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10篇

税收负担篇1

[关键词]税收负担;统计口径;国际比较;优化途径

当前,对于我国税收负担水平与其他国家相比到底是高还是低,大家意见不一,有的人认为我国的税负水平位于发展中国家之列,比经济发达国家低得多,有的人却认为我国的税收负担水平非常高,跟发达国家的不相上下,其实,造成他们结论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计算口径的不同。

一、税收负担概念和计算口径的说明

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是指纳税人因履行纳税义务所承受的一定的经济负担,一般以税额与税基或相关经济指标的比值来表示。按指标反映的深度来划分,税收负担一般可分为宏观税负、中观税负和微观税负三种类型。其中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是税收负担最主要的分类之一。它反映出一个国家税收的总体负担水平,是分析国家宏观经济***策、财***税收***策的主要内容,也是研究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策的核心内容。本文对于税收负担的研究所采用的指标就是宏观税负。

在有关宏观税负的文献中,我们发现有“小口径的税收负担”、“中口径的税收负担”、“大口径的税收负担”、“名义税负”、“实际税负”、“总体负担”、“税费总负担”等名称,本文研究时也会用到其中某些名称,在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说明。

在西方国家***府收入形式比较规范的情况下,广义的税收负担是用***府财***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的。由于国外的***府收入与财***收入是同一个概念,而财***收入中的绝大部分是税收收入,所以一般意义上的税收负担应该用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衡量。但我国的情况有些特殊,由于我国***府收入形式还不规范,***府收入中除了税收收入之外,还包括相当数量的预算外收入以及制度外收入,因此,单纯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并不能说明我国税收负担内在的实质性问题。基于以上的原因,大多数学者都认同,可以把我国的税收负担用以下三个不同的口径进行分析: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税收负担(也称小口径的宏观税负)。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税收负担。

(2)财***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税收负担(也称中口径的宏观税负)。这里的财***收入是指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财***收入。

(3)***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税收负担(也称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这里的“***府收入”,不仅包括财***收入,而且包括各级***府及其部门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大量的不纳入财***预算的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费(基金)收入,以及各级***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即它是各级***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另外,以纳税人实际承受税收负担的量度为依据,可将税收负担分为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名义税负是指按税法计算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又称为小口径宏观税负。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实际承担的各种税费,又称为大口径宏观税负。由于税法执行中常伴有优惠措施(如亏损抵补起征点和减免税等)和偷逃避税行为,以及客观存在非税收入(如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等),所以税收的名义负担率与实际负担率往往是不一致的。

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税收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表示国家的宏观税收负担。我国在用什么口径来反映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问题上,国内学者说法不一。鉴于我国存在相当大比重的预算外和制度外***府收入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衡量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考察企业的负担程度,比较合适的指标应该是大口径的税收负担。它全面反映了***府从微观经济主体取得收入的状况,并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府集中财力的程度。虽然从字面上看,宏观税负似乎应当指的是税收总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即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但由于大量“非税收入”的存在,使得我国的“税收收入”口径远比国际上所说的“税收收入”口径要小得多。这些“非税收人”,尤其是制度外收入,对财***来说是难以控制和有效管理的资金,并不包含在税收收入或财***收入中。更主要的是,这些大量存在的“非税收入”虽然名义上不是税,但实际上确实构成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负担,可以说是“准税收”。因此,仅用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来反映我国的税收负担水平是不科学的,只有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才能全面反映我国的税收负担水平,才能保证我们在进行横向国际比较时指标的可比性,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和***策建议。另一方面,由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法不同于预算内资金的管理,大量的资金实际上处于财***控制之外,因此,大口径的税收负担说明的是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或企业的负担水平,并不能说明***府的财力状况或财***能力,只有小口径(包括中口径)的税收负担才能表明***府财***能力的强弱。这样,在分析我国税收负担时,就需将小口径税收负担和大口径税收负担综合起来进行考察。

二、中国税收负担的国际比较

(一)我国税收负担的历史及现状

1、小口径宏观税负现状。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占GDP的比重经历了1995年和1996年的缓慢下降之后,进入了一个快速上升期,到2007年已经达到18.14%,11年之间提高了6.8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扭转了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偏低的不利局面。毕竟在中国经济转轨尚未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还需要***府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小口径宏观税负的提升反映了国家集中财力能力的提高以及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增强。

2、大口径宏观税负和非税负担现状。由上***可以看到,1999年之前大口径宏观税负和非税负担的走势非常相似(毕竟非税负担作为大口径宏观税负的一部分),1993年和1997年大口径宏观税负和宏观非税负担都出现下降,尤其是1993年的下降幅度非常大,非税负担从1992年的17.37%骤降到1993年的6.71%,而总体负担从29.62%降至18.75%,降幅分别达10.66个百分点和10.87个百分点。这与当时取消“两金”和清理“乱收费”有直接关系。如果大非税负担加上在统计资料中无法完全体现的制度外收入,则这一负担就更大了。

从上***可以清楚地看到,1993年以前,我国的非税收入负担高于税收负担,导致总体负担也处于高位。1993年以后,伴随着预算外资金管理方法的不断变化,税收收入负担开始高于非税收入负担。2000年后,非税负担处于5%~8%的稳定水平,这说明费税改革颇有成效。但与其他国家的情况相比,我国的非税负担是比较高的。

(二)我国税收负担的国际比较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税收负担衡量指标采用的是税收占GDP的比率,即我们

通常所说的宏观税负水平,也即小口径的税收负担,在下文的分析中也采用这一指标,但分两类进行比较:一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税收负担比较;二是分含社会保障金和不含社会保障金的税收负担比较。

1、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税收负担比较。为了便于对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较为恰当的结论,在比较世界上不同类型国家宏观税负的基础上,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再选择一部分有代表性且经济增长和税收制度比较稳定的国家,分为四类进行比较。一般来说,一国税收比率的高低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按照世界银行规定的标准,根据各国经济增长水平,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共有4种类型的国家:低收入国家(2001年人均国民收入不超过745美元)、中等低收入国家(2001年人均国民收入在746~2974美元)、中等高收入国家(2001年人均国民收入在2976~9205美元)和高收入国家(2001年人均国民收入在9206美元以上)。

另外,有资料把世界各国税收负担水平大体上划分为高税负国家、中等税负国家和低税负国家和地区三类。其中,高税负国家一般是指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为30%以上的国家。世界上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属于此类。但进一步具体划分,高税负国家又可以分三个级次:一是最高税负国家,其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达到40%,包括瑞典、丹麦、芬兰、比利时、法国、荷兰、卢森堡等。二是次高税负国家。其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在30%~40%之间,包括奥地利、加拿大、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等。三是一般高税负国家,其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为30%左右,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瑞士等。

从表1可以看出,在20世纪90年代,中等高收入国家中只有巴西和马来西亚2个国家的宏观税负呈上升趋势;智利的宏观税负先上升后下降,而墨西哥的情况跟智利刚好相反,先下降后上升,但变化不大,处于基本稳定的状态。

再来看看中等低收入国的情况。由表1可以看,在20世纪90年代,宏观税负呈下降趋势的中等低收入国有3个:泰国、罗马尼亚和斐济;菲律宾和南非的宏观税负都是先上升后下降。

最后看一下低收入国的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在20世纪90年代,宏观税负呈下降趋势的低收入国只有巴基斯坦;宏观税负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的低收入国是印度,但变化幅度不大;宏观税负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的低收入国是肯尼亚。从2000年的情况来看,表l中所有可查阅到2000年以来数据的国家,其税收负担都是上升的。

由表1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宏观税负就越高。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比工业发达国家的低;从收入情况来看,高收入国家、中等高收入国家、中等低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的宏观税负由高到低排列。在相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中,由于各国***府所承担的***治、经济和社会职责范围也有大小不同,或者相关的经济、税收***策发生了变化,所以各国家宏观税收负担的高低及其变化趋势也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的宏观税负相对稳定,有的稳中有升,有的稳中有降,但幅度都不大。

就税收负担的未来发展趋势而言,大部分高收入国家或中等高收入国家由于***治、经济运行机制已经比较规范,税收制度也相对完善、稳定,所以税收负担在未来会相对稳定,上升趋势会逐渐停止。就中等低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而言,由于经济发展还具有很大潜力,而且这些国家正在追求***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完善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税收负担下降的趋势会得到遏止,并且还会有较大的提高。

将我国的税收负担水平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税收负担比较发现,我国的税收负担具有转轨时期国家的显著特点:一是税收负担波动幅度大。1996年中国税收负担达到最低点,为9.71%,2006年达到最高点,为16.51%,振幅达6.80个百分点。而同期其他国家税收负担波动幅度多数在3%以内;二是小口径的税收负担水平并不是很高的,2004年我国税收负担为15.12%,而高收入国家1999年税收负担平均达到了35.24%,即使是税收负担最低的低收入国家,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的税收负担平均水平也高于我国当时的税收负担水平;三是税收负担变化与中等低收入国家税收负担规律基本一致。

2、分含社会保障金和不含社会保障金的税收负担比较。在进行税收负担国际比较时,还需要特别注意社会保障税的影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各国宏观税负的定义,本文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宏观税负口径:一是以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全国税收收入与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来定义宏观税负;二是以含有社会保障缴款的全国税收收入与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来定义宏观税负。按照国际惯例,在计算各国“全国税收收入”时均包括中央(或联邦)税收与各级地方***府税收收入,其中包含关税,并且扣除了出口退税,不包括行***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为了与上述口径保持一致,增强国际可比性,本文在计算我国“全部税收收入”时也对口径进行了调整,具体是:将包含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的各项税收全部纳入“全部税收收入”中,并且扣除了出口退税。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外使用的“全部税收收入”的概念,历史上延续下来的口径是不包含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的各项税收收入,并且也未扣减出口退税。为了便于比较,本部分将依据国际可比口径计算我国的宏观税负。有必要强调一下,这里的宏观税负是指小口径的税收负担。

据某些学者的研究,如果不计社会保障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的税负差距将缩小7~8个百分点。

(1)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大大低于发达工业化国家。2002~2005年间,无论是含社会保障缴款还是不含社会保障缴款,我国的宏观税负都呈平缓上升趋势,分别从2002年的14.66%、18.02%上升到2005年的15.65%和19.39%,但都不超过20%。而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宏观税负(无论是含社会保障缴款还是不含社会保障缴款)普遍也呈上升状态,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都在20%以上(美国、日本除外),而大多数发达工业化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在30以上,到2005年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更是上升至40%以上,瑞典、丹麦最高,高达50%左右,比我国同期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水平高出15到30个百分点。发达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比我国同期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最起码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可见,我国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大大低于发达工业化国家。

