘱托、教育的责任,对外出跑长途不向所在单位汇报或者瞒报的,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私家车的运行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5.5服务管理
通过对有私家车的员工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公管”不是限制私人空间,而是在引导大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庆油田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实行的一种保安全、保通畅的有效服务方式。私车“公管”,就是帮助员工家庭安全文明驾车,让他们认识到,私车‘公管’既树立了员工良好形象,又保障了家庭幸福,管出安全、管出团结、管出和谐。
企业家的故事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第四章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第五章 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保护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和职业危害,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区域。
第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第五条 鼓励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劳动行***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国家监察职权。
劳动行***主管部门和卫生行***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劳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劳动行***主管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与监察职责:
(一)组织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标准;
(二)检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含企业主管部门,下同)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的情况;
(三)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对有特殊要求的特种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以及作业环境进行监测、检验;
(四)组织、指导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检查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卫生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资格的培训以及考核发证工作;
(五)按规定负责矿山、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设备的制造与安装企业、特种防护用品用具的生产与经营企业的安全资格认可;
(六)按规定参加企业事故的调查,负责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审批结案、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
(八)参加有关劳动保护科研成果、新产品以及新技术的鉴定工作;
(九)依法处理违反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卫生行***主管部门的劳动卫生管理与监察职责:
(一)从预防医学角度制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标准;
(二)对企业作业场所中有害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和监察;
(三)组织对企业职工的健康监护、职业病的诊断与***,以及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技术鉴定;
(四)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竣工进行卫生学审查和验收;
(五)负责劳动卫生以及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工作;
(六)负责劳动卫生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劳动卫生医务工作人员;
(七)依法处理违反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市、区(市)劳动行***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分工负责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
第十条 劳动行***主管部门设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和聘任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的管理办法由青岛市人民***府制定。
第十一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有以下权利:
(一)进入企业检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
(二)询问企业有关人员,查阅、复制与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有关的资料;
(三)参加企业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劳动安全卫生会议;
(四)发现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险情和重大隐患,有权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限期处理解决;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应当出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证》;对未出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证》的,企业有权拒绝。
第三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 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行业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实施行业管理。
第十四条 行业管理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行***领导负责制。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本行业劳动安全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行业管理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审查企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四)参加本行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组织本行业劳动保护科研成果、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并推广应用,交流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经验;
(六)按规定组织和参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检查企业的事故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本行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行业管理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险情和重大隐患,有权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限期处理解决。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接受劳动行***主管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卫生行***主管部门的劳动卫生监察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按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必须按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厂长、经理(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二)企业的副厂长(副经理)协助企业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三)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四)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五)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对本车间、工段、班组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六)职工对本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负责。
第十九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下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奖惩制度;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四)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各种安全保护防护装置的检查检验制度;
(五)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六)女职工、未成年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七)职工伤亡统计报告制度;
(八)其他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劳动行***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从事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其中,从事职业病管理的人员,应当经卫生行***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证。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审查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
(二)负责本企业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三)负责本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编制、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管理;
(四)参加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参加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副经理)应当接受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或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生产事故的能力。
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应当接受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或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必须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按规定做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和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 企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操作与维修、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行***主管部门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作业。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门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作业。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第二十四条 企业制定的生产技术工艺规程和各工艺、工序的安全作业规程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必须根据生产特点,针对危险作业环节制定事故防范措施计划,其内容包括:防灾技术措施,材料设备和经费计划,事故应急措施,人员组织措施等。必要时,应当定期进行模拟灾害事故处理演习。
第二十六条 企业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救护器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七条 企业必须按规定对安全保护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定期检查、维修、检验,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第二十八条 企业特种设备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必须经劳动行***主管部门审查、检验批准。投入运行的特种设备必须由劳动行***主管部门及其认可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按国家或行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定期对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措施治理。
第三十条 企业必须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及保健津贴,并检查督促职工按规定使用。
第三十一条 企业必须对新职工进行入厂健康检查;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企业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与其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严禁企业招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三十三条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对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企业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方面进行处理。发现企业行***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向企业行***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企业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六条 企业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企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
