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进入中学国文教材与胡适关系密切。其发源,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胡适等人书生意气之争的结果。胡适在美留学时与任鸿隽、梅光迪等人有过关于中国文学“文与质”的论争,论争的结果在胡适看来就是“非拿事实来证明不可了”,这正是胡适白话新诗创作的缘起,他自己后来称之为“孤独的文学实验”。正是这种“孤独”,他被朱自清称为“第一个‘尝试’新诗的人”。
胡适的新诗集《尝试集》第一编中的诗歌产生于民国五年、民国六年,在这两年时间内新诗的实验室只有胡适一个人,当时的新诗界在创作上一片萧条。胡适自身也倍感如此。如在艺术上,他大方承认钱玄同对自己新诗创作所说的“未能脱尽文言窠臼”“嫌太文了”的批评。只是到了《尝试集》第二编,胡适才开始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才开始真正的“诗体大***”的新诗创作。
胡适的《尝试集》共收诗作74首,分为两编和附录三集。除附录里收的22首旧体诗词外,其他两编都是处于尝试阶段的新体诗。第一编共收诗歌23篇,包括后来影响甚广的《蝴蝶》《江上》《朋友篇》等诗作。第二编共收诗歌29篇,后来得以广泛传播影响深远的诗歌,如《一念》《鸽子》《人力车夫》《老鸦》《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新婚杂诗》《一颗星儿》《希望》等都被收录在此。而这些诗歌在《尝试集》出版后大多都被收录进了中学的国文教材,影响了几代人。
胡适《尝试集》第二编中的诗歌有多数在后来被选编进了中学国文教材。沈星一编选的《新中学教科书初级国语读本》选录了《一颗星儿》,秦同培的《中学国语文读本》选录了《一念》《鸽子》《人力车夫》《老鸦》《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新婚杂诗》六首,张弓编的《初中国文教本》以及罗根泽、高远公、黎锦熙等编选的《初中国文选本》则选录了《威权》,朱剑芒选编的《初中新国文》以及《朱氏初中国文》选录了《一颗星儿》,后者还选录了《奔丧到家》等。
这一集中的多数诗歌写于1918年至1919年间。从第一编到第二编,本着进化论的精神,在诗歌的形式方面,胡适曾做了解释。他说第一编中的诗歌,“除了《蝴蝶》和《他》两首之外,实在不过是一些刷洗过的旧诗”。至于第二编,“虽然打破了五言七言的整齐句法,虽然改成长短不整齐的句子,但是初作的几首,如《一念》《鸽子》《新婚杂诗》《四月二十五夜》,都还脱不了词曲的气味与声调。在这个时期里,《老鸦》与《老洛伯》要算是例外的了。就是七年十二月的《奔丧到家》诗的前半首,还只是半阕添字的《沁园春》词。故这个时期――六年秋天到七年年底――还只是一个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自此以后,我的诗方才渐渐做到‘新诗’的地位”。他自己坦承“《老鸦》《老洛伯》《你莫忘记》《关不住了》《希望》《应该》《一颗星儿》《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许怡荪》《一笑》――这十四篇是‘白话新诗’”,“其余的不是真正白话的新诗”。其中的《威权》《乐观》《上山》《一颗遭劫的星》等诗作,他认为在形式上“都极自由,极自然,可算得我自己的‘新诗’进化的最高一步”。正如胡适自己所说:“社会对于我,也很大度地承认我的诗是一种开风气的尝试。这点大度的承认遂使我的《尝试集》在两年之中销到一万部。这是我很感谢的。”这仅仅是就《尝试集》的发行量而言的,如果算上数以万计的中学生对国文教材中胡适诗歌阅读的话,他的白话新诗的影响不可估量。
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尝试集》自身“开风气之先”的艺术特质。这也正如陈子展很早就指出的,“其实《尝试集》的真价值,不在建立新诗的规范,不在与人以陶醉于其欣赏里的,而在与人放胆创造的勇气”。在他的“尝试”之后,如其所言:“这两年,北京有我的朋友沈尹默、刘半农、周豫才、周启明、傅斯年、俞平伯、康白情诸位,美国有陈衡哲女士,都努力做白话诗。白话诗的实验室里的实验家渐渐多起来了。”。是以,朱光灿先生才说:“胡适在《尝试集》的创作中是尽力运用‘现在的白话’,和接近民众口语的现代的活的语言,不避俗字俗语,讲究文法,注重运用标点符号,不用套语,不用典故。这就使《尝试集》在中国现代诗歌史上推动白话替代文言而成为新诗最适宜的工具,初步形成了以现代汉语为基础的诗的语言方面,起了开创性与示范性的作用。”口¨正是本着这种开创性和示范性的作用,本着“摆脱旧时格律的镣铐而趋向自由诗”的艺术精神,让“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跑到了他的诗歌里面去,才导致他的白话新诗艺术水准的提高,才让白话新诗有资格作为范文跑到了中学的国文教材里,继而通过讲授实现了自身的经典生产。
那么,中学的国文课中,新诗是如何通过讲授来进行知识生产的呢?