(2)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差距。2003~2004年发展中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普遍在15%以上(伊朗和秘鲁除外),超过一半在20%以上,比中国的14.74%和15.12%要高一些。从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的情况来看,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较为明显。2003~2005年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都在30%以上,比我国的最高值19.39%还要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总体上,2003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水平一直持续平稳上升,我国与其差距正在逐年缩小。

三、我国税收负担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税收负担存在以下问题:

1、我国税费总负担偏重。目前我国税收负担的状况是实际宏观税负偏高,名义宏观税负也比较高。由于***府收入形式的不规范,导致了我国企业和国民经济税费总负担相对偏重,这从前面的分析就可以看出。这里把大口径的税收负担看作税费总负担,即保守的估计应在25%以上,一般的研究认为在30%左右,有的学者预测这一指标可能达到34.34%。可见,在我国税费总负担偏重这一点上,大家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

2、我国名义税收负担明显低于实际税收负担。这个特点,一方面使***府认为税收负担偏低,提高税负水平大有潜力;另一方面,使纳税人感到税收负担偏高迫切期望降低负担水平。

3、我国的名义宏观税负比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低,但由于非税收入规模日趋膨胀,又使我国实际宏观税负水平高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我国非税收入规模增长过快比重过大,纳税人难以承受。

4、我国的社会保险税偏低。无论对于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来说,社会保险税都显得偏低。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两点建议:

税收负担篇2

【关键词】公共产品;税收负担;民生财***;减税

1.引言

税收负担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最尖锐、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它与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密切相关。然而随着我国税收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却存在“国富民穷”这样一个现实问题,一方面,***府财***能力不断增长,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增长;而另一方面,在很多关乎民生的领域,***府财***投入严重不足,我国的纳税主体尤其是居民感到税负沉重。在这种背景下,关于中国税收负担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的税收负担是轻还是重?

为什么仅是一个数据指标的税收负担会引起那么多的争议?主要原因在于:判断税收负担不能脱离对财***资金用途及支出效率的分析。这是因为同样一笔资金,如果在公共部门手中比在私人部门手中更能实现如促进经济增长、公平分配、保障民生等目标,那么即使是税收占GDP的比率较高,也不能轻易断言税收负担过重。本文将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根据税收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价格这一本质,通过判断“税收收入是否与***府财***民生支出的变化水平相一致”来深入分析我国宏观税收负担轻重问题。

2.宏观税收负担的含义及衡量指标

宏观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是指整个社会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水平,反映***府在社会收入分配中集中程度的高低。它通常是以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衡量指标。由于境外国家的***府收入形式规范,在规范化的***府收入中,税收是***府收入体系的主要来源,因此,境外国家主要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反映宏观税负水平。但是在我国,***府收入形式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能全面地说明我国宏观税负的大小,于是在以往的研究中,对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衡量便产生了用大、中、小三种口径的宏观税负来表示。一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率;二是财***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率。三是***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率。

在上述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率中,大口径的宏观税负率最适合衡量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的高低,它全面反映了***府从微观经济主体取得收入的状况。

3.区别“宏负的高低”与“税负的轻重”两个概念

“宏观税负的高低”与“税负的轻重”是不同的概念,即税负高并不意味着税负重,税负低也不意味着税负轻。例如在税负一定的条件下,如果***府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则该国民众会感到税收负担轻;反之,即使税负偏低,但***府提供极少的公共产品,则该国民众仍会感到税负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所以评判价格的高低要看其是否物有所值。例如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北欧“福利国家”的情况就是如此。

4.宏观税负轻重的衡量指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价格,所以从***府财***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民生支出的视角更能反映宏观税负的轻重。而民生问题本身有轻重缓急之别,即民生问题可划分为基本民生问题和非基本民生问题,本文是以十七大报告中的基本民生内涵为指引(我国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到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基本民生问题),通过该指标,对我国宏观税负轻重进行全面考察。因此本文将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四项作为民生投入的主要项目,用民生支出占财***支出的比重表示***府财***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由此判断我国税负的轻重。

5.对我国宏观税收负担轻重的判断

5.1 我国宏观税收负担高低的确定

本文针对小口径税负率进行考察,由于税收收入数据统计比较完整,所以本文对小口径税负率的判断基本没有疑义。从我国的小口径税负率来看,我国宏观税负呈不断上升趋势,小口径宏观税收负担从2001年的14.0%上升到2008年的18.0%(如表1所示)。

数据来源:2001-2008年数据由各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整理计算而得。

5.2 对我国财***民生支出的剖析

考虑到2007年我国进行了***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支出科目有了较大变动,但依据公共财***支出项目与民生问题的高度密切原则,本文依然将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和医疗卫生作为民生投入的主要项目。因此我国***府财***民生支出比重的统计结果如下:

数据来源:2001-2008年数据由各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整理计算而得。

通过分析表2可知:(1)从民生投入的总量来看,我国财***民生支出八年间增长了3.4倍。(2)不同民生项目的财***投入增速不太一致。例如,在“全民医保”战略推动下,八年间我国的医疗卫生投入增长了8.08倍,而教育支出仅增长了2.95倍。(3)我国民生支出比重八年来维持在32%水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生支出比重偏低。

5.3 对我国宏观税负轻重状况的判断

基于前述衡量宏观税负轻重的理论基础,通过表1和表2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宏观税负在2001~2008年间增长了4个百分点,增速较快;而八年间***府财***民生支出比重却明显偏低,几乎没有任何增长,这说明我国“民生财***”***策偏弱。总而言之,针对我国的宏观税负而言,如此快速增长的税收收入没有跟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人民就很难更多地享受到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带来的利益,福利水准无法随之提升。那么,单纯地衡量税负水平的高低将没有任何意义。因此,笔者认为,从***府公共财***民生支出的视角来看,我国的宏观税负偏高,宏观税负环境亟待改善。

6.减轻我国宏观税负的对策建议

随着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刚要的出台,如何逐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便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成为我们接下来必须研究的重要(下转第211页)(上接第209页)课题。笔者试***通过本文前几部分的分析,提出一些现阶段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第一,应适当降低广义宏观税收负担率,即广义减税,降低实际税费负担,变“费”为“税”。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征税;二是随着***府出卖土地的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会逐步减少;三是有些***府基金收入项目应该取消。四是属于制度外的收费,应该一律取缔。

第二,我国***府应加大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增加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目前我国也具备了使财***支出结构向民生倾斜的条件:第一,财***收入快速增长,***府财力大大增强。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一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基础设施,应尽可能吸收民营资本投入,减少***府支出,以便将这方面的资金转向不断增加的教育、保健与福利服务等民生方面的支出。

第三,即使是一些纯公共产品和服务,也可以由第三部门即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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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负担篇3

关键词:税收负担;宏观税负;减税

中***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0.06.014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6-0039-03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在某些年份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2007年,我国税收收入为4944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1.39%,大大高于同年GDP的增长速度。到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税收收入达到57862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关于我国税收负担是否过重这一问题,各方展开了激烈讨论。笔者认为,研究我国税收负担以及减税问题,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掌握目前我国税收负担的基本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客观的结论。

一、我国税收负担的基本特点

(一)我国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

国际上通常用一定时期的税收总量占GDP的比重来表示宏观税负。一般而言,衡量宏观税负可以采用3种口径,即小口径、中口径和大口径。其中,全年税收收入占GDP 比重被称为小口径宏观税负;全年财***收入占GDP的比重称为中口径宏观税负;全年***府收入占GDP比重称为大口径宏观税负。由于各国的***府收入在构成和统计口径上差异较大,因此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往往不采用大口径宏观税负。

由表1可以发现,2004年以来,我国的小口径和中口径宏观税负逐年增加。小口径宏观税负由2004年的16.09%上升为2008年的19.24%,中口径宏观税负也由2004年的16.51%上升为2008年的20.39%。但我国的宏观税负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相比仍处于中等水平。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4年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为19.33%,同期我国宏观税负仅为16.09%,二者相差3.24%。到2008年,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仅为19.24%,仍未超过发展中国家2004年的宏观税负水平。从其他国家宏观税负来看,2006年美国宏观税负为38%,丹麦和瑞典等国家的宏观税负接近50%,韩国和阿根廷均为25%,蒙古为28%。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的宏观税负并不很高。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尚未开征社会保障税,因此小口径宏观税负在进行横向国际比较时还应考虑我国社会保险费收入这一重要因素。但是,即便考虑社会保险费收入,我国采用小口径和中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也仅会提高3%,在国际上仍处于中等水平。笔者认为,评价一国宏观税负的高低不能仅看绝对数,还应与该国***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全面考虑。综上所述,尽管近年来我国宏观税负逐年增加,但总体而言,我国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仍处在比较合理的区间。

(二)我国微观主体实际税负过重

微观主体实际税负过重是我国税收负担的最主要特点,也是不少人判断我国税收负担过重的基本依据。许多微观主体普遍感到税收负担过重,这主要是站在自身的角度上来考虑的。“税收负担过重”是指微观主体的实际税收负担而不是指我国的宏观税负。笔者认为,在讨论我国税收负担问题时,将宏观税负与微观主体的实际税负等同起来有失偏颇,无法得出正确结论。这是我们在讨论我国税收负担时必须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

造成我国微观主体实际税负过重的原因是***府收入很不规范,除税收收入外,非税收入总额巨大,且增速迅猛。非税收入几乎涵盖了除税收以外的所有***府收入,不仅包括行***事业性收费、***府性基金,还包括罚款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府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于上述非税收入,尽管不属于税收,却给微观主体带来了实际的经济负担。在衡量和测算微观主体实际的税收负担时,也应该把这部分非税收入考虑进来,纳入计算之列。因此笔者认为,采用大口径计算税收负担更能准确反映微观主体的实际税负。由于***府收入不仅包括税收收入,还包括大量的非税收入,因此采用大口径计算得出的我国宏观税负数额相对较大。但由于我国一些年份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无法准确掌握近年来我国大口径税收负担的变化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我国的***府收入已超过54000亿元(一些非税收入未纳入统计),当年GDP为211924亿元,由此计算出2006年我国大口径税收负担达到25.48%,且近年来仍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其实,非税收入的准确测算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口径税收负担中的全部***府收入中包含非税收入。据保守估计,2006年我国非税收入超过20000亿元,但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仍有相当一部分收入未纳入统计之列。因此,我国非税收入的实际数额还应该高于所公布的数字。如果将全部非税收入考虑进来,采用大口径计算的我国宏观税负还将略有提高。国际上通常采用非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来衡量非税收入规模的合理性。从其他国家的情况来看,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央***府的非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都在10%,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重要稍高一些,一般在15%-25%,我国的非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远高于这一数字。以2006年保守估计的20000亿元非税收入计算,当年我国非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53.14%,这一比重是相当大的。我国总量惊人、增速迅猛的非税收入是造成微观主体实际税负过重的重要原因。

