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1
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单位,为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各类专门人才,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就职业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依然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是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职教教师职称评定的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国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演变
“职称”一词,在我国最早被人们称为“学衔”,从语义上可以理解为“职务的名称”。1960年***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职称与学衔和学术称号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包含“资格”、“称号”、“学衔”、“职位”等含义的专用名词。但是,实际上职称并不等同于“职务”,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称,即学衔,只是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或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和标志,不应与工资待遇挂钩,也不应有名额数量等的限制,而职务则是指与工资待遇挂钩,有数额限制,并有着明确职责与义务的工作岗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全国各高校试点职称改革,统一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如1986年颁发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但由于人们习惯于使用“职称”一词,便沿袭下来。因此,现在我们通常所说的“职称”,其涵义实质上是指专业技术职务,是与工资待遇等有着直接关系,且有着名额限制的。
改革开放以前,职业院校基本没有职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业院校职称的评定与改革才开始展开。经历了从1979年开始的“建立职称评审制度阶段”和从1986年开始的“职称改革阶段”。在第一阶段,1980年,经***批准,***正式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四级。1981年,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中,决定将生产实习课教师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执行,定为工程师或技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称呼。在第二阶段,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职位名称、职责、评审与聘任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这一时期的改革在1989年底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较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起步晚,又长期划归普通高等教育一类管辖,因此,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一直和普通高校执行同一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全国迅速铺开,特别是1986年,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在全国各高校全面开展。这些举措不仅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促进了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现行的高校职称评定制度仍然遗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例如各校职务评定标准不统一,指标分配现象严重,导致不同学校、相同职称人员含金量却各不相同,甚至有较大差距。
二、现行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陈弊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无论在师资要求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有着明显区别。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是既要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又要有过硬的实际操作水平的以“双能力”为内涵的“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显然,让职业教育院校教师与普通教育学校教师执行同一职称评定标准对职业院校教师有失公允,既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更不利于职业院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教特色。
第一,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有着自身的教育特点和教育规律。“双师型”教师概念正是在以往职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和知识应用的环境下提出的,旨在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纠正以往对师资队伍的评价偏重理论水平的不当做法,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正确定位,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但是人们虽然意识到了职业教育师资和普通教育师资的实际工作相异性,也提出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但是对其职称的评审标准却相同于普通教育教师,不仅模糊了实际工作中“双师型”教师界定标准,也容易误导“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之一就是科研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的数量及其刊发期刊的等级。但目前职业院校师资普遍紧缺,每位教师基本上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这无疑增加了职教师资的负担,迫使他们占用大量本该用来钻研专业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时间,去搞科研,难以形成自己的个性。有些教师在教学方面成绩突出,而学术研究水平有限,却囿于没有学术论文,或者论文数量不够,的刊物等级不高,最终不能评到相应职称,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不利于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职业教育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目的究其根本还是要努力改变不适应职业教育要求、不适应培养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教师队伍的现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职业院校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不同于普通学生的培养方式,对他们的培养不仅要有一定基本理论的要求,更要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要与时俱进,紧跟行业的发展。而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双师型”教师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不断积累大量一线生产实践经验,真正提高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但是,现行不完善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价机制导致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形式、轻实质”,只满足“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表面成就,片面追求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的数量。对“双师型”教师和非“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区分不够,忽视了对“双师型”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考核,在观念和做法上产生双偏差,最终导致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够充分实现。
第三,不利于职业教育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办学特色。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靠拢普通教育教师标准带来的突出弊端就是容易使职业院校放弃自身特色,模仿普通高校办学。教学是职业院校的中心工作,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它的办学应注重教学和实践两大块。近年来,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呈现蓬勃之势,也是由于在如今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职业院校能够区别于普通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大批动手能力强、上手快的生产一线人员,满足了当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但是由于教师职称评定要参考学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数量等硬性标准,职业院校为了能够“优化”自身的教师队伍,增加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不得不强化教师在科研上的要求,从而渐渐忽视职业教育本身应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特点,逐渐丢掉了自身办学特色,慢慢地失掉了原有的吸引力。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2009年9月10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一条就是要“调整功能定位,改革以单位内部人事管理为基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制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意识到根据不同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制定与其特点和成长规律相符合的制度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大胆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转贴于
第一,适当下放评审权,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府行***部门直接干预痕迹明显。主管部门控制着岗位结构和职数比例,***府部门掌握各职称系列评审机构的设置,甚至许多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行***领导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已经成为***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逐步落实,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社会用人转变,身份管理也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因此,继续沿用这种方法,势必不能妥善解决国家用人与单位用人、岗位用人之间的矛盾。虽然经过几次职称改革,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高校获得了职称(主要指高级职称)的评审自主权,但是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基本都是由行***部门通过社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的。职业院校所设专业有较大的灵活性、针对性,培养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如果要进一步凸显这些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鲜明特征,保持个性化发展,必须避免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行***意志、长官意志,适当地下放评审权限。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最清楚本单位的人才状况和岗位需求。所以,怎么评、聘任谁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为了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避免因下放权限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严肃职业教育职称评审评委制。评委会既要有专家学者,又要有相关行业里的资深专家和技术能手共同组织评审。对评委会组成人员的入选,严格把关,真正选拔出思想作风好、***策观念强、学术、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同时,还要建立地区性的专家资源库,以便需要时可按专业、年龄等随机抽选组成评委会,并保证评审公平、公正,杜绝关系职称、人情职称。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2
一、引言
目前,国内学者对“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一个***层次”的结论并无异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与初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共同组成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完整体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尽管它与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属于同一学历层次,但却不过分强调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学科体系,而是着眼于职业岗位需要来设计课程的门类,并注重专业技能课和生产实习课,具有强烈的职业针对性和技能实用性。
正因为如此,国内一些学者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与培养目标,已决定了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师的必须是“复合性”或“双师型”(也称双元型)人才,即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应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我国目前高职师资队伍的现状还远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管理模式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须根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与目标要求,进一步予以探索和完善。
