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文章篇1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植树活动,带领我们初一(6)中队的班干部创立了“绿色天使”植绿护绿小组,鼓励队员们在校园里认养了一棵小树苗,利用课余时间给它梳妆打扮,为它长成参天大树打下了基础。在学校组织的“让地球充满生机”的签字活动中,我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了自己对环保的决心和期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积极参加学校在世界环境日举行的有奖征稿,认真查阅、收集各类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有关环境治理设想方面的文章,我经常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讲座,观看环保方面的录相带,积极参预环保知识问答调查活动,认真填写每一项提问。我参与了“红领巾植绿护绿队”的网站建设,在上面大量的环保***片和环保知识,以及关于环保的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国在环保方面发展动向、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情况;每个月我都利用网络、报纸,查找一些最新的不同的专题和板块“环保资讯”来告诉大家;还定期制作一些宣传板来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活中的环保常识。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关爱自己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周围的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积极动员身边的人一起来依法保护和建设人类共有的同样也是仅有的家园,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我还和同学们共同发起“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和“小用塑料袋不使用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让我们远离白色污染”的倡议。让我们放下方便袋,拿起菜篮子,让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绿色的明天,走向辉煌、灿烂的未来!
据我收集到的一份报告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
环保文章篇2
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程序,保证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行***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部门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实施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法规”,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 或者根据法律、行***法规的授权,或者根据职权,制定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的草案代拟稿;
(二)拟报送***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法规的送审稿;
(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第三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送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适用本办法。
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程序,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总局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立法。
年度立法确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法规类立法项目,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立法项目:
(一)已被列入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总局年内必须报出或者已报出需要配合全国人大或者***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审查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二)立法依据充分、立法思路清晰、所要解决的问题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急需、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行、总局力争年内报出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
(三)需要研究、论证和起草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三类立法项目。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法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确定,不做立法安排。
***领导指示需要开展环境立法研究的项目,总局应当及时开展有关工作。
第六条 除已被列入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的立法项目外,总局有关司(办、局)认为需要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立项建议。
提出立项建议,应当填写立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立法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并可附具国内外有关立法参考资料。
第七条法规司对立项建议汇总研究,提出总局年度立法的建议稿,报总局局务会议审议决定。
第八条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立法是总局本年度立法工作依据。
第三章起草
第九条具体负责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工作的司(办、局),应当组织有关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承担立法起草工作。
法规司应当适时参加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起草工作。
第十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应当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企业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完成环境保护法规初稿后,应当征求总局其他有关司(办、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局长专题会议重点就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定的行***许可和行***处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根据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总局局函发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地方人民***府、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公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主要制度和措施等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法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对外通报程序,公布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在《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第十四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能或者与***其他部门职能关系紧密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说明中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五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征求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连同其他有关材料,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移送法规司审查。
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目前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项论证材料,征求意见及其处理情况汇总表、对未采纳的主要不同意见的说明,有关立法 调研报告和国内外包括法规条文在内的其他立法参考资料。
第四章审查
第十六条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或者准备有关论证材料的,法规司可以转送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补办有关程序或者补充有关论证材料。
第十七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从下列方面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设定的环境保护行***许可项目是否符合《行***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许可的规定;
(二)设定的环境保护行***处罚是否符合《行***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法规和***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处罚的规定;
(三)是否与国家有关法规和***策协调、衔接;
(四)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在审查过程中,法规司认为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法规司可以组织实地调查,并可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
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创设行***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十九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法律、行***法规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因涉及有关方面重大意见分歧需要协调等特殊情形的,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法规司负责提出法规送审签报,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会签后,连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及其起草说明和审查说明以及有关专项论证材料目录,提请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等情况的说明。
审查说明应当包括立法依据、行***许可和行***处罚设定的合法性、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有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性等问题的说明。
第二十条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规定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有关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中提出一种或多种备选方案,提交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第五章送审、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应当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审议环境保护法规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做起草说明,并负责就具体管理现状、主要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专业性问题做说明或答辩。
法规司做审查说明,并负责就行***许可、行***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法律问题做说明和答辩。
第二十三条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报请总局局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法规送审稿,并以总局文件形式报送***。
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以总局局函报送委托机关。
报送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法规送审稿、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应当附送有关专项论证材料。
第二十四条公布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序号、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总局局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公布格式见附件2.
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由有关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总局为主办机关的,使用总局的命令序号。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应当及时刊载。
第二十六条经《***公报》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在《中国环境报》上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也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备案与解释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规司依照《立法法》和《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办理具体的备案工作。
报送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部门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格式见附件3.