二、对我国减税问题的几点看法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得出结论:目前我国减税还是存在空间的。这里的“减税”主要强调降低微观主体的实际负担,减轻不合理的非税收入所带来的额外负担。在具体操作时,笔者认为,“减税”一方面应与规范非税收入相结合,另一方面应与改善财***支出结构相结合。

(一)减税应与规范非税收入相结合,降低微观主体的实际负担

从微观主体的角度来看,税收负担并不是微观主体的全部负担,大量的非税收入使微观主体实际经济负担加重,从这个意义上说,微观经济主体的实际负担不仅包括税收负担,还包括其他经济负担。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微观主体已经“难堪重负”,因此降低微观主体的实际负担势在必行,必须引起各方面足够的关注。笔者认为,为降低微观主体实际负担,减税应与规范非税收入相结合,二者相互配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在减税方面,我国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增值税转型以及其他一些减税***策,大大降低了微观主体的税收负担。今后,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出台一些新的税收***策,将降低微观主体税收负担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在具体税种上,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在3%的基础上是否还有降低的空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在每月每人2000元的基础上是否还有继续上调的可能?这些问题均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在规范非税收入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规范非税收入,应保证***府收入形式规范化,整治和规范***府收入的渠道,切实降低微观主体不合理的负担。在规范非税收入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视非税收入的重要作用,不能全盘否定。非税收入是***府的重要财源,它直接影响***府的财源结构以及财***收支结构的合理化。同时,非税收入有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有助于***府目标的实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要正确区分非税收入的性质,这是规范非税收入的前提。合理合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并不会造成微观主体额外的负担,而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是导致微观主体“难堪重负”的重要原因。收费是***府为提供个别的、特定的服务而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是服务对象为获得服务而自愿支付的,自愿性是其重要特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会导致收入形式的混乱,加剧微观主体的抵触情绪,增***观主体的额外负担,应该坚决取缔。

第三,要从总量上控制非税收入,理顺税费关系。数额庞大的非税收入在总量上必须要有所控制。一方面,要限制对于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补偿性收费,不能变相涨价或附带乱收费;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税费改革,可以将一部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征税,对仍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应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严格限定范围,并接受民众监督。

(二)减税应与改善财***支出结构相结合,提高财***资金使用效率

财***活动不仅包括财***收入,还包括财***支出。减税应与改善财***支出结构相结合,要从单纯的减税转为如何更好的使用税收,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近期一直强调的“民生财***”更多的是站在财***支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此前,我国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水平是比较低的。仅从社会保障支出来看,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占全部财***支出比例一般在30%左右,北欧高福利国家的这一比例要更高一些,2006年,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占全部财***支出的比例均突破了40%,而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全部财***支出的比重仅为10%,相比而言还是偏低的。因此,减税与改善财***支出结构相结合,应特别加强民生财***的支出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评价一国的宏观税负还要与该时期***府的职能范围结合起来考虑。一般而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一国***府的职能范围越大,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越多,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越高,则必然需要较多的税收收入予以支持,该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也往往高于其他国家。从总量上看,减税不能以牺牲公共服务水平为代价。如果减税后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那么民众宁可不减税,也要保持现有的公共服务水平。

从结构上看,多数民众希望财***支出能够更加关注民生,如果单纯减税,并未从根本上改善财***支出结构,民众从减税中得到的实惠将是极其有限的,他们并未切实体会到减税所带来的好处,减税的实际效果必然大打折扣。相反,如果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尽管民众缴纳了较多的税款,但他们享受到了优质的公共服务,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不仅不会认为税收负担过重,还会认为所缴纳的税收“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大大提高了他们对税收的遵从度。如前所述的丹麦、瑞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些国家尽管宏观税负水平较高,但与之匹配的是极高的福利水平。因此,只有将宏观税负与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起来考虑,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财***支出结构的改善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该将减税与改善财***支出结构结合起来,将单纯的减税与更好的使用税收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加民生方面的财***支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具体执行中,还应提高财***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有限的税收发挥最大的效用。

参考文献:

[1] 高培勇.当前若干重大税收问题的分析[J].税务研究,2008,(11).

税收负担篇4

关键词:税收;超额负担;GTAP;国际比较

中***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05-02

作者简介:刘振亚(1964-),男,江苏徐州人,中国人民大学财***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财***学、金融学;陈宇 (1981-),女,湖北黄冈人,中国人民大学财***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学、金融学。

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009***D790050。

近年来我国***府财***规模不断扩大,已经连续20余年增长率超过20%,该问题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本文采用美国普渡大学开发的多区域CGE模型GTAP及其数据库GTAP V7,在统一的模型设定和框架下对中国及其他4个国家的税收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并做分析和比较。

一、 模型的设定

回顾历史,Debreu(1951)讨论非最优(Pareto意义上)环境下无谓损失(dead loss)的数值分析,并引入资源利用系数来计量经济效率。Alfred Harberger(1964)最早提出税收带来的效率损失的直观表示“Harberger三角区”(Harberge triangers),并推导出计算公式。Edgar Browning(1976)提出税收“边际”负担的概念,他通过局部均衡分析测量了美国税收的超额负担,计算出美国劳动税的超额负担在0.32-0.47之间。Charles Ballard,John Shoven和John Whalley(1985)开创性地构造了一个递归动态CGE模型,根据1973年的数据库全面分析了美国税收系统,并测算出其超额负担。Jorgenson和Yun(1990)使用动态跨期CGE模型,对美国1985年的税收超额负担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Devarajan、Thierfelder和Suthiwart-Narueput(2001)用类似的CGE方法分析了孟加拉、喀麦隆等发展中国家的公共资金边际成本,他们的研究引起了特别关注。

根据现有研究对税收超额负担的测算,各国的税收超额负担值变化很大,在-0.52-1.29①之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采用的模型和方法各不相同,即使对同一国家同一时期的测算也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由于各国税制结构相差较大,税种设置、征收方式及影响机制等不尽相同,难以对各类税收进行横向比较。此外,各学者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年份跨度也较大,不宜根据现有的测算值对同一时期的各国税收超额负担进行横向比较。而GTAP数据库拥有基期年份统一规范的全球多个国家/地区的税收、产出、投资、贸易等各项经济数据,运用GTAP模型又能在同一理论框架和模型假设下进行分析,很适合进行税收超额负担的国际比较。

GTAP(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模型是美国普渡大学开发的多国家一般均衡模型,该模型是以Warlas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构建的比较静态模型,模型首先构建单国家多部门一般均衡子模型,再通过国际贸易关系将各个子模型连结成多国多部门一般均衡模型。模型假定市场完全竞争,生产规模报酬不变,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生产者成本最小化,所有产品和投入要素出清。劳动力在国内自由流动,土地在部门间不完全流动。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不同质,服从Armington假设。

模型中的区域部门行为表述区域产出在私人部门支出、***府部门支出及储蓄之间的分配,采用的是柯布-道格拉斯效用函数,即这三类当期消费的比例固定。其中,私人部门支出首先用CES函数将国产品与进口品组成综合商品,然后采用CDE效用函数决定产品组合,即家庭对个别产品的消费量既受所有产品价格相对变化的影响,也受私人支出总金额变化的影响,其影响幅度取决于该产品与其他产品的各自价格弹性、交叉价格弹性及收入弹性。

厂商的产出采用Leontief函数,在此假设下厂商的综合要素投入与中间投入呈固定比例关系。合成要素投入由原始要素经CES函数组合而成,中间投入由不同来源的进口品和国产品经CES函数两层嵌套综合而成。模型设计了一个虚拟的国际运输部门用以处理国际间的运输活动及其费用,用各国进出口货品的到岸价(CIF)与离岸价(FOB)的差值反映运输需求,其生产函数假定为C-D函数。在均衡状态下,世界总综合运输供给等于世界总运输需求。

由于***府的税收或补贴的干预,模型中有两类价格:市场价格和生产者或消费者等行为主体面对的价格。本国生产者的供给价格加上生产税即为“国内市场价格”,再加上国内货物税就是本国消费者面对的“国产品需求价格”。对于出口产品,市场价格加上出口税即得“本国出口品的FOB价格”,再加上单位运输成本得到“进口国进口货品的CIF价格”,加上进口税即为“进口国进口品的市场价格”;若进口国再对进口品征收货物税,则是“进口国消费者的进口品需求价格”。 国产品与进口品可用CES函数组合成综合商品,该综合商品的价格即为消费者面对的综合商品需求价格。

二、 实证分析

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及税制结构的不同,本文选取了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和韩国的相关变量进行测算及比较。由于税制结构及税种设置差异较大,且各国税收体系的征收方式及影响机制等不尽相同,不易也不宜对具体税种的超额负担进行比较。本文将税收按间接税、直接税分类进行国际比较,所用的GTAP数据库为第7版,包含113个国家(地区),基期为2004年。为测试边际福利负担,设定模型的外部冲击为将全部税收提高1%。

(一) 对各国GDP及构成的影响

税率提高将导致相对价格的变化及经济主体的反应,进而消费、投资、***府支出和进出口产生变化,从而GDP也随之变动。在GTAP模型中,经过外部冲击即税率变化后得到各国的GDP及其构成变动如表1。由表1可知美国由于其经济总量最大,GDP的变动值也最大。从变动率来看,变动最大的为中国0.89%,其次为韩国0.86%,美国0.82%,澳大利亚0.66%及巴西0.48%。从GDP构成量的变化值来看,各国的消费、***府支出及出口都随税率提高而增加,而投资和出口都随之减少。从变化的比率来看,投资(最大为-7.08%)和进口(最大为-3.92%)的减少比率较大,出口的增加比率较大,而消费和***府投资的增加比率较小。从各国比较来看,中国的消费和***府投资的变化最大,分别为0.93%和0.91%;巴西的投资和进口变化最大,分别为-7.08%和-3.92%;美国的出口变化最大,为6.13%。