二、高职师资队伍管理模式的问题分析与比较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领域已逐步形成了一支能基本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教师队伍。2000年,***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培养目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3年起,***在全国陆续建立了二十多个高职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如今,有利于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的***策环境已经形成,高职教师队伍来源也逐渐多元化,高职院校已充分认识到了“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重要性。但从***组织的高职高专教师队伍状况调研结果来看,目前高职高专师资队伍状况与社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在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偏少,学术带头人缺乏,高学历教师严重不足。***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05年,在职业技术学院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要达到30%。而由于高职院校大部分是由中专转型而成,教师的学历水平与***的要求相去甚远,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严重缺乏年龄层次在40~55岁之间的、能承担教学与科研重任的骨干。
2.“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虽然各类院校都非常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对专任教师提出了实践能力的要求,并采取了相应的培养与聘用措施,但“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并未明显提高。据北京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组对北京地区14所高职办学点的调查表明,高职教师中平均只有25.75%的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曾下厂实践过的仅占23.9%。这主要是由于教师没有对“双师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充分利用实践、实习等机会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另外学校在“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中也存在问题,在引导教师达到“双师型”方面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3.教师缺乏教育理论背景,教育教学技能不足。由于我国职教师资培养起步较晚,同时高职院校中毕业于非师范类院校的教师占有较大比例,他们缺乏教育理论背景,教育教学技能存在较大的不足。在国家实行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以后,这一状况已有较大改观,但许多教师仍存在着知识老化、教学内容陈旧、教育思想、观念落后的问题。这势必对我国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造成极不利的影响。
4.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不完善。高职教师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学科型院校截然不同,但职称评定的标准却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评聘标准注重理论上的要求,例如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专著数等。尽管有些工科专业是以专利等为衡量标准的,但也仅仅考虑是否获得专利证书,对是否转化、是否实用则不作考察,更不考虑教师的实践能力。
相比较而言,国外的高职教育师资队伍管理模式则处处体现出“双元”特色,即体现出理论和实训的区别。德国的高职院校将教授普通文化课和专业课的教师称为学院教师,将在企业里实施实践技能培训的教师称为培训师。从教师的任教资格来看,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教师兼具“教师”和“工程师”双师资格。澳大利亚则在高职教育师资管理中实行TAFE(Training and further Education,即培训与继续教育)模式,即教师由学院聘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TAFE的教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求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TAFE教学法的专门培训;二是要求教师至少具有所授专业的大专水准;三是要求教师具有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在TAFE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占有很大比例,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这不仅提高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结合的程度,还增强了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是以社区学院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社区学院的师资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企业聘请的指导教师,一般都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职教师还必须取得州***府颁发的教师证书,专业课教师要求必须具有在企业相应岗位工作的实际经验。教师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经过严格考核聘任后,还要经过4年的跟踪考核合格后,才能被社区学院聘为全职教师。由于专职教师指标控制严格,所以美国社区学院聘用了大量的兼职教师,其数量远远超过专职教师,有将近2/3是来自企业和技术第一线的兼职教师。
通过对上述国家的高职师资管理模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了高职教育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战略地位,并且通过立法规范高职教育市场,制定保护性***策支持高职教育的改革,由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教师队伍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这些国家的高职师资都具有“进门难、要求高、兼职多”的特点,除了在学历上有一定的要求外,还特别强调实践经验。具体来说,这些国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资格都有严格要求:一是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或相当于高等教育水平的专门教育;二是在接受过相应专业技术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掌握教育教学理论,能够指导学生实习;三是在所教专业方面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等。此外,这些国家还拥有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促进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其结果就是学院能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企业也乐于为学校反馈人才信息、提供切实帮助,形成了产学的良性循环。
三、探索高职师资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影响我国高职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性因素。在建设高职师资队伍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当前师资数量不足、层次偏低、学科带头人及“双师型”教师少、教育教学理论及技能不足等问题,还要根据当今世界高职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的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经验。
1.加强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立法。用法律来规范高职教育的竞争秩序和高职教师的准入资格,并通过法律来保护高职院校和高职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
2.加强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和***策扶持。首先,国家应将职业教育视为促进就业的一项有效措施,并通过制定“职业教育法律纲要”来提供财***保障,以进一步完善职教资金的分配机制。其次,要不断提高高职教师的收入水平,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联系,还要引进企业优秀人才,支持高职院校的产学研活动。最后,还应当给予高职院校***策扶持及办学自由,使其在人事管理、专业设置、课程设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3.改革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教育行***部门应当改革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注重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考核,并将技能水平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充分体现“双师型”教师的特征,真正将教师的工作重心引导到教学和实践技能上来。同时,也可制定有高职特色的评聘***策。例如“双职称”的评定,即两种职称评定交替进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以偏重于教师职称系列为主,如“教授—工程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以偏重于技术职称系列为主,如“高级工程师—讲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的待遇依照与技术职称级别相当的教师职称级别来定,例如一个“高级工程师—讲师型教师”与一个“教授—工程师型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4.改革教师管理模式。高职院校应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协作、联合办学、互聘联聘教师、聘任兼职教师、返聘高级专家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一是要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面向企业和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二是要建立合理的教师培训制度和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要多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学素质的培养与经验交流。四是要建立定期实践锻炼制度,轮流安排教师到工厂企业中调研和顶岗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5.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业绩评估制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要能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思想,并且具有反馈机制。特别是对于实践课教师,要相对淡化在科研与学术论文方面的硬性要求,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注重对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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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是促进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确立教师培养培训目标及专业化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因此,应探讨职称制度在高职教师培养中的功能定位,剖析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加强职称***策顶层设计,按照教师任职资格要求制定高职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引导教师自主发展,促进高职院校专兼职教师专业化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高职教师;职称;双师型;专业化发展
中***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04-0034-04
作者简介:胡新岗(1974—),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研究方向为高职人事师资管理。
基金项目:受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第二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化体系的构建与实践”(项目编号:ZZZ24)
《***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教育行***部门要在职称评定、教师聘任等方面,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单独制定适合“双师型”教师发展的评聘制度,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策支持。可见,“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目标,而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化程度对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影响,明确的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要求是制定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目标的依据,也是促进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制度保障。综观十年来高职教师***策研究的成果,面向全国高屋建瓴地从职称***策角度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见。因此,笔者拟着重分析职称制度在我国高职教师培养中的功能定位,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针对高职院校教师制定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职称制度在高职教师培养中的功能定位
(一)导向功能
科学合理的职称制度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标杆和导向作用。例如,在制定任职资格条件时,假设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治素质作为必备条件,那么,教师必然会严守职业道德,加强思想修养,提升***治素质;将学历作为任职资格条件时,教师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学位);将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作为任职资格条件时,教师会积极申请承担课务,学习先进教育理念,研究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申报教改课题,撰写教改论文,努力培养更多优质的学生;将校企合作水平、企业锻炼时间和职业岗位能力等专业实践活动作为任职资格条件时,教师会积极联系企业和基层,进企业锻炼,下基层实践,围绕生产搞科研、写论文,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努力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
(二)分级功能
目前,我国的教师职称制度包括4个层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在高校岗位设置实际管理中又细分为12个等级。这就意味着:一方面,每一个职级的职责、地位、角色、权利与待遇等各方面呈级差分布;另一方面,各个岗位对教师的学历资历、教育教学、科研业绩、专业实践、社会服务等都做出了质和量的规定和要求。客观上对教师的业绩才干、科研水平、学术地位、服务能力给予了鉴定分级,并明确了教师在各岗位的职责,这体现了教师的个性化差异,认可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动态进程,为实行教师的发展性评价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职称制度的分级功能也为所有教师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得教师的努力能得到公平的认可和合理的回报,为教师积极工作和专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评价功能
