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涉及亲人的文章不多。对于朱安,由于鲁迅始终对这位原配夫人不接受、不喜欢,两人形同路人,所以没有在其文章中留下一个字。即使在纯粹私人化的日记通信中,鲁迅都没有提到过朱安的名字。
在鲁迅留下的所有文字中,朱安只在他的日记中出现过三次,均以“妇、眷属”称之。我们就日记中提到的朱安依次试做分析:
《鲁迅日记》1914年11月26日在记载当天的活动中有如下一笔:“下午得妇来书,二十二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
丁家弄朱宅是朱安在绍兴的娘家,朱安是不识字的,这期间她很可能正在娘家省亲,信肯定是由别人的,写信者应该是她的兄弟,因为平时与丈夫没有书信往来,这一次突然写信,内容应该不同于平常的家信,很可能涉及隐秘之情、之事,一般不会让旁人。这一年朱安三十七岁,与鲁迅结婚超过了八年,两人离多聚少,始终分居。这一年鲁迅三十四岁,在北京***供职,一个人住在绍兴会馆,除了上班,业余时间和精力大部分用于辑录古书、收集金石拓片和研读佛经上。婚后的八年,他只在绍兴待了一年半左右,常年住在学校,偶尔回家,也极少住宿,即使住宿,也是与朱安分居。
朱安让人的这封信里说了什么,信件没有留下,不好妄加揣测。多数研究者认为,说是朱安劝鲁迅纳妾。一个三十七岁的中年妇女,婚后八年还没有孩子,再怎么贤惠孝顺,按照传统的“妇德”标准,无儿无女,不能给周家延续香火,也算是一种过错。而此中的内情难与人言,鲁迅常年和她话都不说,怎么会有孩子?所以有人认为此信是朱安劝说夫君纳妾,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朱安让人的信没有留下,具体内容无人可知。不管怎样,鲁迅是连信都没有回,只以“颇谬”二字做答,说明他对朱安的态度十分绝决。
《鲁迅日记》1919年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蒋玉田叔来送。”
当时鲁迅回到绍兴,卖掉新台门旧屋,举家北迁,定居北京,“眷属”自然就是指朱安。他虽然在感情上不接受朱安,但作为自己名义上的太太,他的“眷属”,自然应在随行之列,朱安虽然得不到丈夫的爱,但是在旧式大家庭中的地位是稳固的,她才是鲁迅明媒正娶、名正言顺、花轿抬进门的原配夫人。
《鲁迅日记》1923年8月2日:“下午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这是鲁迅一生中最痛苦、最消沉的时期,此前的7月19日,鲁迅、周作人兄弟失和,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哥俩反目为仇,鲁迅决计搬出八道湾。遇此变故,这时的朱安不知所措,朱安信任丈夫,敬重丈夫,依赖丈夫。在她的恳求下,鲁迅这才“携妇迁居”,从有几十间大房子的宽敞宅院搬到借住的三间小房。
鲁迅从1912年5月1日至1936年10月去世,二十多年始终坚持写日记,内容涉及上千个历史人物及事件,是研究鲁迅的重要资料。但是在他的日记中只有三处写到了朱安,没有指名道姓,只以“妇、眷属”代之,似乎生活中没有朱安这个人,可见他们夫妻关系的异常,可见朱安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之低。这种封建包办婚姻造成的痛苦成了他不愿触及的伤疤。
【原载2012年3月4日《西安晚报・专栏》本刊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