法规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报***法制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权属于总局。由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的部门规章,由总局和***有关部门联合解释。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依据前款规定享有解释权的机关解释:
(一)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的办理程序,适用《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解释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法规具体适用过程中的解释,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办公厅关于行***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和《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其他部门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
第三十一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由法规司归口受理,并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分送有关司(办、局)征求意见。
第三十二条各有关司(办、局)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限提出意见,返回法规司。
法规司根据是否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法规、部门规章协调、衔接的原则,负责汇总研究,拟定函复意见。
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总局各有关司(办、局)之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负责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总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协调。
第三十四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法规、部门规章存在重大矛盾或者交叉,或者对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影响的,法规司应当商有关司(办、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总局局长专题会议或者局务会议研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译本,按照规定程序对外公布。
环境保护法律、行***法规由总局负责起草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成译本。
环境保护法规英文译本由总局国际司提出译本初稿,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审核后,由法规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公布或者报送有关国家机关审查。
环境保护法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总局应当经常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发现与新公布的法律、行***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或者与法律、行***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出现 不适应新出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修改、废止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程序,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编辑出版正式版本、外文版本的环境保护法规汇编,由法规司依照《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环保文章篇3
论文关键词:环境义务;宪法化;模式选择;路径设计
一、宪法关于环境保护规定的基本分析
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各国宪法为了回应和解决生态危机,从整体表现出了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环境基本国策;二是环境基本权利;三是环境基本义务。环境基本国策由于其自身的效力问题,多年来一直饱受学界的诟病;环境基本权利由于其自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关于环境权的概念、主体、内容等基础性的问题尚未达成基本的共识,这成为了环境权宪法化乃至司法化的最主要的障碍。因此,笔者认为,相比之下,采用“环境基本义务”的模式,也许是当前宪法回应生态危机、维护环境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而且这也与我国环境立法的传统模式相吻合。
就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而言,无论是为了实施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国际公约,还是为了履行对人类的环境职责或对国际条约的义务而建立的国内立法,都是通过确认义务和督促履行义务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的。我们认为这种“义务本位”的倾向并没有错,而我们需要改进的是:怎样弥补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义务空白;怎样把义务分配得更加合理;怎样确保法定环境义务能实际履行。总之,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并要求他们履行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惟一出路,而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环境义务的堤防牢固地建立起来。具体到宪法层面上,就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所有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宪法义务。
我国宪法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该条款可以被理解为包含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义务。二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三是国家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四是国家有采取措施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从该条文中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在主体上主要局限于“国家”,强调国家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方面的作用,而对“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上所述,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主要出路,而这里的“所有主体”一般而言,包括国家、自然人和各种组织。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等。为了表述上的方便,采用《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的做法,将这些组织统称为“单位”,也就是说环境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国家、自然人和单位。所以说,现行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明显忽视了“自然人”和“单位”这两个重要的环境义务的主体。从更为有效地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出发,笔者认为在以后的修宪中宪法应该以明示的方式全面确认所有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二、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比较
世界环境义务立法基于各国的不同文化理念和法律传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设计方式。综观各国宪法中环境义务的条款,大致可以归为如下几种设计方式:
一是义务型。一些国家的宪法中在规定环境义务的时候,采取了单一义务型的设计模式,即仅仅是规定了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利和***府保护环境的义务。如俄罗斯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自然环境、爱护自然财富的义务。”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塞尔维亚、摩尔多瓦、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这些国家的宪法大多是新近颁布的,代表了世界宪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是权义结合型。不少国家在规定保护环境的义务时采取了这种方式,就是在宪法中既规定了公民享有良好适宜的环境权,同时也规定他们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如格鲁吉亚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权生活在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有权利用自然和文化环境。每个人都应保护自然和文化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黑山、莫桑比克、西班牙、保加利亚、葡萄牙等。
三是义责结合型。以这种方式确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时,同时也强调了国家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如立陶宛宪法规定:“国家和每个人都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免遭有害的影响”。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巴拿马、古巴、叙利亚、越南等。
