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10篇

消防法律法规篇1

行***诉讼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最直接、最实际的保护。近年来,消防行******在推进依法行***的进程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但同时不可避免地有一些行***诉讼案件发生,通过这些案件进行理性分析,不难发现一些问题和规律。

一、消防行***诉讼案件的主要特点

1、

数量上偏少。据辽宁省消防部门统计,1998年至2001年3年间,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共检查单位22.7万个,整改一般火灾隐患

299624项,办理行***处罚案件21336起,其中警告4732起,罚款处罚12230起,责令三停处罚4052起,行***拘留322

人。与上述消防行******行为相比,同期全省仅发生行***诉讼案件7起,在具体行***行为总数中所占比例极小。与工商、税务、城管等大多数行***部门相比,甚至与治安、交通等警种相比,行***诉讼案件数量要少很多。

2、

行***处罚决定和火灾事故调查结论是诉讼热点,其中针对火灾调查结论的诉讼案件占很大比例。据统计,1998年《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辽宁省共发生行***诉讼案件13起,主要是当事人不服消防部门做出的行***处罚、行***许可和火灾事故调查结论,其中当事人不服火灾事故调查结论引发的行***诉讼案件就有8起,占发案总数的62%;不服行***处罚决定引发的行***诉讼案件有3起,占发案总数的23%论文。

3、

行***诉讼案件的发生大都与民事诉讼有关。许多当事人提起火灾行***诉讼,大都是为挽回民事诉讼中败诉责任而提起的,当事人认为民事案件败诉主要原因是由于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不利于自己,便在提起上诉或者申诉期间,试***通过提起行***诉讼,消防部门的结论,从而达到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占据主动,直至胜诉的目的;也有的是担心在今后的民事诉讼中,依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结论,可能要承担败诉责任而提起的诉讼。此外,在对行***许可不服提起的诉讼案件中,出现了新苗头,如:大连市民刘某因对所购商品房不满意,为达到退房的目的,在采取其他办法无效的情况下,以消防验收合格这一具体行***行为错误为由,将消防部门告上法庭。

4、

从案件审理结果看,消防部门胜诉较多。截至目前,辽宁省发生的13起消防行***诉讼案件中,裁定中止诉讼1起,维持消防部门决定5起,驳回原告4起,正在审理3起,辽宁省消防部门尚没有在行***诉讼案件中败诉,全国其他地方消防部门胜诉率亦很高。

二、消防行***诉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1、

火灾事故调查结论是否可以列入行***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各地法院的做法亦有所不同,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紊乱。

火灾事故调查结论是否可以列入行***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不但理论界存在争议,在法律规定之间也同样存在冲突。《***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属于行***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以下简称公复字[2000]3号文件)对此明确作出了否定的答复,《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也规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但在2000年0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后,人民法院开始受理火灾事故调查结论的行***诉讼案件。

此后,虽然全国各地因不服火灾事故调查结论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不断发生,但是各地人民法院的处理却各有不同。如发生在四川叙永县的一起案件,法院以火灾事故调查结论属行***确认行为,进行了受理和审判,同时提出《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及公复字[2000]3号文件均非法律,并非《行***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款所指的:“法律规定由行***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行为”,而在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此外,在贵州云岩也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法院却在终审判决撤销《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之后,又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根据***公复字[2000]3号文件,再审驳回了当事人的。2002年10月22日,宁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审理全区第一起当事人不服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引起的行***诉讼案件,经法庭陈述和调查,盐池县人民法院以火灾事故调查结论不是具体行***行为为由,当庭驳回原告了诉讼请求。

法律的冲突,使原本很严肃的***过程出现了随意性,实践中不但当事人不知所措,人民法院也无所适从。

2、消防体制特殊性带来的弊端已波及到行***诉讼

我国实行的消防体制非常特殊,特殊性在于主体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作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扑救火灾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作为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履行***府消防管理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此对应,分别规定了“公安消防队”和“公安消防机构”两个法律主体概念。1998年辽宁省出现了全国第一例状告119的行***诉讼案件后,这种两重性带来的一些弊端开始引起人们注意,实践中,全国范围的法院极少受理这类案件,尚未出现明显问题,但在理论界对于火灾扑救行为是否属于行***行为、是否可诉等方面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火灾扑救行为不是具体行***行为,不应纳入行***诉讼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火灾扑救行为是行***救助行为,应当纳入行***诉讼受案范围,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不作为,应当进行国家赔偿。在这方面,尚无权威性的定论,或许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同理顺消防体制一并考虑。火灾扑救是否可能形成类似火灾事故调查结论那样的诉讼难点还不得而知,但是这一点恰恰是最让人忧虑的,为避免重蹈教训,应当理论和实务上予以重视。3、个别***人员不能善待原告和自觉接受司法审查

