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篇1
一个核心:安全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价值理念。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价值,善待生命,不仅尊重与爱护铁路职工的生命与健康,而且把客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三点共识”,即“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速度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避免过度追求发展、速度和效益,避免“安全第一”的意识出现移位。四大层面、多元形态:安全文化研究的具体对象可分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物态文化。四大层面又可细分为多种形态。其中,铁路安全物态文化包括环境文化和设备文化,设备文化又蕴含着科技文化。制度文化蕴含着管理文化,体现出人本文化、关爱文化、亲情文化等。不仅通过规章制度建设,使铁路干部遵章指挥,使职工操作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而且通过以“人”为中心、严爱一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在安全管理中突出人文关爱,实施人性化管理。铁路安全文化是一个多元复合体,各种安全文化形态立体交叉,相互交融,相互促进。
二、当前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按照文化管理进程,安全文化发展要经历初、中、高级阶段,即被动约束阶段、主动管理阶段和自律完善阶段。综合考察安全文化发展三个阶段的阶段特性、态度表现及行为现象,结合实地考察调研成果,分析当前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发展的阶段与建设水平,可以判断:目前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基本处于主动管理阶段,还未达到自律完善阶段,还有少数路局或站段仍处于被动管理阶段。在这种状态下,近年来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三种现象:将安全文化建设直接“虚化”,认为安全文化看不见摸不着,安全文化建设没有支撑体系,不知从何下手;与之相对的是,将安全文化建设“泛化”,认为在安全方面做的所有事情就是安全文化建设,结果直接导致安全文化建设抓不住重点;更常见的现象是将安全文化建设“浅化”,认为安全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安全标语口号、宣教活动,注重安全文化环境的营造,缺乏对安全文化建设系统性与重点内容的全面了解。实际上,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只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表层内容之一,并非核心内容,更不是全部内容,没有把表层(安全环境文化)、浅层(安全制度文化)、深层(安全行为文化)及核心层(安全观念文化)进行有效对接,影响铁路安全文化效能的发挥。
三、打造铁路安全文化的路径
选择与方式方法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不是孤立地解决问题,而是系统化地解决问题。通过系统构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使之内化于心、物化于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加强铁路安全文化所呈现出的力量建设,即安全思想的自驱力、安全环境的感召力、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安全行为的惯性力,最终形成整体合力,真正用文化铸造起安全盾牌。这四条路径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观念是核心的、内在的东西,内在的观念要通过外在的环境、制度、行为体现出来,而外在呈现的方式,也往往要经过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由环境、制度、行为顺序依次递进,这样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共同产生安全效力。
1.培育安全观念文化,内化于心,锻造安全思想的内在驱动力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建设安全文化,首先要建设安全观念文化。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决定安全。建设安全观念文化,就是要从意识上把安全放在第一,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心底深处需要安全,催生追求安全的自驱力。职工意识到安全是为了自己,自觉自愿把安全作为自己的需要,积极主动追求安全,将外部对安全的需求内化为自己的需求,将外来的约束力内化为自觉管理的内动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实现从被动安全向自觉自愿转变的三种方式方法:一是细算安全账的思想教育。细算安全***治账、经济账、社会账、生命账、家庭账,明确事故成本和代价,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二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把理性灌输融入感性认识之中,运用事故案例展览和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再现事故情景,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后果,加强警示教育,敲响安全警钟。三是亲情感化安全帮教。采用家属现身说法,向“三违”人员讲述自己的亲人因为违章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和痛苦,让他们在活生生的事实面前看到“三违”的严重后果,在情感上、心灵上受到震撼,真正从思想深处受到教育。
2.培育安全环境文化,物化于境,营造安全环境氛围的感召力安全文化要落地,重要之举就是使之物态有形化,主要在于通过安全环境文化建设。安全环境文化建设重在营造安全环境氛围,通过人的视觉、听觉、感受来认知充满安全文化信息的气氛、情景、环境,使精神形态的安全文化要素转换为物质形态的视听感受。总结基层调研实地考察发现的一些重要手段,列举营造安全环境氛围的三种方式方法:其一,视觉物态。以视觉物态载体承载文字、***形、***片、画面,例如安全理念标语、安全警示标语***片、安全宣传牌板、安全宣传橱窗、安全画廊、安全景观等,通过目睹认知感受,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培育安全观念。其二,活动载体。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竞赛,安全书画展览等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带动全体职工的安全热情,融入到安全氛围中。其三,视听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安全舆论引导,拓展安全传播渠道,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全面营造安全环境氛围。综合运用上述方式方法,通过氛围的营造和环境的熏陶,职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感知感受,唤起自我安全意识,塑造良好安全行为。
3.培育安全制度文化,固化于制,加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安全制度文化是安全行为文化的规范和准则,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安全文化是“软管理”,需要制度这个“硬杠杆”来保障。把制度的“硬管理”与文化的“软约束”有机结合起来,软硬兼施、刚柔并济。通过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事故预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职业安全健康认证制度等,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度重要,执行更重要。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关键在于执行。强化执行力的三个步骤:第一步,制度必须落实到每一岗位、每一个人。铁路是一部大联动机,各种行车设备连续运转,百万职工昼夜工作,点多线长,环环相扣,假如有一个岗位或一个人不按安全规程操作,就会导致整个运输生产系统不安全。第二步,职工的一举一动都要循规蹈矩。职工在工作岗位上要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让自己的每个行为都符合安全制度的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疏漏,确保安全生产。往往看来不起眼、不经意的违规小动作,会引发大事故。第三步,职工要时时刻刻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大检查时,职工格外遵章守纪,过了严查阶段,脱离监督环境,违章操作常有发生。因此,要求职工无论在有人无人监督情况下,都要时时刻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规程。
安全制度篇2
二、收费人员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并根据气候和道路状况做好提醒服务
三、收费工作区域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对冲站逃票车辆的处理应在指定地点进行。
四、提供特殊任务的安全畅通工作,确保特勤车辆在站区安全通行。
五、应加强现金、票据及收款人员上门收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靠近清算地点,同时加强夜间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六、站区内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并做到设施完好,取用方便。