教师职称评审实际上是对教师任现职期间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履职能力、学术技术水平等的综合评价,对高职院校和教育行***管理部门而言,教师职称制度是对教师履职绩效的一种评估管理。教师任职条件是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预期绩效目标和要求,同行专家、职称评审委员依照这一条件判断教师在任现职期间的绩效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从而可以从综合能力、专业技术、科研学术等多方面对教师做出客观、专业的综合评价,确定教师能否顺利晋升职称,高职院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这一评价,对教师职务做出续聘、缓聘、解聘的决定,这是对教师履职能力的行***评价。由于是以固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师职称资格条件作为标尺,因此,这种评价具有发展性、层级性、权威性、公平性和可比较性。
(四)激励功能
参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高职教师职称晋升和职务聘用能为其带来直接的工资、福利等物质利益,进而能够满足教师的心理、生理、安全需要,为教师生存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济保障,这是所有教师的基本需要,对年轻教师更为重要。职称越高的教师,越比较容易实现自我的需要,如更容易得到专业同行的认可,更有机会获得学术地位及社会荣誉,在行业的影响也会更大等等。另外,无论是在国家、省级***府或高职院校,职称晋升制度都有严格的、制度化的、完整清晰的规定,对辖域内的所有同类教师都是统一适用的,因而具有公平公正性,教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基本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教师行为结果的可预期性对广大教师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晋升职称也成为促使教师专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五)约束功能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标准实际上表明了教育行***管理部门及高职院校对教师的教、学、研、产行为的绩效预期和要求,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科研、服务等必须在此框架内进行,否则难以达到相应的预期结果。因此,职称制度对教师的价值观念、行为动机和行为方式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另外,我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对高职院校的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及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教师职务评聘具有严格的指标限制,只有表现突出的教师才能获得晋级和聘任,也才能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调动自身能动性,围绕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标准促进自我发展,实现自我超越。
二、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分析
笔者根据我国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制定的情况,对我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现行省级高校职称文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截至2012年9月底,有3个省单独制定了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将高职高专与成人高校放在一起***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5省1市;与本科高校在一起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共有22个省(市、区),其中针对高职院校另发文作补充规定的有3个省,将高职院校作为其中一条单独说明的有2个省,将高职高专与成人高校的共适条款作为一条单独列出的有1个省,仅个别条款出现“高职院校”或“专科院校”字样的有3个省,其他省份均未对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作相应规定。这表明,许多省份对***关于制定符合地方实际且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高职教师职务评聘办法的相关意见尚未引起重视,这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二)现行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整体趋势
对现行的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基本上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考量:职业道德和思想***治素质;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学历或学位、任职年限;专业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学生管理经历及实绩;专业实践经历;业绩成果要求。具体加以比较可以发现,各省市区除对学历、资历和继续教育有大致相同的一般要求外,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求主要呈“四重视、一完善”趋势,即“重视高职教师思想***治素质、师德;重视外语及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重视专业及企业实践经历;重视‘副教授、教授上讲台’及教学质量考核;完善了教学成果、育人成果与科研成果的等效评价”。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必须把遵守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放在首位,高职教师职称评聘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同时,为满足教师自身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作为高职教师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之一。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中的最大亮点则是对教学成果、育人成果与科研成果的等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这充分表明,高职专业教师仅靠专业学术论文就能评上职称的时代已经结束,科研成果不再是高职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而是更加重视教学成果、育人成果等业绩。
(三)现行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我国现有的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整体而言对高职教师专业发展利好的同时,笔者也注意到其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对专业课、公共课及基础课教师的要求差别不大,缺乏对学科差异的体现。对同级职称申报者而言,统一的任职资格要求表面上看是公平的,实际上忽视了学科的差异。可见的差别表现在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以赴企业锻炼为主要形式,而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社会调查或指导学生社团及社会实践为主要形式,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成果方面则几无差别。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对于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而言,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主要集中于专业课教师,同时,专业课教师报项目、***文(特别是核心论文)、出成果相对于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
二是对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的要求无差异化体现。在现有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中,一般仅对“双肩挑”人员的课时要求规定为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其他条件都是相同的。而事实上,高职院校的管理人员大多是从优秀的专任教师中选任的,他们不仅要承担繁重的管理工作,还须承担一定的课务,更要与专任教师一样为自己的职称晋升不懈努力。这样的要求对于兼任行***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许多兼任教师往往因为管理工作的原因而无法真正满足规定的条件。
三、基于职称视角的高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职称***策顶层设计,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目标
由于职称与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社会声誉等诸方面息息相关,所以职称制度被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而为所有教师关注。通过高职教师能不能达到晋升职称的条件也可以判断其专业化发展的程度。因此,各级教育、人事行***管理部门应着力加强职称制度顶层设计,通过科学、明确的制度指导地方***府及高职院校,通过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手段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或专业达标,从而引导高职教师在专业知识、高职理念、学习态度、技术能力等方面自觉地长期稳定发展,逐步提高高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有关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具有高职特色的高职教师资格认定、“双师型”教师认定等的一般性指导意见。同时,省级***府及高职院校都应该按照***或本省的要求和规定,制定兼具科学性、发展性和针对性的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使教师明确专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促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结合职称***策设计教师培养方案,规范化开展教师的培养培训
长期以来,对高职教师晋升职称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与高职院校对教师的专业要求和考核指标是一致的,因此,无论省级教育、人事人才部门还是高职院校管理层,都应围绕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在***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学位)、教育教学、专业实践、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将教师发展的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针对处于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师,设计制定个性化、差异化的教师培养及培训方案,科学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教师的培养、培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称的顺利晋升。
(三)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合理设定岗位职责,促进教师个性化发展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高职院校,其自身办学特色与定位不同,应充分考虑行业与区域特点、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等因素,岗位向教师倾斜。考虑到高职教育承担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多项职能,可根据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将教师分成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等多种类型,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在严格秉持人岗匹配原则的基础上,教学管理部门也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体化差异,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既要保证高职教师能够在满意的岗位上愉快地工作,又要锻炼教师个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发展其专业特长、实现其自我发展的需要。
(四)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层级递进、阶梯式发展
高职院校对教师的评价涉及奖惩、职称、职务等教师的利益点,所以教师很看重评价结果。高职管理层应树立“评价是帮助教师发展的手段”的理念,认识到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而不是教师间利益的调控手段。因此,高职院校要认可教师的发展是动态的、阶段性的和不断提升的,要坚持以教师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核心,坚持尊重及支持教师个性化发展,充分认识不同职称、教龄、学历、经历、能力、专业教师的发展差距和差异,科学构建教师专业化、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教师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指导及帮助每一位高职教师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永葆专业活力,递进式、阶梯式不断向前发展,实现以评价体系为导向促进高职教师成长和专业化发展的目的。
(五)帮助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教师自主发展
职业生涯规划是教师对自己职业发展各个方面的设想和总体规划,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应可以引导教师自主发展。在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时,教师应充分了解自身的个体特征,清醒分析自身优缺点,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标准与要求,明确未来发展趋势及方向,全面清晰、客观深入地分析评价自我,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的职业目标及实现途径。高职院校应根据本省及本校教师职称***策要求,帮助教师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自身实际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与管理,确立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路径,结合学校的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实施自主发展。
参考文献:
[1]宫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教师***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21):26-32.
[2]叶芬梅.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功能探讨:一个制度分析的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9):117-121.