个别***人员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的问题,错误地认为提起行***诉讼的老百姓是刁民,对其歧视甚至敌视,总想找机会惩治其一番;对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行为有抵触情绪,认为行***诉讼是将司法权凌驾于行***权之上,不愿主动配合、协助人民法院对具体行***行为进行审查;甚至以弄虚作假、规避法律等手段阻挠公民、法人行使诉权,使其不敢告、不能告、或告后又撤诉。

4、当事人不敢诉和滥诉的现象并存

公民、法人不敢大胆行使诉权,能忍则忍,能不告则不告;有的前面告了,后来又撤诉。很多人认为:“县官不如现管,赢官司只一次,受气是一辈子。”与此相反,有的当事人滥用诉权,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等阶段仍不罢休;有的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败诉后,又以不知诉权为由向法院提取诉讼等等。

毋庸讳言,上述问题应予彻底解决,然而在现行法体制的制约下,无疑又是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艰巨任务。既需要国家重视和决策,又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更需要立法机关、行***机关、司法机关以及行***法学界的通力协作和不懈努力,从立法,行***程序,司法制度及法制宣传各方面,共同研究采取切实可行,能够治标又治本的有效措施。现时期,国家不但要消除法律之间的冲突,还要加快消防工作改革和体制创新的步伐,尽快理顺消防体制在运行中表现出的不合理方面;消防部门要全面推进依法行***,不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和服务质量,规范行***措施制定工作,完善行******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更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接受法律的监督,依法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各级领导和执

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增强依法行***的意识和观念,提高依法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司法公正。

三、今后消防行***诉讼发展趋势的预测

1、消防行***诉讼案件数量将上升

我国行***诉讼法实施以来,行***诉讼案件逐年以两位数的百分比上升,而在去年的约10万起行***诉讼案中,老百姓胜诉率达到40%(即4万件)左右。更为重要的是,更大数量的违法行***行为,由于有了行***诉讼而被制止在萌芽状态,或被纠正在行***机关内部。随着公民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随着WTO规则对***府依法行***的约束,今后,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都有可能将与消防部门的争议诉诸于法律,除涉及行***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结论外,还将涉及消防行***许可、检查、强制、命令等方面具体行***行为及部分抽象行***行为,那样一来,消防行***诉讼案件的数量也将逐年上升,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2、消防行***诉讼案件难度加大

近年来,国家对消防工作特别是消防行******工作进行了较大的改革,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行***争议往往同出现的新问题交织在一起,出现复杂的趋势。无论作为当事人的消防部门和原告,还是作为裁判者的人民法院,都需要适应可能出现的新变化。随着消防体制的改革的深入,火灾扑救是否可诉终有定论。

消防法律法规篇2

[关键词]消防法律法规;农村;实效;价值

中***分类号:D91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2-0267-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近年来,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凸现,为有效解决农村消防问题,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法律法规。关于当前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施成效值得研究探讨。

1 我国的农村消防安全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二、三产业崛起,使得农村火灾隐患增多,火灾形势日渐严峻,农村的火灾起数、死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幅度远远高于城市,已严重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凸显在缺乏科学的消防规划,建筑物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没施薄弱,建筑耐火等级低,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消防保卫力量不足等等。导致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1 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

由于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一直以城市为重点,忽视了农村消防安全,忽略了农村消防工作,认为农村即使发生火灾,造成的危害也不会太大。因此在消防站建设、消防力量部署、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投入上均集中在城市。直到近十年来农村火灾高发,火灾损失逐渐加大,农村消防安全才开始引起各级***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视。

1.2 基础设施底子薄

我国多数乡镇无消防规划、没有专业消防力量,村庄缺乏消防水源、没有配备基本消防器材设施。此外,农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较低,抗火能力差,建筑物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毗邻而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同时,缺少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逃生救援都十分困难。

1.3 消防监督管理少

长期以来,农村消防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管,失控漏管现象严重,许多农村甚至处于消防监管的真空。九十年代末《消防法》实施以后,农村消防工作主要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监管,近几年开展的农村消防工作也主要由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深人农村开展,一直都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唱“独角戏”。 但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于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使得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不能解决所有农村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全部问题。

