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申请书篇1
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电,用电量需要一个电表才能记录,那么你知道怎样申请安装电表吗?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安装电表申请书范文,希望你喜欢。
安装电表申请书1
xx供电所(小区物业)
我叫xxx,家住(门店)位于xx街xx号;用电户号为XXXXX.因(拆迁、搬迁、迁移住址、门店)等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址用电,为此特向贵所(小区)申请,将我位于位于xx街xx号,XXXXX号电表移装到新址XX街XX号,用电量不变。望根据我的这一实际情况批准我的申请并给予办理相关移装电表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2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市村队户居民:。因本人父母有老宅一处两间平房㎡,属于合法建筑。因长期未住,没有安装电表,现老人要搬回老宅居住,没有电表,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需要贵处帮我重新安装电表并开户。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望尽快给予安排落实。谢谢!
申请人:
年月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3
县供电局:
本人是合江镇排高村二组村民,因我家庭三口人原来一直与兄长居住,一直没有立户安装电表,现因分户的原因需要***生活,因没有生活用电,家庭生活非常不便,因此特向县供电局申请安装农村生活用电的电表,以解决我家庭生活用电的困难,敬请给予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4
尊敬的潘家庄供电所:
具申请人:王锐,男,汉族,年龄28岁,家住本镇楮皮田村山脚组。
本人于20XX年与父母分居,原安装电表不能满足本人用电需要,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向贵所提出申请,要求新增电表一个。望给予办理电表落户及相关手续为谢!致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5
***供电所领导:
因我搬迁至*******居住,全家****口人在此生活,并开有一小个铺面,为了区分生活用电和门面用电,根据不同的用电性质应分表计量的原则。特申请安装一块门面用电的电表,敬请给予安装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立户申请书篇2
第一条为加强财***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实行人民币预算限额控制购汇。
第三条购汇人民币限额由***门统一核定,中国银行(含其分支机构,下同)根据***门核定的购汇人民币限额为用汇单位建帐立户并监督执行,年终帐户余额由银行自动注销。
第四条纳入财***预算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项目包括:
(一)公费出国留学、进修人员用汇;
(二)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股金与基金用汇;
(三)对外援助、国际救济与捐款用汇;
(四)机关、驻外使领馆、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经费用汇;
(五)聘请外国专家用汇;
(六)因公临时出国访问、考察、办展览、学习、培训、出席国际会议等用汇;
(七)境外朝觐用汇;
(八)对外宣传费等用汇;
(九)经批准的其他人民币预算内用汇。
第五条购汇手续:
(一)各用汇单位凭“非贸易外汇支出申请书”和人民币支票,在核准的限额内,到中国银行按当天外汇牌价购汇;
(二)中国银行根据用汇单位填写的“非贸易外汇支出申请书”,经核对开户印鉴和填写金额无误后售汇,同时销减用汇单位帐户内购汇人民币限额;
(三)用汇单位不得超过限额购汇,中国银行不得超过限额售汇。
第六条年度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的报批,中央单位向***编报;地方单位向当地财***厅(局)编报,由财***厅(局)汇总报***。经综合平衡后,中央单位的购汇限额指标由***下达并按季拨到其在中国银行总行设立的帐户内;地方的购汇限额指标由***下达并按季通过中国银行使用“购汇人民币限额调拨单”调拨给各地财***厅(局)。
第七条财会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要严格按***、外交部制订的有关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的标准,审查“出境团组(人员)用汇申请表”。出国团组回国后,应在10日内报帐,对结余的外汇,应填写“非贸易外汇退汇通知书”,到中国银行办理退汇,中国银行按退汇通知书金额相应恢复其人民币限额。
第八条各用汇单位须在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向同级***门报送“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执行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出国购汇人民币限额执行情况统计(汇总)表”,各地财***厅(局)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汇总报***。
第九条本规定所述有关凭证和表格由***统一印制。财会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汇的申请、审核、报销和核算制度。
第十条取消“外汇购买机票托运货物证明单”(简称“三联单”);取消对非贸易单位的创汇奖励制度。***发出的《中央单位购买国际航线飞机票有关外汇问题的通知》([**]财外字第51号)、《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财外字第223号)、《全国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财外字第56号)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19**年4月1日起施行。
立户申请书篇3
第一条为加强财***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实行人民币预算限额控制购汇。
第三条购汇人民币限额由***门统一核定,中国银行(含其分支机构,下同)根据***门核定的购汇人民币限额为用汇单位建帐立户并监督执行,年终帐户余额由银行自动注销。
第四条纳入财***预算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项目包括:(一)公费出国留学、进修人员用汇;(二)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股金与基金用汇;(三)对外援助、国际救济与捐款用汇;(四)机关、驻外使领馆、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经费用汇;(五)聘请外国专家用汇;(六)因公临时出国访问、考察、办展览、学习、培训、出席国际会议等用汇;(七)境外朝圣用汇;(八)对外宣传费等用汇;(九)经批准的其他人民币预算内用汇。
第五条购汇手续:(一)各用汇单位凭“非贸易外汇支出申请书”和人民币支票,在核准的限额内,到中国银行按当天外汇牌价购汇;(二)中国银行根据用汇单位填写的“非贸易外汇支出申请书”,经核对开户印鉴和填写金额无误后售汇,同时销减用汇单位帐户内购汇人民币限额;(三)用汇单位不得超过限额购汇,中国银行不得超过限额售汇。
第六条年度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的报批,中央单位向***编报,地方单位向当地财***厅(局)编报,由财***厅(局)汇总报***。经综合平衡后,中央单位的购汇限额指标由***下达并按季拨到其在中国银行总行设立的帐户内;地方的购汇限额指标由***下达并按季通过中国银行使用“购汇人民币限额调拨单”调拨给各地财***厅(局)。
第七条财会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要严格按***、外交部制订的有关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的标准,审查“出境团组(人员)用汇申请表”。出国团组回国后,应在10日内报帐,对结余的外汇,应填写“非贸易外汇退汇通知书”,到中国银行办理退汇,中国银行按退汇通知书金额相应恢复其人民币限额。
第八条各用汇单位须在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向同级***门报送“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执行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出国购汇人民币限额执行情况统计(汇总)表”,各地财***厅(局)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汇总报***。
第九条本规定所述有关凭证和表格由***统一印制。财会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汇的申请、审核、报销及核算制度。
第十条取消“外汇购买机票托运货物证明单”(简称“三联单”),取消对非贸易单位的创汇奖励制度,***发出的《中央单位购买国际航线飞机票有关外汇问题的通知》(财外字第51号)、《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财外字第223号)、《全国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财外字第56号)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1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