(三)及时报告、处理劳动过程中的危险情况;
(四)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五)对企业领导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验收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十八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应当有劳动安全卫生内容;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应当有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所需投资计划。
建设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引进项目、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设备或使用国内制造相应配套的防护设备,并符合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专篇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状况和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二)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造成危害的因素分析和产生危害因素的设备数量;
(三)劳动过程中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以及危害程度;
(四)针对职业危害所采取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预期达到的治理效果。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时,必须通知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查的二十日前按规定报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有关***纸资料,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无劳动安全卫生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四十一条 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纸资料后,必须分别在十日内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
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必须对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未经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
第四十二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应当报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变更或修改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必须作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隐蔽工程施工以及检测检验的原始记录。
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当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并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第四十四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或部门必须通知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进行竣工验收的二十日前将试生产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验数据、存在问题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报送审查。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十五条 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对职工安全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劳动行***主管部门、卫生行***主管部门可以在正式竣工验收前,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预验收。
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必须在正式竣工验收前妥善解决。
第四十六条 劳动行***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分级管理,具体办法由青岛市人民***府制定。
第四十七条 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章 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第四十八条 职工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第四十九条 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行***领导以及有关部门。
对三人以上的轻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向行业管理部门、劳动行***主管部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报告;属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同时报告当地人民***府。
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同时报告卫生行***主管部门。
第五十条 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好标志、拍照、录相或绘制现场***。
对三人以上重伤或发生死亡的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清理。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当由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组成。
第五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查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五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动行***主管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一级劳动行***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同级人民***府决定,但不得超过规定的事故处理时限。
第五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后,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按重伤事故二十日内、死亡事故四十日内的时间要求,向劳动行***主管部门报送《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当提出延期报送的申请,说明延期报送的原因和需延长的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
第五十五条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劳动行***主管部门批准后,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处理决定以及防范措施,并在职工中公开宣布批复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五十六条 劳动行***主管部门对职工伤亡事故审批结案按下列规定实施分级管理:
(一)一次重伤1至2人的事故,由企业所在区(市)劳动行***主管部门审批结案;
企业家的故事篇8
春节过后,某企业组织开展了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以往安全检查不同的是,本次检查不仅检查了企业生产、生活和办公场所,而且把检查的范围由企业内部扩展到了企业的职工家庭――凡居住于企业所在市区的职工家庭都接受了以规范用电、合理用煤、安全用气、科学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在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企业还印制了相关宣传手册,向广大职工普及家庭安全常识,要求居住地远离企业的职工对照宣传手册介绍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在安全检查分工动员会上,企业领导强调,职工家庭的安全如何不仅是职工家庭的事情,也是企业的事情。维护职工家庭的安全,就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领导在分析职工家庭安全与企业利益关系时举例说,今年2月8日晚,合肥高新区兴园北区莱室因使用燃气热水器不当,致使5人因一氧化碳废气中毒而死亡。这起恶性事故,不仅给5名当事人家庭带来巨大悲痛,同时还会影响到与此相关的人员和家庭的幸福与安宁,影响队伍的士气,给企业的队伍稳定和正常生产造成被动。反之,如果企业重视加强职工家庭安全管理,强化对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安全知识普及,这样的悲剧也是能够有效避免的。
试想一下,如果企业职工家庭时常发生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势必会造成发生事故家庭的职工无法安心在企业生产工作――不仅影响劳动力的出勤,而且还会造成这些遭遇家庭安全事故人员的情绪波动,在岗位上分心走神,进而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可以说,职工家庭安全与企业安全密不可分,相互关联。只有同步抓好,才能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旺盛的队伍士气。
把职工家庭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之中,首先,要加强对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办班培训、会议交流、印发宣传资料等途径,让每一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都能够懂得如何防范家庭安全事故,如何处置家庭安全隐患,进而有意识、有觉悟、有能力当好安全人。其次,要把职工家庭安全纳入企业安全,一同进行检查与布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把职工家庭的灭火器等安全器材配备,作为职工福利进行统筹安排,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职工家庭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为职工家庭安全给予技术与物力支持。第三,要经常性地开展职工家庭安全知识竞赛、事故演讲比赛、家庭安全征文,以及家庭安全工作评比表彰活动。通过多样化的活动,营造人人重视家庭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职工家庭安全与企业安全的同步发展,共同提高。
企业家的故事篇9
一、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一线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安全教育时间较短员工素质的高低、安全教育时间的多少,都会影响企业安全教育的效果。被调查企业的员工以低学历为主,尤其是建筑和矿山行业,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7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到总人数的30%。文化程度高的员工,一般在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文化程度低的员工,大多在一线工作,这些人普遍安全意识薄弱,往往无视工作中的危险性。此外,这些企业员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也普遍较短。不同行业企业安全检查频率不同、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例会不重视安全检查与事故预防处理是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的主要途径之一。机电行业的三级安全检查周期均比其他3个行业长。究其原因,建筑、化工和矿山行业均属于高危作业行业,安全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危险性大的事故隐患,因此,对安全检查相对重视。但考虑到机电行业经常发生断手、断指等机械伤害事故,今后,该行业也应加大安全检查与事故预防工作力度。从召开安全例会的频率来分析:每月召开一次的有80余家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的有15家,每半年召开1次的有5家。当问及安全例会主持人的职务级别时,有20%的企业回答安全例会的主持人不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说明企业对安全例会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中小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1.以人为本,提高中小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紧紧抓住人这个最活跃的因素,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使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法人代表、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地市安全培训中心应进行常年安全轮训,使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基本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逐步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决策意识。与此同时,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通职工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特殊工种、转岗工人和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有关***策措施,促进其加大安全投资。一是中小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其他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岗位,还应在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推行人身伤害商业保险制度。对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员工,企业要按当地年平均工资20倍的标准对员工家属进行赔偿,以维护员工利益,提高事故成本,促使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生产。