1.4 抗灾救援力量薄弱

常年以来由于我国消防资源的严重短缺,只有城市设立了公安消防站,农村灭火救援力量几乎空白。“远水解不了近渴”,农村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灭,连片而烧。虽然一些农村自发组织了群众性灭火队伍,但力量甚微,缺乏专业培训和灭火设备,难以承担防火、灭火任务。有的村寨,年轻力量基本全部外出务工,村中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农村消防组织名存实亡。

1.5 民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泊

由于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普遍存在乱倒炉灰、随意烧荒、小孩玩火、迷信烧纸、乱接电器线路和保险丝等现象。

2 针对农村消防工作出台的法律法规

农村消防工作是保障农村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环节。2006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求,中央七部门联合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应采取有力措施,长短并重,标本兼治,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2008年8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实施,该规范专设一节“消防整治”,规定了村庄整治消防安全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村庄整治中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具体内容。

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颁布实施,明确在第三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011年6月1日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正式实施,规范着重在农村消防规划、村民的自用住宅、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环节的技术防范措施、“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内容做了技术规定。

同时,各级人民***府就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规法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律和法规,旨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法治化进程。就浙江省相继颁布实施了《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下发了《浙江省农村消防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等。

3 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效性评价

3.1 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针对农村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在建立法制化推进过程中,各级法律法规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了成果,主要体现在:

3.1.1各级***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内容,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建立了***府消防工作管理体制。

3.1.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了建设,建立了集***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队伍。

3.1.3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得到了改善,并纳入到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旧镇旧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1.4***府建立了村级消防宣传阵地,开展了针对性消防宣传。

3.1.5村中“出租屋”、“三合一” 场所、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整治、农户电气线路、炉灶等得到了相应的改造。

3.2 不足之处

不难发现,各级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后,主要成效集中体现在***府层面,而在引导制约村民主动履行消防责任上远未达到要求,居上临下的法律法规短时间内并未改变村民自身的消防治法生活。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3.2.1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远离法律制度,多以村规民约制约行动,村民对消防法律法规相当陌生,严厉的条款难以接受,消防法律法规在村民中普及遭遇到困境。村民不会利用法律保障自身的消防安全,也忽略法律规定的消防责任。我们能看到村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依然我行我素,家庭电器线路乱拉乱接并未改善,只要无人管理,乱倒炉灰、随意烧荒、迷信烧纸、乱搭乱建屡禁不止。

3.2.2经济与法律相脱节。尽管农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距离法律所需的实施环境尚还差着很大距离,消防法律法规在村民中的存在和发展举步维艰。我们看到全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农村村民温饱问题尚未完全保障,有房可住已属不易,就无从谈房屋是否符合消防规范建设,安全用火用电更是理想化。即使在经济相对较富裕的农村,村民也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消防安全工作对他们而言始终是其次。同时,过高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也使他们退而远之。

3.3.3宣传力度不够,未深入到村民。近年来出台的农村消防工作法律法规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而到达村民个人层面上的宣传普及却只有只言片语,稍复杂便不被村民理解,而负责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缺乏,村民工作大多依靠村干部,而村干部自身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限,所以固然有完整的消防法律法规,但村民的法律意识与之几代传承的防火意识并未提升。

4 未来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的价值取向

当前,农村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火灾起数居高不下,随着农村经济的崛起,火灾损失将越来越大,农村消防安全要求极度迫切。可以说,目前的农村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已较完备,但如何深入有效的体现其价值得探讨。对未来法律法规的推广建设,笔者有几点建议做探讨:

4.1 重视地区性差异

当前针对农村的消防法律法规虽完备,但不适宜大而全的实施与各个村,即使在一个镇里,村与村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应当有选择性的配套解决各村消防问题,对经济发展迅速的村,应当重在规划建设,加强民众法律责任;对人口多、房屋密集错综、历史久的村,应首先解决历史问题,加强改造;对经济落后、条件差的村,应首先整治居住房消防安全隐患;对人烟稀少、老弱留守多的村,应加强***府救助力量;对第三产业发达的村,应普及法规,加强村民法律责任。