七、工作区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票管室、监控室、配电房、收费亭等易燃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八、做好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九、加强收费文件、统计资料等的管理,明确责任,防止泄密、失窃事件的发生。
廉***建设制度
根据国家廉***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收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收受、不索取车主礼品、礼金,不参加车主宴请。不要票的通行费、赔偿费、无法退回的礼品礼金全部如数登记上交。
二、不利用工作之便拦截车辆办私事,不强行拦截车辆搭乘。
三、上岗前将私款交班长如实登记、进入私款箱,下班后领取,确保收费过程中公私分清。
四、当班通行票必须如实进行票号公示、登记,加盖日戳和站名章,按票据号码顺序售票,不得逆序和抽号售票。
五、售票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售票,不得擅自减免车辆通行费和私放人情车。
六、收到给钱不要票的现金应在10分钟内做好登记,放进废票箱,不能用来找补和换零钞。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售回笼票,不截留票款、私分票款。
八、加强通行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南市交法5号文件规定,收入当日存入指定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
职工借调借和制度
一、本所职工(除正式管理干部)一律采用借调借用形式,签订上岗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评议表现好的可续签合同,我所一旦收费期满,借用人员仍回原单位,自行解除合同。
二、借用期内,职工要服从单位领导的教育和管理,服从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学习,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三、借用期内,职工调资晋级的在原单位办理,***、团、工会关系介绍到本所。
四、借用期内,职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治荣誉,物资鼓励等权利和与公路部门职工基本相同的工资、劳保福利。
五、收费所属临时机构,不解决家属宿舍、子女入学及家属照顾,只提供值班用房。
六、所有职工上岗前交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由于工作需要提前回原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如因个人违法违纪退回原单位的,其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
七、我所实行严格的半***事化管理和奖惩制度,借用职工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终止合同。
1、严重违法违纪、社会影响较坏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门处罚的;
3、挪用公款参与的;
4、私吞票款数额超过300元以上的;
5、售验票中经常出现差错、放人情车的;
6、经常迟到早退,年累计旷工七天以上的,不安心收费工作、怕苦怕累,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连续三个月在本站收费最低但完不成收费目标任务的。
学习制度
一、全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站长会议,会议时间定于每月15日,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采取所机关集中或各站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二、全所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治、业务和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行为规范手册》,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各站每月组织一次由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主要研究本站的收费管理、收费任务、职工思想、生活福利等方面工作,总结讨论,布置本站后期的主要任务和各项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站自行确定。
四、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到会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五、各站务会必须做好会议及工作要点记录,每月所里将进行检查,凡未组织职工学习又不记录的,要按规定予以处罚。
六、所里集中开会时间内,财务、票管员不得收款、发票,售票员不得交款领票,此工作可安排在会前会后进行。否则,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全所职工要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不得高声喧哗,交头接耳,会后要将会议精神予以落实。
休假、请假、考核制度
一、各收费站值班、休班,由站长安排,各站每班必须坚持严格的考勤制度,坚持做到每人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各种请假必须要有假条,否则无效,各站当月30日前将考勤表报所。
二、婚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凡属再婚的人员,婚假一律按7天假期休假,法定假日应值班的必须值班,不能补假的发加班工资。
三、事假必须从严控制,一天以内站长批准,并报所办公室备查,一天以上经所领导批准。
四、病假:确因生病需要看病***,必须先写出书面请假条向站长、所领导审批,假期后必须将本人在本县几所医保指定的医院,其中一家的住院或发票交予办公室和财务科审查,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五、无论何种休假都应填写“请假审批单”,按程序(班长、站长、副所长、所长)审批后直接负责人考勤,凡不假或请假未获准而走,延假未办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职工参加各类成人大中专学习,若占用工作时间参加面授、考试按事假对待。
七、各站夜间值班领导必须在当班次日凌晨2:00在收费亭录像机前出现,否则该夜班费予以取消(以稽核室看录像为准)。
八、凡深夜班请事假者,均按一天半计算,扣发工资及其有关补贴。
九、各站值班考勤必须做到实事求是,逐日考勤,并保存原始记录,每月汇总考勤表必须与本见面核实后报所财务科,作为发放工资补助和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驾驶员驾车时,须带齐驾驶的各种证件,不得驾驶与本驾证不符的车辆。
二、驾驶员务必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带故障驾车,不得在过度疲劳时驾车,不准穿拖鞋驾车,不准在驾驶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做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车辆由专人驾驶,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除外)。
三、车辆应勤检修、勤保养,随时保持车容整治,车况良好,做到中速行驶,无安全事故。
四、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配、安排、驾驶员一律凭办公室开据的《派车通知单》出车,并妥善保管《派车通知单》,月底交回办公室作为本月出勤考评的依据,各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到办公室申请《派车通知单》,凡驾驶员无《派车通知单》出车,一律视为私自用车。
五、凡未经请示出私车,其发生的一切经费自付,或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也一并自负,所里并视其情节另外处罚。确因私事需用车辆时,应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车辆警报器不得轻易使用,所有车辆下班后必须驶回本单位停放(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除外)。
七、维修车辆时必须向所办公室汇报,并说明维修部位及更换部件的原因,经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随驾驶员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和保养,换下的部件必须交回所办公室,并由负责人做好当日维修记录。其维修、保养费用,每月15日和30日前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人审核、登记后,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凡不在定点维修厂维修或不请示,汇报、私自去维修、保养不交回旧、坏部件者,其费用自付。
八、所有车辆油票发放,由办公室按其车辆100公里实际耗油量,根据所行驶里程计算出所需耗油量来发放等额油票并加盖所财务公章,不得为其它车辆加油。
九、各科室负责人、带队负责人不得随意叫驾驶员改变行驶方向,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路线,随车负责人要作好详细记录,回所后报办公室,以便考核驾驶员出勤路线和耗油量,凡既不请示、不汇报又不在有效区域内检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负责人和驾驶员责任。
十、以上条款,违者,第一次视其情节收教育金50—100元,第二次收教育金100—200元,并离开驾驶岗位。
工资补贴及医药费报销规定
