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李逵,我就有一种很复杂的感情。我没法不喜欢他,这个莽大汉虽然匍匐在底层,但却视生活重压若无物,活得如此洒脱、奔放、无牵无挂,而且是那么坦荡、率真、质朴,敢爱敢恨敢做敢当,简直就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全无心机的大男孩。在许多方面,李逵身上凝结了最底层人们的可贵品质。可是,从情感上亲近是一回事,理性的选择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一个想过平庸的幸福生活的人,谁愿与李逵为邻?至少我就不愿意,像我这样的庸人只想平静地活着,可不希望身边有一个说不定啥时爆炸的定时炸弹,这颗炸弹极有可能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引爆,将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幸福一股脑儿埋葬。
李逵为什么会让一个凡夫俗子害怕?也许是他过于无拘无束无牵无挂了,破坏的能量十分骇人。其实也不是只有我这样的庸人才对李逵怀有隐忧,鲁迅先生当年就说:“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水浒》作者用欣赏的笔调,浓墨重彩托出的,也正是这样一个“嗜血者”形象:李逵的板斧向来是“排头砍去”,而且动不动就会“杀得手顺”,在他“杀得手顺”的状态之下,是没有是非曲直好说的。扈三娘一门老幼,即使全凭水浒好汉的善恶观,恐怕也没有多少纯粹的恶人,可当他们顺着李逵的巨斧倒下时,却只能怪自己运气太坏了。《水浒》处处是刀光剑影,快意恩仇,几乎没有悲悯色彩,惟独那个年仅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的衙内的死让人心痛,“小衙内倒在地上……只见头劈做两半”,制造这一幕的正是咱们的“黑旋风”!也许在逼使朱仝上山入伙的目标之下,无论在哪个梁山好汉的眼里,一个小衙内的生命都是不值得怜惜的,然而这种超过正常人心理承受度、毫无必要的暴力,却似乎只有交给李逵去做,才会挥洒得那么得心应手。
李逵崇尚暴力,流血越多,他越兴奋,但他并不像一般的流氓无产者那样浑身无赖气息,相反他是那么淳朴,淳朴和嗜血在他身上奇怪地统一起来了。他事亲至孝,对母亲的爱纯出天性,所以当母亲不幸被虎吃了,他在荒山上的“大哭”才格外让人感动;他又嫉恶如仇,最看不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哪怕是自己最崇敬的大哥宋江,如果欺凌弱小,他也会义无反顾拔刀而起。一个嗜血者当然让人恐惧,而一个淳朴的嗜血者除了带来恐惧,还让人困惑。为什么淳朴和嗜血这两种迥异的特质可以在李逵身上统一起来?其实并不奇怪,就因为李逵是个完全不把生命当回事的人。他不仅对别人的生命全无怜惜,就是自己的生命也是毫不以为意的。他把战争、杀人和流血看得像一场游戏,他是那么热衷于拿自己的脑袋做赌注,仿佛人们(包括他自己)脖子上顶着的不过是一茬割了还可以再长的韭菜。在一个全然不知怜惜生命的人眼里,许多血腥的、旁人难以理解的行为于是变得自然和正常了。书中写道,李逵一次偶尔听说某人家里闹鬼,便主动请缨捉鬼,但当他弄清所谓闹鬼实系这户人家的女儿与人时,他居然一鼓作气将一对野鸳鸯杀尽了事。这一情节典型地代表了李逵的风格:急公好义,却又草菅人命,淳朴和嗜血就这样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怜惜的人是最可怕的,更何况这个人脑中还全然没有规则的概念!所以李逵还是活在书中的好。
(选自中华杂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