4.2 重视村民自身需求

过高的消防安全要求会使消防法律法规远离村民,应当积极调研村民对消防工作的需求,首先解决村民最迫切的消防要求,从而再进一步开展消防工作。

4.3 重视历史遗留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有约3/4 的国人生活在农村,历史久远,在农村形成了固定的习惯和文化,当前很多农村消防安全问题不是一部法律一台法规所能化解。应当通过法律的逐步实施稳健的解决农村消防问题,不可求胜心切,一夜无法改变农村消防现状。

4.4 重视***队伍建设

目前,针对农村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备,但***队伍的建设严重滞后,除公安消防部队这支专业的队伍外,没有其他专门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的队伍,而公安消防部队在做农村工作时有较大的局限性,与村民的沟通存在较大的不足。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应当建立健全专门针对农村的规划、建设、宣传、检查、***部门,确立适合的专业人员,同时,部门人员必须要能够全面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改变现有的由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其工作的模式。

参考文献

[1]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 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4] 罗家祥.探讨新《消防法》实施下的新农村消防工作.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4)

消防法律法规篇3

关键词:消防法 消防法律 消防工作 

 

一、我国消防法现状中存在的不足 

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导,以行***规章、地方法规为补充,各种规范标准为结合的法律体系。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消防法》,是我国消防的基本法,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的基础的法律保障。2002年5月,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从管理相对人的角度对消防法的实施作了补充规定。除此之外,构成消防法律体系的主体法律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37号令)》、《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建筑业安全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年11月第26卷第6期全卫生公约》、《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36号令)》、《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消防安全审查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处罚办法》、《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等。至此,我国消防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了。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立法的完善和***的深入,在具体的消防法律执行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问题,这其中既包括体系本身的内在法律原因,也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本人认为,目前我国消防法体系的立法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现行消防法律体系整体存在缺陷 

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较深,并且很大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候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理念不够先进,无法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消防法律法规缺乏时代特征。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交叉或重叠,甚至矛盾相悖,法律本身也显示出语言不明、法理不清的弊病。消防处罚前置条件有很多,使得消防法的法定处罚力度不够,从而缺乏应有的威慑力,最明显的就是我国消防***成本大而作用小。 

此外,我国现行消防法律体系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同时也造成了宏观管理控制不起来,微观管理又管不住的局面。法理主体责任不够明显,各单位自身的消防法律责任意识相对淡薄,对消防安全的忧患意识不够强,许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事故不断。我国的立法周期长程序复杂,体系不健全,尽管在不断完善中,大多只是在补充很多早该制定的法律法规,而新出现的问题仍不能得到及时补救,致使许多消防工作无法可依,目前我国消防机构的事务性服务职能和技术监督越来越强大,职责越来越宽,业务越来越广,自然而然使得消防机构不堪重负。 

(二)消防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低下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的行***机关行使职权要靠国家机关组织法进行调整。消防法作为部门的特别的行***法,规定了***和地方各级人民***府中包括建设、教育、劳动等行***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消防机构等国家机关的消防行为,但是,我国还没有一部规定国家机关消防行为的组织法,以致消防法的实施无所明确的法定依据,常常令我们无从下手。 

***并没有制定关于消防的行***法规,而部委规章的法律地位却不够高,导致消防法律法规的认可度和执行力不够。2002年3月15日《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施行后,使之前***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废止,消防法律体系中也因此再无***消防行***法规,导致这种涉及两个部委以上消防工作的开展无法可依,难以协调。《立法法》、《行***复议法》虽然把行***规章纳人法的范围,但《行***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规章可以“参照”执行,这就给了执行力度很大的自由裁

量空间,使得执行力度不够。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定罪不合理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上,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是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进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这种定罪的构成要件不够科学和合理,本人认为,只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消防职责的单位均可按照其行为后果追究责任,而并非只有公安消防机关才有责任。 

(四)现行消防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存在问题 

法规范的逻辑结构通常是由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构成的,行为模式表明行为人可以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内容,而后果模式则表明行为人违反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应当给予什么样的惩罚。立法必须统筹兼顾,有行为模式和与其相对应的后果模式,不论它们是否体现在同一个规范或法律中,但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完整的结构才能支撑起完整的内容,规范是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完善法的内容特别需要完善法的结构。但是,在我国现行消防法中,存在大量只有行为模式而没有后果模式的情况。比如说,消防法第10条规定:未经消防审核合格的工程,建设行***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实践中,现在建设行***主管部门发放施工许可根本不过问是否经过消防审核合格,但是他们却不需负法律责任,这就是一种没有结果模式的法条结构,显然不是很合理。 

