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一句出自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第五课的最后一段。笔者在教学此课时,突然想起在贵阳有幸聆听到当代名师李镇西老师的一堂讲座,其中他谈到如何上此课而一举成名,从而更加仔细研读孔乙己。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非语法性”修辞到底如何诠释呢?说到孔乙己的死,只可猜测,并无确切消息。因为活着不见人,死不见尸。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好久没来喝酒了,而且还欠着十九个钱,所以说“大约”。掌柜只是在结账的时候才提起孔乙己欠钱,如文中第十自然段:“孔乙己好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第十一自然段:“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第十二自然段:“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关心的是自己的收入,他的话虽然简短,但对孔乙己这样的穷人来说,比子弹还可怕。其他人只拿他作笑柄来取乐,冷酷无情,无聊之极。孔乙己好久没来了,没有了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已经从人们的记忆中逐渐消失了,因此“的确死了”。
其实,细读原文,我们就会发现孔乙己是封建文化教育制度下的一个特殊人物。这篇小说,鲁迅先生通过多种描写来暗示孔乙己的人生走向。课文第四自然段的肖像描写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特殊性。孔乙己第一次出场,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长衫,是阔绰者,是有权有势有地位的人。他们要酒要菜,找个包厢雅座慢慢喝,细细品。短衣帮,是穷苦劳动者,经济困窘拮据,买不起酒菜,进不了柜台。孔乙己享受不了“长衫顾客”的待遇,又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可见他不伦不类,不合时宜。这现象充分表明他特殊的身份,特殊的性格,最终决定他特殊的命运。“他身材高大”说明孔乙己具备劳动能力。但是为何过得穷困潦倒以至于去偷呢?封建社会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他骨子里瞧不起穷苦劳动者,但是,他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连个秀才都考不上,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青白脸色”,侧面说明孔乙己食不果腹,衣食缺乏保证,吃了上顿没下顿,身体营养需要不能正常供给。“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因懒惰而穷困,因穷困而偷窃,因偷窃而挨打。有人看见他偷何家的书被打,他却辩释“读书人的事,窃书不算偷,”这个争辩真旷古未有。在那个“学而优则仕”的封建社会里,读书是最高尚的事,任何事情,只要和读书有关,就是值得尊敬的了,甚至像偷窃这样的丑事,一旦和读书发生关系也就不成为丑事了,甚至还有光荣。实际上,这就是孔乙己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个托辞,因为“偷”与“窃”是一个意思,只是一个口语一个文言而已。这纯粹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是用四书五经中所谓“圣言”来为自己辩解,以示读书人所为都是按圣贤所教做的,非一般人所能理解。第十自然段就是侧面描写孔乙己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先写服辩,后来就是打,打了大半夜,总算只打断了两条腿。想当年丁举人也是读书人,但考中了举人成了统治阶级的一员,其身份自然就与孔乙己有了天壤之别。读书人对读书人下手有事那么毒辣凶狠,我们还可以想象到,施暴者该是何等的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因为他们是在惩罚“坏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子曾经说过:“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孔乙己生性懒惰,懒得出奇,精神颓废。孔乙己一登台亮相,作者就通过对他的身份肖像进行描写介绍,展示他的现实处境与思想意识的矛盾。这样的人在冷酷无情之极的社会里,未来会好吗?
再看作者对孔乙己的几次动作描写,意味深长,第四自然段写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在看着他笑,它却对嘲笑他的人不屑置辩,而是对柜台说:“温两碗酒,来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这个“排”字用得非常精妙。孔乙己是读书人,很讲面子。这个“排”字充分说明他动作利索敏捷,他阔气大方,底气十足。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他是能干的,他有自己的长处,是短衣帮不能媲美的。课文第十一自然段又写“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这个“摸”字与前文“排”字相比,动作迟缓,这时的孔乙己已经十分穷困潦倒了。他再次出现在咸亨酒店时,其外形发生了很大改变:脸黑且瘦,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后,用手走路来喝酒。孔乙己外形的改变,正是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写照,说明他不仅精神上被毒害摧残,连肉体也被摧残得不成样子。对于身心俱毁、濒临绝境的孔乙己,当时众人只是一味地嘲笑他,他又在“旁人的说笑中,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了。”谁也没有帮助他,谁也没有同情他。作者暗示他走向没落,走向死亡。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又是“大约”,又是“的确”,岂不矛盾?不然,仔细想想,这话很具道理。孔乙己是这样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是这样过。孔乙己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他的存在只能作为供人取笑奚落的对象而已,别人的生活反正无聊,孔乙己来了,取笑一阵,仿佛觉得快活,骨子里还是无聊。孔乙己不来,也不过是无聊罢了。没有人关心他,也没有人接济他,冷酷无情之极。谁能确切地知道他是死了还是活着,只能说“大约”了。孔乙己是一个典型的好喝懒做的人,嗜酒如命,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是爬也要爬到咸亨酒店来喝上一口,然而从初冬到年关,到第二年的端午,再到中秋,又到年关,始终没见孔乙己来,看来孔乙己并非“许是死了”,而是“的确死了”,这是符合逻辑的。孔乙己是一个备受科举制度愚弄和毒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他把一年又一年的青春浪费在考试上,比清代吴敬梓笔下的范进有过之而无不及。直到胡子花白,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反而染上好喝懒做的又轻视劳动的恶习。即使穷困潦倒也不愿脱下那件作为读书人标志的破长衫。然而冷酷的现实却把它抛出长衫顾客的行列,他善良又无能,可怜又可气,终于被丁举人毒打之后悲惨地从人们的记忆中擦去。孔乙己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当时冷酷社会的牺牲品。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文章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已经死了”,在首尾呼应中个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