四是权义责结合型。这种模式既规定了公民享有健康适宜环境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且国家有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如韩国宪法规定:“全体国民均享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国家和国民应努力保护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土耳其、秘鲁、克罗地亚、马其顿、斯洛伐克等。
以上四种模式是世界各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入宪条款的具体设计类型。考虑到环境权由于自身的缺陷和局限引起的理论上的非议和实践中的争议,笔者认为将其宪法化并不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在环境义务的入宪模式上,也就不采用出现环境权的组合类型,也就是说,“权义结合型”与“权义责结合型”并不是环境义务入宪在选择上的理想模型。比较“义务型”和“义责结合型”两种模式可以看出,“义责结合型”的模式在义务主体的规范上更具体也更全面。事实上如果不考虑主体的因素,“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的差异并不大,它只是“义务型”的一种特殊的模式。“义责结合型”中的“责”指的是“国家的环境职责”,狭义一点的理解是“***府的环境职责”,而***府的环境职责是指法律规定的***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义务,也称***府第一性环境义务。所以说,“义责结合型”其本质仍是“义务型”,这也与本文的主题“环境义务”的宪法化相吻合。
之所以将“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作为两种类型分别介绍,主要是与“环境义务”入宪的立法建议有关。根据笔者的统计,世界各国关于保护环境的义务条款的规定,从宪法文本的结构上看,主要规定在“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两大部分。当然,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宪法文本的结构布局的不同以及立宪者的措词爱好的差异,在称呼上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同样是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有的国家宪法在大标题上用“根本经济基础”,如阿富汗;有的国家用“经济和财务”,如伊朗***宪法;有的国家用“国民经济和劳动”,如立陶宛等。而同样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的国家用“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格鲁吉亚等;有的国家宪法在这一章的章名直接用“人和公民”,如哈萨克斯坦;有的国家用“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如俄罗斯。当然,更多的国家是将“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分章或分节规定,从而将保护环境的义务规定在“基本义务”的项下,如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印度等。这里,为了表述上的习惯和方便,采用我国宪法的章节名称将世界各国宪法中不同章节名称里的有关“环境保护义务”内容的规定主要归结到“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称呼项下。
根据笔者的统计和比较,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基本上都出现在章节名称为“经济制度”的内容中。如越南宪法在第二章“经济制度”中规定了“国家机关、武装部队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一切个人”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立陶宛宪法在第三章“国民经济与劳动”中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此外,叙利亚、巴拿马、古巴、危地马拉等国也都将环境义务的条款规定在与“经济制度”有关的章节中;而“义务型”模式中关于“义务条款”的规定都出现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如吉尔吉斯坦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第三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了“爱护周围环境、自然资源和历史文物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乌兹别克斯坦宪法在第二部分“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中的第十二章“公民的义务”里规定了“公民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此外,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爱沙尼亚等国都在类似的章节对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我国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条款在各国宪法中的分布规律的归纳与比较,笔者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之所以主要集中在类似于“经济制度”这样的章节之下,是因为它们的义务主体包括“国家”,而当宪法规定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时,将这样的条款规定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项下显然是不适宜的。结合上文对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笔者认为现行宪法第二十六条主要是明确了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而该条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之中。我国宪法第一章是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规定,由于各制度没有***成节,所以,从宏观上看,与大多数国家将类似条文规定在“经济制度”的项下并不矛盾。这样,粗略看来,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似乎与“义责结合型”的入宪模式一致,其实不然。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的规定明显遗漏了“国家”以外的其他义务主体。因此,可以说,我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既不属于“义责结合型”,也不属于“义务型”,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属于已经被我们排除了的“权义结合型”和“权义责结合型”。
在这种情况下,完善我国宪法的环境义务条款就面临着两种模式的选择即“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因为是“环境义务”入宪,所以一般的观点可能会认为采用“义务型”的模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放在“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更为适宜。但考虑到我国宪法文本的实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首先,在采用“义务型”模式的国家宪法中对环境权主体的表述一般采用“每个人”、“所有人”或“任何人”,很少有用“每个公民”的字样。如塔吉克斯坦宪法规定:“保护自然环境、历史与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义务。”秘鲁宪法规定:“所有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贝宁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义务维护环境”。这也与它们的章节名称有关,一般是规定在“人和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基本义务”、“人民的义务”、“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项下,而我国宪法中关于这一主体的描述如果也采用“每个人”、“所有人”、“任何人”这样的字样,显然与章名“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不相称。
其次,即使不考虑章名的问题,在第二章最后一条后面增加一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从措辞上看也不一致。因为现行宪法第五十二条到五十六条虽然分别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每个条文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启文,陡然增加这么一条以“每个人”开头的法条,从法条的整体结构上看,显得不和谐。
环保文章篇4
关键词:环境监理 方案 石化项目
中***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1(c)-0141-02
石油化工工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石化行业生产线长、涉及面广、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是环境监理重点关注的领域[1]。环境监理作为一个新生事务,目的是弥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管理的空白,试点迄今仅有10年时间,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理论体系[2]。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主管部门批复及环境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同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环境监理方案是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基础性工作。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质量能否得到保证、项目能否通过环保竣工验收[4]。石化行业由于生产装置众多、工艺流程复杂、专业性强,对环境监理方案编制的要求很高[5]。目前,针对石化行业的环境监理研究不多,各地都处于摸索阶段。本文以所承担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研究”课题为基础,结合正在开展的某石化企业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环境监理实践,对石化行业的环境监理开展了深入研究,为国内深入开展类似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出台环境监理技术规范提供有益的参考。