一、借用人员的工资一律作为档案工资。全所职工,按国家现行***策领土完整,坚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原则,根据实际完成收费计划任务,拟定出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具体方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二、为加强管理岗位责任,岗位职务津贴除正副站长30元、班长20元外,其余人员不得享受。
三、收费站职工每月补助,吸尘费15元,缺勤一天扣款1.00元;夜班费每夜4元。
四、元旦、五一、十一、春节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若实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费;站长代班的按每班10元发给补助。
五、请一天事假减发两天本人工资(即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并相应扣发有关补贴。
六、职工生病休息住院期间只发本人基本工资(即固定资产),不发浮动工资和站内有关补助,连续生病三个月,辞退回原单位。
七、职工医疗费的由医保中心给予报销。
卫生检查及评比制度
一、《卫生检查制度》
1、所每月不定期进行二次以上卫生检查,并将检查及奖惩结果进行通报;
2、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做到下站后对该站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并将情况向所领导汇报;
3、所领导应不定时、不定站地对各站卫生工作进行抽查;
4、各站应建立班与班卫生交接制度,换站卫生交接制度,具体由卫生值班站长负责检查实施,各站每天的值班站长兼卫生值班员。同时应建立卫生检查情况登记簿和劳动竞赛栏,每月月底将情况报所办公室并上竞赛栏;
5、所办公室应建立各站每月每次卫生检查情况档案;
6、凡所进行卫生大检查,获第一名的,站所将奖励100元,最后一名的,站取消正副站长和各班班长职务工资,或该站连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评为最后一名,将一并从工资中扣除等额的职务工资;
7、在日常检查劳动竞赛评比若评分低于60分,则收当班站长教育金50元,当班班长30元,当班人员每人20元;劳动竞赛栏上得有先进个人奖励50元,季季岗位能手,奖励50元,先进班组奖励50元,得上季优质服务明星奖励100元。
8、全年考评凡站长带领的站六次以上被评为卫生最差的,将解聘其站长职务,如连续三次被评为卫生先进的站或班,则奖励站长100元,班长50元,收费员20元;
9、凡因卫生差收教育金达200元以上的个人,将对其停岗三个月;
10、换站时如站房内、外卫生差,收全站教育金200元,宿舍卫生差,收该宿舍每人30元教育金。
二、卫生评定标准
备注:无住宿条件和厨房的站,在评比中将此项30分列入站房内外中,各项增加6分。
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站收费亭内严禁与收取车辆通行费无关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入内,违者,收值班站长或班长、收费员教育金200元。
二、各站空调摇控器必须由站长本人或站长临时指定人员管理,室内温度必须在26℃以上才可使用空调;每天必须在适当时候停机3—5小时;违者收站长或站长指定人员教育金100元。
三、各站开机必须通过站长同意方可开机使用,并将开机和关机时间记录在稽核纸上。未经站长同意私自开机者,收其教育金50元,站长未同意强行开机者,收其教育金200元。
四、凡因在空调收费亭内,不愿出来打杆,而立杆收费,造成车辆冲站者,按该车应交通行费10倍,收取当班收费员的教育金。
五、造成人为损坏或因工作时间过长机器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另收其教育金200元。
六、站长因管理空调不力,造成其它对空调不利因素,将收取站长教育金100元。
月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车辆通行费征收的管理,提高贷款的偿还能力,方便车辆通行。对长期固定通行收费站的车辆实行月票制的管理办法。
一、车主要向收费所提出书面申请,须批准后,方可购票。
二、每月的1日—3日为集中购月票时间,超出时间一律停办。
三、严格按规定票价售票,无论单位、个体经营车主和私人生活用车,一律按公布票价购票。
四、严禁在售票中出现违纪行为,杜绝卖人情票、关系票。
五、严禁本所职工说情购票,一旦发现,将从该职工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
安全制度篇3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安全制度篇4
1.1.1 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
原材料放上时就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与之磕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1.1.2 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经工种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上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度,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装时,不得违章操作,遇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现场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施工过程中,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1.1.3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1.1.4 配合方应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
配合方应保护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应在房屋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配合方应在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1.1.5 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1.1.6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建筑公司电工检查后方 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应该按当地的电业局的规定标准。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档栏,
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金属材料制度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零)。
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清除隐患。
1.1.7 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单位提出办理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到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焊机插座应完好,有接地(零)线。
一项线不许超过2米,2项线不许超过三个接头。
1.1.8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
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和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1.1.9 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行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1.2 现场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1.2.1 标志
生活区、库房区加工区要做有标牌进行标志,写明“生活区”、“ 库房”、“加工区”。
1.2.2 生活区基本要求
宿舍墙壁具备基本洁净条件,安装队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应上墙,地面应平整、清洁。
床铺摆放整齐、有规律、井然有序,床单被褥清洁,铺叠规律。 将所有队员编列序号,沿墙设衣帽钩,成排按序编号,对应人员编号悬挂个人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
设专用卫生用具框架,各人的卫生用具编号按序摆放、取用。 制定月生活规定,按时起床,就餐、休息。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生活区环境卫生。
伙房清洁卫生,炊事人员无传染性疾病,饮具定期消毒。
1.2.3 库房基本要求
材料库为应具有足够的面积。
材料应封闭紧固,门设锁并安排值班人员守库。
库房必须设有摆放工具,小件材料的框架,框架用角钢焊接或木头制作,中、小型工器具一律按编序号,排列上架,小件材料按规格排列上架,并做好清晰的标识。
除玻璃铝板等东西贴有标签的材料外,其它材料一律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
材料必须按种类规格存放,不同种类的材料禁止混放。 库房内禁止吸烟。
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保持库房内卫生。
1.3 加工区基本要求
制作加工台案,所有加工材料上案加工。
禁止踩踏,靠坐加工材料。
加工区要安全、防止污染,磕碰损伤材料。
接用电及使用设备按公司规定执行。
加工材料有序,暂存材料按公司材料存放规定执行。