(二)各国福利变化及税收超额负担测算

根据上述方法,冲击后各国的福利及其分解变动如表2。其中总福利变动由分配效率、贸易条件和投资储蓄平衡三部分组成,超额负担为总福利变动和税收差额的比值。从配置效率看,中国和韩国有小幅增加,其他几国为减少,从而增加1%的税率对中国和韩国的配置效率有较小的提高作用,对其他几国为降低作用,从而以间接税为主体或双主体国家的配置效率,将会随税率提高而增加(巴西例外由于其间接税的扭曲太大,由表3可知)。从贸易条件看,各国都有较大的减少,税率增加会降低该国出口品竞争力,对各国贸易条件都有较大的损失。从投资储蓄平衡来看,美国、澳大利亚为增加,其他各国为减少,从而增加税率有利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储蓄平衡,而其他几国则相反。从总福利变动值来看,税率增加均导致各国福利减少,美国约为106.7亿美元居首,其次是中国约25亿美元、巴西16.1亿美元、澳大利亚13.4亿美元及韩国9.5亿美元。

从税收超额负担来看,巴西最大为0.44,接下来分别为澳大利亚0.27,中国0.24,韩国0.19及美国0.09。在本文的测算结果中,中国的税收边际负担为0.24,居于5国的中间水平。这说明如果通过征税为公共项目筹资,则须公共项目的边际收益大于1单位税收,加上0.24单位的税收额外福利成本时,该项目才能被接受。此外,从各国的测算结果比较来看,并不能简单得出发展中国家税收超额负担大,或是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税收边际超额负担大的结论。税收超额负担是由具体的国家经济结构、发展阶段、税制结构,以及匹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的。

(三)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超额负担

由于各国税制存在较大差异,而按直接税和间接税分类是进行税制比较时常用的分类方法。本文按直接税和间接税分类对分配效率进行比较,结果见表4。从直接税税率提高1%对福利的影响看,间接税占主体的中国和巴西整体福利分别增加约4.6亿美元和1.1亿美元;间接税直接税双主体的韩国整体福利增加约4.4亿美元;直接税占主体的美国和澳大利亚整体福利分别减少约8亿美元和0.4亿美元。从间接税税率提高1%对福利的影响看,各国福利均减少,美国减少最大约为31亿美元,韩国减少最小约为2亿美元。由此可见间接税占主体或直接税间接税双主体的国家,适量提高直接税税率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调整间接税和直接税的比重,有助于提高其配置效率。

(四) 敏感性分析

本文对要素替代弹性做敏感性分析,限于篇幅只分析中国的情况。本模型中中国的要素替代弹性取GTAP的默认值,农业部门为0.214,工业部门为1.24,服务业部门为1.37。其他参数不变,将要素替代弹性在0到2倍的默认值间取值,得到总福利变动值范围为2 135-2 904百万美元,从而计算出税收边际福利负担值为0.2-0.28,变化较小,测算结果对要素替代弹性不敏感。三、***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税收连年高速增长,从而税收负担轻重的问题引起广泛争议。本文从税收对经济扭曲程度的角度,基于GTAP模型对中美等5国的税收福利负担进行了全面的测算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1)增加税率各国的总体福利都将降低,即文中5国的税收都存在超额负担;从本文测算结果看,我国的税收超额负担处于中等水平。(2)从税率增加造成的福利变化的构成来看,各国的贸易条件都将恶化,而配置效率由于税制的不同而不同,总体来看对于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适度增加直接税的税率,有助于配置效率的提高。(3)不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增加直接税税率将带来福利增加,而增加间接税税率将造成福利减少。因此,对于我国等不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适度调整直接税、间接税比重,有助于减小税收对经济的扭曲程度,提高总体福利。

注释:

①税收边际福利负担为负值表示税收能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对经济存在促进而非扭曲作用。

参考文献:

[1]Debreu, Gerard.The Coefficient of Resource Utilization[J].Econometrica, 1951,19(3):273-292.

[2]Harberger Arnold.The Measurement of Waste[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4,54(3):58-76.

[3]Browning Edgar K.The Marginal Cost of Public Fund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6,84(2):283-298.

[4]Ballard, C. L., Shoven, J. B. & Whalley, J. General equilibrium computations of the marginal welfare costs of taxes in the United State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5,75(1):128-138.

[5]Jorgenson, Dale W. and Kun-Young Yun, The Excess Burden of Taxation in the U.S.[J].Journal of Accounting, Auditing & Finance,1991,6(4):487-508.

[6]Devarajan, Thierfelder, K. and Sethaput.The marginal cost of public fund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M].Policy Evaluations with 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s. New York:Routledge Press,2001.

[7]陈波.中国税收超额负担分析[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1999.

税收负担篇5

[关键词]白酒行业;税收负担;消费税;税负转嫁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酿酒的国家之一,有着五千多年的白酒酿造历史。白酒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形成了特有的酿酒饮酒文化。然而,白酒的负面作用也不可忽视,过度饮用白酒对身体危害很大,由此衍生出来的酗酒成瘾、高公务消费、酒后驾驶等行为也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府一般都会对白酒行业实施***策限制,其中最重要的调节手段就是税收***策。

在我国传统的轻工业中,白酒行业税收***策的苛刻程度远高于其他行业如纺织、食品、皮革、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印刷、服装制鞋等。在这种严酷的背景下,白酒企业如何与税务部门进行博弈以达到避税目的,而我国白酒行业的税收负担究竟几何,将是本文讨论的中心。

一、白酒行业的税收严***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我国财***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我国一直不断地修改和调整白酒的税收***策。现行白酒税***的分界点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1994年之前,对白酒征收的最主要税种是产品税,税率高达60%。1994年之后,酒类企业的产品税被增值税和消费税取代。当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本文讨论的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和大多数生产企业不同,白酒企业还需要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是我国于1994年新设立的税种,最早有11个税目,其中包括“酒及酒精”,该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等六个子目。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粮食白酒税率为25%,薯类白酒税率为15%。2006年,两类白酒的税率统一调整为20%。对于白酒企业,消费税是负担最重的税种,往往占总体税负的50%左右。可以看出,白酒企业的税负远远高于一般不缴纳消费税的企业。

然而,继1994年白酒高税负的税***框架确定之后,税务部门针对白酒行业又连续不断地出台了一系列苛刻的***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如下规定。

1995年,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1998年,财税[1998]45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2001年,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征收1元定额消费税;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这次税***调整对白酒行业冲击巨大,企业纷纷调整产品价位结构,减少低价酒生产,向高端白酒发展。

2002年,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针对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税务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其计税收入额进行调整。同时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

最近一次的白酒***策的重大调整是2009年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这是国家继2002年以来第二次针对白酒低价销售问题作出规定。这次调整对白酒企业形成了不小的压力。

纵观上述***策,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对白酒企业的税收层层加码,步步收紧,有些***策甚至是歧视性的,其他行业很少能受到如此“特殊照顾”。究其原因是因为国家从宏观上对白酒行业采用的是限制性***策。财税[1998]45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那么,在限制性税收***策下,白酒企业的经营业绩如何呢?

二、白酒上市公司的业绩

白酒上市公司是白酒行业的中坚力量,有很强的行业代表性,而且经营数据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取.因此本文选取了白酒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截止2009年底,沪深两市共有酒类企业28家,去掉啤酒、葡萄酒等非白酒公司以及酒业商贸公司,共有12家以白酒为主业的生产性上市公司。

众所周知,2009年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达到高峰,很多行业跌入低谷。对白酒企业而言,还面临着独特的压力:***门这一年开始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另外本年度出台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策,对白酒行业不啻于一颗重磅炸弹。因此,这一年白酒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非常严酷。然而,2009年白酒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却逆势上扬,令人惊讶,具体情况见表1。

表1反映了12家白酒上市公司的总体情况。2009年,贵州茅台实现每股收益4.57元,居沪深两市全体a股上市公司之首。该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43.12亿,在白酒行业位居第一,业绩相当优异。洋河股份于2009年11月6日上市,作为白酒行业的新贵,洋河股份上市以来备受市场关注,2009年度每股收益高达3.04元,成为行业耀眼的明珠。在2010年第一季度季报公布后,洋河股价大涨,最终以收盘价144.62元超越了贵州茅台的143.83元。五粮液保持了良好的销售业绩,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11.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9%,居行业首位。

三、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

白酒企业苛刻的税收***策和亮丽的经营业绩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实际上这也是白酒企业采用各种筹划方法降低税负的结果。纵观整个轻工业,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多数被***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如纺 织、食品、家具制造、服装制鞋等,税负轻但业绩平平;而白酒以及烟草行业一直受到***策限制,税负重但业绩突出。要想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白酒企业的生命力如此顽强,就要深入分析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这里暂不讨论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还要附加一个每斤0.5元的从量税。对于纺织等不征消费税的薄利行业,有时价格变动1%就会使企业由盈转亏,20%的税率是难以想象的。因此,规避消费税就成为白酒企业的重中之重。

第一个有效避税手段是关联交易。按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费税。针对上述特点,白酒企业找到了有效的筹划方案。具体办法是酒企分设***的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生产公司以低价将白酒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市场价对外销售,通过关联交易方式降低计税价格,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下面举例说明,为简化起见暂不考虑每斤0.5元从量税。某白酒企业避税前一瓶白酒出厂价为100元,20%的从价消费税就需要缴税20元,税负为20%。实施避税方案后,该企业分设生产公司a和销售公司b,a以40元价格将每瓶酒卖给b,按规定在生产环节纳消费税,a需缴20%的从价税为8元,b再以100元价格批发给经销商,无需缴纳消费税。总体来看,税负仅为8%,前后对比,消费税负担足足下降了12%。避税效果如此明显,因此上述方案成了白酒行业最通行的做法,所有的白酒上市公司都分设了***的销售公司。

第二个有效避税手段就是税负转嫁。当白酒税负提高时,酒企采用提价的方式将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下游的消费者。税负转嫁这种方式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用的。事实上能够进行税负转嫁的产品是很少的,因为它取决于产品的需求弹性。对于纺织、家具、服装等产品,需求弹性很高,企业稍一提价,消费者立刻改用其他替代品,销量就大受影响。而对于白酒,尤其是高端白酒,需求弹性很低,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敏感,因此提价对销售的影响很小。白酒上市公司高端酒占比例很大,因此税负转嫁的空间也很大,譬如2009年名酒集体提价后财务指标均得到改善,而茅台在2010年甚至宣布在未来3—5年每年提价10%。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规模小、品牌弱的酒企,产品的需求弹性并不低,不一定有多少税负转嫁空间。人们对高端白酒的刚性需求使得白酒上市公司拥有了得天独厚的筹划空间,这是一般消费品不可比拟的。

白酒企业的上述两种避税方法逐渐被税务机关熟悉。对于税负转嫁方式,由于对外价格调整是酒企的正常经营决策,税务机关没有必要去干预;但对于酒企内部的关联交易,却有悖于税法规定的公允价格原则。实际上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早有规定,不认可企业的非正常低价。然而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产品公允价格并不好判定,因此导致了白酒企业关联交易愈演愈烈,实际上这种行为属于灰色地带,已经带有偷漏税性质了。因此,2009年7月17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可在60%~70%比例范围内浮动。这意味着,如果销售公司b以100元价格将一瓶白酒批发给经销商,那么生产公司a销售给b的最低价格只能是70元,如企业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最低的价格也只能确定为60元。上例40元的定价将不再被税务机关认可,这就是所谓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这意味着白酒企业的消费税税负为14%,最低也只能是12%。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没有禁止酒企的关联交易,但给关联交易划定了一条红线,结束了白酒企业任意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局面。

白酒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博弈是错综复杂的,经过了避税和反避税的多次较量,白酒企业的税收负担究竟是多少呢?