[3]赵建梅.高职院校教师激励问题与对策分析——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视角[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0,19(1):62-65.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4
中***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04-0446-04
Research on the Feasibility of Establishing the System of Chinese Coache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LI Zhi1, WANG Chunming2, WANG Dexin3
(1. Beijing Sport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2. Shenyang Physical Education Institute, Shenyang 110102, Liaoning, China;
3. Shanghai Physical Education Institute, Shanghai, 200438, China)
Abstract:With the discussion about the meaning and profess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ach, the problems about the status quo of Chinese coach teams and the current management system of coach are researched and analyz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of Chinese coache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and Chinese sports development. The feasibility and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the system of Chinese coache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are theoretically analyzed,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ystem of Chinese coache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and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scientificity of Chinese coach work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industry standardization.
Key words: the system of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coaches; sports
投稿日期:2006-03-21
基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775ss05038)
作者简介:李智(1972-),女,陕西西安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体育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劳动者队伍。尽快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完整的执业资格制度体系,乃是当前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国家改革的趋势为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我国教练员队伍和管理的现状以及教练员参与国际体育竞争的需要,是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必然。这就要求体育行业顺应时代的要求,加快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1研究方法
1.1理论论证法
运用管理学等学科理论,分析建立我国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对之进行科学论证。
1.2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大量中外文书籍、报纸、期刊、论文和有关资料约300万字。包括1993年以来的有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文件汇编、国家和体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教练员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文件等。
1.3访问调查法
1) 对有关理论界专家,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行***管理者,国家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级教练员共64人,就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实地面谈调查。接受访问人员情况如下(表1)。
表1专家、学者、教练员基本情况
类别 职务
职称理论界专家教授副教授讲师人事部、体育主管部门管理者司长处长副处长其它教练员部级高级中级初级人数86438955554182519百分比/%2839332) 对参加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系统高级教练员研讨班的50名部级教练员,就现实教练员实际工作内容,通过培训最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访问调查。
2结果与分析
2.1国外“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发展状况简介
目前,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家已建立了较完善成熟的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认可制度,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2.1.1日本“教练员"制度
1987年1月日本文部省正式颁布和实施的《教练员知识、技能审查事业认定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教练员的分类、培养及资格的授予。日本的教练员分为高、中、初三个等级,《规定》明确指出申请教练员资格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所申请类别的教练员必修科目和听课时数,
才能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申请授予资格,除此之外,对于有一定运动成绩或指导成绩者可申请免修免试。随着日本竞技体育的发展,日体协在教练员培养方面已形成体系,不仅严格控制资格授予,而且严格规定必修科目、必修内容和时数,以确保教练员质量,从而激发教练员学习欲望,促进其素质的提高[1]。必修科目、内容及课时要求详见附件一。
2.1.2加拿大《教练员证书制度》
加拿大作为世界体育强国之一,紧紧抓住教练员队伍培养这一关键环节。加拿大教练协会为教练员的培养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拿大教练协会做的最重要,也最具有加拿大特色的一项工作就是制定和推行《教练员证书制度》使全国各项运动教练的培养和评定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教练的质量。这在西方国家中是一个创举,为其它国家所仿效。
2.1.3德国教练员制度
德国教练员分为二个阶段四个等级,即第一阶段的A、B、C级和第二阶段的联邦级教练员。第一阶段(ABC级)教练员培训由协会负责。只要按教练员学习计划,学习120学时可以获C级证书;从事1~2年训练工作,再完成60学时的学习,可获B级证书;一年以后,再学习90个学时,可以获得A级证书。一般从C级到A级教练员大约需要4年时间。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体育管理、运动学、训练学、医学、教学法、教育学、实践课。第二阶段,即联邦级教练员的培训,由教练员管理学院负责。
2.2我国现行教练员管理制度
2.2.1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
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是按不同的运动项目和教练员的技术职务等级要求,对教练员进行以提高指导训练、指挥竞赛、管理队伍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练员综合职业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它包括教练员为获取任职、晋升资格必需的基础培训和晋升上岗后的继续培训两部分。属职业定向培训性质。从1987年起,经历对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研定初步方案并进行试点、建立制度框架并逐步推广、逐步完善制度并全面实施培训三个阶段的长期努力,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初见成效。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以田径、游泳、体操等18个奥运会重点项目为重点,逐步铺开。已建立的培训制度促进了我国教练员队伍继续教育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但应该看到这一制度与现行职业培训制度的要求仍有差距,采用的仍然是。
2.2.2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
为发挥我国体育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训练教学水平和指挥、管理能力,促进我国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199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现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为体委系统从事体育训练教学的教练员聘用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唯一适用文件。标准规定了教练员名称、等级、各级教练员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审定权限、职务聘任和晋升等。
标准中将体育教练员职务划分为三个等级五大类。职务名称分为三级教练、二级教练、一级教练、高级教练、部级教练。其中三级、二级教练为初级职务,一级教练为中级职务,高级、部级教练为高级职务。在岗位职责中规定了各级教练员所应承担的责任。
这一标准对教练员的能力进行了要求,从任职者的学历、科研、外语、工作年限等方面提出了硬性要求,不难发现,这一标准并非按能力衡量教练员的水平,而是通过任职条件聘任教练员。显然,不符合职业考试鉴定制度的要求。
2.3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内涵
职业资格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是指依据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策规定和实施办法[2]。
显然,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是在国家法律***策指导和***府劳动人事部门领导下,由体育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考试鉴定制度。其主要内容就是按照国家统一颁布实施的教练国职业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由通过***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准备从事各级教练员职业的人员实施统一的考试考核,对其所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等级的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策规定和实施办法。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教练员职业所必备的常识和技能的证明,是从事教练员职业的前提和通行证。
2.4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可能性
2.4.1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理论依据
1999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是我国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建立和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大典》将我国职业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教练员”的职业编码为:2-11-01-01[3],属于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的第十一中类体育工作人员中第一小类。“教练员”作为一个职业被列入“大典”,表明“教练员”职业存在的客观性。也是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理论依据。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由经过***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是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应认识到实行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已具备了可能性。
因此,《大典》和我国有关法律为体育行业的教练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
2.4.2我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为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能
我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人才管理制度已严重束缚和制约了人才的发展,因此,必须对原有的人事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逐步建立一种科学的、多层次的、规范化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体系和机制,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这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也符合科学管理的理念。显然,这一突出问题在教练员管理的现行制度里同样存在。
