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督导组织;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兼职督导
作者简介:眭律铭(1958-),男,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讲师,督导室副主任,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朱其志,江苏宿迁人(1986-),男,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助教,主要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管理。
职业院校的教学督导组织是负责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秩序、教学活动、教学质量、教学条件、教学环境、教学保障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在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实施部门之间沟通信息、反馈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学校的规模在逐渐扩大,社会和个人对学校教学质量的需求在不断提高,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变革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就成为了学校教学管理非常重要的工作要求,这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建立专门的教学督导部门,在较为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教学活动及其管理进行监督、控制和协调,达到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满足社会需要的目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教学督导组织的必要性
从目前职业教育的总体情况看,专门设置教学督导部门的院校还不是很多,有些院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还是由教务部门负责,这就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质量评价差异
教务部门的一个重要工作职责是教学实施,教学质量主要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体现,这纵然可以反映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程度和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水平,但教学质量绝不是学生的成绩。因为教学质量的评判是由社会来进行的,如果评判教学质量高低的两个关键主体(社会和个体)缺失,就会产生质量评价的差异。
评价差异的产生,是教学管理的问题。职业院校反映学生个体教学需求的渠道是学生管理部门,反映社会需求的是招生就业部门。显然,单由教务部门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从质量保证的管理理念出发,需要有一个“质量监控”部门通过多种途径来收集信息,通过反馈工作,及时修正教学行为,以保证学校教学与社会和学生需要的一致。
(二)质量保证差异
从质量控制的机制来看,教务部门的“自检”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色彩,没有其他监督环节的“互检”,必定增大质量缺陷存在的概率。
改变检查模式、增加督导环节,既能在较为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又能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组织机构上对教学管理工作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职业院校建立专门的教学督导组织,不仅仅是设置一个教学管理部门,重要的是完善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联通了信息传递渠道,进而提高了教学工作的实际效率。
二、教学督导关系
职业院校设置教学督导部门,实际上是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增加了教学质量的“检测与反馈”装置,这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关键一环。要使检测反馈装置正确运转,必须明确“督导与教务”“督导与教学”两个重要关系。
(一)督导与教务的关系
从教学管理角度看,学校的教学工作无疑是通过教务部门来全面实施的,计划、安排、师资调配、质量评价等是教务部门的常规工作,可以说,教务部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统领。教学督导部门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起教学质量监控作用,其基本功能是信息采集传递、工作沟通和管理协调等。教务部门对教学质量负责,督导部门对管理质量负责,应体现“督导为教务服务”的功能关系,任何将教学质量从教务管理的职能中分离出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二)督导与教学的关系
院校具体的教学工作,是由教学部门(以下简称“系部”)来实施的。系部面对的是教师、学生、课堂、车间甚至企业,工作内容丰富、环节繁多,任何一个环节都与教学质量有密切联系。所以,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督导部门要全程跟踪、主动采集教学实施信息,协助教务部门保障教学实施的顺利进行。明确督导与教学的工作职责,处理好督导与教学的工作关系,才能各司其职,达到控制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教学督导模式
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必须要有方法和模式。一般情况下,学校教学督导人员编制有限,单靠督导部门对全校涉及教学工作的部门、场所和环节实施“督教、督学、督管”工作,就只能是“蜻蜓点水”,难于实现对教学情况的全面监控。因此,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系部自身质量管理功能来共同做好教学督导工作,显得越来越迫切。
(一)教学督导组织模式
院校设立教学督导部门,并不意味着其他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就无须进行质量保证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认识。在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中,最常见的现象就是常规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松懈,如:“五认真”的教学要求被当作口号,贯彻落实和检查的工作无人问津,各种教学检查工作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教学质量保证的工作责任模糊。有人认为,既然学校督导部门负责教学监控工作,那么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质量保证工作就应由督导部门来进行。这种简单的、也是错误的逻辑不仅造成教学与督导的对立,产生部门之间在工作上的矛盾和摩擦,还从根本上取消(至少降低)了系部对教学质量保证的职能要求。无视“自检”的生产作业方式,必然导致“废品”的大量出现,造成质量品质的严重问题。
