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1
关键词:资料信息化 办公室文件管理
与传统的办公室文件管理相比,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对象是信息化电子文件,这些电子文件不具备纸质文件的直接可读性,需要借助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来阅读利用,然而其处理与传递的效率远远快于纸质文件,还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实现共享,并且其保存条件对面积要求较低而对温湿度、电磁干扰等要求很高,是一种便于处理、利用、传递、存储的现代文件格式。
一、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的特点
随着计算机及相关信息技术的发展,办公自动化等现代管理技术不断被研发出来并被广泛应用,使得办公室文件管理的模式出现了巨大的变革,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成为办公室文件管理的主要手段。如今,办公室文件的生成、签发、归档、存储、检索使用都离不开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的支持,办公室文件主要以机读形式而存在,这必然与传统的办公室文件管理存在极大的不同。使用信息时,需要在办公室文件信息系统中检索有价值的信息,这需要一个取精、存真的必然过程,来确保办公室文件信息的真实、规范和有价值。传统的办公室文件管理,主要由各个部门分别管理本部门的办公室文件,管理十分封闭,虽然在传统的企事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却无法满足现代管理的要求。因此,需要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更新、改革、建立新的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一个更具开放性的办公室文件管理体系,对传统的办公室文件管理进行必要的补充,以提高办公室文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
在办公室文件管理中的具体作用将传统记录模式的文字、声像等信息依靠计算机的数字编码处理,能够形成数字记录的电子文件,因而具有快捷、可更改、可共享、便于传递、便于存储等特点,对电子文件的管理依靠计算机网络来实现电子办公室文件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因此,电子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办公室文件管理中具有以下作用:
第一,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可以实现办公室文件管理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资源共享,通过连接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办公室文件管理系统,能够使电子办公室文件实现收集到利用的一体化作业,使办公室文件归档与生成同步、利用与归档同步。
第二,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可以保证办公室文件检索的快速性和精确性,传统的办公室文件检索需要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通过人工查找的方式在大量的办公室文件中检索需要的办公室文件,不仅效率很低,而且误差率很高,而使用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能够利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高效、精确的找到需要的办公室文件,有模糊查询、精确查询等多种检索方式可供检索人员选择,极为方便、快捷、准确。
第三,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可以保证办公室文件的时效性,传统的办公室文件加工流程需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不仅十分繁琐,而且耗时较长,而使用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能够将人员从繁重的工作中***出来,利用计算机快速完成加工工作,使办公室文件的时效性得以保障。第四,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可以提高办公室文件管理的效率,通过实现从电子办公室文件生成到利用所有工作流程的自动化,能够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办公室文件管理发生质的提升。由此可见,在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下,办公室文件管理采用资料信息化管理模式是必然的选择,然而我国各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室文件开发利用上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做好资料信息化管理工作来充分开发办公室文件信息资源的价值。
三、资料信息化办公室文件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业务
办公室文件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编目、保密等环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在收集环节,需要利用存储载体收集单机电子办公室文件,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自动记录功能收集计算机网络电子办公室文件,并形成数据库。在整理环节,需要对电子办公室文件载体进行编号整理,并利用计算机对电子办公室文件信息进行有序化处理,最终使电子办公室文件集合形成逻辑目录树。在鉴定环节,需要对电子办公室文件信息进行鉴定,并对其可存取性、生成条件以及安全性等进行鉴定,主要包括软件环境、病毒、可读性、介质状况鉴定等,这一环节的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工作人员加以重视。在保管环节,需要针对介质的不同确定相应的保管条件标准,做好装具的选择、防磁、防尘、防光、温湿度控制、防有害气体等工作,对于相同介质的电子办公室文件,应制定规范的保管标准。在统计环节,主要是依靠计算机的自动统计功能来实现,能够降低工作人员负担,保证统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在利用环节,需要建立网络化,添加多种检索、阅读方式,为办公室文件的检索、阅读提供便利条件。在编目环节,可以在计算机上或是通过网络在异地进行编目工作,集中办公室文件工作者的力量来保证编目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行业内的交流与协作。在保密环节,由于电子办公室文件的泄密途径更多,保密任务也比传统办公室文件艰巨,需要做好办公室文件存储的保密和传输的保密。对存储于计算机上的电子办公室文件,由于计算机通常连接完全开放的因特网,需要防止黑客的篡改、窃取等不法行为和合法用户的越权行为,因此要实现电子办公室文件的分级保存,设置使用者的服务权限;对传输中的电子办公室文件,由于其它计算机有机会掌握发送的信息,需要增设保护机制,通常选择硬件加密和软件加密的方法来进行数据加密,以保证办公室文件传输中的安全。
四、小结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给办公室文件管理工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电子信息化管理模式是现代办公室文件管理的必然途径。 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办公室文件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坚持与时俱进,吸收成熟、先进的办公室文件管理经验,积极主动的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完善电子信息化管理工作,才能真正使办公室文件管理实现信息化,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林卫华.信息时代的档案管理及安全性考虑[J].科技资讯,2009(35) .