二、美日英消防法的优势分析 

美国消防协会豍是经美国国家标准局授权研究制订和修订消防技术标准与规范的机构,具有权威性,这一协会主要是通过消防协会下设的250多个技术委员会和6700多名志愿工作的专家来完成立法的,这个机构有着来自80多个国际贸易和专业组织的成员,共有工作人员超过7.5万人。他们这些下设的技术委员会分工明确,比如,在《生命安全规范》这一法规下就设立了14个专门的技术委员会。美国消防协会制订的标准和规范涉及领域非常之广,包括消防建筑防火、装备与产品、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修、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质、防火管理、消防队管理训练等等方面。尽管美国消防协会的标准和规范本身不具备法律的地位,但其绝大多数的法规及精神都被美国各州的立法机构和一些联邦机构采用,因此也成为具有法律效用的法规,这些法律、标准和规范,在实践中对美国的消防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日本的消防立法体例是这样的:日本的消防法律体系是由国会来制定国家《消防法》,由自治省来制定《消防法施行令》,由内阁来制定《消防法施行规则》,各都道府县也可以根据国家的法令,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地方火灾预防条例。 

2006年,英国初步完成了消防立法的改革,新的消防立法是以《2005消防法规改革令》的形式生效的,这总法令是根据2001年4月施行的《行***规章修改法》进行的立法。《行***规章修改法》规定***府不再需要经过漫长的议会审议立法程序,进而简化了英国修改行***法规的程序,另外,***府还可以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以***府令的形式提交给议会,再由议会按照快捷透明的程序进行专门的审议,不得不说,这一改革大大加快了英国消防立法改革的步伐,更好地适应了实际工作的需要。英国消防部门的负责人格雷姆·梅勒德认为:英国《2005消防法规改革令》虽然将消防管理的责任明确到了对房屋拥有掌控权的责任人,但并不意味着消防部门没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在英国消防立法改革后,新的消防管理模式对英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运作程序得到了重大改革,突出的表现就是:明确了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对所经营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价的责任,强化了这些业主的法律责任,并明确指出这些业主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消防安全。 

这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经济优势,方便开展各种火灾试验和研究,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既有明确而严格的法律修改程序,也有高效而相对完善的实践机制,可以根据随时出现的新问题、新技术,及时地进行修改和完善,使法规能适时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美国nfpa制定的规范标准每年出版一本;日本的《消防法》自1948年制定以来,基本上每年都要修改完善一次。2001年9月1日,日本新宿区歌舞伎街大厦发生一场特大火灾,有44人在这次火灾中丧生了,事后调查发现,引发这次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楼梯上存放了物品,着火单位在平时也未对员工进行疏散训练,这些都是不符合当时的消防法令的。自此后,日本***府在全国开展了消防检查,结果发现不符合这一法令的同类现象竟然超过了90%,日本消防厅当即成立研讨委员会来对这一现象进行专题对策的研讨,日本内阁根据消防厅消防审议会的报告,于2002年4月22日提出了《修改部分消防法的法律》这一提案,其后该法规获得国会通过,并于同年4月26日正式颁布

实施。 

三、借鉴美日英国消防法先进性,完善我国消防法 

美日英的消防制度确实有其先进之处,因此,我国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应当结合我们的实际消防情况,对消防立法做出修改和完善。在此,本人提出以下两点初步的修改完善建议: 

(一)针对消防人员人力不足的情况 

我们应当利用社会力量来缓解。社会发展迅速技术先进,存在消防隐患的地方也越来越多,公安消防部门的任务日益繁重,人力、物力严重不足,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公益性组织或消防中介组织,使他们都参与社会消防活动中来,同时再开展消防技术论证、消防咨询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以缓解主管部门的压力。这一办法既能弥补公安消防的警力不足问题,又能使消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消防格局,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防火中去,从而提高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但这一建议目前存在着阻碍,即这些组织的地位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因此需要从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我们应当完善立法,明确这些组织的法律地位。 

另外,我们还可以在基层建立消防志愿组织,吸引志愿者宣传防火意识,普及防火教育,当然,国家和***府也应给予大力财***支持,以提高群众素质和消防意识,推广志愿消防制度,并保障配套防火设施,进而保证志愿消防制度的良好动作。 

消防法律法规篇4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因此在对其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目前,在进行消防监督管理的时候,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还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加强和完善消防监督***制度有着非常大的必要性。