四、白酒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

消费税负担水平为企业当年应纳消费税和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有些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趋向多元化,主营业务收入可能含有除白酒销售以外的其他项目收入,所以这里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酒类销售收入作为分母,以增加其准确性。计算得出的实际消费税负担水平如表2所示。

总体而言,12家白酒上市公司的消费税实际负担水平都明显低于名义税率20%。由于这些公司满足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条件,因此都可以争取到60%的最低计税价格。表2显示,2009年白酒上市公司平均消费税负担水平为10.97%,比2008年的10.12%提高了近一个百分点,可见2009年出台的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发挥了作用,但是,平均消费税负担依然没有达到最低12%的标准。

不同白酒公司之间,消费税负担水平的差异较大,如五粮液和金种子酒之间就相差了将近10个百分点。在12家公司中,有9家消费税负担上升,但也有3家呈下降之势。2009年,有6家公司的税负在12%以上,另外6家仍在12%以下。是否可以判定税负在12%以下的公司违反了税法规定呢?由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并非从2009年年初开始执行,因此不能简单得出如此结论。但是对于五粮液、贵州茅台、泸州老窖、水井坊、老白干等超低税负的公司应该引起关注。

五、结论

税收负担篇6

关键词:税收负担 工业化 相关性

一、文献回顾

税收与工业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工业化水平决定地区税收,而税收又影响着地区工业化水平。与此同时,工业化是实现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1,工业化水平与地区经济增长呈现密切相关的关系。有鉴于此,本文对于税收负担与工业相关性的文献回顾主要从税收与经济增长和税收与工业化两方面进行回顾与评述。

国内关于税收与经济增长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多,但研究结论并未实现统一化。有的国外学者认为税收与经济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收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Marsden(1983)在20世纪70年代对相关国家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低税负国家比高税负国家的经济增长快。Lucas(1990)则认为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十分明显。Scullv于1995年研究了美国税收与经济增长的情况后发现宏观税负率超过23%时,地区经济增长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Scuny(2003)研究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初最优化税收负担率、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等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使美国经济增长最大化的税收负担为19.3%。Christina D. Romer & David H. Romer于2007年分析了美国20世纪40年代至2006年的税收变化关系,并将此种税收变化分为内生性税收变化与外生性税收变化,通过研究发现内生税收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与其它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相互参杂在一起的。

国内学者对于税收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也作出了大量的贡献。马拴友在《税收***策与经济增长》(2001)一书从两个角度七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税收与地区经济长的关系,通过分析与阐述,马拴友认为税收增加1000元,国内生产总值会减少2300元。安体富、林鲁宁(2002)研究我国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认为,在当前情况下,上述两者呈现负相关关系,且相关系数为-0.894。宋效中、赵利民(2005)在Barro模型的基础上研究了宏观税负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并不明显。吴玉霞(2009)运用各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税种结构对于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地区税收负担率对于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相当显著。高培勇、夏杰长、马蔡琛(2004)总结归纳了我国现行与服务业相关的财税***策,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服务业财税***策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财***预算、税收负担等方面,同时也提出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税***策改革思路2。

通过对国内外实证研究的回顾可以发现,在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关系相关性的研究方面,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税收负担对经济增长具有负作用,只有少部分学者认为认为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并不十分明显。通过研究,国内外学者认为,在我国经济转型期,实际税收指标与税制所设计的指标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研究我国税收负担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不能对这一差距视而不见,但已有的实证研究对这一点的是没有引起完全关注的3。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对于税收对工业化影响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现有税收对工业化影响的研究绝大部分基本上属于规范研究的范畴4,而进行税收负担对于工业化进程影响的实证研究对于国家出台和制定相当税收优惠***策也存在着相当积极的作用。有鉴于此,本文将对税收负担和工业化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税收对于企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会减少企业对生产的投入,另一方面,***府征税后会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但一般而言,税收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负担,***府对企业进行征税会导致供给曲线的左移,影响企业的整个供给数量的下降和均衡价格的上升,从而影响地区的工业化水平。由***1可知,***府对企业征税后,企业和供给曲线由移动到,而价格由上升到,企业的供给水平也由下降为,企业供给水平的下降,通常会导致地区工业化水平的下降。由此可知,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税收负担率呈现负相关的关系。税收从总体上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相关税种构成。根据研究数据的获取难度,本文选取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税三种税种研究其对工业化水平的影响5。此外,地区工业化水平主要受到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通常业讲,地区生产总值越高,工业化水平越高,地区生产总值越低,工业化水平越低。

三、研究设计

1.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为了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设,本文提如下检验模型:

2.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3年-2010年共8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工业化水平()、增值税税收负担()、消费税税收负担()、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的数据。本文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03年至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税务年鉴》以及中国税务网站。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对于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相关性的实证检验,本文首先检验我国总体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的相关性,其次分别检验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的相关性。本文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划分主要依据1986年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再加上后期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调整确定的,其划分如下表2所示。

由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业化水平存在着显著差异(***2),因此分地区对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是相当必要的。通过分地区的研究有利于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税收负担及***策进行比较和检验。

***2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平均工业化水平

1.我国税收负担与工业化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1)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的描述性分析

表3列示了各统计变量的描述性。研究样本显示我国2003年至2010年,各地区工业化水平的平均值为39.7573%,各地区的增值税平均负担率为11.6579%,各地区消费税平均负担率为2.6848%,各地区企业所得税平均负担率为2.4251%。

(2)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由表4可知,增值税负担率、企业所得税负担率、消费税负担率与生产总值同工业化水平之间在0.0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可以对税收负担与工业化水平的相关性进行检验与回归分析。

(3)实证结果及分析

由表5、表6可知,模型的为47.4%,F统计量是显著的。

表7报告了模型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表明,生产总值对数的系数为正且显著,说明地区生产总值对于工业化水平的影响是显著的、正向影响,即支持了假设1;增值税负担率的回归结果不显著,不能支持假设2;消费税负担率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消费税负担对于工业化水平的影响是显著的、负向影响,即支持了假设3;企业所得况负担率的系数是显著的、负向影响,即支持了假设4。假设3和假设4得到了支持,说明从我国宏观经济的总体而言,推进工业化进程应当减少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增收。

参考文献:

[1]卿建伟.优化税收环境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J].学习导报,2006(06):34

[2]高培勇,夏杰长,马蔡琛.中国服务业发展的财税***策:现状、问题与改革思路.载于财经蓝皮书《中国服务业发展报告,No.3》.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刘宝如.中国转型期税收与经济增长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2010

税收负担篇7

【关键词】税收负担;经济增长;税收***策

一、引言

在经济转型和复苏的困难时期,通过减税和放权以激发市场的活力一直是大家共同的期盼。虽然税收收入增速已明显放缓,但我国社会的税收负担水平仍在继续上升。据报,2014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8.8%,首次突破了10万亿大关。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率以10%的速度一路腾飞,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税收也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经济是税收的来源,经济发展决定税收,然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随着税收理论研究中心从片面强调筹集财***收入功能转向重视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税收负担对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就充分显现出来。

二、我国宏观税负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呈波动式上升趋势,至1996年这个转折点,宏观税负持续超经济增长,且态势明显。

影响我国宏观税负的主要因素:

1.经济因素

(1)经济体系结构的影响,生产结构的变动,对宏观税负有较大影响。第二产业比重的持续提升和第一产业比重的降低,是推动宏观税负走高的重要原因。

(2)经济效益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提高了企业产出的利润值,直接体现为增加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等,从而提高了宏观税负水平。同时企业的经济效益来源于剩余产品价值,当企业提供的剩余价值越高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决定了税负转嫁的多少,其主要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产品价格。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由于生产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成本,成本的提高导致了利润的下降,因此税收无法通过提高价格或提高利润而转嫁出去,这便造成了企业负担沉重的现象。

2.管理因素

管理因素是指税务部门通过自身的征管工作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在我国征管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宏观税负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理论上当税负水平既定时,税负水平的高低会随着征管水平变化而变化,成正比关系。

3.***策因素

随着税收***策的改变,税费的减免、增减都会影响税负水平的高低。

三、基思・马斯丹(Keith Marsden)关于税收与经济增长理论

(1)根据数据显示,税收负担低的国家所产生的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的增长幅度大于税收负担高的国家。其主要原因是税收负担较低的国家,由于税负轻,税后所得较高,因此导致消费增加,或投资增加,或两者都有。

(2)在投资增长率方面,同样,低税负国家高于高税负国家。10个低税负国的国内投资增长率为8.9%,而10个高税负国的投资增长率为-0.8%。回归方程为:RI = 17.1 - 0.69SF。

由此说明宏观税负与投资增长率成反比,每提高1%的宏观税负,投资增长率便下降0.69%。

(3)在出口增长率方面,统计结果同样显示,低税负国家出口增长率高于高税负国家。因为低税负国家的***策有利于扩大出口,在带动经济繁荣同时扩大税基。Keith marsden引证了William Taylor 1981年的研究观点:总税收、外贸税收分别降低0.39%、1.09%,国民经济可增长1%。高额进口贸易税,可以对民族工业起保护作用,但同时造成国内进口替代品间缺乏竞争力。

2.Keith marsden认为税收***策作用于经济行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较低的税收刺激了储蓄、投资、工作、革新等,从而收获较高的收益,较高的收益又刺激了生产要素总供给的更大增加,从而提高了总产出。