1 项目概况
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内容为:原油加工量为由1350万吨/年改造到1800万吨/年,新建8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350万吨/年催化裂化、180万吨/年渣油加氢、50万吨/年气体分馏、10万吨/年硫磺回收、13.5万吨/年MTBE(扩能改造)等6套主体生产装置;依托、改扩或新建相配套的储运系统、公用工程、辅助系统和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实施后,现有I常减压蒸馏装置将停运,II催化裂化装置、II气体分离装置备用。该项目投资大、工艺复杂、产污环节多、环境风险高,环境监理难度高、压力大。
2 环境监理方案实例
由环境监理的定义可以看出,环境监理主要关注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可以简单概括为“六监一管一协调”,“六监”指工程的环保设计监理、施工污染监理、工艺流程监理、环保设施监理、环境风险监理、达标排放监理,“一管”指环境信息管理,“一协调”指协调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下面以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扩能改造项目为例来说明,根据“六监一管一协调”的要求,该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共分19章。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介绍项目任务由来、环境监理方案编制依据、环境监理目的及监理原则、环境监理工作程序等,其中环境监理的五个原则是公平公正***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监督服务并重原则、经济环境效益兼顾原则、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原则。第二章是项目概况,主要介绍: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建设地点,本工程项目组成等。第三章是环境敏感点及环境重点保护目标,由于石化项目属于重污染类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将环境敏感点及环境重点保护目标单独列出来予以关注。第四章是环境监理范围和时段,由于该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地内建设,因此环境监理范围主要局限于现有厂区,同时兼顾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影响的周边环境敏感地区;环境监理时段为从环境监理进驻现场到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为止,包括以下三个工作阶段:(1)设计核查阶段;(2)施工阶段;(3)试生产及验收阶段。
第五章至第十章主要分装置分别介绍8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环境、3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18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50万吨/年气体分离装置、10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13.5万吨/年MTBE装置的环境监理要点。主要包括工艺技术路线分析、装置污染源分析、环境监理要点一览表以及人员配备计划等。这6章是环境监理方案编制的重点,需要结合每套装置的环评及批复、环保篇章、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逐一编写,不得有所遗漏。第十一章是辅助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本章主要关注储罐区、循环水场、公用工程运行部、综合利用装置、污水处理场、火炬、生活设施及办公场所、初期雨水、其它辅助设施(厂中厂、消防、工程用水)等工程,分析其三废排放,拟定环境监理要点。第十二章是停用备用工程。改造项目建成后,现有的I常减压蒸馏装置(250万吨/年)将停运;II催化裂化装置(100万吨/年)和II气分装置(20×104Nm3/h)备用。停用备用工程主要关注改造前和改造后废水、废气、废渣的变化情况,以及停用备用手续是否完备等。第十三章是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理,主要关注环评及批复中提到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在环保篇章、设计文件、施工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得到落实。第十四章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理。石化行业是个高风险行业,气体、液体泄露、爆炸等高危事故经常见诸报端,一旦出事均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环境风险监理非常重要。本项目常减压蒸馏装置的常压塔、减压塔等、催化裂化的反应器、分馏塔等、MTBE的醚化反应器、共沸塔等、渣油加氢精制的高压分离器、加氢反应器等等均为重大危险源,环境监理对于环评及批复中提到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必须跟踪落实到位,特别是对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着重审查。第十五章是环境监测计划,主要关注建设项目执行的相关标准,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和试生产阶段环境监测。如环评要求地下水监测为每季度一次,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氨氮。
第十六章是环境监理项目部人员和设施,主要关注环境监理机构、办公检测设备配置情况、环境监理岗位职责等内容,重点是明确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员的权责。第十七章是环境监理质量保证体系,从人员素质、过程控制、三级审核、资料管理、环境监理制度及方法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质量。第十八章是环保事件及重大污染事故处理,明确环保事件、重大污染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相关人员的职责。第十九章是档案管理。主要内容是协助建设单位建立项目环境管理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环境监理档案管理、按环保部门规定按时上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环境监理资料的内容等。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行***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结束后报送项目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施工阶段结束后报送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并作为申请项目试生产的依据,试生产阶段结束后报送项目总环境监理报告并作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向环境保护行***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3 结语
环境监理方案是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南,石化行业环境监理专业性非常强,需要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编写方案,最终形成一套成熟的环境监理技术规范。本文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欢迎广大环境监理工作者批评指正和完善补充。
参考文献
[1] 杨波,戴兵.石油化工行业产业***策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J].化工进展,2009(s1):35-38.
[2] 江泉.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环境监理的研究[J].资源与环境,2011(4):261-262.
[3] 凌晶.化工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要点探讨[J].科技资讯,2012(8):158-158.
[4] 叶宏,胡颖铭.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地位和作用初议[J].环境管理,2010,29(2):1-5.
[5] 孔庆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初探[J].中国环保产业,2008,7:19-21.
环保文章篇5
关键词: 小学语文教育 环境教育 环保意识
一、当前环境教育的基本情况
环境,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有社会环境、生存环境和自然环境等。环境是提供各种精神和物质条件来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帮助的全体集合,据此,可以将人们的生存环境分为两种类型: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指的是人类生活的乡村或者城镇,自然环境指的是包括水、空气、阳光和动植物在内的全体集合。环境对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人的所有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方面,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环境,另一方面,环境有时会阻碍人类的正常发展,这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自从人类产生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到了近代,人们开始肆意地破坏生态系统,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了土壤沙化、酸雨、动植物种群灭绝和臭氧层出现空洞等现象的发生,这是环境对人类的惩罚。人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和修正,让环境和人类更加和谐,所以,进行环境的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环境教育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澄清概念和认识价值的过程,它的目的是让人们正确了解物理和生物环境同人类和人类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对此应该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具体来说,环境教育涉及两种不同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具体说来也就是人类的整个环境与环保和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多个方面的关系。通过环境教育,人们会对人与环境的关系有更好的了解,有利于环保意识的提高。