安全制度篇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 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 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 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5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 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 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 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 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 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 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 在行***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 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 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 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 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 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 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 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 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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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 站长(副站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 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实施。
3.1.3 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 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 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清理冲洗。
4.2.5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 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 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 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 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 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 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 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 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 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 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史。
5.9.1.4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史。
5.9.1.5 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 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 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 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 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 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 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 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 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 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 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 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 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 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 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 在行***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 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 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 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 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 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 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 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 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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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 站长(副站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 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实施。
3.1.3 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 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 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清理冲洗。
4.2.5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 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 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 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 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 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 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 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 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 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 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史。
5.9.1.4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史。
5.9.1.5 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 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 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安全制度篇6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承担责的原则。
4、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各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各项目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各部门、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
9、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监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二、安全管理体系
各项目部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一)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司安全管理成员: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
组长: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副组长:护卫队长或班长
成员:项目持证人员(消防、电梯、水电工)、护卫队员、前台
客户人员、维修技师、保洁工、绿化工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各项目部相关人员于每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安全例会。现对相关程序要求如下:
一、会议发言程序为
1、项目队长或班长通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各部门汇报上月安全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下月安全工作计划。
3、安监部针对公司和市区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
4、安监部经理对本次会议做总结发言。
二、项目依据会议内容整理出会议纪要。
(二)设备超前维护制度
1、加强设备的维护是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
2、设备维护保养制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定期切换,
设备定期试验,备用设备管理办法。
3、运行人员必须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并按规程进行相应的保养维护。
4、运行设备的各项参数及振动、温度、声响等必须严密监视并不允许超过极限值。
5、需进行定期试验的设备要按照“设备定期试验制度”进行试验,并作好相应记录。
6、运行人员要保持值班地点和设备所在区域的清洁卫生,
每班至少对设备及工作场地地面清扫一次,确保文明生产。
7、设备在运行期间要组织专门的技术人员及维护检修人员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技术鉴定,确定设备哪部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哪部分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对于严重缺陷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进行检修,对于符合规范的设备,在停运后一定要彻底检修或大修。
8、设备在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技术员要每天巡回检查,
通过摸、听、观察,对仪表记录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之中。
9、技术组要对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进行超前意识的教育,结合实际情况举例说明超前维护的重要性。
(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要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巡查一次,并根据当班运行方式、气候条件、设备缺陷、运行操作等情况另需做具体重点性的检查。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设备(备用设备)、各种仪表、保护装置、消防设备、照明设施、门窗玻璃和采暖设施。
3、检查时要带必要的检查工具,集中精力做到耳听、眼看、鼻嗅、手摸(该摸的设备),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
4、巡查时,发现不正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若暂时不能处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须做好记录加强监视,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保持设备各部位和工作现场周围的清洁,做到操作场地光线明亮、道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便于迅速处理。
6、巡查时要注意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7、巡查时要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巡回检查时如带有实习人员,一定要加强监护,如需讲解不准乱动设备,以预防意外。
8、巡回检查中如发现可疑的人进入现场,进行制止并报告上级。
9、巡回检查完毕,必须向班长或上一级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10、认真执行规定的检查细则。
(四)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现场设备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经过。
2、处理事故时,要首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3、处理事故的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处理事故时,加强对其他运行中设备的监护,确保安全。
4、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对自己不明确的事故绝不可盲目处理,更不允许擅自离岗位。
5、事故排除后,要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检查核实,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及时填写事故记录。
(五)重点区域管理制度
1、重点区域门口应悬挂“重点区域
闲人免进”牌。
2、重点区域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重点区域工作人员负责区域的各项治安工作,工作区域发生异常情况,有权采取各种正当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重点区域,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应经项目队长或经理同意并在本单位队长或经理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5、本区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本区域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区域所有的工具、材料、器材、设备等一切公共财产和设施。
7、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同时监督外来人员登记手续的填写,并负责监护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人要坚持管服务、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服务、经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4、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5、凡本项目员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部经理职责:
(1)保证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等并负责在本部门的具体落实。
(2)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3)听从上级对安全工作安排并做好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组织做好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上岗后操作培训。
(5)安排好每天对分管区域内设施设备检查、危险源辨识、维护、等工作。
(6)安排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表彰先进、警示事故责任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生产正常安全运行。
2、项目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护卫队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领导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定、修订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6)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负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
(8)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部门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3、项目客户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客户经理是客户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2)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客户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组织客户服务中心员工服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进行各种技术问题时,必须执行可靠、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5)对客户服务中心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6)定期召开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7)对新员工、变动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召开客户服务中心安全学习,及时采纳员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8)经常检查、布置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支持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工作,充分发挥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作用。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员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员工、变动岗位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电梯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5、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办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部门相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1)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新员工了解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守安全第一的观念。