(2)低税负国家的***策是激励资源从低成本向高成本转移,使资源利用率得到提高,而高税负国家的***策正相反。

3.Keith marsden的研究还表明,税负低不等于税收低。相反,在低税负的推动下,经济快速增长,进而增加了财***收入。而***府财力增强,又使公共服务支出扩大,从而在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四、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税收***策

二十一世纪,我国的税收收入一直保持超高速增长,长此以往,必将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现阶段,我们要意识到税收的重要性,结合我国经济的发展形势、发展前景以及多年的税收工作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税收***策。合理的税收***策,一方面,要正确理解税负水平,切实保证纳税标准有据可依;另一方面,要将有限的财***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税收收入的重要价值。此外,从税收***策的角度出发,税收***策要因时因地而变以适合我国经济的发展及经济环境的变化。

1.正确理解税负水平

税负高低是税收收入总量与经济总量的量化关系,税负轻重是在一定的***策条件下,根据固定标准进行的一种判断。税负高低不等于税负轻重,即存在税负轻重的合理判断问题。所谓税负的合理性,从定量分析角度,就是指应征税款与税基之间的恰当比例;从定性分析,则是国家征税的标准应取决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或经济产出量,只有对税负轻重及其合理量限作出判别,才能确定什么是相对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宏观税负轻重判别的标准: (1)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

(2)***府支出最低标准原则。即指***府尽量从微观经济活动领域退出,缩减职能以达到支出减少。***府支出最低的另一层含义是指,在既定的***府职能下,维持***府正常行***职能运转的费用支出及公共商品供给成本应当最低。否则将意味着增加税收,提高宏观税负。

(3)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相结合原则。两者角度不同,但本质上都反映的是国家与企业在剩余价值上的利益分割关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所以必须将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考察,才可能得到对税负问题的全面认识。

2.将有限的财***资金用在“刀刃”上

税收是国家财***收入的主要来源,稳定税负,意味着财***收入不再是***府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而是要与经济增长大体“合拍”。如何将有限的财***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呢?一方面,应逐步建立财***支出绩效考评制度,确保财***资金实现合理分配,调整规范各类***府财***收入。另一方面,***府支出方面稳定规模,同时要转换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制。此外,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已经进入尾声,未来中国财***支出重点必然向社会福利性支出倾斜。今后应当适度压缩建设性支出以及***府投资,继续加大社会福利性支出比重。

3.不断完善我国的税收***策

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由此引发国民收入的巨大差异等一系列民生问题,我国的税收***策需不断完善以适应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

税收负担篇8

 

关键词:白酒行业;税收负担;消费税;税负转嫁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酿酒的国家之一,有着五千多年的白酒酿造历史。白酒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形成了特有的酿酒饮酒文化。然而,白酒的负面作用也不可忽视,过度饮用白酒对身体危害很大,由此衍生出来的酗酒成瘾、高公务消费、酒后驾驶等行为也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府一般都会对白酒行业实施***策限制,其中最重要的调节手段就是税收***策。

在我国传统的轻工业中,白酒行业税收***策的苛刻程度远高于其他行业如纺织、食品、皮革、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印刷、服装制鞋等。在这种严酷的背景下,白酒企业如何与税务部门进行博弈以达到避税目的,而我国白酒行业的税收负担究竟几何,将是本文讨论的中心。

一、白酒行业的税收严***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我国财***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我国一直不断地修改和调整白酒的税收***策。现行白酒税***的分界点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1994年之前,对白酒征收的最主要税种是产品税,税率高达60%。1994年之后,酒类企业的产品税被增值税和消费税取代。当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本文讨论的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和大多数生产企业不同,白酒企业还需要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是我国于1994年新设立的税种,最早有11个税目,其中包括“酒及酒精”,该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等六个子目。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粮食白酒税率为25%,薯类白酒税率为15%。2006年,两类白酒的税率统一调整为20%。对于白酒企业,消费税是负担最重的税种,往往占总体税负的50%左右。可以看出,白酒企业的税负远远高于一般不缴纳消费税的企业。

然而,继1994年白酒高税负的税***框架确定之后,税务部门针对白酒行业又连续不断地出台了一系列苛刻的***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如下规定。

1995年,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1998年,财税[1998]45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2001年,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征收1元定额消费税;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这次税***调整对白酒行业冲击巨大,企业纷纷调整产品价位结构,减少低价酒生产,向高端白酒发展。

2002年,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针对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税务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其计税收入额进行调整。同时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

最近一次的白酒***策的重大调整是2009年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这是国家继2002年以来第二次针对白酒低价销售问题作出规定。这次调整对白酒企业形成了不小的压力。

纵观上述***策,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对白酒企业的税收层层加码,步步收紧,有些***策甚至是歧视性的,其他行业很少能受到如此“特殊照顾”。究其原因是因为国家从宏观上对白酒行业采用的是限制性***策。财税[1998]45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那么,在限制性税收***策下,白酒企业的

[1] [2] [3] 

经营业绩如何呢?

二、白酒上市公司的业绩

白酒上市公司是白酒行业的中坚力量,有很强的行业代表性,而且经营数据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取.因此本文选取了白酒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截止年底,沪深两市共有酒类企业家,去掉啤酒、葡萄酒等非白酒公司以及酒业商贸公司,共有家以白酒为主业的生产性上市公司。

众所周知,年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达到高峰,很多行业跌入低谷。对白酒企业而言,还面临着独特的压力:***门这一年开始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另外本年度出台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策,对白酒行业不啻于一颗重磅炸弹。因此,这一年白酒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非常严酷。然而,年白酒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却逆势上扬,令人惊讶,具体情况见表。

表反映了家白酒上市公司的总体情况。年,贵州茅台实现每股收益.元,居沪深两市全体A股上市公司之首。该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亿,在白酒行业位居第一,业绩相当优异。洋河股份于年月日上市,作为白酒行业的新贵,洋河股份上市以来备受市场关注,年度每股收益高达.元,成为行业耀眼的明珠。在年第一季度季报公布后,洋河股价大涨,最终以收盘价.元超越了贵州茅台的.元。五粮液保持了良好的销售业绩,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亿元,达到.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居行业首位。

三、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

白酒企业苛刻的税收***策和亮丽的经营业绩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实际上这也是白酒企业采用各种筹划方法降低税负的结果。纵观整个轻工业,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多数被***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如纺 织、食品、家具制造、服装制鞋等,税负轻但业绩平平;而白酒以及烟草行业一直受到***策限制,税负重但业绩突出。要想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白酒企业的生命力如此顽强,就要深入分析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这里暂不讨论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还要附加一个每斤.元的从量税。对于纺织等不征消费税的薄利行业,有时价格变动%就会使企业由盈转亏,%的税率是难以想象的。因此,规避消费税就成为白酒企业的重中之重。

第一个有效避税手段是关联交易。按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费税。针对上述特点,白酒企业找到了有效的筹划方案。具体办法是酒企分设***的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生产公司以低价将白酒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市场价对外销售,通过关联交易方式降低计税价格,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下面举例说明,为简化起见暂不考虑每斤.元从量税。某白酒企业避税前一瓶白酒出厂价为元,%的从价消费税就需要缴税元,税负为%。实施避税方案后,该企业分设生产公司A和销售公司B,A以元价格将每瓶酒卖给B,按规定在生产环节纳消费税,A需缴%的从价税为元,B再以元价格批发给经销商,无需缴纳消费税。总体来看,税负仅为%,前后对比,消费税负担足足下降了%。避税效果如此明显,因此上述方案成了白酒行业最通行的做法,所有的白酒上市公司都分设了***的销售公司。

第二个有效避税手段就是税负转嫁。当白酒税负提高时,酒企采用提价的方式将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下游的消费者。税负转嫁这种方式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用的。事实上能够进行税负转嫁的产品是很少的,因为它取决于产品的需求弹性。对于纺织、家具、服装等产品,需求弹性很高,企业稍一提价,消费者立刻改用其他替代品,销量就大受影响。而对于白酒,尤其是高端白酒,需求弹性很低,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敏感,因此提价对销售的影响很小。白酒上市公司高端酒占比例很大,因此税负转嫁的空间也很大,譬如年名酒集体提价后财务指标均得到改善,而茅台在年甚至宣布在未来—年每年提价%。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规模小、品牌弱的酒企,产品的需求弹性并不低,不一定有多少税负转嫁空间。人们对高端白酒的刚性需求使得白酒上市公司拥有了得天独厚的筹划空间,这是一般消费品不可比拟的。

税收负担篇9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韩国税收负担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指出韩国税收在社会公平分配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对完善我国相关税制具有借鉴意义。

一般认为,所得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商品课税属于间接税。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采用累进税率,可以很好地贯彻税收公平的原则。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有利于组织财***收入,但不利于实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下文考察韩国宏观税负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所得税能够很好地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不同地区的人民收入发生变化,购买力就会发生变化,也就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收入效应来说明税收的这种作用。这里的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主要是指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关系。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进行划分,即凡是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归属于间接税,凡是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归属于直接税。

韩国税收负担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

(一)韩国直接税和间接税分析

首先是韩国的直接税和间接税所占的比例。从***1可以看出韩国的直接税所占比例大于间接税所占的比例,且呈增加的趋势。直接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具有良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

其次,分析韩国企业所得税情况。***2表明了分年度分地区的韩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从***2可以看出,首尔厅的税收收入优势明显,然后是中部厅、大丘厅和釜山厅,大田厅和光州厅最差。这与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是相适应的,首尔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中部厅的仁川和京畿道;大丘厅所在的大丘地区和庆北地区;釜山厅所在的釜山地区、蔚山和庆南地区。最差的就是大田厅所在的忠清道地区和光州厅所在的全罗到地区。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且韩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累进税率,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再看韩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情况。***3表明了分年度分地区的韩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从***3可以看出,首尔厅的税收收入优势明显,然后是中部厅、大丘厅和釜山厅,大田厅和光州厅最差。这与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是相适应的,首尔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中部厅的仁川和京畿道;大丘厅所在的大丘地区和庆北地区;釜山厅所在的釜山地区、蔚山和庆南地区。最差的就是大田厅所在的忠清道地区和光州厅所在的全罗到地区。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且韩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累进税率,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最后,分析韩国的增值税情况。***4表明了分年度分地区的增值税的纳税情况,从***4可以看出,除了首尔厅的收入相对明显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收入基本都差不多。因为韩国的增值税是消费型的增值税,且增值税是间接税,调节收入的作用不明显。