构建教学督导的组织模式,必须注意上述问题,质量保证是“全面、全员、全过程”工作,系部是教学质量保证的第一关口,要强化自我控制的责任意识。所以,职业院校的教学督导机构应该建立在系一级的基础上,在学校专职督导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和体现各职能部门和系部自身的质量保证功能,又要协调和控制影响教学质量的各方因素,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总体目标。从自动控制的原理上来讲,就是构建一个“闭环”而不是“半闭环”控制系统,这种系统就是教学督导的校系两级组织模式。
系级督导组织控制部门内部各种影响质量的因素,校级督导组织控制各部门之间的影响因素,只有建立这种环环相扣、分工负责的控制系统,才能体现部门“自检”功能,提高产品“终检”效率,进而达到保证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教学督导管理模式
将教学督导组织构建在系部的形式,决定了教学管理的扁平化模式。管理重心的下移,能使系级教学单位的管理权限得到保证,有利于“自检”功能的发挥。两级管理模式是两级组织模式在工作上的需要,也是保证系部发挥自身职能的具体体现。
系级督导组织必须能够***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督导工作的重点在“微观”层面,任务是全面监控本部门对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并随教学进程对各影响因素(教师、学生、课程等)连续、主动进行动态信息采集,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作出分析和处理,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自行修正;部门之外的影响因素能通过反馈由校级督导部门协调处理。
校级督导部门是学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主管部门,应更多地在学校“宏观”层面上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督导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指导系级督导组织围绕学校计划开展活动,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教学督导抽查,及时处理反馈信息,沟通部门之间交流,协调工作步调,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教学督导工作模式
研究教学督导的工作模式,就是探讨督导方法。在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的模式下,学校和系部的工作职责不同、工作内容不同,工作模式也就不同。
1.兼职督导模式是两级督导的组织保证
系级督导组织必须要有人员保证,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是教学质量的责任人,要加强系内部教学质量监控的力量,建立系级兼职督导员制度,在不增加人员的基础上,发挥质量保证职能,这是教学部门应该做好的本职工作。
系部的兼职督导员是学校教学督导的主要力量,加强兼职督导力量、依靠兼职督导员队伍做好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保证。协调督导部门与系部的关系,保障教学实施的顺利进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与改进督导工作方法有很大关系,聘请兼职督导人员开展教学督导活动,是体现系部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创新教学督导工作的需要。
2.明确督导职责是两级督导的制度保证
系级督导组织应在学校督导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校系两级督导模式的性质决定的。系部的督导工作要体现自觉性、经常性,这是系部实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必然要求;同时督导工作也要讲究规范性和必须性,因为系部小系统的运行是学校教学大系统运行的基础。校、系两级的督导职责要明确,工作流程要明确,只有按照程序工作,才能发挥两级督导组织的积极作用。
保障两级督导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补充和完善督导工作制度,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是非常必需的。工作制度包括“督导工作职责”“督导工作纪律”和“督导工作评价与考核”等,其中,兼职督导工作制度的建立尤为重要,要制定“系级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兼职督导员工作职责”等制度,这些是学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基础,也是校系两级管理的制度保证。
3.校系两级督导组织的工作关系
校级督导部门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系级自身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帮助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业务活动,检查系部教学质量保证工作,体现专职督导部门为系部服务的功能。
系级督导工作由系部负责,要发挥兼职督导人员的作用,按计划开展工作,实现督导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此外,系部督导组织还应根据需要参加全校性的、或相对集中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活动,沟通工作信息、改进工作方式、协调工作步骤、提高工作质量。
四、教学督导程序
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工作,有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一过程借用企业管理的PDCA循环***就是“计划、实施、检查和评价(总结)”,周而复始,螺旋上升。校系两级督导工作的内容虽有不同,但过程是一样的。学校开展教学督导的基础是系级督导组织,因此,有效指导和开展系级教学督导工作,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督导工作计划
开展任何工作首先要有计划,教学督导亦是如此。学校专职督导部门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条块下达部门教学督导任务和目标,并指导系部完成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系部的督导工作计划应由专人负责按年度或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应体现“条块性”。所谓条块性,是指工作内容的项目。“条”是指系部按本部门实际需要开展的各项常规督导工作;“块”是指由学校督导部门组织的、并有系部参与的全校性“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