1997年,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徐颂陶在一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强化执业资格制度,淡化职称,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有些职称系列,在条件成熟后,可以逐步向执业资格制度转化。”2003年7月人事部部长张学忠表示:“深化职称改革必须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入手。要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论证、急需先建、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快我国建立职业资格的步伐,抓紧制定职业资格制度管理的法规文件。”[4]
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作为深化职称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拥护和支持。它是对我国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称评审)工作的改革和冲击,将原有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由专家评委会评审确定,变为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等级资格,使职称工作真正做到透明公开、评聘分开,进一步推动职称改革工作。
显然,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也必将推动教练员职称改革工作,真正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2.4.3“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颁布实施为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提供了可能
体育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实施真正意义的职业资格制度。当时,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化和体育市场的发展,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对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专门从事体育指导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的职业培训和管理,并于1999年8月接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开始编写、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工作。2001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1年8月7日起在全国施行。《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初步建立,为体育行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打下重要基础。因此,教练员作为体育行业中的从业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也必将为建立我国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提供可能。
2.5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
2.5.1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教练员参与国际体育竞争的有效途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主义后,不仅在经济上努力加入国际主流,而且在法律制度上也正在努力使自己接近国际标准。职业资格制度是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进行管理的通行做法。在体育领域,教练员是体育战线一支重要队伍,目前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家已建立了较完善成熟的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认可制度。我国体育行业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迫切需要建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它将为专业技术人员走向国际市场,同时也为优秀的国际体育人才走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
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决定了我国教练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同时也应看到,这是人才建设国际化、世界化的趋势,是我国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参与国际竞争的历史必然。
2.5.2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现行教练员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
1) 现行教练员上岗、培训制度改革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教练员主要来源于专业运动队退役的高水平运动员或高等体育院校的毕业生,实行的是学历+经历的上岗办法。这与国际通行的先取得相应等级的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执业上岗是相违背的。为弥补教练员上岗后知识、技能的不足,20世纪90年代,国家体育主管部门对决定对各级各类在岗教练员实行岗位培训,不培训不能上岗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但这是一种滞后的教育即先上岗后培训。
2) 现行教练员职务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的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制度越来越多地制约着教练员人才队伍的发展,制约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其弊端主要表现在:(1) 现行的教练员职称评审制度缺乏激励机制;(2) 评审的指标体系缺乏量化和客观性;(3) 职务等级标准中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教练员实际工作需要相差较远;(4) 教练员职务等级评审制度与国际做法不接轨,影响了我国体育人才的输出和引进。
目前,我国现行的教练员上岗、培训和职务晋升等制度存在的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教练员队伍的发展,不适合社会发展对教练员职业的要求。在许多关于教练员岗培制度的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到,亟待建立和实行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把培训提高与资格证书制度结合起来,使教练员工作向着职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因此,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既是体育行业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又是促进教练员队伍管理科学化和提高教练员素质的重要措施,是体育行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5.3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提高我国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国体育行业拥有一支规模较大,较为稳定的专职教练员队伍,为探索符合我国教练员职业发展的制度,本研究首先全面调查和了解了我国教练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和我国教练员职业的实践需要,寻找阻碍我国教练员队伍发展的症结。
目前,我国共有一二三线专职教练员25 323人,其中624%的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仅有8.6%的教练员具有高级职称,与我国目前一二三线在训的各类运动员361 859人比较而言,教练员数量明显不足[5]。从教练员的使用和管理看,由于体育行业特殊的原因,一二线的专职教练员决大部分为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他们虽然有着丰富的运动训练经验,但缺乏科学训练和学习创新的能力,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我国教练员数量不足;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与职业的要求差距较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队伍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并直接影响体育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职业资格制度就是规定了在教练员领域内从业的人员,必须学会***分析处理训练、竞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就要求教练员掌握运动训练和竞赛的规律,了解人体规律、掌握基本的生理知识,否则你就将被拒之门外。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为教练员的准入提高了门槛,从而也为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为教练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为进一步论证建立我国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本研究就是否需要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理论界专家、体育主管部门管理者、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领导及教练员等专家进行了访问调查。其中,80%的专家认为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必要,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20%认为不必要的专家中教练员占到了78%(10人,占参加调查的教练员总数的50%),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教练员作为这一制度的实施对象,要取得职业资格就必须花费时间参加职业教育和考试,教练员觉得没有时间去学习培训;二是有些教练员在思想观念上还未转变,认为职业资格制度会使自己丢了饭碗。
我国教练员人才总量不足,总体质量不高,队伍结构不合理,使用和管理亟待规范的现状是制约着中国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从另一个层面的意义上告诉我们,体育事业迫切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一套完善健全的人才培养和建设机制去整治、去规范,这就决定了体育行业必须尽快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
3结论和建议
3.1结论
1) 教练员职业具有目的性、社会性、稳定性、规范性和群体性五个基本特征。从教练员的内涵和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教练员的工作具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并符合职业的五个基本特征,已满足作为一个职业的要求和条件,将其作为一个职业来研究是可行的。2) 体育行业必须顺应时代和社会改革的要求,尽快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教练员纳入职业资格制度的成为历史的必然。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我国有关法律为教练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我国人才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颁布实施为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提供了可能。4) 建立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体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是我国教练员参与国际体育竞争的有效途径;是我国现行教练员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提高我国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
3.2建议
应尽快组织专家就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进行论证、实施。
参考文献:
[1] 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词解[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9.
[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文件汇编(1993-2003)[M]. 北京:金诚出版社,2003.
[3]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4] 尹鸿祝.人才竞争要从体制和制度入手―人事部部长张学忠专访[N].北京:新华社,2002.
[5]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体育事业统计年鉴(2003)[M].北京:国家体育总局,2003.
[6] 李友林.日本体育体制情况[C].国外体育体制概览,1993.
[7] 加拿大教练员联合会.如何成为一名持证教练.加拿大教练员联合会网:1999.
[8] 闫世铎.德国体育体制的基本情况[C].国外体育体制概览,1993.