***5表明了2004年韩国分道(省)和广域市(直辖市)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也是和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韩国的地方税主要是由财产税制组成的,属于直接税,也具有很好的调节收入的作用,如***6所示。

(二)韩国企业所得税分收入规模纳税情况分析

表1表明了韩国企业所得税分收入规模纳税情况,把韩国的企业按照收入分类,分析一下到底是高收入的企业群缴纳税收多,还是低收入的企业群缴纳税收多。

从***7可以看出收入高的企业群缴纳的税收明显高于收入低的企业群。

本文依照收入规模进行分类,以100亿韩元为标准,分为以上部分和以下部分,分析是高收入的企业群纳税多,还是低收入的企业群纳税多。结果发现,1000亿以上法人企业纳税总额占全部纳税额的79%,1000亿以下法人企业纳税总额占全部纳税额的21%。高收入的企业群多纳税,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1000亿以上法人纳税人数却只占总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数的1%,而1000亿以下法人纳税人数却占总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数的99%,少数富裕的企业群缴纳了大部分的税收,说明韩国的企业所得税起到了很好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进而也能起到调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

优化税收制度以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在增值税方面,目前我国所实行的是不分地区经济差异、统一税率的生产型“增值税”,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税负远远高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历来是我国的重要原材料基地,主要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大中型企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严重制约了西部企业的资本积累和技术改造,导致粗放经营,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增长乏力。另外,以农产品初级加工和资源开发为主的西部地区,增值税税负明显高于东部地区。我国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在西部地区客观上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如果把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西部地区能从中得到更多的税收抵扣,也符合国家的区域协调发展的***策。

参考文献:

1.吴朝霞.我国宏观税收负担的优化及策略[J].经济师,2007(10)

2.王盛尹.我国的税收负担:现状与完善[J].科技经济市场,2006(12)

税收负担篇10

税收除了给纳税人带来以税款为计的税收负担,还会影响纳税人的行为,影响市场经济内在规范有序地运行,从而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最优配置,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产生税收的“超额负担”。如何降低税收的超额负担一直是税收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1920年英国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详细研究了税收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并首次提出税收的“超额负担”(excess burden)这一概念。随着数学分析方法在经济领域的应用,西方对税收超额负担的研究也进一步深入,如19世纪20年代的拉姆齐,30年代的霍特林,40年代的米德,50年代的科利特、黑格、利普西和兰卡斯特,60年代的哈伯格,直到以阿特金森、戴梦德、迪克西特、米尔利斯和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当代学者,几乎对税收的超额负担都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提出通过优化税制来降低税收超额负担的建议。虽然最优税收理论由于其建立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这些假设条件在现实中难以完全满足,因而这些建议大多难于实现),但却使人们对于税收超额负担的认识不断加深,这就为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超额负担的研究者们认为,只要是征税,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税收的超额负担。因此对于税收的超额负担,只能是想办法降低,而无法完全消除(除非取消税收)。一般认为,税收的替代效应会影响纳税人的选择,而收人效应不会影响纳税人的选择,但现实中(除人头税外)税收都不会只有收入效应而没有替代效应。所得税主要是收入效应,但在产生收入效应的同时,会引起纳税人在劳动和休闲之间的选择,从而也具有替代效应。一般性商品税在收入效应的同时,只要其征税范围没有遍及所有商品,则仍会产生替代效应。而且拉姆齐在1927年指出,一般性商品税并没有减少超额负担,相反加重了税收超额负担,因为,不同商品的供求弹性不同,相同的税率对不同的产品的供求影响便不同,为了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拉姆齐提出了税率设计的“逆弹性法则”。然而,商品间供求弹性不仅存在差异,而且随时都会发生变化,因此,“逆弹性法则”在实践中难以实现。只能退而求其次,实行一般性商品税,一般性商品税在实践中有利于降低税收的超额负担。

税收超额负担直接影响到一国经济的发展。以所得税为例,所得税会影响要素(劳动、资本等)的收益,造成对经济的扭曲,这种扭曲的大小与要素的供求弹性密切相关。因此,对于弹性大的商品或要素,对其征税要慎重。美国经济学家奥海宁(ohanian)对英国和美国二战及其后税收***策对比分析表明,为筹集战争经费,英国***府采取了大幅提高所得税税率的措施,二战后税率又没有及时降低,从而导致税收对经济的扭曲巨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其经济增长缓慢。而美国所得税的税率增幅很小,主要是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收入,因此,对经济的超额负担很小,保证了美国经济的快速增长。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中,各国的经济学家将其与实践相结合,又提出了一系列的降低税收超额负担的具体措施。如“宽税基、低税率”的***策、降低边际税率、甚至推行单一税率,这些都意在降低税收的超额负担,促进经济效率。这些***策为80年代后世界各国经济的复苏和长期增长做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一批学者运用实证的方法,开始对税收超额负担进行测量,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税收超额负担的原因,并对其加以控制。这种分析首先是从局部均衡开始的。哈伯格(harberger,1964)最先提出了标准的超额负担计算公式,该公式表明,税收的超额负担与税率的平方和需求或供给弹性成正比。布朗宁(browning,1976)从哈伯格公式出发,计算和分析了美国影响劳动供给税收的超额负担。芬德雷和琼斯(findlay&jones,1982)则分析了澳大利亚所得税、消费税和销售税的边际超额负担。然而,局部均衡模型的局限性也是显然易见的,即它没考虑税收变化对征税商品外商品价格和数量的影响,因而对经济的解释能力受到限制。将局部均衡模型扩大到一般均衡模型便成为现实的必然要求。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最早由哈伯格(harberger,1959,1962,1966,1974)开创。贝勒德(ballard,1985)采用多部门、跨时期复杂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计算了美国所有主要税种的边际超额负担,认为得到1美元税收的边际超额负担介于17—56美分之间。斯卡利(scully,1995)估计美国1949—1989年每美元税收收入的净损失平均是2.17美元。在我国利用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目前尚存在一些困难,主要是我国尚未建立起大规模、多部门、多税种的动态的cge模型,模型分析所需的投入产出数据并不完整,模型理论和技术本身也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本文拟避开运用复杂的cge模型来测量税收的超额负担,而采用巴罗所提供的衡量税收超额负担的公式来分析。

巴罗研究了***府如何使其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对经济的扭曲最小,他在研究中给出了税收对经济扭曲造成超额负担的公式。巴罗的公式对于分析宏观税率变化对经济造成的超额负担比较直观,此外,税收平滑理论也给出了降低由宏观税负带来的税收超额负担的***策建议。因此,本文将利用巴罗的税收平滑模型和理论来分析宏观税负变化对我国经济扭曲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原因及对策。

二、税收平滑模型

著名经济学家巴罗(barro,1979)总结并正式提出了税收平滑(tax smoothing)的理论模型。他认为,税收会影响投资和劳动力生产,从而对经济产生扭曲,增加经济发展成本。巴罗假设***府在制定财******策时,希望将税收对经济活动的歪曲和成本降到最低。***府应该选择一种税收平滑的***策,以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否则税收***策对发生经济扭曲的边际成本将不断升高。

巴罗的研究是从***府如何使其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对经济的扭曲最小开始的。其假定增加ti税收的扭曲成本公式如下:ct=ytf(tt/yt)其中,f(0)=0,f´(·)>0,f″(·)>0,ct为t时期的扭曲成本,tt为t时期的税收收入,yt为t时期的产出。从公式中可见,ct随tt/yt的上升而上升,且速度递增。***府所面临的问题是,在满足整个预算约束的条件下,即未来各期税收的现值应该等于初始的债务存量与未来各期***府支出现值之和(***府长期内实现预算平衡),实现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假定在t时期内减少t的税收,而在t+1时期增加数量为(1+r)t的税收,而其他时期税收保持不变,要使其不影响***府收入的现值,则要求这种变动导致的边际利益(mb)和边际成本(mc)必须相等。如果初始***府正在满足其预算约束,那么这种变动之后,它仍将继续满足该预算,即tt/yt=tt+1/yt+1。

上述数理推导告诉我们,增加税率会导致税收对经济发展的边际成本增加,因此,为了避免税收对经济的成本增加,我们应该保持税率的相对平滑,即税收收入与产出比率保持不变,以防止因为增加税率而产生的经济效率的降低,从而保证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对税收平滑的破坏,会增加对资本收入征税,降低资本投资的回报率,投资的低回报又会降低投资总量,从而降低生产性投资和资本的增长。生产性投资的低增长意味着新增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减少,这些影响最终导致经济长期增长的减慢。税收平滑的破坏,还有可能提高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的提高不仅会破坏整个价格体系的平衡,还会降低消费,并影响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这样,税收增长在满足财***收入的同时,也对经济的长期增长产生制约。

税收平滑模型还告诉我们,当财***支出占经济产出总量比重预计会发生变化时,***府财***盈余或赤字的出现是合理的。最明显的财***支出占经济产出总量比重预计会发生变化的例子就是战争或经济萧条。为了保证经济的效率和增长,***府应该保持税率的相对平滑并通过发行债券来满足财***收入,在财***支出和总体经济回到正常轨道后,逐渐消化因为发行国债而产生的赤字。税收平滑模型精辟地总结了税率、国债和赤字之间的关系。它也因而成为宏观经济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基本定理,并已经成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制定财******策的重要依据和主要指导方针。

从税收平滑定理中,我们可以得到很多重要的启示:

第一,从税收超额负担的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税收超额负担是税收负担和产出的函数。由f″(·)>0可知,税收超额负担变化比税收负担变化的速度还要快,即增加税率将导致超额负担以更大的速度增加,而降低税率将导致超额负担以更大的速度减少。当税收平滑时,税收超额负担随着产出的增加而增加,且保持同样的速度。也就是说,随着经济的增长,经济必然要承担由税收带来的超额负担。

第二,税收平滑的前提是***府的初始收入规模合理,这一规模符合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能够满足财***支出的需要。在此前提下,税收应该保持平滑,其收入规模随产出的增加而增加,但税收收入与产出的比例,即税负保持不变。如果税收收入超出合理的规模,则超出的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更大的超额负担,而这一超额负

担是经济不需要付出的代价。这时,***府应该通过降低税负使税收规模回到合理的范围内。如果税收收入还没有达到合理的规模,则在税收收入向合理规模趋近的过程中产生的超额负担,则是一种合理和必要的付出,是不必担心的。

