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影视作品中有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画面,它们是通过剪辑,运用声画塑造和传播的艺术形象。编辑作为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一种蒙太奇方法, 实际上就是剪辑,是影视作品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要是指依据影视作品的总体构思,运用蒙太奇技巧对镜头进行有机的衔接、组合、调整和修饰,促使整部影视作品达到节奏明快、结构严谨、形象生动鲜明。所以编辑思维在影视节目的后期制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来谈影视节目后期制作中的编辑思维。
关键词:影视节目;后期制作;编辑思维
中***分类号:J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2-0097-02
一、引言
在许多影视作品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镜头:当我们仰视天上飘浮的白云时,它们那时时变幻的形状,往往引起我们许多的联想,这是影视的时空思维;仰望翱翔的雄鹰,俯瞰大地的壮观,这是电视自身转换角度的表达;一个人独处一室时,墙上或屋顶上毫无意义的水渍,可以幻化成各种各样有象征意义的物体形象,电视可以表现无限的遐想……这一切都是影视编辑思维的结晶。在影视作品生产过程中,技术很重要,但是编辑思维更为重要,技术是形式,镜头语言和编辑是内容,二者不可偏废其一,下面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影视节目后期制作中的编辑思维。
二、电视画面的思维能力
影视画面作为影视作品的基础语言之一,它包含了被拍摄对象的形态、色彩、影调、运动等多种构成要素。这些要素的组合与安排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受众的视觉接收,关系到节目的收视率,关系到电视作品的成败。电视作品是需要人来读懂的,要想充分理解什么是画面思维,就必须充分认识思维。思维作为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通常包括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两种。这两类思维凭借的工具都是抽象的书面语言,所以参照“思维”定义的基本内涵,影视的画面思维可以说是画面意识对客观事物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画面意识转化为画面思维,凭借的工具主要是具象的非语言符号,是借助于画面将丰富的现场形象加以综合与分析,然后经过筛选与分类,经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从而用具象的画面语言揭示不能直接感知到的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画面思维虽然是依照人们熟知的“思维”来定义的,但画面思维与思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画面思维凭借的工具是画面,其整个过程都是具象的。它所讲的直接反映是影视创作者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判断和选择。它所涉及到的概括反映,是对具象的浓缩与归纳,是画面本质和规律的显示。
单独的影视画面镜头具有三个表意特征:一是单义性再现。由于摄像机摄录的是现实在时间与空间中各种具体的、单独的外在面貌,它获得的是一种直观的形象,是一种自然的现实主义再现。它不像语言文字那样有广义性,电视画面只有一个明确的、有限的含义。二是像外意义的延伸。由于受众这一人群广泛、复杂,受众的社会角色、社会关系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对每一部影视作品的看法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视画面的含义会受观众意识的填补,电视画面含义会形成延伸。三是解释上的随机性。由于镜头忠实再现的事件是一种物质性的展现,本身并不能向观众指明其深刻的意义。这就使得任何一个具体画面,在其涵义方面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如一个战争的画面,有的观众认为模拟演习,而有的观众则认为是一场真正的战斗,从中也很难看出谁是正义的一方,因此这个单一的战争画面可以有模棱两可的解释。所以单独电视画面本身并不具有完整的意义和明确的内涵,只有通过电视语言的思维,把它与相关的画面编辑在一起,形成一个电视特有的语境时,它的真正意义和内涵才会表达出来。
编辑的本质其实是通过主体动作的分解组合完成蒙太奇的形象塑造。编辑正是运用蒙太奇的法则和手段对主体动作进行分解组合,对镜头语言和视听语言进行再创作,从而完成蒙太奇形象的再塑造。主体主要是指艺术表现的主体,也就是电视作品中的人和物。动作主要是指“戏剧动作”、“镜头动作”、“景物动作”等等。如,人们从匙孔这样一个固定的观察点去看房间内的情景时,人的视点也是在不断改变着的,他不可能一下子看遍了整个房间,他在这一刹那看到的是这部分,在那一刹那看到的是那部分,所有这些都只是坊间零星的部分而已。房间的整个形象是由我们依次看到的各个部分组成的,它不是一目了然的整体,而是一种存在于我们记忆里的视像片断。同样,影视作品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创作过程,它是由一个个连续的分切镜头,一个个细节的描写,一个个环式句子的镜头组合;影视作品是思维的最终体现和目标。镜头语言是思维的对象,编辑的方法是思维实现的手段。编辑片断的连接可以是淡入淡出,也可以运用叠化或划像等各种特技过渡手段,只要符合特定的叙述情境,其处理手段都是思维实现的合理存在。
影视是通过视觉信息载体――影像和听觉信息载体――声音同观众交流、或叙事、或抒情或表意。影视编辑是电视作品的重要思维方式和结构方法,是影视制作的最后环节。任何影视作品的形成都离不开电视编辑的直接组织与传播。另外,电视编辑的思想力量在于,把几个镜头组接在一起,能使受众在几组信息之间进行多种多样的对比和联想、概括。例如电视连续剧《小兵张嘎》里,罗金宝在城中脱险后,在城门口与日寇翻译官相遇的那一场戏:罗金宝一***打掉日寇翻译官的帽子,日寇翻译官被吓得屁股尿流,不敢移动半步。这两个镜头剪接在一起,结果是使受众获得这样的信息:八路***武工队战士智勇双全,神勇善战,日寇及其走狗必将灭亡。这种结论是通过联接两个独特的镜头表现出来的,并且是这两个镜头中的任何一个也无法单独表现出来的意义。
在画面思维过程中,形象的突现有赖于对形象的组合加工,对形像内涵的深化,对形象的加工都受到逻辑思维的渗透。抽象的理念通过画面的综合表述而显得生动、具体、深刻。思维包括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和二者结合的创造性思维。影视编辑也应当包含这三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形象思维是电视编辑思维的第一层次。***像是一种直观的形象系统,是客观物像的一种屏幕的现实再现,但它包含了现实客体的实际映像,并展示了它们形状、色彩及运动状态。影视的视听画面语言描写讲述的人和事的活动供给受众一个直观的现实感很强的连续活动映像。
编辑还要符合思维的逻辑性,符合事物自身的本质及发展的规律。实际上,电视不仅为视觉提供直观形象,还为听觉提供借助想象、联想,通过感觉形成的内心视像,语言、文字、音乐、音响与画面配合,融为一体,摆脱了单一造型手段的束缚,使屏幕形象有声有色。所以说电视节目创作是一个整体活动。画面思维和其它形式的思维总是伴行共存的,很难把它们截然分开。编辑思维活动也是各种思维形式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互相结合,从而创作出受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以上是在影视节目制作实践中,对影视节目后期的编辑思维问题作了简单的分析,对影视节目制作领域的一些道理和常识进行了总结。影视编辑不仅仅是简单地把单独的片断连接起来的技术,也不是为了按照逻辑顺序把片断连接起,使之清楚地表现影视作品故事的这样一种叙述性手段。编辑的创造性特别表现在,它能使受众感受到镜头里看不到的东西,它能把联想线索暗示给受众,传达深刻的思想和激起受众审美情感,即蒙太奇所具有的含蓄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影视后期剪辑与制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越来越具有时代气息,但从电视节目中看来,这些剪辑及特效设计还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发展和总结,这样,一方面可以成为我们观察分析影片的辅助工具,另外也是对我们进行创作的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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