[2]彭红,张丽彬.浅析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的意义[J].治黄科技信息,2009(05) .
[3]刘鋆.试谈办公室文件的归档管理[J].秘书之友,2009,05:29-30.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2
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批准成立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证明;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第三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
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
除另有规定者外,上式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是:
(一)财***拨款;
(二)经***及***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预算管理或财***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
(三)经***、省级人民***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并纳入财***预算管理或财***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事业性收费;
(四)经***核准不上交财***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五)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
(六)事业单位从其所属***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
(七)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府资助;
(八)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九)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第四条凡有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免税项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财***拨款,须提供***门或上级拨款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
(二)经***及***批准设立和收取的***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须提供设立和收取的批准文件、纳入财***预算管理或财***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证明文件、入库凭证或缴款证明;
(三)经***、省级人民***府批准的行***事业性收费,须提供批准文件、纳入财***预算管理或财***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证明文件、入库凭证或缴款证明;
(四)经***核准不上交财***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须提供***的核准文件;
(五)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须提供拨款证明文件;
(六)事业单位从其所属***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须提供所属单位的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七)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府资助,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八)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须提供省级以上民***、***门的批准文件;
(九)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须提供捐赠人签字的捐赠证明和接受捐赠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
(十)经税务机关批准从所属***核算经营单位提取的总机构管理费,须提供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十一)税务登记证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对未出具以上证明文件的收入,主管税务机关可不将其视为免税收入。
第五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减去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支出的确定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
第六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第七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和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应分别核算。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纳税人可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核算方法一经确定,纳税年度中间不得变更。核算方法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分摊比例法是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占该单位全部收入的比重作为分摊比例,分摊其全部支出中应当由纳税收入分摊的部分,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额=支出总额×(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
对全部支出中应当由应纳税收入分摊的支出,一部分能够划分清楚,另一部分划分不清的,可对划分不清的部分按分摊比例法计算出的分摊比例,计算出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支出项目金额。
第八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是指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支出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事业单位凡执行***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工资标准发放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内,按实际发放数在税前扣除;按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提取的工资额,低于当年实际发放工资额的部分,在以后年度发放时可在税前扣除。凡不执行以上两种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税法统一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资扣除比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前款规定允许税前扣除标准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但原来在有关费用中直接列支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扣除职工福利费的,不得再计算扣除医疗基金;没有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的,可在不超过职工福利基金的标准额度内计算扣除医疗基金。对离退休人员的职工医疗基金,可按规定标准计算的额度扣除。
(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府的规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可按税法规定扣除。
(五)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用于公益、救济性以及文化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取得应税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以全部收入扣除免税收入后的金额,按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
(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贷款利息,按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
第九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资产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资产的计价、计提折旧、摊销。按照财务会计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在计征所得税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应采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使用其他折旧方法。
按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1--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固定资产最短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为10年;
3、一般设备、***书和其他固定资产为5年。
(四)以前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因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应重新核定固定资产的净值和剩余折旧年限,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五)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经营性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但其租赁费可按使用期限摊入当期成本或有关支出科目,在税前扣除。
(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无形资产,其价值应当按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摊销。