我国对环境教育高度重视,已经将环境教育运用到了学校教育中,而且,国家***还专门出台了一项规定: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必须将环境教育运用到学科教育中。语文学科应当承担重任。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孩子是国家的希望,万事都要从孩子做起,因此,将环境教育运用到小学语文教育中成为必然。但是,当前环境教育在各个学校的实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单从语文这一学科来说,环境教育的运用还有以下几个现象和问题亟待解决:首先,不能将环境教育全方位地运用到语文教学的过程中,没有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语文这一门学科具有很强的人文性,也有着非常广泛的内容,其中与环境相关的教学内容有很多;其次,部分老师没有将环境教育充实在自己的教学计划中,教学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环境教育是否实行,以及量的多少,大多是根据喜好和心情来决定的,学生接收到的内容也多是零碎的,这样起不到良好的教育作用。再次,教材的内容和思想意识缺乏与时俱进的战略性眼光。在教材里,我们经常能看到诸如“资源丰富、地大物博”之类的语言,很少体现出污染、缺水和土壤沙化等真实存在的环境现象。最后,部分老师缺乏一定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意识。总观上述四个现象和问题,将环境教育运用到小学语文教育中已经刻不容缓。
二、在小学语文教育中运用环境教育的原因
语言是用来交际的,语文教授的就是汉语的语言,因此,语文学科的特点就是其本身具有很强的人文性和工具性。教学大纲明确要求将环境教育运用到社会和自然学科中,而且在小学语文教材中也有许多内容与环境是息息相关的,这为在小学语文教育中运用环境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为此,将环境教育运用在小学语文教育中,普遍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成为所有小学语文老师必须完成的任务。
社会的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这就对人们素质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文性是语文学科的特点之一,在学校教育的各个学科中,它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所起的作用是其他学科难以相比的,因此,要实现人格教育,首先就要抓好语文学科教育,为此,必须在小学语文教育中渗透环境教育。在语文教育中渗透环境教育,具有以下优势:首先,在语文教育中渗透环境教育,在语文学科特点的影响,环境教育属于情感教育的范畴,学生受潜移默化的影响,逐渐向更加积极的方向转化,最终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其次,语文教材中所选文章的文笔都是优美的,教学的过程就是审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将环境教育渗透进来,可让学生欣赏到美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学生在内心会自动产生一种要保护它的意识。最后,语文教材中的文章体裁是多样化的,其内容也涉及很多方面,如社会、自然和人文等,其中也有部分科普类的文章是与环境相关的,这些文章所介绍的相关知识也有益于学生环保意识的树立。
三、在环境教育中老师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
教育实际上是一种活动,这个活动有着严密的计划性和组织性,要通过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整个教育活动都是经过老师的计划和组织完成的,所以说,老师的主导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1.放弃传统教育观念,充分运用环境教育。
当前,还有很多学校不能将环境教育全方位地运用到语文教学的过程中,没有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老师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认为语文教育就要教语文,环境教育就要教环保,没有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的意识,当教材中出现有关环境的内容时,在讲解的过程中也只是将其作为单纯的语文知识。因此,现在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让小学语文老师放弃传统的教育观念,意识到将环境教育运用到语文教育中的重要性。
2.注重自身环境意识的培养,身教重于言传。
伴随着生活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受到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所以,提高每个人的环保意识成为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环境教育是由老师主导的,为此,老师不仅要掌握足够的与环境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较高的环保意识,这对环境教育的有效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运用到小学语文教育中的环境教育才能真正取得理想的效果。反之,则不会产生任何的效果。要让每一位老师都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还是要靠老师自己。为了增长与环境相关的知识,老师可以订阅各种与环境相关的主题杂志和报纸,也可以通过网络到网络上查询与环境相关的内容。只有掌握了一定的环境知识,并且具有了较高的环境素养,才有可能注重环境的保护,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行动,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产生影响,让学生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然后自觉地保护自己周围的环境。
四、如何将环境教育运用到小学语文教育中
1.将环境教育运用到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
小学语文教学是在小学语文教材的帮助下完成的,其中,有很多文章是与环境相关的,这都是一些对环境教育有利的材料,老师要充分地利用起来,并以之为基础实现环境教育。首先,要注重对自然的赞美之情,因为教材中有很多内容和文章是与环境有直接关联的,能够体现出环境中的事物与人类之间关系的和谐。可以让学生充分展开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是多么的美好,如果有哪些没有达到,造成环境污染,导致环境恶化,自己的生活将会变得多么的不幸。其次,要注重对大自然具有顽强生命力的赞美之情。与环境相关的文章,大多都是一些寓言类或者科普类的文章,这些文章,涉及的与环境相关知识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往往能体现出人类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或者人类是如何治理环境的。小学语文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利用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让学生实现对环境知识的掌握,并以此为基础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再次,教材中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往往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某种情感,比如一些借景抒情的散文和古体诗等。这些内容,并不是单纯为了描写环境而描写环境,而是作为一种情感传播的媒介,将作者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以便让读者更容易了解文章的中心思想。在教授这些内容的文章时,先要让学生去感悟作者要表达的情感,并在此基础上去体验文章中描写的环境,然后思考作者是如何将自己的思想同这样的环境联系在一起的,让学生感受某种意境,将自己的情感渗透到周围的环境当中,逐渐让学生产生热爱自然的真挚感情。最后,教材中有些文章描写了部分人类的活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甚至导致自然灾害的产生,通过这些内容的教学,让学生与自己的生活环境相联系,体会到为什么要保护环境,进而努力学习,用更有效的方法去保护环境。
2.将环境教育运用到小学语文作文写作训练中。
作文的写作是作者在对现实生活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深刻的了解之后,将自己的感情抒发出来的过程。因此,在小学语文作文的写作训练中,要启发学生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中发生的事情和出现的人与物,培养学生热爱生活和观察生活的良好习惯。另外,由于小学生普遍年龄较小,心里都有很多新奇的想法,可以让他们用寓言的体裁进行作文写作的训练,让他们从自己的角度来思考动物甚至植物的心理,以有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树立。
3.将环境教育运用到语文课外活动中。
在语文教育中,课外活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小学语文老师也可以通过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各种名胜古迹,也可以让学生去参加各种环保的宣传活动,等等,让学生对环境产生情感共鸣,愿意主动保护自己周围的环境,提高环境教育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岚.加强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J].环境教育,2000.
