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猜疑链到他者问题
世界上的不同国家、民族为什么会冲突不断?这个问题虽然幼稚,但是正如刘慈欣在小说《三体》中提出的猜疑链概念,———两个个体在没交流前对对方猜疑:你猜疑我是怎么想的,我猜疑你是怎么想的,就算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也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你还会猜疑我是怎么想你的,我也会猜疑你是怎么想我的……这样的猜疑链在没有进行交流前会一直循环下去,形成一条链,即猜疑链。从博弈论的角度讲,即两文明无法形成共同知识。这样的猜疑在文化甚至在人与人之间同样存在。不难发现,这种对他者的猜疑其实更多的就是关于“他者”的问题,而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他人心中是如何想的,也就是他人心事中的具体内容。这将直接产生与我们自身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并引发利益矛盾。而在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都甚少可以就基本的价值观和现实利益作出让步,国家与国家之间,文明与文明之间的利益让步就更加艰难。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时候即使我们对他人的观点有彻底地理解,但是却难以在行动上确保自己接受对方的提案。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便是,我们都声称完全理解对方,但是出于各种原因,无法接受对方的提案。这当然与我们决定事情的方式不无关系,虽然我们一再宣扬理性,但是在行动的决策中,人们情感上所相信热爱的事物,远比冷酷的逻辑更能影响我们的判断。
逻辑与情感的不统一,在文学的表述中经常体现为理智与情感的挣扎。以至于在哲学家的眼中,如何使二者得以统一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事实上,不少哲学家也对此提出了充满想象力的解决方案。苏格拉底就试***以“没有人愿意犯错”这样的前提,来论证当人们拥有了充分的“知识”时,是否还会犯下道德错误。然而如他同时代的多数哲学家一样,一个美好的前提往往无法推断出实际的结论。在实践中,既是人们了解了充足的信息,以利益和情感压倒逻辑上理智的情况仍然是更为常见的情况。
二、如何理解与接受“他者”
这样看来,现达的理性主义从某种程度上毫无疑问地为人们相互的理解提供了更为标准化的平台。但是这样的所谓“理解”,更多的是保守、退缩性质的消极理解,即我完全理解你,我也不会反对你,但是我可以选择不去做。利益双方在这样的情景中,都试***通过“非反抗不合作”的形式,来消解对方的话语权,最终保护自己。但事实上,这样的消极理解方式,实则伤害了对话双方的利益。正如卖家只有在存在买家的前提下才有意义,教师在课堂上讲课只有学生在听才有意义。我们现在却使用这样的消极理解,对对方所说的一切不表态、不给反应,虽然避免了进一步的冲突,但是却让整个对话失去了根本存在的意义。就如同夫妻之间最让人受伤的其实不是吵架拌嘴,反而是双方间的不理不睬。对于个体来说,应对中策略的最好选择,只能是怀揣着美好的希望,将对话一直进行下去。同时我们还不能抱有对方接受自己想法的奢望。这就让人不禁疑问,这样的对话有什么用?如果仅仅是为了对话而对话,那么对话就失去了其意义。其实我们不妨这样看待与他者的对话,首先可以明确的一点,就是理解不能确保接受;其次,即使我们在拥有了关于对话问题的所有知识,仍然无法确保对话能达到良性的共识。其中的原因如上文所述,信念和情感的偏向都会让我们无法接受对方的想法。因此,在他者的问题中,“接受”就成为了关键的难题。
那么我们如何来解决接受的问题就成了对话中最重要的问题。在哈贝马斯提出的“理想的对话”中,人们可以在近似于无限的时间里,以真诚的方式谈论着真实的事物。且不论哈贝马斯所设定的对话环境有多么的乌托邦,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人类的理性是抱有十足的乐观态度的。在他的观点里,在理想的对话氛围中,对话者将会自愿地接受对方,达成一致的观念。也许在这种乌托邦式的交流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确有创造出乌托邦式社会的机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场乌托邦式的对话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对话必须持续非常长的时间。然而,这种过于长久、耗时的交流在现实中却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哈贝马斯在纯粹知识论上的乌托邦想象如果不能在时间中成为一种在有限时间内达成目的的实际策略,那么终归无法解决实际的问题。哈贝马斯理论的重要性固然毋庸置疑,但是这种理论似乎过度地忽视了人际关系中关于“接受”的问题。
三、倾听与发言
不可否认的是,纵然有诸多的乌托邦因素,哈贝马斯所表述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可以被视为对话概念的逻辑出发点。在哈贝马斯看来,在对话中“谁在说话”以及“我们在对谁说话”是语言交流中的基本问题。如此一来,语用学就需要进一步变成语言***治学。这于是形成了语言问题的发展顺序,如赵汀阳所表述的“由针对任何‘所说的’之意义分析走向‘说者与听者’的互相理解,再由‘说者与听者’的互相理解走向关于‘各自所说的’之可接受性的价值分析。”由此可见,为了确保最后的接受结局,出路也许应该去重新定义关于“接受”的概念。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为了达成最后的“接受”状态,我们首先尝试着去进一步理解他人,尝试着学习有关于他者的全面知识,但是这所有的努力仍未能确保接受。因此,“接受”问题便成为人际关系、不同共同体间关系和文化间关系、甚至如果有可能———星际间不同文明交流中的最后问题。而要解决与他者对话中“接受”的问题,我们又被迫重新考虑“他者”的概念,什么是对话中的“他者”,或者我们该如何看待对话中的“他者”。
在一场标准的对话场景中,发言的一方多少暗含了一种想要教训和指导对手的权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被说教的人感觉“话不投机”,那么自然就会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这种“和你对着干”的态度在个别情况下虽然能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建设性对话的毒药。因为对抗性的对话无疑会中断任何建设性的对话。因此不难看出,如果对话的双方希望在发言和倾听的不断转换中形成知识的帕累托优化,否则这样的对话就不存在太大的意义。而在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倾听的一方,一般来说,由于个人的知识都存在局限性,所以倾听就自然变得很重要。通过倾听,我们能够了解我们所不知道的知识。更加重要的是,发言与倾听行为构成的对话是一种良性的循环,发言者和倾听者通过频繁的身份互换来建立信任并重新建构人际关系,而不是仅有一方倾听某个至高无上的发言者的讲话。对于发言者来说,倾听首先意味着倾听者给予自己以发言的权利,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尊重与认同;再者,需要强调的是,倾听者同样也负担有从他者的发言中发现可接受的思想的义务。于是,即便我们无法达到哈贝马斯的理想对话,但是通过有效的倾听,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倾听就近乎接受,更重要的是倾听和发言是互相的和循环的。
作者:薛宸哲 叶向远 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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