第十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规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向所属分支机构按一定比例或标准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上交的管理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上交上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变卖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变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相应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支出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等支出项目中列支的,属于购置固定资产支出的设备购置费;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等支出项目中列支的修缮费,凡属于固定资产修缮,且修缮费支出数超过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将修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三)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四)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九)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从设立在经济特区等低税率地区下属单位取得的应税收入,应按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之差补征企业所得税差额。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亏损,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批准后,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弥补。以前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后的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进行亏损弥补。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帐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第十六条有应纳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对涉及征税的收入项目,应统一使用税务发票,按规定可使用财***收据的除外。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各地省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印制下发,供纳税人、单位和税务机关使用。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否有应纳税所得额,都应当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对不按规定将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又不能正确地申报按分摊比例法等合理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3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本部门行***许可事项审批工作的主管领导、承办处室和工作人员。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行***许可事项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确保行***事项办理及时、便捷、高效。
三、行***许可事项、非行***许可事项及项目办理时限
我局进驻县行***服务中心的行***许可事项有: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其中节能评估审查1个工作日(如需节能专家评估,办理时间不计;风险评估办理时间不计),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投标申请核准1个工作日。
2、外资项目核准: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节能评估审查1个工作日(如需节能专家评估,办理时间不计;风险评估办理时间不计),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投标申请核准1个工作日。
核准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3个工作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含节能评估审查(如需节能专家评估,办理时间不计;风险评估办理时间不计)、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投标申请核准时间。
备案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1个工作日
非行***许可事项有:
1、特殊项目:
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且建设规模小于5000平方米(含)的***府投资项目(不含办公楼项目),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投资概算,并请专家对投资概算进行评估。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审批需分五个阶段,分别是:
项目建议书阶段:1个工作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3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阶段:1个工作日;
开工审批阶段:1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1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7个工作日
四、项目办理情况
在事项办理方面,窗口工作人员立足部门职能,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策及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按照《***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省外商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办法》实施。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4
一、机构健全,责任落实
我局领导历来十分重视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机关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到了组织落实,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一是机构健全。早在建局之初的1993年,局机关就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档案人员,各业务科也相应配备了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局机关及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今年换届后,我局又成立了以主要负贡人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专职档案员为成员的机关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使档案管理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责任落实。局***组将机关档案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议事日程,把该项任务作为硬指标下达到各科室。今年以来,局***组多次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会及行***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经费、人员等具体问题。在此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对档案工作非常重视,亲自过问,时常督促,严格要求,研究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机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档案专项资金8万余元;在审计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配备专职档案员1人,确保了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转。同时,我们还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加强对各县(区)审计局档案工作的指导,在全市审计系统形成了档案管理网络,加强了业务联系及档案工作指导的针对性。
二业务建设,标准严格
我们把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公布施行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及《审计机关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作业规程》,加强审计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作为档案管理的中心环节来抓,促进了我局档案业务建设的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档案意识。我局先后将档案法律法规列入了“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局机关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还将档案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测试内容进行考评。全体审计人员积极参与了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对***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策及法律法规的认真学习,使全局职工的档案意识、档案法制意识普遍增强,领导和审计人员重视档案工作和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二是联系实际,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针对审计部门实际,我们先后建立健全了《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作业规程》和机关文书、业务、会计、科技档案的分类大纲、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制定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档案统计制度》、《审计业务人员档案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规范。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我局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都先后参加了省审计厅及市档案局组织的各项审计档案培训班及档案知识学习班。局机关还在每年年终业务整训期间,采取以会代训,对全局兼职档案人员进行档案知识培训,在每年的年度立卷归档工作中,专职档案人员深入到各业务科进行现场指导,帮助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难题,经过坚持不懈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局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现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都能较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档案工作任务。今年,我局抓住市档案局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深入我局检查指导档案工作的机会,结合自身实践,土动找差距,添措施,提出改进方案,通过干中学、学中干,提高了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狠抓档案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了档案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确保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统一集中保管。截至目前为止,机关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资料有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重要文件汇集、审计学习资料共7个类别,其中文书档案151卷,(永久19件,长期101件,短31件);业务档案1069卷;会计档案166卷;基建档案1卷;声像档案5卷;重要文件汇集41卷;学习资料2种146册(套)。做到了分类准确,组卷科学合理,编号准确无误,案卷质量符合标准,排列符合规范要求。