[2]周***海.环境教育中注重层次性教育[J].环境教育,1999.
环保文章篇6
xx镇200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文章作者:zzzlyb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6月15日21:16 2004年以来,xx镇在区***府、区环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区环保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对照与区***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状”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思想意识,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努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水平 今年,我镇坚持将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镇长办公会议研究环境规划、生态村创建工作及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xx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两次;二是,全年出环保宣传栏3期,“六&#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环保文章篇7
[关键词]环境污染;刑事救济;立法;司法
[中***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03-0076-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3-038
[本刊***]http://
建设美丽中国,构筑生态文明成为十以来备受民众关心的话题。然,近期环境污染事件呈高发之势,特别是严重的雾霾笼罩在中国近四分之一的国土之上,如此恶劣的环境状况与构建美丽中国极不相符,同时也造成民众对***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公共管理能力产生了质疑。应对环境问题,刑事救济以其严峻的刑罚手段成为捍卫生态法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但,其所取得的实效却令人堪忧:环境犯罪难立案,以经济制裁取代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追责,刑罚执行成为空白文书……环境污染刑事救济机制“名存实亡”。作为一个工业化发展的大国,中国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理极少甚至是“零处理”不断着公民的神经,两者尖锐的冲突不得不令人反思:中国环境污染刑事救济体制是否健全?如何真正发挥这一生态保护的最后屏障?
一、我国环境污染刑事立法现状分析
(一)我国环境污染刑事立法现状
在立法层面上,我国环境污染的刑事救济主要由刑法进行规制,现行刑法典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共有9节,其中第六节共有9个条文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的相关罪刑。该节所侵犯的法益为社会管理秩序。该节共有15个具体罪名。在1979年《刑法》中的第二章、第三章以及第八章中直接或间接地规定了几个简单的罪名来应对当时的环境犯罪,很显然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够的。鉴于环境犯罪上的立法空白,立法者又制定了多部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如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文。在1997年《刑法》中关于规制环境犯罪有了较大的变化,在本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为“破坏环境保护罪”设专节,除保留原有的罪名外又增加近十个环境犯罪罪名,完全突破了我国以往的立法模式。在其后为完善1997年《刑法》对于环境犯罪的规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又相继出台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此章节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环境污染人罪的门槛,值得一提的是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无论是在环境物的范围上,还是在人罪的要件上都做了很大的变动。其后又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适用作了具体说明,并提出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共犯的有关情形。
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主要采用成文法的形式,在具体的章节中规定环境犯罪的罪名。同时,为弥补立法空白,立法者又以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辅之。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不断完善的过程,逐步形成了打击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体系。
(二)我国环境污染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
虽说我国现行刑法典用一节的内容规定污染环境犯罪,但是任何立法都是基于特定历史因素的考量,同时伴随着法的稳定性和抽象性等不可避免的瑕疵,因此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也并不是完美无瑕。
首先,我国将环境犯罪置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章节中,法益规定为社会管理秩序的保护,这显然不利于对环境犯罪的预防,也不利于惩治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意想不到环境犯罪。西方绝大多数国家将环境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定性为生态法益,即生态学意义上的环境本身以及其他环境利益。当然,也有部分国家支持人类中心法益论,法益是人格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生命健康身体的安全才能成为法益的资格。“可以肯定的是,国外刑法及刑法理论不再简单的将环境犯罪认为是简单的秩序侵犯类的犯罪,而是同盗窃等真正刑事犯具有同等非难程度的犯罪。”
其次,立法术语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司法认定的困难。在具体环境污染罪名的客观行为中要求“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才能被定罪量刑,这样立法虽然符合立法的一般规律,但是这在司法判定中存有很大技术障碍。虽在2013年两高对该术语又做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以列举式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笔者认为此种方式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难免出现个案,出现司法解释列举之外的情况。
二、我国环境污染刑事司法现状分析
(一)我国环境污染刑事司法现状
近年来关于环境污染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并有最终判决的是很少的。在刑法中共有十大类别犯罪,不同类别的犯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能够被定罪量刑的呈现出极为不平衡的态势。当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也是极为正常的,毕竟不同时期,每一具体犯罪的发案率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我国环境污染愈演愈烈,但环境污染犯罪却极少有刑事判决的现象是否正常却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自1997年新刑法颁行以来,全国法院系统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罪名作出的刑事判决的数量是极为有限的。简单计算即可知,2001-2010年总计仅有37个既判案件,平均每年3.7个;有6个年度的既判案件数量在3个或者3个以下;2002-2009年每年的既判案件数量都在5个以下,平均每年只有2.6个。”然而,众多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主要依靠行***处罚的方式进行规制。