(3)要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4)对公司、部门内部岗位调动及脱产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6)建立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性教育。
2、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成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各班组每天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及管理人员不定时召开,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
(3)部门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每月一次,护卫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2)各班组除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检查、雨季三防、防火、防盗等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在安全检查中,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各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要定人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6)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4、安全交接班制度
(1)认真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并签字。
(2)交接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润滑、安全装置、锅炉主体、辅机设备、链条等各部位的情况。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维修、调整、检修情况,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设备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否则应立即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班长处理,设备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交办班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情况,记录在“设备使用情况”内,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5)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交接班记录”、“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用完后,由部门统一管理。
5、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进行分析和作出处理。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治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尽量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最先发现人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立即报告部门相关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调度室,不准隐瞒不报、虚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违反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登记、归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5)严格执行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供电安全管理
1、室内外环境卫生按时清扫并保持整洁,各类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定置摆放并整齐有序。
2、安全用具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消防用具按规定配置摆放,并在有效期内。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打架斗殴,未经站所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离岗。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
6、严格执行调度命令防止发生误停电、误送电事故,未经机电部许可严禁私自改变设备运行方式,坚决杜绝重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7、按时进行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应及时上报调度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一般缺陷应安排计划检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8、认真填写操作票,严格执行操作票三级审票制度,防止无票操作及无监护人操作,严防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确保操作质量。
9、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除事故处理外,绝不允许无工作票进行检修工作。
10、变配电室发生异常及事故时,要认真记录、详细汇报,迅速、准确地进行处理,防止扩大事故及延迟事故的处理。
11、未经机电部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接用负荷或改变系统接线方式。
12、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悬挂各类标示牌。
13、认真完成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日活动、运行分析、技术问答活动,积极进行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矿井及各变配电室大面积停电预案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
14、搞好各变配电室的运行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各类规程、制度、***纸、资料齐全有效,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15、各种记录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做到真实有效、字迹清楚。
16、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在主计算机上任意添加或删除文件,不得在USB接口上接用设备。
17、室内室外照明、事故照明完好,通讯电话畅通。
18、防误闭锁装置完好齐全,投运率100%。
19、运行中的设备完好无缺。
(九)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严守自己工作岗位,发现火情及时向保卫部和后勤调度汇报。
2、强化管理,提高防火意识,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做到隔离存放。
4、机房内严禁吸烟和携带香烟、火机、火柴类等火种。对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5、消防器材要配备整齐,发现损坏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机房安保制度
1、每天由护卫队员巡查,坚持班班有人负责。
2、护卫队员要有高度警惕性,强烈的责任心。
3、强化治安管理,增强防火、防盗意识。
4、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依法照章办事。
5、在治安防范区,要讲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
6、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平安无事故。
(十一)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创造一个良好的泵房环境,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特作如下规定:
