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对格语法的相关理论做了简要介绍,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双宾语结构和与格结构的转换等问题,为双宾语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 格语法 双宾语结构 与格结构
一、引言
格语法(Case Grammar)是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Fillmore)在20世纪60代中期提出来的着重探讨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关系的一种语法理论和语义学理论,格语法的产生从语义的角度弥补了转换生成语法的诸多不足。菲尔墨认为用各类格框架分析句法结构要比乔姆斯基的转换规则精密得多(刘润清,1997),所以格语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转换生成语法发展出来的一个分支(Chomsky,1965)。Chomsky的标准理论是以句法结构为主、语义为辅的理论;而格语法则以语义为主,句法结构为辅。菲尔墨认为,语义在Chomsky的标准理论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他提出的格,就是句子深层的语义格,又叫深层格,是一切语言的普遍现象。
菲尔墨1966年发表了《关于现代的格理论》(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1968年发表了《格辨》(The Case for Case),1971年发表了《格语法的某些问题》(Some Problem for Case Grammar),1977年发表了《再论格辨》(The Case for Case Reopened)。格语法认为,句子的表层结构由深层的语义关系派生,并设定一些规则来说明动词的语义搭配和组句的规律。格语法中有关格的分类跟Jackendoff所设定的论元角色基本一致,因此,格语法的“格”也被称作论元角色。可以说,格语法是一种从转换生成语法TG(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学派中***出来的对Chomsky标准理论所作的一种修正的理论。
二、格语法
格语法由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规则
最基本的有三条规则:
(1)***+P
(2)PV+C1+C2+……+Cn
(3)CK+NP
(二)词汇部分
词汇部分包含词库和词汇插入两个方面。词库是语言中词汇的集合。在词库中除了要标明每一个词条在句法、语义和语音方面的特征外,还需标明它们的底层格的特征。格语法中词汇插入问题主要是名词和动词的选择问题。对于名词来说,把词库中每一个名词的特征与格范畴联系起来。
(三)转换部分
格的转换部分操作与转换生成语法大同小异,大致采用移动、删除、插入、复写等方法(Chomsky,1957)。
菲尔墨主要研究了有关格的形式和主语确定的转换规则。他认为深层格所体现的语义关系是一个固定而统一的概念,而在表层结构中的表现形式则因语言而异。有些语言主要通过介词来表现,有些语言用屈折变化和词汇变化来表现,有些语言则主要采用次序来表现,有些语言综合采用上述各种形式(Fillmore,1966)。
三、“格”与双宾语结构
格动词即为可接双宾语的及物动词(ditransitive verb),通常由介词格PD(Prepositional Dative)和双宾格DOD(Double Object Dative)两种形式构成。介词格(或与格)通常以[N V NP PP](动词+名词短语+介词短语)的形式出现;而双宾格通常以[N V NP NP](动词+名词短语+名词短语)的形式出现,格转化即两种形式之间的转化(Pinker,1989)。有些英语单词如“give”“tell”“send”“等词可在介词格和双宾格间相互转化,但“donate”“explain”“design”等动词只能使用介词格,而不可使用双宾格。
四、格语法与双宾语结构
根据格理论,句子中的名词短语必须具备形式标记,即格标记。例如:
(1)He sent me a bag.
例(1)是一个双宾语结构,该句中有三个名词短语“He”、“me”、“a bag”。根据格理论,“He”由该句的屈折成分(Infl)授予主格,因为句中只有一个动词,所以“me”和“a bag”均由动词“gave”授予宾格。一般情况下,一个动词最多只能给一个名词短语授宾格。例(1)可以用与格结构例(2)来表述:
(2) He sent a bag to me.
我们对该句中每个名词短语进行格检验时可以发现,主语“He”由句中的屈折成分授主格,动词“sent”与介词“to”分别给它们的补语“a bag”和“me”授予了宾格。可见,例(2)中动“sent”给其补语“a bag”授予了宾格,没有给“me”授予任何形式的格。这说明动词 “sent” 只能给一个名词短语授格。如果他能给两个名词短语授格,介词 “to”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五、双宾语结构和与格结构的转换
学术界对于双宾语结构和与格结构之间的关系存在很大争议,形成不同的分支学派。一种是以Chomsky为代表,他们认为双宾语结构是由予格结构转换而来的,予格结构是基础生成的。Chomsky(1981)曾提出用***(1)的结构来解释双宾语结构中的赋格及结构关系问题。
Chomsky认为,在此结构中,动词V给间接宾语(IO)赋格,V’给直接宾语(DO)赋格。
另一种是以Aoun和Li(1989)提出的双宾语结构为基础生成的,与格结构是经被动化及右嫁接、由双宾语结构转换而来的。在他们所提出的“基础”句中,间接宾语成分统制直接宾语。另外,还将直接宾语或间接宾语置于附加语的位置。
Bowers等人则认为双宾语结构和予格结构都是基础生成的,它们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通过研究发现,英语中几乎所有的双宾语结构都有相应的与格结构。
六、结语
格语法所提出的在不同语言间存在相同的语义关系,部分地揭示了语言的客观现实。格语法问世以后,在语言学界曾引起强烈反响,为双宾语结构的分析提出了新的思路与方法,但格语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语义格分类的模糊等。尽管如此,它仍为语言学的发展,以及语言习得等领域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新方法。
参考文献:
[1]Aoun,J.and Y-H.A.Li.Scope and constituency.Linguistic Inquiry,1989.2,(20):141-72.
[2]Chomsky,N.Syntactic Structures[M].The Hague:Mouton,1957.
[3]Chomsky,N.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Mass.:MIT,1965.
[4]Chomsky,N.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Dordrecht:Foris,1981.
[5]Fillmore,C.J.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J].Project on Linguistic Analysis Report,1966.1,(3):1- 24.
[6]Fillmore,C.J.The Case for Case[M].Universals in Linguistic Theory,1968.
[7]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
本文系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项目编号为AYQDRW2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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