三、设施配套,保管妥善
我局在抓机关档案工作中,坚持软件、硬件建设齐头并进,切实加大对档案管理的投入,较好地落实和保证了档案管理的需要。一是档案库房面积不断扩大。1994年我局还在靠租佃房屋办公时,就安排有专门房间作档案库房。1996年我局迁址江北新区29号楼办公后,专门安排有档案库房及办公、阅览室,面积约25平方米。2000年迁至现有办公综合楼后,局机关专门规划安排了综合档案办公室、查(借)阅室、装订室、库房等工作场地,面积约40平方米,可容纳局机关20年内形成的档案材料,保证了机关档案的发展需要。二是档案保管设施不断完善。我局先后投入8万余元改善档案管理设施,购置了铁皮档案柜8组16个,空调机1台,除湿机1台,温湿度计1只,计算机一套,复印机1台,碎纸机1台,灭火器2具,门窗均安装了防护栏及防盗门,配置了深色避光窗帘等。三是管理安全。我们对综合档案室使用科学方法,采取通风换气、降湿降温、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点、整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了无霉变、无褪色、无尘污。无虫蛀鼠咬现象,无失泄密事件,保证了档案管理的安全完整。
四、立足实际,开发利用
我局档案开发利用,效果明显。在搞好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档案在为机关及社会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审计过程中的凭证作用。基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一些审计项目往往与该被审单位以前年度经济活动具有延续性及关联性,而以前年度对该单位的审计档案无疑成为提高工作效率、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最有力的凭据。二是配合其它执纪***部门的服务作用。由于审计工作具有查帐优势,往往一些***部门借助审计部门业务档案及时查清事实,正确处理。三是资料汇编的参考作用。我们借助档案,先后撰写了《*市审计局审计志》、《*市审计实践与探索》《*市审计机关行******责任制》、《*市审计局机关全宗介绍》、《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材料》、《基础数据汇编》、《专题文件汇集》、《会议简介》等8种近110万余字。档案管理人员“一口清”、“一摸准”,提高调阅效率。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5
第二条在本市行***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在其他市行***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但由财***投资或财***投资占主体的招投标活动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的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四条建设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区域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凡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
***府投资项目或***府投资占主体的项目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应当采用邀请招标;2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
第六条工程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工程报建;
(五)***纸审查报告;
(六)投标单位不拖欠工程款证明;
(七)银行出具的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工程资金到位率应达到30%,不足一年的工程资金到位率应达到50%;
(八)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书;
(九)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第七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建设行***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发包:
(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其承包人末发生变更的;
(三)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末发生变更的;
(五)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复杂或者特殊的专业要求,且只有两家以下潜在施工单位可供选择的;
(六)外商独资企业以及私人投资的工程,且属于非经营性自用的;
(七)抢险救灾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特殊工程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工程。
第八条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省人民***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工程除外,其它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开标、评标时必须有招标人主管领导参加。
第九条外省(市)进入我市的施工企业,必须到省建设行***主管部门办理跨省施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本省建筑企业可直接参与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地域、行业、投标企业所有制不同而加以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
第十条工程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选择与拟招标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
(二)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投标人报名;
(四)编制招标文件,公开招投标的还应编写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
(五)召开投标预备会,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六)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七)组建评标组织机构;
(八)召开开标会议;
(九)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十)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向建设行***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本细则第六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第十二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工程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高、中级职称专业人员,招标工程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有5--8名,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有9--12名。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机构施工招标。
第十三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细则第十二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严禁自行招投标。
第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公告必须在*建设网上,除此以外还可在其他网站、报刊或者其他媒介上,招标公告应经*市招标办进行网上监管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应当在有关媒介上连续3天,招标公告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应达到5天时间。
第十五条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不少于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应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必须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发出前报送工程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资格预审必须由评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由随机抽签产生。
在召开资格预审评审会时必须有招标人主管领导参加。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近三年企业业绩;技术装备;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近三年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建设行***主管部门发现投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内容的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前,将招标文件报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责令招标人改正。改后的招标文件方可发放。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
(三)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五)组成联合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它情形的。
第二十条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或者银行汇票,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招标结束后十日内,招标人应当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招标标底参与评标时,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招标人不得将招标标底作为废标的直接依据。
第二十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时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其他项目招标时提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可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为节约***府资金、减少招标过程中人为干扰,本实施细则建议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清单招标设有标底的,标底按以下依据编制:
(一)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二)工程量清单;