系部督导工作计划应报学校督导部门备案,学校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负有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的责任。
(二)督导工作活动
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应按督导计划进行,督导活动要围绕本部门教学质量保证的需要自主开展,工作内容分为“督教、督学、督管”三个条线,系部教学主管应负责督导计划的实施。
1.督教
所谓“督教”,就是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督教的目的在于树立良好教风,体现广大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自觉性、规范性,并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勇于进取、创新教学,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2.督学
“督学”是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检查和指导的活动。学习行为反映的是学生的思想动态,影响的是学习质量,在一定范围内有传播性、发散性特点。传播性带来的是“学风”问题,发散性带来的是“迁移或干涉”问题,有关学生的问题大多是从学习行为转化而来的。另一方面,要通过观察学习行为,了解学生对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督学的任务是学生学习要求和学习行为的信息采集和沟通,通过协调达到疏导学生思想、改进教学质量的目的。
3.督管
“督管”是指对教学实施的各种管理因素进行检查和协调,最重要的内容有两个,一是教学计划的执行,二是教学实施的保障。
有些职业院校的计划管理工作不是非常严格,教学实施与教学计划不符,随意更改课程设置,临时安排教学任务。这种现象导致了教学的无序性,老师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成了无的放矢。要重视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材等教学文件的检查,保证教学文件的齐全和科学合理。只有严格执行既定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才能够实现。
教学保障涉及师资力量、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等硬性条件,也包含课程评价、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软件设施,要重视对教学保障条件的监控工作,防止教学质量督导的漏洞。
(三)督导工作检查和评价
督导工作的检查,是指对计划开展的督导工作情况实施全面检查。督导工作情况的检查可以分为三项内容:一是检查两级督导机制的完备情况(组织、制度等),二是检查各级督导组织各自开展活动的情况,三是检查系级督导组织参与学校层面教学督导活动的情况。
督导工作的评价,是对各级督导组织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评价应按制度进行,考核结果应该与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相结合,考核评价的目的是总结成绩、找出不足,并以此作为制定下一PDCA工作循环计划的依据,促进两级督导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结语
目前,职业教育中的教学督导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教学督导组织大多停留在学校一级层面,教学督导与教学实施的关系模糊,尤其是本身具有质量监督和检查功能的教学实施部门,在开展教学工作时忽视了对教学质量的保证作用,有些甚至存在教学实施与教学督导对立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的内容之一,创新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改革的需要。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所以研究教学改革中的教学督导问题,结合职业教育的发展特点和学校教学的实际需要,建立校系两级督导制度,合理组织和科学实施质量评价工作,是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客观需要。
本文着重研究了建立校系两级督导体系,探讨系部“自主教学督导”的问题,从质量保证的视角分析教学实施部门对教学质量控制的自身功能,研究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构成,提出增强兼职督导队伍、建立和改进督导制度、创新教学督导的途径和方法,同时理顺校级专职督导与系级兼职督导的关系,探索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教学督导工作的改革与创新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24号)[Z].2012-10-14
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2篇
在院办行***管理工作中应用计划管理,通过建立“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以及院办管理工作能力。
关键词
计划管理;院办;行***工作
计划管理是医院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医院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1]。医院办公室(院办)作为医院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内外联系工作,在院长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各临床医技等科室之间起着承上启下和协调作用。其***务、管理、服务的质量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院部决策的贯彻、执行和实施。院办在行使职能中,通过建立“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2],有效准确地把院部的决策贯彻落实,提升职能部门执行力。
1计划管理架构
1.1分类
考虑院办工作性质,计划管理的节点分为2类,一类是以职能部门为节点,以医院年度工作任务、月工作任务、院行***查房、院早交班会议、管理培训、院行***总值班等全院性的工作为核心内容,收集和反馈院部决策的执行和控制过程中的信息,以提升职能部门执行力。第二类是以院办自身为节点,以文件起草、公文收发流转、各种行***会议安排、会议记录、、接待参观安排等院办日常事务性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科室履行职能的能力。
1.2管理模式
依计划管理节点的分类,管理模式亦分2类。以职能部门为节点的管理模式和以院办自身为节点的管理模式。
2计划管理的运作
以项目性工作任务为核心,由院办牵头负责计划管理的运作,包括计划、组织、实施、督办、评价等,统一运作,统一管理。
2.1目标
根据医院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年度项目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可衡量的、可评估的、有时间期限的总工作目标,并根据管理层次如部门、人员,将总目标逐级分层,形成不同层次的目标。
2.2计划
