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网络高速发展给人们带来的利弊入手,通过对网络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研究,对如何用法律手段规范网络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
关键词:网络;法律
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为人们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为人类展现了一种美好的“数字化生存”的前景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棘手的社会问题:从屡禁不止的黑客蓄意攻击,到泛滥在超级链接之中的***、***和封建迷信的信息;从各种不负责任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诽谤,到各类不正当竞争的虚假信息……随着计算机和通讯网络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快速增长的一个方面,计算机在支持合法行为的同时,也在日益扶持非法行为,这已成为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了。
一、网络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
网络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国家的安全受到威胁。在网络中时常会有“黑客”(Hacker)的出现,如果这些“电脑黑客”侵入到国防、尖端科技、金融等国家重要领域进行破坏活动,就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并造成巨额损失。同时,由于互联网的“无国界”特性,使得信息网络中的信息可以很方便地在世界各地流通,根本感觉不到国境的存在。在信息的作用和价值与日俱增的当今世界,如果不从法律上对过境数据流加以规范和控制,就可能泄露国家机密,或受到外来的文化侵略和***治颠覆,危害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有人提出“信息”、“信息边界”的概念。
2、正常的商业秩序和经济秩序被破坏。互联网的发展创设了以计算机网络为基本工具的“无纸交易”和“虚拟化”的电子商业秩序,为社会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但同时也为破坏正常的商业秩序,进而危及国家经济秩序提供了可能与方便。如:电子诈骗、电子盗窃、利用电脑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等。
3、网络环境污染。互联网上的信息非常丰富多样,既有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垃圾信息、虚假信息、非法信息及病毒信息,对网络环境造成污染。这些无用、***、***信息与日俱增,在因特网随意流动传播,对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大的损害。
4、信息的窃取和滥用。首先,通过网络个人的资料非常容易被非法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从而对个人的隐私造成侵犯,给个人的生活工作带来困扰。此外,知识产权信息在网上也同样容易被窃取和滥用。我国每年互联网侵权案件五、六十件,其中绝大部分是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
5、其他有关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的违法活动及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组织和实施恐怖活动,利用网络进行大规模走私、交易等等。
网络的发展与应用带来如此之多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世人的关注,它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放纵只能导致混乱无序,网络绝不是远离法律的真空地带。世界各国都在大声疾呼,加强法律管制,制止网络恶魔,并纷纷修订原有的法律或者制定新的法律,使互联网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这些恰好为网络作出了注解:网络的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网络法律环境,通过法律引导、调节、规范网络中的各种行为与活动,使之规范化、模式化、秩序化,充分发挥网络对***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从而取得积极的社会效应,达到兴利除弊的目的。
二、规范网络发展的法律途径
规范网络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必须综合治理。而法律手段对规范网络发展的关键作用是不能用技术和管理手段所取代的,法律途径更具有威慑力。利用立法能够启动一整套国家机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推动网络的健康发展。
1、要强化公民的计算机网络法律意识
目前,人们普遍缺乏以法律手段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意识。计算机专家关心的是如何让集成电路体积更小,容量更大,速度更快,如何使计算机的性能更好,如何使网络更有利于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而忽视了计算机网络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社会大众只认识到计算机象征着进步与智慧,网络给人们带来了便利,而缺乏对计算机网络产生的不良后果的认识,社会网络意识和网络法制观念还不够强,有不少人尚未真正认识到诸如滥用网络资源,未经授权拷贝软件等是不道德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这种道德意识、法制观念的淡薄,是影响网络健康、有序发展的巨大障碍。因此,强化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及与网络犯罪作斗争的责任感,已势在必行。
2、要加快立法进程,使对网络的规范有法可依
由于网络中的信息活动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原有的传统法律对于网络发展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的处理显得力不从心,而网络发展速度之快,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如不及时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将难以应付这些迅速膨胀的新的法律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综观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虽然自1994年以来我国***府已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及国际互联网的法规、条例,内容涉及对互联网的管理、信息服务、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刚刚起步,网络的法律规范还不健全,立法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的诉讼案件,因无法可依,而难于处理。加强立法的研究,加快立法的进程,填补有关法规的空白,完善网络的法治环境已刻不容缓。
3、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络***队伍
计算机网络对法律所造成的困扰从根本上说是计算机网络与法律如何配合的问题。计算机网络的发明,扩大了法学研究的范围和领域,更重要的是,它拉近了法律与科技之间的关系。网络犯罪者往往都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传统司法人员由于其知识结构的局限、***经验的不足、计算机网络法律意识的淡薄等状况,常常无法胜任计算机及网络案件的预防与审理。法学专家把这称为“法律制度碰到了所谓‘科技无能’的困扰”。因此,对司法人员大力普及计算机及网络知识,在计算机及网络方面予以特别训练,造就一批既懂法律又精通网络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网络管理、***队伍是十分必要的。虽然我国的法学院校也开设了有关计算机的课程,但这些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当网络不仅连接了世界,而且也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生活场域的时候,网络环境下的中国法治建设就显得异常重要,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深刻思考、努力研究,大胆实践,有效控制制网权。网络法制的过程是复杂的也是曲折的,网络社会的进步也将称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印证。在经历了网络的无序时代之后,我们衷心地希望“法网”和“互联网”能够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为我们织成一个完美的“未来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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