二是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差别费率制度。对事故风险高的企业应比事故风险低的企业征收更多的费率,以刺激企业改善劳动环条件。为此应根据行业类别、企业员工工伤事故发生率、事故损失程度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对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在一定区间内实行上下浮动。三是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企业应按上年销售收入1%-3%的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高危行业的生产企业按上限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辖市区安监部门按企业上年销售收入的1%-5%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企业在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安监局退还或转作来年使用。3.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颁布实施,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关口向前移了一大步,为加强源头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将这一制度在中小企业中顺利推行。目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仅要做好宣传工作,还要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使之尽快具备办证条件。最重要的是要把好审查发证这一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各个企业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确实存在较大差距,即使经过整改也难以达到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要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已获取许可证的企业,当企业安全条件恶化、管理滑坡,达不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时,就要及时停业整顿。4.培育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按照还权于社会的要求,安全生产的评估和技术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将安全培训、评估、评价和咨询服务等工作交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协助***府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府依据评价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的监督管理。中介组织通过有偿服务,为***府部门依法行***和有效监督提供了技术支持,还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作者:靳海波单位:西安邮电大学
企业家的故事篇10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39号)、《***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
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号)精神,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现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
因此,采取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
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府负担,促进***府职能转变。
国际经验表明,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
因此,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是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迫切要求,是环境管理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的重要性,在当地***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研究及试点示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本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
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下原则,逐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府推动,市场运作。各地环保、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府有关部门,推进本行***区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环保部门会同保险监管部门从防范环境风险出发,提出投保企业
或设施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保险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投保企业加强环
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期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
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逐步建立配套的标准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系列制度。
——严格监管,稳健经营。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
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业绩。
——互惠互利,双赢发展。环保部门、保监部门加大***力度,履行监管职责,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和壮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有效化解污染事故带来的环境和社会矛
盾;投保企业利用责任保险机制,抵御污染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承担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利益;保险从业机构提供适合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拓展业务领域,力争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广大群
众共享市场化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立重点行业基于环境风险程度投保企业或设施目录以及污染损
害赔偿标准,探索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的功能。到2015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对完善,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保险覆盖面逐
步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使该制度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带来损失的事件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重要的环境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部门、地方***府、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在建立这项制度的起步阶段,建议各地在地市以上区域开展试点,由***府
统一组织进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国家立法和地方配套法规建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到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等。为规范管理,环保和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确
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立法权的市可以在有关地方环保法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二)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要根据本地区环境状况和企业特点,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为对象开
展试点,尤其是对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行业,具体范围由环保部门商保险监管部门提出;在此基础上,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制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投保目录,并适时调整。保险公
司要开发相应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试点地区保险企业应加强环境技术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
(三)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勘查、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环保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应建立环境事故勘查与责任认定机制。在发生环境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通报相关承保的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公司对环
境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在环境事故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和信息。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相关保险公司、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开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环
保部门要通过监测、***等手段,为保险的责任认定工作提供支持。在条件完善时,要探索第三方进行责任认定的机制。
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在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环境污染事故核算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损,根据现
有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核定。
(四)建立规范的理赔程序。保险监管部门应指导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程序认定标准。保险公司要加强对理赔工作的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赔付过程要保
证公开透明和信息的通畅,受害人可以通过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获取赔偿信息等,最大程度的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力。保险公司要指导投保企业开展环境事故预防管理,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承保前,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企业生产性质、规模、管理
水平及危险等级等要素合理厘定费率水平。承保后,要主动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隐患与不足,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投保企业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将有关情
况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具备条件的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或地方的规定,把部分行业或企业是否投保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结合起来。
四、切实提高工作支持和保障水平
(一)要加强领导,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的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当地***府、人大、***协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强化高环境风险企业环境
管理的手段,并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当前要重点提高环保部门监管能力,特别是对环境风险源监控能力、对污染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能力、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等,为环境责任保
险制度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二)各司其责,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公平***,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等职责。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开展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和工艺设施的调查,充分评估其环境风险和影响
,制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行业与工艺指导目录,积极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各保险公司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有关情况,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的污染事故预防能力审查。
保险公司要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防范污染事故的指导,合理确定费率,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认真执行环境污染事故承保和赔付程序,确保赔款
及时支付给事故受害者。
(三)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