[9] 国家体委科教司.国家体委教练员岗位培训法规性文件及资料选编(1989-1995)[M].北京:国家体委,1995.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5
教师职称是教师的任职资格与能力的凭证,是教师的综合素质、实际水平的凭证及物化体现。客观地说,教师职称的晋升在一定程度上是教师积极性提高的源动力之一,这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的职称晋升制度凸显出很多弊端和不足。
一、现行职称晋升制度的弊端
1.高职称人员数量急剧增加导致职业怠倦现象加剧
近几年,我国高校高职称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其间年轻的高职称教师也迅速增加,出现了副教授、教授数量膨胀现象。然而,高校的综合科研能力和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没有因此而增长。究其本质原因不是***策制定的疏忽,也不是控制监督的主要问题,而是高校的定位。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高校招生规模扩大,高职称人员紧缺,高等院校的师资矛盾是供给不足。而高职称教师的供给不足又是由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的学术科研水平有限造成的。[1]不少教师进行科研只是为了晋级,这就容易与生产实际脱钩,研究出一些无用的成果,或者评上职称后就将论文成果束之高阁,不去推广转化为生产力。高校教师一评上教授,就会终身受益,主观上不必为晋升而奋斗,物质生活和精神需求都达到了满足。很多人四十多岁就丧失了前进的动力,倚老卖老,反正终身享用国家的教授待遇。这种不合理的职称评审制度扼杀了知识分子的创造力,束缚了一大批本可以成为发明家、创造家人士的手脚,造成了人才的普遍平庸化、功利化,严重阻碍了教师专业队伍的发展与建设。
2.高校各学科间职称晋升标准无专业区别
评定标准的不一致更多地反映在高校学科间。不同的院系,因为设立标准不同,评审的结果千差万别。理工与艺术专业,重在实际操作与表演,它也是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尽管它不同于理论体系的研究与建树。两者体系不同,并无高低之分,对于高校教师来说,实际操作的要求不应被贬低。顺应市场经济变革,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如果没有一支动手能力强、技艺精湛的教师队伍,是不可能实现的。盲目追求学术,轻视技能,不仅会挫伤许多优秀教师进取的心,埋没人才,而且会影响学生的发展。当前在评定高级职称时,要制定合理的标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业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结合其各自情况制定分类的任职标准,而不能笼而统之。
3.职称评审重科研轻教学现象严重
教师最本职的工作是教书育人,是把先进的教育理论运用于学生教育的实际操作者,把学生培养成国家的有用之才。但现行职称评定的导向,却不可避免地使得教师认为教学无所谓,只搞科研,坦率地说就是写论文,通行的做法是把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或出版的学术专著作为一个“硬指标”。如果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无论这名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得如何好,无论其论文质量多么高,都无法得以晋升。尤其对于搞科研的教师来说,认真踏实地搞科研也许几年完不成一个成果,完不成成果怎能评职称?而相同的时间东拼西凑几篇论文却可以评上最高的职称。于是很多人无奈地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捷径上去,也使得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用的精力非常有限。教师摆不正自身工作的重点,教学的质量工程就不可能落到实处。仅仅依靠“评聘分离”并不能彻底解决高校教师的价值取向和职业追求问题,唯有在职称评定这个源头纠正高校教师的定位,方能使教师回归教育工作的本质。
二、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我国高校职称改革的经验和今后的改革方向谈几点个人建议。
1.建立多元化的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体系
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职称晋升体系,即要符合教育的规律、科学的规律、人才的规律。高等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是综合性的,既要有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业绩的定量考核,又要有对教师综合素质的定性分析。应该把教学与科研、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系统、客观地评价教授真实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晋升体系;在晋级中要兼顾短期与长期、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鼓励教师通过较长时期的艰苦劳动创造出高质量、高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对人才的成长要有引导、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为教授们的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提高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威和学术自由
大学的管理中存在着国家权力、市场力量和学术权威三种力量,三股力量相互作用表现为一个三角形的协调模式。[2]在我国的大学管理中国家的行***权力一直占主导作用,市场力量和学术权威的作用总体上微不足道,尤其表现为学术权威和行***力严重失衡。然而,实践证明大学的行***主导模式不利于学术自由,国家权力应为大学的自由创造保障条件,而不是让学术直接服从于国家短暂的眼前需求。就整体而言,国家绝不能要求大学直接和完全地为国家服务;而应该确信,只要大学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同时也就实现了,而且是在最高层次上实现了国家的目标,由此而带来的收效之大和影响之广,远非国家之力所及。[3]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涵是以学术自由为支撑的大学自治和教授治学,以学术指导模式管理大学有利于学术自由和学术发展。因此,学术事务应尽可能地交给学术人员处理,学术管理权力应尽可能赋予教师群体。
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策
一个制度的实施必然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撑,面对市场化教师职称晋升问题上的诸多矛盾,应尽快出台《教师职称晋升条例》及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该制度的权威性,为教师的法律武器,能够维护教师自身的权益,也为教师职称晋升机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是个涉及面广、***策性强的工作。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着重研究、发现其特有的规律,在学习、借鉴别国的成果经验的同时也要注意条件比较,不可盲从。我们要及时研究解决工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职称晋升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6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聘任制度;探索
中***分类号:G71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是指高职学院艺术分院与教师之间就任职期限、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达成协议,依据协议实施契约管理的一项教师任职服务制度。自1986年我国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以来,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取得有口共睹的成绩,但是并没有完全体现聘任制的全部内涵,山于在执行中的变形和相关措施的滞后,导致教师聘任制的形式化,聘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1.1教师观念滞后
由于受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的影响,尤其是因为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宣传力度不够,然而人们还是有很强的对职称评定的意识,很多教师对职务聘任的观念缺乏深刻的理解,教师职务聘任制中存在职称终身制的问题,而导致教师不思进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是较为严重的现象。
1.2教师管理聘任制理论不完善
教师自身的管理与学校对教师的管理,主要通过聘任制度对教师展开管理,教师必须要尽快掌握好具体的教师规范,了解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的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方式,聘任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新型用人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其理论依据。我国应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进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制度,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和规范化,虽然聘用制是一种促进人才流动、优化人力资源的管理模式,但是理论的滞后延缓了高校实施聘任制的进程,导致教师聘任制依旧走职称改革的老路线,以评为核心,聘任却流与形式。
1.3职称与职务的区分
长期以来,很多学者对“职称”与“职务”概念有过很多次讨论,但直到现在有些人还是对二者的概念仍不清楚,是只有些管理者误认为职务和职称一样。职称在理论上来讲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而职务在理论上来讲是职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而两者的区别在于是通常指技术职务的名称。
1.4激励制度的提高
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高校教师的工资长期处于过低的水平,工资系统基本上都是按正常尺度,没有存在较大的差异。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高校教师对工资与待遇的要求越来越高,一般的工资待遇难以满足现代化教师的要求,而职称的终身制,导致了很大的距离现象,而激励制度的提高应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健全完善制度。
1.5职称评审的标准
职称评审一个学术问题,在评审机制下不能应为任何非学术因素影响职称评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评审条件中要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力,不能只注中论文数量和著作,还要重视科学研究教学,而单一注重论文数量而忽视质量,而数量上的优势使有些人相互挂名通过其他途径取得论文数量,而教师在评审中的不良行为成为职称虚化的评审,使学术不能良好的发展,学术变得失范、腐败。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方针
在当今的情况下聘任制度的方向和要求应该逐步完善起来,然而高校教师职务的聘任制的真正含义上来讲要做到秉承发展优先,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做起,教师职务的聘任制度通过发展和目标行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可以适当的采取积极的推进,稳妥度过,从而做到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完善。
2.1建立科学的教师聘任制度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教师的聘任制度的评价体系可以合理的设定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更加稳定灵活兼顾,还可以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科学评价体系能够应对教师在职务聘任的旧思想有新的举措,还能促进社会的和谐,改善高校发展,有效的促进科学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教师职务聘任全面顺利的进行。
2.2科学合理设置教师的聘任制岗位
教师职务聘任岗位需要加强教师本身对岗位的了解,让教师可以尽职尽责的提高工作积极性,改善工作状态,达到工作需要的正常化规范与标准。应以岗位为中心的理念,岗位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很重要,岗位的设置是以学校学科建设为源头的。发展可以使学校目标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岗位,关在环节在于合理的利用、开发配置人力资源是最基本的,岗位的设置必须根据目标和绩效的需要岗是教师职务聘任制成功的前提,岗位聘任制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有这直接的联系,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可以严格的控制教师职务聘任的制度,高校的岗位设置不可能一步到位,岗位设置既要处理好各级岗位宏观调控制数和学校实际岗位需求的关系,在解决岗位设置的问题中可以科学改造使新老科学综合使用并且应用基础和专业的科学等等,从而使得教师职务聘任设置岗位走向科学合理化。
2.3职务评聘制度的改进
当前教师职务评聘的方法存在一些弊端,尤其在评审的过程中存在有虚假的现象。在评审过程中程序应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尽管评聘是难度大,但是要主动克服困难自觉担当起重任,评审要积极改进方法增强透明度,以保证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的质量。
2.4转变观念树立竞争意识
教师应该尽快转变观念树立竞争意识,正确的竞争可以促进老师的发展使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树立竞争意识同时也能激发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及提高学习效率,时我们在继续大力推行职务聘任制时所要重点做好的一项工作。而如何转变观念要有一定的认识,真的转变观念才能使得聘任制开展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才能真正消除过去那种聘任流于形式,讲平均、送人情的不良风气。
2.5为聘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对于高校来说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最为重要的要加强制度建设,在聘任制实施中,目前我国实行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就其本质属性而言,还属于教育行***管理的范畴,但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大背景来看,高校教师的聘任制已具有高级教育资源开放和知识经济形态的新内涵。未来我国高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在社会功能、结构要索、内在机制和变革内容诸方面都会出现一系列顺应高等教育事亚发展规律的新变化,并会逐渐形成一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局面。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7
一、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公办高职院校普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投入不足、高校办社会、机构臃肿、缺乏竞争和激励机制、人浮于事、教师队伍水平不高、教学手段落后、管理创新不够、办学效率低下等问题。民办高职院校民办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上最突出的问题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一些民办高职院校家族化倾向明显,人事、财务不公开,老板说了算。虽然名义上采用董事会治理结构,但大多数民办高校董事会成员构成不合理,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缺失,缺少教师和学生代表;多数民办高校虽然制定了董事会章程,但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常常是一人说了算,法人治理不透明,特别是在人事和财务管理上,家族控制明显,董事会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缺失,职责不清,制度成了空摆设。
二、高职院校招生过程中存在问题与挑战