担任过上海澄衷中学校长的曹幕管曾写文章《论文学无新旧之异》对胡适创作新诗进行了批评,他认为“胡适不废文言作诗”,“以白话作诗也者,只是试验而已,练习而已”。纠对于白话新诗的出现,他认为:
凡学校出身,自初多攻散文,少读诗句,学作对联,更系外行。人情于其所不惯者,兴味自为之锐减。韵文少读,律诗少做,偶尔觑面,遂觉难识,亦事之常。因而“艳诗艳词”,意象纵极深厚,比兴纵极允当,而凡为学校出身者,未能洞悉个中之深味。谨愿者藏拙,倔强者鸣鼓,趋时之士相与盲从而附和之,天下则纷纷矣。此白话诗之所由来也。
虽然曹氏对白话新诗并不看好,但这段话却指出了当时学生对旧体诗歌的陌生感,也就是不能“洞悉个中之深味”,这恰恰是白话新诗进入中学国文教育的重要原因。吴仁援在《汉诗现代化新论》中认为:“无数的事实都证明了,老百姓嘴里的白话口语有着与时俱进的本性特质,而诗歌的发展变化又与白话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具有最自由、最活泼生命力的诗歌,它必然是从现实生活中来的,它必然是有感而发、因情而生的。白话文以其渗透在现实生活中的、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方式的内涵,与现实生活融为一体、密不可分。找到了白话文,意味着为诗歌工具的‘焕然一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他看来,白话新诗不仅在于好懂,更重要的是与人的基本生存方式密不可分。
事实上,白话新诗作为文学语言、形式变革最突出的新文学代表,更与五四新文化运动呼唤个性以及想象自我的内容密不可分。因此,朱湘才说:“浪漫体的文学是少年时代的一种最迫切的需要。这种体裁的文学,在教育上,是地位极为重要的。想象与体格的发展都在少年时代;处在这个时代内的少年,如其有健全的、积极的恋爱文学,健全的、优美的骑士文学给他们阅读,一定能培养成为想象丰富、魄力坚强的国民。”
正因如此,白话新诗在中学国文课堂的讲授重点不外乎语言形式与蕴含的关乎生存与生命体验方式的思想内涵两个方面。
胡适的诗歌《鸽子》最初被选人沈星一编的《新中学教科书初级国语读本》,后来王侃如编的《新学制初中国文》、朱剑芒编的《朱氏初中国文》等教材也选编了这首诗歌。在最初选择这首诗歌的沈星一编的《新中学教科书初级国语读本》中,编者通过这首诗主要是想给学生明示新诗的形式特点,同时意***涵养学生的心力,以期在文学形式上能够启发学生自由、明白、迅速、直接地表现自我的情感。在朱剑芒编的《朱氏初中国文》中,教材“参考”对“文体”的说明如下:
本篇是首写景体的小诗。内容系描写空中群鸽飞翔的状态。虽则字面浅显,句式***,但句尾依旧押韵,尚不能认为纯粹的新体诗。作者自己曾说,他的新诗含有词调的很多,像本篇的格调确乎带有词的意味与音节的。
“表解”强调了本篇的“描写”内容,即描写了晚秋的天色与群鸽在空中飞翔的状态。由此可见,教材对《鸽子》一诗的讲解不仅仅是诗歌所描写的内容,更为重要的是讲述了诗歌在艺术上的特点,强调了初期白话新诗与旧体诗的关系。这在当时教材开始重视文言文的大背景下,应该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证明,在经历了重重考量后进入中学国文教材的胡适新诗,在中学的国文教育中也总是面临着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中学国文教育的场域是语文技能培养的空间,更是社会权利根据自身文化建设的需要对知识进行整合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胡适新诗的思想内涵经历过打磨渐渐适应了当时的教育宗旨,与其时的主流***治文化结合,在这种知识生产的复杂对话中很好地发掘了文本的深层意义,实现了文本意义的增值与空间流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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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内蒙古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1920―1949:中学国文教育中新文学经典的形成、传播及影响研究”(编号:2013YJRC028)结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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