(三)省建设行***主管部门的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及计价方法;
(四)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
(五)施工设计***纸;
(六)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十四条工程量清单招标不设标底的,招标人应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应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或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公布并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最高限价需经建设局招标办审查后方可。
第二十五条最高限价只衡量投标报价的有效性,不计入投标标底的计算。
投标人认为最高限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不予投标,并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提交放弃投标的说明。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监管机构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并最高限价:
(一)投标企业认为最高限价低于企业成本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企业少于3个的;
(二)最高限价中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费单价低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的市场指导价格的;
(三)监管机构认为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要复合的。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各项内容和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纸、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主管部门的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及计价办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人工、材料、机械费市场价格信息,并考虑风险因素,自主进行编制。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将不可竞争费用足项足额列入投标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不可竞争费是指:
(一)经国家或省***府批准,按规定须足额计取并上缴的规费;
(二)足额计取安全施工措施费;
(三)按国家规定计取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第三十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及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省建设行***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名册中确定,专家成员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并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于开标前确定,特殊招标工程评标专家可以适当提前抽取确定。招标人及机构委派的评标专家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的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在开标前将其职称证、身份证、招标人委托其参加评标的评标专家委托书报送到建设局招标办。如招标人及机构委派的评标专家不具备上述条件,则评标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府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准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一条依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自然公示5天后确定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15日内将评标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要求原件),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及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无标底的,应附最高限价),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的还应当附施工招标委托合同,其他相关必要材料。
第三十二条建设行***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履行备案手续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四条*市的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应严格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按国家、省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在确定工程项目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使招标管理工作能够早介入、早监督、早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确保招标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达到使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全程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工程招标。否则招标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6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1】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2〗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3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4)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7)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管理,提高行***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内的由***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 8
办公用品 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7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厂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发挥投资作用,明确投资控制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归口管理与专业分工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项目评价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产能、系统工程、老区改造、环境保护)、工业配套、生产维修和房屋维修工程。
第二章 计划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厂投资管理委员会(见附件1)是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计划立项、投资安排及相关激励约束方案的审定。
第五条 厂规划计划部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参与全过程管理,负责组织规划的编制审核、工程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安排、设计及概算审查、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以及项目评价。
第六条 厂投资管理专业小组(见附件2)是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协管部门,隶属规划计划部,按照要求进行工程立项、设计及概算审查、设备选型及价格审查、施工***与竣工***对比审查、竣工资料变更单和联络单审查,参与总***管理、厂优秀规划设计及优秀工程项目评定、超投资项目原因调查和分析。
第七条 基层单位投资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组成,负责本单位规划立项、计划编制、设计任务书填报、设计配合、设计联合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现场指导及竣工验收,参与施工现场管理,避免因施工造成其它破坏,并对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第八条 厂中长期(年度)规划和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均需厂计划投资管理专业小组审核以及厂投资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三章投资立项管理
第九条 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工程规划立项批准后,厂研究所[文秘站:]负责编制项目方案和概算,经厂专业办公会审核后,由厂规划计划部编制年度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工程项目建议计划,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上报油田公司审批立项。
第十条 生产维修、房屋维修工程项目由厂规划计划部组织编制建议计划,经厂专业办公会审查、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油田公司审批立项。
第四章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厂规划计划部根据油田公司下达的计划,编制厂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及生产维修、房屋维修年(季)度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以厂文件形式下发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计划,计划调整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油田公司投资项目,按照油田公司概算批复文件,由厂规划计划部负责到油田公司办理计划调整。厂投资项目,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标明变更部分概算金额,经规划计划部审批后,下达投资调整计划,调整额以计划为准。当年没有实施的计划,年底自然取消。
第五章 投资项目设计与概算管理
第十三条 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工程项目由厂研究所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和选址意见书(工业配套项目),按油田公司要求报油田公司审批。生产维修、房屋维修项目由各基层单位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厂规划计划部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 研究所根据批复的设计任务书组织设计,如无力承担或不具备设计资质,提出委托申请计划,经厂规划计划部批准、油田公司批复,履行设计合同手续后外委设计。