一、在当前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我们先后制定出来许多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从而有效的保证了消防工作顺利进行。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当中,有绝大一部分都是在改革开发的初期制定的,其中有许多内容不符合当前社会消防监督管理的需要,这不但阻碍了我国社会发展,还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从立法角度上说,当前的消防监督管理正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这也是目前我国消防法律法规面临的主要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制定的消防法律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制定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在消防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也在不断的产生,使得当前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变得十分的困难。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消防立法正处于一个停滞的阶段,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用以前的法律制度很难解决。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公安机关也逐渐认识到了消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已经对其开始进行相应的改革,从而打破原有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但是由于我国的消防监督***制度不健全,在这个社会经济“过度时期”消防法律制度出现了许多空白,这也导致了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没有从根本利益上进行改革。

目前,当前我国消防法律制度呈现出“无法可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对原有易燃易爆物品、消防产品质量以及消防工作等方面进行消防监督管理的时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而且国家也没有出台新型的监督管理模式;

2、在对消防工作进行调查的时候,在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也给当前的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3、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针对性消防监督法律规范没有真正的形成;

4、在消防工作中缺乏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的制度;

5、目前,在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中需要中介组织的力量,来对其进行发展,但是由于缺少法律规范的指导,使得当前的消防中介组织发展十分缓慢,从而导致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6、在目前的建筑结构中,由于各种新型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材料的出现,给消防工作到了许多困难,因此迫切的需要一种新型的消防技术和设计规范对其进行指导。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方法

1、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工作的机制

火灾的普遍性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统计表明,火灾的发生几乎遍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火灾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消防工作必须走社会化道路。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人发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和发展,也为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了条件。因此,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强化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而提高全社会防御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不仅防火、灭火工作需要社会化,消防“监督”本身也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化。

2、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既是市场主体(单位和个人)自身的需要,同时又关系到公共安全,从法律上讲.它既有私权性质,又有公权性质。一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必将随着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以及国家对财产所有权保护的加强而不断强化,另一方面,消防工作的公共安全属性又决定了消防工作不是可以完全由单位和个人自发承担的。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建立和完善的主要消防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法律制度

明确职责实质上就是明确主体的权利义务,这是建立法律秩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前提。不仅要明确***府和各类社会单位、个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也要明确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责。只有明确单位的职责,才有可能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只有明确***府消防安全职责,才能落实***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只有明确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才能落实责任行***原则,消防监督工作的发展才有法律保障。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现行消防法规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只作了一些原则规定,缺乏系统的法律制度。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教育对象、内容、途径以及其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比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教育、宣传、新闻出版、文化、劳动、工会等机关和团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和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消防站开放工作等等

3、消防安全社会监督法律制度

在社会经济发展工程中,人们将对自身的生命财产安越来越重视,而且许多企业单位,也将消防安全工作和各个安全放在了经济发展的首位,这不但为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也为消防社会监督法律制度提供了条件。因此要想加强和完善消防监督***制度,我们就要将社会资源和当前的消防工作相结合,以广大的人们群众为基础,从而实现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有效的推动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府已经逐渐的认识到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开始制定新型的法律制度,这也有效的加强和改进了消防监督***制度,为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我们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去改进和完善,拟定出健全的消防监督管理的***制度,从而有效的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锐.浅析消防监督***的现状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17)

消防法律法规篇5

关键词:法治;消防;***;灵魂

中***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3)-11-0317-02

***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消防部门作为国家的行******单位,在构建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的和谐消防进程中,需要弘扬理性、文明***。为了达到依法行***的目的,消防部门自2009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规范化建设,在提高***人员素质、完善***办案设施等方面全方位规范消防行******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随着消防行******力度的加大,消防行******行为也引起了部分社会单位的异议,笔者认为问题的核心是消防行******理念问题,下面笔者将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入手,分析当前行******理念存在的问题以及转变***理念的具体措施。

一、消防行******的法治分析

最早提出法制主张的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法治比人治理智和公正,比人治正确和高明,比人治稳定和可靠,并给法治下了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近代意义的“法治”就是从西方传入我国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念,消防领域的法治可以理解为两层含义:一是消防法律法规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仅以立法而论,1957年,***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1984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98年,全国人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时***还制定了35个消防行***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 余部,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尽管仍有一些消防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声音,但法律作为服务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步的。总是先出现社会现象,才会出现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在消防领域也不例外,消防法律法规也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完善、进步的过程。所以笔者认为消防领域的依法行***问题关键不在于消防法律法规本身,而是在消防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在具体运用消防法律法规的人是否具有法治理念。