第三,在同样的收入量的情况下,不同的收入结构也会产生不同的超额负担,因此,即使在收入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结构的调整来降低税收的超额负担。也即通过税制优化,来降低税收超额负担,这种优化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税种、一个税种内部来自不同税源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税负有增有减,在税负增减的过程中,税收制度更加优化,税收超额负担进一步下降。

第四,由于税收保持平滑,因此对暂时性的财***支出增加,***府应该采取税收以外的其他方法来筹集资金,如发行国债。在经济获得增长之后,再逐渐消化***府债务。而不应该采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应对暂时性的财***支出,从而避免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这些启示,有利于我们制订税收***策,优化和改革税收制度,处理财***支出、税收和债务间的关系。

三、宏观税收超额负担的变化与成因分析

在巴罗的税收扭曲成本公式中,函数f(·)的具体形式并不知道,但其性质可知,即f(0)=0,,该公式及其性质与哈伯格给出的计算税收额外经济损失的公式在性质上相同,只是形式上有些差异。哈伯格的公式在西方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并被大量地用来测算税收的超额负担。但巴罗的税收扭曲公式作为税收平滑模型中的一部分,与税收平滑模型一起具有更大的解释力,因此,本文中仍采用巴罗的税收扭曲成本公式,并认为税收扭曲成本与税率的平方成正比。巴罗给出的公式无法算出税收超额负担的绝对数值,却可以计算出不同时期税收超额负担的相对数值,并从中看到税收超额负担变化。为此,本文以1995年为基期,将各期宏观税率、平滑税收下各期税收扭曲成本、实际各期税收扭曲成本与基期的宏观税率、平滑税收下基期税收扭曲成本、实际基期税收扭曲成本进行比较,并将基期的变化率定为1,从而得到各期宏观税率变化率、平滑税收下税收扭曲变化率、实际各期税收扭曲变化率。

利用我国1995—2006年宏观经济的相关数据,从税收超额负担的角度,分析近年来备受争议的税收超常增长现象(见表1)。从分析中可见,宏观税率一路上升,增长至2.09倍,而税收的超额负担也一路上升至15.27倍,而且税收超额负担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宏观税负的增长速度,税收对经济的扭曲日益加大。如果税收仍然保持着这样的超长增长,则税收对经济扭曲将越来越大(见***1)。

***中,笔者模拟出了在平滑税收增长情况下税收的超额负担情况,从中可见,当税收收入的增长与产出的比率保持不变的情况,即税收规模随产出的提高而线性提高时,则税收对经济的扭曲变化很小,其扭曲的程度只随着产出的变化而变化。从1995—2006年产出一直呈现上升势头,这种情况下的税收超额负担是由于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大造成的,是现有税制下征税必须付出的最小的超额负担,是可以接受的。从***1中,还可以比较实际的税收扭曲线与平滑税收扭曲线,从而可以清晰地看出,税收偏离平滑路径情况下,其超额负担的变化情况:1995—2006年实际税收扭曲线与平滑税收扭曲线相比呈加速分离状态。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我国税收超额负担的增长呈加速扩大趋势。对此,有必要认真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出优劣评判以及***策建议。我国税收超额负担增长的原因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国民经济增长是税收超额负担扩大的基础。税收必然会带来超额负担,因此,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税基的扩大,税收作用的范围也相应的扩大,超额负担也必然扩大。在原有条件下,这种超额负担的扩大与国民经济增长呈线性关系,不会出现边际递增现象。这种超额负担可以看成是税收征收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的效率付出。

第二,税收的超常增长是税收超额负担过快增长的重要原因。无论宏观税负还是微观税负,税收的超常增长都会导致超额负担的递增,而且超额负担增长的速度比税收增长的速度更快。但这还不够,还需要分析造成税收超常增长的原因。如果这种增加是对原有征管漏洞弥补带来的,虽然对新税基征税也会带来超额负担,但却可消除原有的.不公平,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是值得付出的超额负担。如果是由于经济结构趋向合理,经济效益增加而带来的超额负担是一种必然的付出。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进一步分析造成我国税收超常增长的原因。造成我国税收超常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统计口径的差异。税收是按照现价计算征收的,而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或者叫可比价核算的。据有关部门预测,2005年按照可比价格统计的gdp增长是9.8%,如果考虑价格因素,gdp增幅预计在13%—14%之间,与税收增幅间的差距就大大缩小了。2006年按可比价统计的cdp增长是10.5%,若按现价计算增长13.8%,与税收增幅的差距缩小。

2.经济结构影响,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动对宏观税负水平的形成影响较大。随着我国向重化工业的推进,税负较高的第二产业比重近年来出现了持续提高的态势,同时伴随着税负较低的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成为助推宏观税负上升的一个重要结构性原因。20004年与1994年相比,第二产业比重提高了5.04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比重提高了4.49个百分点。同期第一产业比重下降5.05个百分点。2006年第二、三产业的预计增加值分别为14.9%和11.4%,其增长均高于cdp增长,构成财***收入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均来自于第二、三产业,从而导致税收的增长高于cdp的增长。

3.经济运行质量改善的影响。在经济规模一定的情况下,经济运行质量越高,一定的投入生产出的增加值和利润的价值就越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增长速度加快,相应地推动宏观税负水平的提高。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经济运行质量下降,宏观税负也将相应下降。cdp中的“营业盈余”代表了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总水平,相当于全社会的“利润”。2004年与1994年相比,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提高了1.86个百分点,2005、2006年,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30%左右。

4.外贸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与对税收增长的作用影响不同。gdp核算是外贸进出口净值,也就是说进口是作减项的,出口是做增项的,所以进口数量越多,对于cdp减去的数字就越多。但在税收上,只要发生进口了,那就会有税收收入,出口退税不从税收收入中扣除,是财***单独做退库处理。这也是税收收入增长会快于cdp增长的一个因素。

5.征管水平是影响宏观税负水平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理论税负既定的情况下,征管水平高,就会有较高的宏观税负,征管水平低,宏观税负也随之下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1994年实施新税制后,***策变动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有增有减,但宏观税负持续上升,除经济因素外,反映出征管因素的显著作用。2001年税务系统推行“金税工程”后,特别是2003年以来,通过创新征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实施多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措施,征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据粗略测算,各主体税种的征收率明显上升,其中2004年增值税征收率比1994年高出10多个百分点。征收率提高,成为直接拉动宏观税负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此可见,我国税收超额负担的增长具有其合理性,但还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便是,现有的超额负担水平是否合适,以及如何进一步减少税收超额负担?

四、实现税收平滑的***策建议

税收平滑模型的假设前提是***府收入规模合理。这就给我们以启示,如果我国的***府收入规模小于最优的收入规模,则这种税收扭曲的急骤上升可以看成是实现最优的路径中合理的扭曲成本,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我国的***府收入规模不小于最优的收入规模,则这种税收扭曲的急骤上升则是对经济的损害,是不可以接受的,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安体富(2002)采用大中小三个口径对税收负担进行测算,认为我国小口径的税收负担已经接近发展中国家16%—20%的平均水平,大口径的已经超过这一比例,并与发达国家水平接近,由此得出我国税收负担偏重的结论。马拴友(2002)运用计量模型对我国的拉弗最高税率和最优税率进行测算,并认为,为促进投资和经济增长,我国当前不宜过快提高宏观税负,待经济形势好转后税负可适当提高,但税收规模不宜超过23%。辛波、司千字(2005)从衡量税收负担率的指标体系、税收负担率区间选择的理论模型出发,对我国近期最优税收负担率的量值做了大致的估计,并认为我国最优税率应该在12%—19%的范围内。周全林(2006)认为,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大口径)已经接近30%,大大超过发展中国

家22%的平均水平,并已经达到很多发达国家宏观税负的水平。宏观税负偏重已经成为众多学者的一个普遍共识。

据此,笔者认为,我国在未来应该选择税收平滑路径,使我国的宏观税负保持在现有的水平上而不再出现大幅上升,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宏观税负已经偏重,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宏观税负进一步上升将导致税收的超额负担以更快的速度上升,也即税收带来的效率损失将同样出现“超常增长”。

我国税收的超额负担完全可以在保持现有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对原有的造成超额负担的地方进行改进,即通过“存量”调整和优化来减少超额负担,增进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增长,从而有更大的财力去进一步优化税制,形成我国税制优化的良性循环。反之,任由现在的税收超额增长,而忽视通过税制优化降低超额负担,则导致经济效率损失加大,阻碍经济发展,降低税收增长,形成恶性循环。2006年我国在税制优化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如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革消费税制度,提高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限额,继续在东北地区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调整和完善了出口退税***策,调整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就业再就业税收***策等等。随着两税合并与实施,将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优化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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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税收基础知识试题10篇,内容包括税收实务考试题及答案,税收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理论如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很多涉及最前沿、最尖端的一些知识。但从业务学习的角度来看,他又是最基础的知识。我们又从法律产生过程来看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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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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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税收观念,内容包括税收法治观念,税收知识大全100篇。更进一步看,这两个方面在交相作用。纳税人纳税意识薄弱,直接带来了税收的大面积流失;税收渠道不畅以及“费大于税”的***府收入格局的出现,又模糊了***府部门对于税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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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债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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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税收债权论文,内容包括最新税收案例分析论文,税收筹划案例论文。关于税收债权确定期间的法律性质,有除斥期间和消灭时效两种观点之争。日本国税通则法第七章第一节以“国税的更正、决定等的期间限制”为题,专门规定了确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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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科研调研工作计划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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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税收科研调研工作计划10篇,内容包括税收科研调研,税收科研调研课题。一、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企业所开展的研发活动只有满足税收意义上的相关界定,研发中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才能视为合格的研发费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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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债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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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税收债务论文,内容包括税收负担研究论文,税收债务关系方面的论文题目。税法上实体部分的法律关系,是以财产法性质的请求权,即金钱给付之请求权为标的的法律关系,又称为税收债务关系。税收债务关系的请求权,包括税收请求权、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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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交易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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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浅析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交易与税收,内容包括网络游戏国家能得到多少税收,闲鱼上虚拟物品怎么交易。现今,互联网经济处速发展时期,网络虚拟物品应运而生。广义的虚拟物品是指,所有存在于网络这一载体的数字化、非物化的东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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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成本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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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税收征纳成本现状分析,内容包括税收征期时间表,税收征纳。征管成本和纳税成本作为税收的直接成本,现阶段在我国尚不能完全进行计量,但是通过经验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即比较同类国家税收成本率的高低)说明我国的税收成本率尚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