第十五条 厂规划计划部编制下达设计计划,规定方案(估算)、初设(概算)完成时间和审查时间。设计单位提前5天完成设计文件发放,使用单位及专业审查部门于审查前2天完成书面审查意见,交规划计划部及设计单位各1份。
第十六条 油田公司项目实行二段半设计和审查,即方案设计(估算)和审查 初步设计(概算)和审查 施工***设计(施工***和竣工***对比审查)。维修工程项目实行一段半设计和审查,即初步设计(概算)和审查 施工***设计(施工***和竣工***对比审查)。重点生产维修项目实行二段半设计和审查。
第十七条 审查方式采取使用单位(专业审查部门)预审查和厂总审查两步。对于油田公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照油田公司要求进行,设计标准和概算编制严格执行油田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和专业审查部门必须提出工程内容、工程量、主要设备实用性和价格审查意见,物资部负责审查主要设备物资价格,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定额标准。规划计划部负责根据厂总审查意见编制下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做为合同签定及有关付费依据。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查后的要求开展施工***设计,不允许擅自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对于因批复时间原因而先开展施工***设计的单位,要按设计批复文件和概算审查批准的内容对设计文件进行重新调整。
第二十条 厂实行总***管理和施工***备案制,竣工资料完成后,对施工***和竣工***进行对比审查。
第六章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厂物资管理办法,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采购价格不得突破概算价格。
第二十二条 坚持“先算后干”的原则。施工单位接到***纸后要及时进行施工预算对比分析,厂规划计划部负责提交专业办公会对投资不足项目进行分析,制定措施。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施工预算对比分析的单位,视为不超投资,计划不予调整。
第二十三条 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金额(含甲方供料款)不得突破设计概算批复的工程费用。
第二十四条 设计变更和设计联络要严格执行油田公司计划规划部(庆油计规发[20__]3号)文件精神,先审批后实施。基本建设、工业配套项目,由研究所负责到油田公司办
理设计变更单、联络单及概算调整审批,规划计划部负责到油田公司办理投资调整。厂生产维修和房屋维修项目,由规划计划部负责审批。计划投资调整结束后,不准办理设计变更和联络。第二十五条 现场经济签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根据项目投资情况严格控制,经济签证及设计联络累计金额不得超过预备费用。
第二十六条 厂规划计划部定期组织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不定期《厂工程动态》,跟踪监督工程项目进展完成情况。
第七章投资项目款项支付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基本建设项目、工业配套项目设计费按照油田公司批复执行。厂生产维修项目设计费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__]*号),厂房屋维修项目设计费执行《关于加强房屋维修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通知》(油计规发[20__]*号文件)。
第二十八条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严格按照厂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执行(油财资联发[20__]4号)及(油财资发[20__]*号)文件精神,以工程施工进度为依据,不得超进度和额度付款。
第二十九条 工程结算付款要按照合同预留工程款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存在尾项,尾项工程款按尾项工程造价的两倍预留。
第八章投资监督考核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部门无权安排计划外项目,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厂对重点工程项目、新技术推广和节能技术项目实行项目评价制度,以确定是否继续推广。对超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分析,以明确责任,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实行设计质量保证金制度(预留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出现重大错、落、碰、缺而且设计单位不及时给予办理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而造成超投资的,从设计费中扣除超出部分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实行设计文件备案制度。设计单位要严格按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设计,不允许私自调改项目内容、工程量及主要设备规格型号,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越权审批或超签证标准造成超投资行为的,按照超投资额的10扣罚直接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 对基层单位、项目经理明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不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提出优化方案,取得明显节约投资效果的主要贡献者以及有关人员,厂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七条 设计估算符合率、概算符合率、设计符合率、设计完成及时率、设计任务书符合率、投资总额控制、单项工程投资控制率、计划安排符合率、计划执行符合率、设计文件发放及时率和设计会审组织及时率的控制,严格执行厂《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月度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厂规划计划部负责解释。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8
档案管理工作是局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局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局档案是指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财务管理、经营活动、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工、团工作等方面的材料。为规范局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完整、系统保存企业档案,认真改造档案行***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三服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要求和《广电集团梅州供电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我局档案管理办法。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我局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主要有:
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
1、上级下达的技术性指示、命令、决议和决定;
2、主要技术问题的请示和批复;
3、本单位近期电力规划;
4、有关生产技术和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
5、有关生产技术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统计年报;
6、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管理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有关生产调度、通报、自动化、安全监察、用电管理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质量管理、标准计量、信息工作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二)计划统计方面:有关各种计划统计年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三)劳动工资方面:有关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保险、奖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名册、年报表。
四)财务管理方面:有关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五)教育培训方面:有关干部、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文件等。
六)***、***、工、团工作方面:有关***务工作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宣传、人事、保卫工作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行***管理、共青团和工会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七)基本建设(工程)方面: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和竣工验收文件。
八)设备、仪器方面:有关设备供货合同、设备厂试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材料。
九)局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电合同、并网协议等合同、协议。
十)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张,光盘、磁带、照片、胶片,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二.归档时间
一)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第二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后,交办公室归档。
二)基建项目文件在其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按归档要求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一年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四)重要会议(如电力工作会议、***代会、团代会、职代会、工代会等)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十五日内交办公室整理归档,重要会议记录应在第二年的一月份交办公室归档。
五)合同、协议签订后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归档。
六)重要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业务部门应在检查验收设备出厂技术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七)局员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八)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九)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接管代管县由供电企业的有关情况、文件、合同、会议纪要、议案、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各职能部门专(兼)职资料员在文件材料形成后及时移交办公室归档。