目前高职院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非常明显“恶性循环”问题,一方面社会普遍的浮躁和功利化以及人们长期以来对高职院校根深蒂固的歧视与偏见,所以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不断下降,导致高等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受到制约,很多高职院校没有正确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一味的迁就学生,不断降低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为了确保学生都能顺利毕业,评价考核流于形式,这样“宽进宽出”的人才培养模式向社会不断输出不合格产品当然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企业不认可。
三、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1)“论文至上”、“核心崇拜”。高职教师在晋升职称时,以发表一定数量和级别(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为必备条件。无论你为企业解决了多么重大的技术难题,无论你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多么大的贡献,因为你发表的论文数量或者级别(核心)不够,也就晋升不了职称。(2)教学业绩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被轻视,教学业绩评价笼统而模糊。教师职称评审中没有充分考虑教学考核的因素,。
四、缺乏健全的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各高职院校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大多还没有建立,考核指标设计不全面、不合理、不切实际,评价内容简单,评价标准不能很好量化,重视年终考核,忽视平时考评等。没有抓关键指标。根本不能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引入民间资本投资高职教育在公办院校中探索推出
股份制。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是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满足内部各成员的利益要求,以保证民办高校组织目标的实现。建立涵盖各利益相关者的董事会机构,董事会成员应由***府代表、出资人、举办者、教职工、学生和校外人士共同组成,同时董事会成员要回避亲属,形成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衡机制,以保证学校执行国家的大***方针,同时监督学校的教育资源正常使用。
(二)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差异化竞争形成核心竞争力。高职院校应该紧紧围绕“加强内涵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这个主题,以构筑更加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为导向,以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创新观念,继续探索实践教学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凝炼教学特色,才是扭转不利局面解决招生难问题的根本出路。
(三)应建立单独的高职院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高职院校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高职院校所担负的四大任务构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即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在整个评价体系中,教学放在第一位,体现高职院校“以教学的中心”的价值导向,引导高职教师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教学上,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8
二、思想***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治方向。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晋升教师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的***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
3.无故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
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
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
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治工作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在高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治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
晋升讲师职务,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治工作年限累计两年以上。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晋升副教授职务,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治工作连续五年以上。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晋升教授职务,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治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具备思想***治教育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从事学生工作年限累计三年以上,具备其他专业博士学位者,从事学生工作年限累计五年以上。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其中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并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的业务骨干教师,可按正常条件晋升);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
第五条任职能力要求
1.进修培训要求
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需要,完成国家和省有关大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者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新任辅导员应参加由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辅导员上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晋升讲师职务,具有较高的***策水平,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从事学校某一方面或一个年级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学生的好评。晋升副教授职务,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剖析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体负责学校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或全面负责一个院(系、部)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组织完成具有全局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能为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的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在思想***治教育工作中开拓创新,并取得较大的成效,其经验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晋升教授职务,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比较渊博的从事思想***治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遵循教育规律,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开创学校思想***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所分管的学校思想***治教育工作独具特色,对高等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3.外语、计算机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四、业务条件
第六条晋升讲师职务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
讲授过思想***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卓有成效地指导过两次以上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策专题讲座等。根据需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治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社会上主要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工作实绩要求
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5%以上。
第七条晋升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
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过一门思想***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效果好。或者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定期组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1.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学生的思想发展状况和思想***治教育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治教育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新的工作方法。其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
(2)公开出版过学生思想***治教育方面论著、译著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承担省、部级学生思想***治教育方面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4)作为主要撰稿者(前2名)起草的工作经验材料(在本人所主持的工作领域)在省级以上相关会议上进行过交流,或者撰写的调研报告为省级以上领导机关提供了参考决策。
(三)工作实绩要求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3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或者***的签章为准)。
第八条晋升教授职务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
1.***、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思想***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四分之一。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为学校思想***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指导过青年思想***治教育教师,并积极组织专职学生思想***治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运用现代最新知识和***治理论,使学校思想***治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治教育领域的带头人。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1.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研究的能力。运用***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新形势,对思想***治教育中具有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其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核心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4篇以上对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学生思想***治教育方面学术著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2)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思想***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设计者、组织者。
(3)作为主持者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思想***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1次以上。
(三)工作实绩要求
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3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4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或者***的签章为准)。
五、附则
第九条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十条本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为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上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或教材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9
中***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6-0091-02
收稿日期:2007-02-10
作者简介:蒋礼文(1969-),男,重庆垫江人,助理研究员,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治教育研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治教育的意见》指出:“思想***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治教育的组织保证。”但是,长期以来,高校辅导员岗位往往被当作职业驿站,不是作为一门***而稳定的专业化职业而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效果。大力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这支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不仅是现实亟需解决的问题,而且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一、高校***治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
[HTSS](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治教育需要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
大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还不能够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既带来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这就需要大力加强思想***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培养思想***治教育工作专门人才,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二)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需要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必须适应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部分辅导员的学历层次、专业结构、能力素质等还不能对大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进行有效的指导:辅导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落后于时代要求;高校辅导员工作内容繁杂、任务艰巨,琐事与正事相互渗透、难以区分。所以,要适应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建设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三)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需要稳定的辅导员队伍