通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虽然刑事立法不断完善,但是具体技术操作的刑事司法却不能同步进行,导致刑事立法形同虚设。刑法作为保护正当法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但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导致刑法在环境保护上的缺位。
(二)我国环境污染刑事司法存在的问题
基于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的特殊性,环境保护的刑事司法程序应与普通的刑事诉讼程序有所不同,但是在具体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诉讼程序大多依照一般的诉讼程序进行追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解决环境犯罪存在很多的不足。
首先,在刑事诉讼中,依照刑事诉讼中立案,侦查,等一般程序解决环境污染犯罪往往不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即使最终追究刑事责任所起到的惩戒作用也往往是有限的。例如,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要比一般的刑事犯罪要高,这就使得只有是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才能受到刑事追究,而一般环境污染行为因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被重视,甚至被忽略。
其次,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对于环境污染犯罪做出来重大的修改,并且两高在2013年6月17日出台了司法解释,此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有很大的裨益,但是该解释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刑罚的力度不够,刑罚手段单一,罚金刑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管制刑的缺失等等。”
三、环境污染刑事救济机制的完善
我国当前环境污染刑事立法和司法上的救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在刑事立法上存在许多空白和发展的相对滞后;在刑事司法上不能发挥其惩治环境犯罪的作用。如何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上对其救济机制进行完善是很必要的。
首先,在刑事立法上将环境犯罪设专章。我国现行刑法典把环境犯罪置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其侵害的法益为社会管理秩序,这样的立法状况与我国当前的国情不相匹配。由此我国在立法上可以设专章以侵害生态法益为客体。“生态法益的刑事法律保护是工业化以来法治发达国家所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几乎所有法治先进国家刑事立法所必然经历的过程。”有学者认为这样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但是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如此的严重为其设专章是必要的,如此利于打击环境犯罪,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有法可依。
其次,在刑事司法上不断完善环境刑事司法专门化。目前世界许多个国家专设环保法庭。通过环保法庭,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难得问题。1989年湖北省武汉市~口区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近年来又在贵阳等地成立环保法庭,但是多地环保法庭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环保法庭的建立是未来刑事司法发展的趋势,对于遏制环境污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环境刑事司法专门化程度的不断完善。为应对环境污染犯罪,环保法庭的成立只是第一步,针对环境污染犯罪立案难、难、专业性强等特点如何让环保法庭更能适应当前的环境犯罪则是关键一步。第一,无论是在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规则的专门化上,还是在司法工作人员专门化上都要与环境污染犯罪紧密结合,而不能简单的参照一般的诉讼程序。第二,恰当地处理环境污染刑事司法体制的完善与地方利益保护的冲突。治理环境污染必然触犯污染者的私人利益,司法体制的改革必然受到阻挠,因此如何协调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则显得尤为重要。
四、结语
当前建设美丽中国是***和***府都在倡导的。然,我国环境污染日益严峻与建设美丽中国背道而驰,惩治环境犯罪任重而道远。因此,无论在刑事立法还是在司法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救济都显得极为必要;同时,为发挥刑事救济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有效规制,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为我国生态文明发展的道路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焦艳鹏.我国环境污染刑事判决阔如的成因与反思[J].法学,2013(6):75.
环保文章篇8
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作者:thk9204101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10月27日16:55 为了一片蓝天绿水 ----------**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为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不断贯彻落实***的十六大精神,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镇***、***府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我镇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逐条逐项的实施,现就实施情况汇报如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充分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的谐调发展。 **人民***府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环保文章篇9
地理组 XXX
新的学期,为了更好的完成本学期的地理教学任务,特对本学期的教学定如下计划:
一、学情分析
本学期教学班级为高二(X)、高二(X)、高二(X)和高二(X),班级人数都是55人左右,其中高二(X)、(X)班为理科班,每周两个课时,高二(X)、(X)班为文科班,每周四个课时。上学期已经进行了文理科分班,文科班进行了地理期末考试,两个班级基础差异较大,各自存在的问题也有所不同,高二(X)班为“好”班,培优补差需要加强,高二(X)班加强基础知识学习和基础能力训练。四个班级在这学期都要面临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班和理科班都要强化训练。而且学生对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会有较大的兴趣,但专题式的探究学习,部分学生会感到有困难,不易把握知识点。
二、教学目标