2、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3、内容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4、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的文件材料。
5、其他临时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在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目。
二)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宿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由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保管。
三)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生产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五)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复制。
六)办公室在接收归档材料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的质量。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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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管理
一)对机要档案、重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只准在档案室查阅。
二)文书资料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读使用,不得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
三)非财务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局财务部领导批准。
四)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印,经批准同意借出或复印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卷,私自摘抄,不得带出局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文件。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9
20xx年关于商办工业企业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商办工业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各级商业、粮食厅(局)和供销社(以下简称商业行***部门和供销社),商办工业的主管部门以及商办工业企业,都应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生产设备的设计、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直至设备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 商业行***部门、供销社、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鼓励设备管理和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支持对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企业应积极采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应当列入厂长(经理)任期责任目标。
第二章 商业行***部门、供销社和主管部门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职责
第七条 全国的商办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由商业部科技司归口管理、部署、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 商业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策和法规,制定商办工业设备管理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企业设备管理的检查、评比,推广和交流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设备维修先进技术,组织商办工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四)组织商办工业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九条 商业行***部门、供销社、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商办工业设备管理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本地区所属商办工业的设备更新和改造,以及重点设备大修理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地区性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专业化;
(三)组织本地区商办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检查评比,推广设备管理工作先进经验,为企业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商办工业设备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商办工业设备管理的下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考核制度:
1.主要设备利用率;
2.设备完好率;
3.故障率、事故率;
4.主要设备大修理计划的完成率;
5.净产值设备维修费用;
6.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7.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
第三章 设备的选购和安装调试
第十条 国内或引进设备的选购,应根据企业技术发展规划、产量、工艺以及市场供应技术服务等需要进行选择和评价:
(一)设备的生产率,应与长远规划的产量、品种相适应,保证设备具有较高的负荷;
(二)设备的加工精度,应与产品的工艺要求相适应,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动能和原材料消耗少,维护费用低;
(四)操作安全、简便、可靠,对环境无污染;
(五)国内能成套供应,做到单机配套,机组配套,工程项目配套;
(六)投资费用少,回收期短。
第十一条 企业自制专用设备时,应组织设备管理、维修、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设备制成后,经鉴定应达到产品设计技术要求,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纸。
第十二条 设备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设备的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可靠性强、维修性能好的先进产品,提供设备使用的技术资料,并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企业引进设备,必须经商业行***部门、供销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后,按审批程序报批。设备到货后,必须及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在索赔期间提出索赔。引进的设备应当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保养维护规程。对精密、大型、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凭操作证使用的制度。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维护保养岗位责任制。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超负荷和违章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设备保养管理,实行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的润滑保养制度。
第十六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锅炉、压力熔器等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和预防性试验。
第五章 设备的检修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和生产的安排,编制设备检修年度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计划,并认真按检修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企业的设备检修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 企业应遵守财经制度,接受审计监督。企业提取和使用设备大修理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以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二十条 备件管理
(一)设备制造企业应做到维修备件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搞好技术服务,为用户提供优质备件,并做好备品、备件的生产、配套和供应;
(二)企业应合理储备备品配件,做好保管维护工作和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
(三)企业引进设备所需的备件,应积极组织试制生产。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生产发展规模,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必须在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并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改造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三条 企业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必须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府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更新设备改造验收新增的价值,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五条 企业对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精度、效能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易引起事故的;
(三)因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
(四)未到使用年限,但因质量差,经过修理仍达不到技术性能要求的;
(五)自制设备经生产验证或技术鉴定,达不到工艺要求的;
(六)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的;
