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城乡间的流动骤然加密。在都市打拼的游子也有了向平日被抛在脑后的乡村投射一把“文化的乡愁”的闲情逸致。这其中,慨叹乡村风物不再依旧,不复儿时红火景象,甚而惊呼乡村“凋敝”者不在少数。
田园将芜胡不归?中国文化传统中历来有美化乡村、退守乡村的基因传承。如果说当年纯净美好的家园主要用来映衬官场的污浊,给那些行止高洁、官场失意的游子以精神上的归隐和现实中的以退为进之地的话,那么在遭遇现代化挑战的近现代中国,乡村则成了安放文化乡愁之地,以抚慰和缓释那些因不能适应光怪陆离日日竞逐的城市生活而产生的现代性焦虑和挫败。
由现代性的挫折引发的对现代性的拒斥,投射为关于淳朴乡村的种种文化想象,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屡见上海、北平等大城市的报端,而上世纪80年代的寻根热,90年代的寻找精神家园之争,亦无不折射出此一伴随每一次现代化高潮必然出现的现代性焦虑。
尽管有着这一轮又一轮对于乡村的想象性美化及回望型乡愁,那常常被视为罪恶渊薮的浮华喧嚣的城市,却一如既往地对各个年代跻身亭子间的、筒子楼的、地下室的外省青年们散发出迷人的诱惑性气息,令他们流连忘返。而乡村吸引力的丧失不仅仅是因为村容不够整洁,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福利资源不够充足。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象征,其所代表的高度的流动性和机遇的丰富性对于那些有雄心的年轻人来说具有无可比拟的吸引力。
就连那些现在沉浸于文化乡愁的贤达们,当年不也个个是寒窗苦读,以期跳出农门的有为青年吗?当初为何离去,现在何不归去?尽享城市无限好,但得他人守故土。在自己尽享城市现代化便利的同时,还要让别人固守乡土,为其保有一片能够慰藉现代性挫折的故土,以便安放那一抹乡愁和童年记忆中的红火乡景。君自潇洒城市去,留我为君放烟花?那些淳朴的乡民为何不愿在田园牧歌式的乡村终老,而宁愿在充满罪恶诱惑的城市打拼?为何君之去土离乡要比他人更具文化正当性呢?说到底,这种选择性的文化保守主义其实更多是一种文化自利主义的体现。
乡村的“凋敝”是否意味着民生的凋敝?“于是乡间的面貌也改变了。乡下男女进城,发现人生原来另有一片天地。正当农村经济在城市的冲击下被乡民遗弃之际,城市却可能反过来成为乡村的救星。如今大家发现,生活并不一定得永远像祖先那么艰苦惨淡,并不是只能在石头地上筋疲力尽,讨得那起码的糊口之资。在全球风光无限旖旎——但也正因此收成太少——的农村大地之上,从60年代起十室九空,只剩老人独守。与此同时,村人虽然纷纷进城谋生,往大都市觅得生存之道,家乡村庄的牧野风光却因此得以保存,甚至重生。因为在外出户与留居户复杂的作业整合之下,农村收入已由农业性质,移转向非农业性质。”以上这番话并非来自都市望乡人心目中为城市化大唱赞歌的学者,而是出自久负盛名的英国正统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之口。
具体到中国而言,近年来乡村生态环境的恶化,恰恰是由于城市化进程延宕,劳动力转移不充分,人多地少格局下,片面强调单产,过多依赖化肥农药等要素投入,导致“石油农业”泛滥的结果。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来说,乡村的凋敝在某种意义上更多是城乡民间财富对流遇阻的表现。对乡村投入不足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有力的解释,也是“三农”学者鼓与呼的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国家的面目出现的投入的合理性。外部资源的投入要以内部行为主体的主动配合方能结出理想的果实,自民国以降各种乡村改造计划及当下“新农村”效果不彰原因即在于此。在全球化和城市化方兴未艾的今天,如何通过“还权赋能”让乡民们成为自为的行动主体,实现城乡资源的公平对接与置换,显然比慨叹旧时风物难再更有现实意义。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种生产方式的终结,必然导致一种生活方式的式微。如霍布斯鲍姆所言,本世纪下半期中变化最巨大、影响最深刻的社会变革,首推传统小农经济的死亡,这一变化,永远切断了我们与过去血脉的连接。历史大势,浩浩汤汤。那定格在我们脑海里的旧时风物与意境,是注定会一去不复返的。小农心态的、向后看的、抱残守缺的想象没有出路,而这种美化乡村、渲染乡愁的话语,还极易与欲人为控制城市化节奏的国家话语不谋而合。乡村的最后形态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此一过程中,每个人都是自主的行为主体,每个个体的选择都应该被尊重。田园牧歌式的意境或许可以再造,但绝不是旧时风物的人为固化。其新生必然是在新的功能层面上的自新,换言之,只有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发生功用的生活形态才具有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挥别廉价的乡愁,克服现代性焦虑,摈弃怨艾的都市望乡人姿态,以踏实的心态为农民兄弟们的“还权赋能”事业和自由迁徙权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此其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