让学生获得比较完备的地理基础知识,学习对学生终生发展有益的地理;倡导学生主动参加参与,乐于探究,勤劳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交流合作的能力。四个班级全员通过学业水平考试,(X)班和(X)班扬长避短,为高考冲刺打下基础。
三、教学内容
本期教材以区域为主,包括了区域“地理环境与区域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区域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发展”、“区际联系与区域协调发展”个章节的内容。教材除了学科理论外,增设了活动设计、研究性学习本期教材以区域为主,包括了区域“地理环境与区域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区域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发展”、“区际联系与区域协调发展”个章节的内容。教材除了学科理论外,增设了活动设计、研究性学习、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同时,配备了不少案例,这些案例源于实际的社会活动和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生活,与地理学科有紧密的联系,是对已发生的典型事件的真实写照;因此,学生思考、分析和探究的一系列地理现实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去观察、体验、判定和推理的能力。文科班级需要完成对《环境保护》和《旅游地理》的学习、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同时,配备了不少案例,这些案例源于实际的社会活动和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生活,与地理学科有紧密的联系,是对已发生的典型事件的真实写照;因此,学生思考、分析和探究的一系列地理现实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去观察、体验、判定和推理的能力。文科班级需要完成对《环境保护》和《旅游地理》的学习
四、教学措施
中学地理与其他学科相比,他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直观性和辨证思维能力的广泛运用上,因此在教学中,首先应充分培养对地***的认识,包括看***能力、记***能力和再认再现能力的培养,牢固树立地***是地理学科第二语言的思想。第二,根据教材特点选用一些带有乡土性质的案例,做好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尽可能在课堂上实现。另外,做好后进生的会考辅导工作。
五、教学进度
教 学 内 容
课时
教学过程
备注
授课
复习
考核
第一章
地理环境与区域发展
第一节 地理环境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2
第二节 地理信息技术在区域地理环境研究中的应用
2
第二章 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荒漠化的防治——以我国西北地区为例
3
第二节 森林的开发和保护——以亚马孙热带雨林为例
3
章末检测
2
第三章 区域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第一节 能源资源的开发——以我国山西省为例
3
第二节 河流的综合开发——以美国田纳西河流域为例
3
月考
3
第四章 区域经济发展
第一节 区域农业发展——以我国东北地区为例
3
第二节 区域工业化与城市化——以我国珠江三角洲为例
3
章末检测
2
第五章 区际联系与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资源的跨区域调配——以我国西气东输为例
3
第二节 产业转移——以东亚为例
3
月考
3
第一章 现代旅游及作用
2
第二章 旅游资源
2
第三章 旅游景观及欣赏
2
第四章 旅游开发与保护
3
第五章 做一个合格的现代游客
2
第一章 环境与环境问题
3
月考
3
第二章 环境污染与防治
2
第三章 自然资源的利用与保护
3
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
2
期末复习
环保文章篇10
我国的环境教育经过30多年的实践,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对环境教育的“本土化”研究相对较弱;对环境课程资源认识不够充分;未形成系统的环境教育课程网络。本文以成都第七中学和南充高级中学两所部级重点中学的环境教育为研究对象,并对两所学校3个年级12个班进行问卷调查,以探索在四川省重点中学如何建立环境教育课程网络体系,为中学环境教育的实施与实践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1环境教育教材及课程
据调查,两所重点中学以及省内多数学校均使用人教版教材,涉及的环境教育公共必修课程主要有生物学、地理学和化学。经过整理,教材中的具体章节内容见表1(地理学和化学章节略)。针对生物学科渗透式教育存在的不足,现对环境教育教材从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内容、品德教育三类内容出发,再结合国内其他环境教育教材,尝试设计适合中学生的环境教育选修教材,具体章节设计见表2。第1章主要是概述人类与环境的重要关系;第2章设计为环境教育中最为基础的生态系统方面,试***建立一个全面的环境观;第3~7章涉及与人类生活关系密切的全球热点环境问题,扩展学生视野;第8章是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保护环境、保护自己的长远发展之路,以学生较容易接受的方式对全球的环境问题进行总结。此外,根据每一个章节环境教育的内容,侧重点也不同。如第2章“生物和生物圈”一节主要是让学生意识到人类对地球的了解还远远不够,人类是依赖于地球而生存,生态环境需要大家爱护;第3章“我们周围的大气”中由于大气污染是学生较为了解的,因此重点放在相关的生活常识上;第8章“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的重点则放在培养一种绿色的生活方式上,从一定程度上改变学生的价值观等。
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结合环境教育课程内容,开展各种环境实践活动,本文以2所部级重点中学为例,进行了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构建,对教材内容配备环境实践活动进行初步构想(表3):环境教育课程的实践活动,应根据当地的现有资源并结合每一章节的主题内容进行实施。同时,可联合当地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技馆、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开展多方位立体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可丰富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可对有效促进知识的吸收与理解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多形式教学活动
课堂中应摈弃“课程即教材”的观念,避免造成课堂枯燥乏味,内容苍白,形式单一,应充分利用课内外资源,强化环境教育渗透,在教学中应善于利用学生感兴趣的途径开展多形式教学活动。(1)指导学生通过收集、阅读环保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等活动,广泛收集相关材料来为教学服务。如第3章“我们身边的大气”一节,可让学生利用BBS或其他媒介收集国内最近的几次大型大气污染事件,并根据教材上的知识原理,分析产生的原因及危害;应用2014年春节前后四川成都、南充等地空气达到重度污染的典型例子,让学生认识到大气污染的严重性,产生危机感,让学生掌握环境知识,培养环境意识,同时增强参与意识以及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和能力。(2)学校可以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环保长廊”、班级黑板报、环保报刊等环境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更新典型或最新环境污染事件,尤其是“本土化”环境事件。可增强学生的全局意识,培养他们关注周围问题及主人翁意识。(3)积极开展环保系列讲座或科普活动。学校可以充分利用本地专家资源,开展一系列环保讲座或科普活动,如南充市高级中学可以定期请环保局、监测站、污水处理厂专业人员或当地高校教师进行环保知识讲座,在中学校园内进行普及环保知识。
4环境教育课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