(七)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修理、改装所需的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设备的重置价值的;
(八)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七条 企业经批准引进设备和所需的配件的试制,企业所在地商业行***部门、供销社、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或跨地区、跨部门的有关制造企业、科研单位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并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配件的试制。设备、配件制成后,经企业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测试、鉴定后,符合产品的设计、工艺、技术性能、配件质量的,方可生产,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因工艺不过关,制造难度大,批量少而又十分必要的备件,可以按国家规定申请继续进口。
第七章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八条 商业行***部门、供销社、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商办工业设备管理的统计工作。
企业的设备管理统计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商业部制发的设备管理统计报表,定期向商业行***部门、供销社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设备管理统计分析资料。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和健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凡是精密、大型、关键设备,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纸档案,并需定期检查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企业应加强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大修理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
企业应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及储备定额管理。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时,应按照商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行***部门、供销社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企业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二条 商业行***部门、供销社应有计划地对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厂长(经理)或设备管理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地进行设备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成绩,应作为对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
企业应对现有设备的使用、操作、维修专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或不同等级的技术培训和管理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第三十三条 企业设备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懂业务并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四条 商业部每年召开一次部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对评为商业部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的企业,由商业部发给商业部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根据《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部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审委员会从荣获商业部设备管理优秀企业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奖的评选。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集体,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 企业违反《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设备管理不善、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商业行***部门、供销社应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所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的,按部设备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商业行***部门、供销社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经济和行***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商业部门、供销社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的规定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规定不一致时,由省级商业行***部门、供销社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报商业部备案。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篇10
武昌区县统计局
区统计局“四五”普法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县保密局的指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了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现将2001年以来区统计局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保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区统计局管理着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统计信息资料,是重点保密部位。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好保密法律法规,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单位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需要的投入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局保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成立了以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涉密人员为成员的县统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四是对保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办,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保密制度,使保密工作有章可循
为确保保密工作有序进行,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领导干部保密守则》、《保密组织职责》、《保密会议的保密措施》等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保密行为进行了规定,对保密组织的职责和保密会议的保密措施也进行了严格规定,使保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并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了保密工作有序进行。
三、注重学习宣传,增强全局人员的保密意识
为增强全局人员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区统计局认真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一是结合“四五”普法,组织全局人员全面深入地学习了保密法律法规。二是认真组织全局人员收看了电教片,学习了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三是积极派人参加市保密局举办的保密知识培训,增强涉密人员的工作水平。四是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订阅保密工作有关宣传期刊资料,以供大家学习。通过学习,使同志们的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资料管理,确保各种文件资料的安全
加强对各种资料的管理,是确保其安全性的关键。为此区统计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一是严把文件资料的进出口关,即,凡是各种文件、资料的进出均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特别是上级发的“三密”文件,实行专人保管,年底交区保密局,多年来,区统计局没有发生一件“三密”文件丢失的现象。二是文件的传阅实行直传,不横传。本局在传阅文件资料时,先由文书管理人员登记,用专用资料夹呈相关领导阅批后,再由文书管理人员送达其他领导或相关股室阅办,这样杜绝了文件资料在横传中容易丢失,且责任难以划分的问题发生。三是严把统计数据资料出口关。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统一由综合股负责,外单位或个人需要数据资料,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方能提供,提供时,一式两分,并注明用途,并加盖公章方能有效。四是严格档案管理。其一是局档案有专人管理,有专用的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安全设施齐全。其二是需查阅档案只能在阅览室进行,一般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其三是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和分管领导签批意见才能进行查阅。同时规定档案资料不准外借。其四是不准向废旧收购点或废品收购人员出售有关的文件资料。其五是销毁有关材料时,需有局保密、档案领导小组人员的参与,并监督纸厂将有关材料打成纸浆后方能离开。
五、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近年来,区统计局加大了统计自动化建设力度,开通了系统内部网,制作了网页。为切实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县统计局一是规定局网络由网络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二是建立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三是加强网络系统防护,安装好防火墙。四是坚持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对保密的文件资料用不上网的计算机处理。五是积极与县保密局和网络安全管理搞得好的部门联系,探索网络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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