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使得这支队伍难以较好地完成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任务。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主要由本科毕业生和部分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另外一部分由在读研究生、博士生、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其在职期限一般为1至4年不等。另外,由于在职辅导员中有些人思想认识不到位,***策、待遇未落实等多种原因,使得他们也不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所以,要建立和健全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体系,激励辅导员长期潜心于辅导员实践与理论研究,形成一支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视辅导员岗位为长期职业的职业化队伍很有必要。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认识不统一
2005年7月2日至3日,在清华大学由高校德育研究中心主办的“高校德育论坛――加强和改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讨会上,对于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问题仍然存在较大争议。焦点集中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与“双肩挑”辅导员制度的关系问题。认识上的不一致,影响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二)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相关***策不健全
尽管中共中央、***和***指出了高校辅导员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但与之配套的诸如职业资格以及职称晋升等***策性规定还未出台。同时,部分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策也没有落到实处,辅导员队伍在聘用、提升、培养、待遇方面得不到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面临分流、转岗的压力,职业前途比较模糊,无法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价值。所以,绝大多数辅导员只是把本岗位看作自己职业生涯的短暂过渡,任期结束后就奔赴其他更有“前途”的岗位,这从根本上影响了辅导员队伍建设。
(三)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措施不具体
部分高校在落实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方面措施不具体、不科学。首先,辅导员职务、职称评定办法欠缺,晋升道路狭窄。高校教职工的晋升途径主要是行***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两个方面。一般来讲,辅导员的最高行***级别是科级,特别优秀的升为院(系)***(总支)副书记(副处级)。在专业技术职称方面,辅导员对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方便用课时来计算,而辅导员也无暇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其次,对辅导员工作成绩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制定和颁布了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相关***策规定
1.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制度
劳动部、人事部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中指出:“所谓职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前者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后者是指***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制度,是依法***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辅导员职业应依据辅导员的工作任务、学科背景、学历层次、道德水准、工作能力等方面来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制度。
2.建立辅导员职称评定制度
建立职业化辅导员职称评定制度,设立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治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序列(初级、中级、副高和正高职称),按教师职务要求聘任专职辅导员,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可以较好解决辅导员职称评定方面的困难。各地教育行***部门要在总的评聘指标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专职辅导员教师职称的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对专职辅导员晋升思想***治教育职称系列单列指标。要充分考虑思想***治教育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注意考核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治素质、理论***策水平及工作实绩。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治教育方面发表的论文、取得的成果,应等同于教学科研方面的论文、成果,作为评聘职称的条件。新的辅导员职称评定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好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问题,鼓励支持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成为思想***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的专家,无疑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3.对辅导员待遇的***策性规定
《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要在岗位津贴、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向辅导员、班主任适当倾斜。”要通过合理调整校内奖金、酬金分配办法,使辅导员实际收入高于本校相应职别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各地教育行***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划拨相应的经费支持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治教育课题的立项、申报,并做好科研的组织、监督、验收和推广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职业化辅导员队伍的管理体制
1.建立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
劳动保障部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指出:“所谓职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建立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是优化辅导员队伍,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保证辅导员队伍肩负起大学生健康成长历史使命的首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优的总体要求,建立起规范的辅导员选拔途径、培训制度、招考程序以及管理制度,把好入口关。要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采用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以公开招聘和资格认定为主的准入办法,由教育管理和人事管理专家、学者、学校有关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基层用人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考核班子,遵循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的原则,借鉴后备干部选拔方式,对辅导员的聘用实行严格规范的考核、考试、认定,对合格的候选人实行任前“公示制”,应像教师职业准入一样,实现辅导员入口专业化。
2.明确辅导员队伍管理体系
按照实行***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校紧密配合的辅导员队伍管理机制,对高校辅导员管理可以建立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建立由校级***领导、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及各院(系)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确定全校思想***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远期规划,审核各院(系)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评估计划落实情况。对辅导员队伍的构建思路、教育、培养、管理、考核、晋升、奖惩等规划,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在广泛征求院(系)级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其中,学生处既是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部门,又是各院(系)学生工作的牵头与指导部门,发挥校院(系)两级管理机构的“桥梁”作用。院(系)级学生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院(系)辅导员的具体培养、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辅导员队伍从属于学生处与院(系)***(总支)的双重领导,校院(系)两级管理机构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使学生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辅导员培训制度
教育管理职称论文例10
目前,贵州省中职学校仍一直延用普通中学按部就班的管理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学生必须先完成规定年限学业的学习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毕业证,才能参加工作,灵活性较差,这对特别重视学生的动手和实践能力的中职教育而言极为不利,影响其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严重制约了该地区中职学生能力自由度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隔断了相关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1.2教学内容的安排不够合理
中职教育主要是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业性人才,专业性、适用性是中职教育的主要特征之一,而这些特征必须通过中职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具体内容客观体现出来。而从贵州省中职学校课程安排的内容上分析,该地区中职学校公共文化课所占课程的比例过大,而直接针对就业而设置的专业课程比例安排则偏低,中职学生为了完成学业,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学习文化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职学生专业技术素养及其理论水平的发展。
1.3师资有待加强,教师职称结构不够合理,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强化
教师是教学的主要构成因素之一,中职学生所获得的理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是通过其教师的传授获取,因此,适当加大对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提高中职学校师资力量水平能有效的提高中职学校教学质量。但从目前对贵州省中职学校的调查中发现:与该地区普通中学相比,中职学校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师职称结构不够合理,高职称的专业教师比例严重偏低。
2.对策
2.1逐步的改变目前相对比较僵化的学籍管理制度,建立与社会
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为了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合格地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技能型人才是中职教育的目的,而中职学校学生学习的目标是更好的就业,因此,中职学生不仅要学习并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更要注重自身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而目前,贵州省大多数中职主要采用普通中学教学管理模式,即每名中职学生必须完成三年的学习后才能领证就业,这种学籍管理制度由于没有充分的考虑中职学生学习目的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职学生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因此,贵州省的中职学校可以在结合本校以及自身专业的实际情况前提下,逐步改变目前相对比较僵化的学籍管理制度,学校通过建立相关制度与企业合作对中职学生进行管理,中职学校以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多少为依据,鼓励部分中职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提前走上工作岗位,从而提高中职学生专业技术操作能力水平;同时,在保留有限学籍年限的基础上,为这些学生重返课堂开“绿灯”,从而提高中职学生理论知识水平,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减少学习年限对中职学生发展的制约,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就业于学习互动的管理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有利于明确中职学生学习的方向。
2.2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使文化课与专业课的比例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我国中职课程教学标准:职业教育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这表明中职教学的直接目标是为了让学生更好的就业,即与就业有直接的联系,而目前,贵州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内容比重相对比较低的现状违背了中职教育教学的目的宗旨,该地区中职学校应该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的降低文化课课时比重,但是不能取消,因为中职学生属于中学生,其心智还处于发育阶段,设置一定比例的文化课能增加学生的基础知识,有利于中职学生心智的完善,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专业课学习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础,总之,中职教育有自身独有的特点,那么贵州省的中职学校教学管理者应该根据这些内在的专业规律特征并结合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设置好文化课内容与专业课内容,使两者的比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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