工作目标确定后,院办围绕总工作目标从策略、程序、规划、规则等内容编制总计划书,拟定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实施流程、考核细则、工作进度时间分配等。依工作重要程度,由院办主任审核审批,或决定是否递交院领导审核审批,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目标制定计划,交院办汇总。院办自身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具体操作者分别定出个人实施计划。
2.3执行
组织参与工作的人员就已定的计划、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实施流程、考核细则等内容进行培训,按照工作进度时间的安排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收集必要的信息,形成书面材料,并反馈给院办汇总、分析。
2.4督查/督办
全院性的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考核小组,对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考核。通过行***办公例会、专项工作会议、行***查房、书面材料汇报、文件承办单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院办自身的工作,由院办主任或授权副主任根据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核查,对未完成的工作和任务进行强调和督促。同时,督查/督办中注意收集资料,分析问题,及时汇报院领导、及时反馈,作出指导或处理意见,保证工作的推进。
2.5总结与评价
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工作的布置、实施、督查/督办,以及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回顾、检查计划期内各职能部门、项目工作成果以及院办自身工作情况,分析计划与实际实施执行情况的偏差,找出计划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案例
3.1“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管理
年度工作任务是一项全院性的工作。年初,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经过院职代会讨论通过,院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卫计委下达的目标任务等起草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包括年度目标、目标完成时间、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督查/督办方案等,经院办主任审核后送交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核通过后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各职能部门制订任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表,交院办统一汇总,便于督查/督办。各职能部门分别于每周、每月向院办报告1周重要工作、部门月工作计划、部门月工作完成情况,院办形成1周工作计划安排表、院部工作计划表、院部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时间表,并向院领导报备。同时,院办以定期专项督办、院行***总查房、院行***例会、半年工作总结等形式就工作的进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出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与职能部门反馈、沟通、解决,并向院领导汇报。年终,各职能部门上报工作总结,院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得分交经改办实行奖惩。
3.2“院长接待日”计划管理
“院长接待日”是我院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所建立,是院领导与全院职工之间沟通的有效途径,院办负责具体操作。根据国家有关工作的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实行计划管理,建立了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制度、年度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安排等,提前1个月进行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公示,由院办工作人员接受预约登记,负责填写职工来访预约登记表。接待日当天,院办负责工作的人员将填写好人姓名、性别、科室、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的职工来访登记表交给接待领导,由接待领导记录情况,并作出批示。院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填写医院职工来访交办单,院办主任作交办意见,交承办部门承办。承办期间,院办定期了解承办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督促。最后,院办根据承办情况作结案小结,并报院领导审核后存档。
4体会
近年来,由于我们在院办的行***管理工作中应用了计划管理,在具体的工作和任务的贯彻执行过程融入“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院办和各职能科室之间逐步形成一种合力,让院办在各职能科室中处在“学科带头人”的角色,引领并带动着中层执行力的不断提升。院办自身工作人员的综合协调、沟通等管理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作者:李萍 单位: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3篇
在院办行***管理工作中应用计划管理,通过建立“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以及院办管理工作能力。
关键词
计划管理;院办;行***工作
计划管理是医院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医院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1]。医院办公室(院办)作为医院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内外联系工作,在院长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各临床医技等科室之间起着承上启下和协调作用。其***务、管理、服务的质量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院部决策的贯彻、执行和实施。院办在行使职能中,通过建立“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2],有效准确地把院部的决策贯彻落实,提升职能部门执行力。
1计划管理架构
1.1分类考虑院办工作性质,计划管理的节点分为2类,一类是以职能部门为节点,以医院年度工作任务、月工作任务、院行***查房、院早交班会议、管理培训、院行***总值班等全院性的工作为核心内容,收集和反馈院部决策的执行和控制过程中的信息,以提升职能部门执行力。第二类是以院办自身为节点,以文件起草、公文收发流转、各种行***会议安排、会议记录、、接待参观安排等院办日常事务性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科室履行职能的能力。