1、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泵房。
2、员工在泵房内严禁吸烟、酗酒、喧哗、打闹、聊天。
3、员工在泵房内应自觉维护泵房内的卫生,将不用的杂物放入垃圾筒内。相互监督,如有行为不当者,维修技师进行处理。
4、为了提高泵房安全,员工工作时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管理员应每日对泵房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有问题的设施设备及时报维修技师报修。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二)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1、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3、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4、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三)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培训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
生产简况,工艺特点和安全状况(如易燃、易爆危险源等)。
3)
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4)
一般安全急救、防护常识及本行业典型事故。
5)
有关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
及安全注意事项。
6)
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7)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8)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9)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工艺流程,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10)
岗位要害部位,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其预防方法以及发生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11)
岗位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
3、培训时间
1)、各班组利用周二、五时间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及学习笔记,使员工自觉的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按照全年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考试。
4、培训总结与存档
安全制度篇7
第一条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企业安全生产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基础和根本前提,是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责任。
第二条建立机构,健全组织。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各企业要从厂部到车间、班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三条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加强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自觉接受并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要对在职职工、新进职工、变换工种职工、临时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真正形成“我要安全,我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加大投入,科技兴安。企业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设立专门的账户或者科目,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科技进步步伐,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进安全生产设施与条件,实现本质安全。
第六条建立安全生产行***许可制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有关安全部门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企业,必须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第七条增强安全意识,强化监管职责,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加强协调,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企业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明星企业入评、企业主要负责人先进个人入评、市级技术创新资金等申请资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安全制度篇8
1、目的
为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可用,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生产设施建设
4.1
项目单位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
4.2项目单位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3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4
项目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生产设施管理
5.1
各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设施台帐,制定生产设施管理实施细则或具体制度,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5.2
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5.3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弃之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应立即恢复。
5.4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场所、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5
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6
应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并保存校验和维护活动记录。
6、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公司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
6.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6.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6.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6.4监督隐患整改;
6.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7、检维修
7.1
公司建立安全检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7.2
在进行检维修前,应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8、拆除和报废
8.1
公司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实施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
8.2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安全制度篇9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书馆: 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 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 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 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
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 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安全制度篇10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并负责学校传染病***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部门和***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教育行***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