1.2管理模式依计划管理节点的分类,管理模式亦分2类。以职能部门为节点的管理模式和以院办自身为节点的管理模式(见***1、2)。
2计划管理的运作
以项目性工作任务为核心,由院办牵头负责计划管理的运作,包括计划、组织、实施、督办、评价等,统一运作,统一管理。
2.1目标根据医院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年度项目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可衡量的、可评估的、有时间期限的总工作目标,并根据管理层次如部门、人员,将总目标逐级分层,形成不同层次的目标。
2.2计划工作目标确定后,院办围绕总工作目标从策略、程序、规划、规则等内容编制总计划书,拟定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实施流程、考核细则、工作进度时间分配等。依工作重要程度,由院办主任审核审批,或决定是否递交院领导审核审批,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目标制定计划,交院办汇总。院办自身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具体操作者分别定出个人实施计划。
2.3执行组织参与工作的人员就已定的计划、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实施流程、考核细则等内容进行培训,按照工作进度时间的安排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收集必要的信息,形成书面材料,并反馈给院办汇总、分析。
2.4督查/督办全院性的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考核小组,对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考核。通过行***办公例会、专项工作会议、行***查房、书面材料汇报、文件承办单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院办自身的工作,由院办主任或授权副主任根据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核查,对未完成的工作和任务进行强调和督促。同时,督查/督办中注意收集资料,分析问题,及时汇报院领导、及时反馈,作出指导或处理意见,保证工作的推进。
2.5总结与评价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工作的布置、实施、督查/督办,以及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回顾、检查计划期内各职能部门、项目工作成果以及院办自身工作情况,分析计划与实际实施执行情况的偏差,找出计划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案例
3.1“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管理年度工作任务是一项全院性的工作。年初,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经过院职代会讨论通过,院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卫计委下达的目标任务等起草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包括年度目标、目标完成时间、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督查/督办方案等,经院办主任审核后送交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核通过后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各职能部门制订任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表,交院办统一汇总,便于督查/督办。各职能部门分别于每周、每月向院办报告1周重要工作、部门月工作计划、部门月工作完成情况,院办形成1周工作计划安排表、院部工作计划表、院部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时间表,并向院领导报备。同时,院办以定期专项督办、院行***总查房、院行***例会、半年工作总结等形式就工作的进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出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与职能部门反馈、沟通、解决,并向院领导汇报。年终,各职能部门上报工作总结,院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得分交经改办实行奖惩。
3.2“院长接待日”计划管理“院长接待日”是我院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所建立,是院领导与全院职工之间沟通的有效途径,院办负责具体操作。根据国家有关工作的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实行计划管理,建立了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制度、年度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安排等,提前1个月进行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公示,由院办工作人员接受预约登记,负责填写职工来访预约登记表。接待日当天,院办负责工作的人员将填写好人姓名、性别、科室、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的职工来访登记表交给接待领导,由接待领导记录情况,并作出批示。院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填写医院职工来访交办单,院办主任作交办意见,交承办部门承办。承办期间,院办定期了解承办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督促。最后,院办根据承办情况作结案小结,并报院领导审核后存档。
4体会
近年来,由于我们在院办的行***管理工作中应用了计划管理,在具体的工作和任务的贯彻执行过程融入“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院办和各职能科室之间逐步形成一种合力,让院办在各职能科室中处在“学科带头人”的角色,引领并带动着中层执行力的不断提升。院办自身工作人员的综合协调、沟通等管理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参考文献
1王冬,朱乃苏,陈志兴.现代医院管理理论与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2:3-263.
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5篇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
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6篇
第一条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部门督导工作计划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