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秩序的维护只有也只能依靠人,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队伍,依法行***就是一句空话。培根有句名言说得好,“一次枉法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是水源”。***规范化建设在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方面基本上是消防领域的业务知识,培训了一大批消防业务精英,但在***理念上的培训少之又少,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生搬硬套法律条款,而对立法的本意却很少去钻研。

二、目前消防行******中法治理念缺乏的表现形式

1.地方保护,行***干预

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不发生危险的情况下,社会单位看不到消防经费投入所产生的价值。在目前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仍然淡薄的形式下,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是靠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但消防部门的***工作一定程度上与地方***府优先发展经济的理念相矛盾。消防部门做为一支地方部队,在消防***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职能部门与地方***府因其所处的位置不同,担负责任不同,这就决定了思维方式、目标定位、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加之一些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者与地方***府关系好,从而导致某些地方领导将行******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期改正等。其次个别地方领导,利用个人的地位与职务,在消防行******的过程中“打招呼,讲人情”。“以权代法,人治排斥法治”本身是封建特权思想和专制作风的余毒,它破坏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2.,恶意***

行***权本来是人们为公共利益而设置的,但当其被异化后,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腐败和行***权力滥用的情况便随之出现。有的消防监督部门虽然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但仍属于不正当行使职权,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违背了法律授权的宗旨。的本质在于***者把法律授予自己的权力私化了,把严肃的***行为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以致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府和消防部队的形象和威信。不当行***的表现形式有:一是自由裁量随意。制定行***处罚裁量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案件办理人员随意裁量,但发现在***办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按裁量标准量罚,随意量罚的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对同类型的违法行为没有做到尺度一致的处罚,违背了行***处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是对违法行为较轻的行为随意处罚。表现为在***过程中,对发现的较轻的违法行为,如一具灭火器失效,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疏散走道内堆放可以立即清除的杂物等违法行为,无论其性质是否严重和火灾危险性大小,动辄就处罚,甚至查封,违反了行***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推责诿过,行***不作为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严,违法必究。”“有法不依、***不严”是对它的彻底否定。消防行******的具体表现为:有的公安消防机构特别是有些基层消防科不能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该从严的不从严,对应该整改的火灾患不积极督促整改,姑息养患,放任不管。在处理问题上严格不够,放宽有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强调客观,依法监督困难。三是处理从宽。有的消防监督机构和人员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处罚不适当。该处理的不处理,该从严的而从宽处理。如对有的违章建筑,火灾事故处理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或是雷声大、雨点小,一旦有人说情,不是不处理,就是降格处理,或者不了了之,民不举,官不纠。有的消防监督机构只是查查隐患,发发通知书,很少采取伤筋动骨的做法。四是***不认真、不严肃。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在***时不按监督程序办事,缺乏认真而严肃的态度,致使出现很多毗漏。

三、转变消防行******法治理念的几点建议

1.培训教育,提高消防行******人员的法律素养

目前公安消防部队行******队伍学历背景复杂,很多消防监督干部在从事消防监督工作以前,没有接受过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行***法律知识非常缺乏,也就是说经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为数甚少。如此的知识结构,必然造成对法律的立法目的和精神及法律条文理解的困难,从而影响依法行***。不能正确地解读法律,就不可能恰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就只能是一句空话。要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并具有丰富***经验的消防行******队伍,必须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广大行***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要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将行***权严格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消防监督干部除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之外,还要重点学习《行***法》、《行***处罚法》、《行***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2.***为民,转变消防行******人员的***理念

***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为公、执***为民的执***理念在***法工作上的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不仅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一贯倡导的立***为公、执***为民的思想源头。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做好***工作,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真心实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固树立“公正***、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但在处罚消防违法行为过程中,有人往往觉得他们生活困难,值的同情,而使国家的行***法规得不到贯彻执行,恰恰是这一点却损害了绝大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破坏了正常的消防法律秩序。坚持法律至上实际上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法律至上才能依法行***。

3.严格裁量,消除消防行******人员随意裁量的空间

制定消防行***处罚裁量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消防行******行为和行***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公安机关合法、合理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只有严格按照裁量标准进行量罚,做到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种类应基本一致,处罚幅度应基本相当。可见裁量标准的执行与否,是消防依法行***的关键一环,只有严格执行裁量标准,才能真正做到消防行******的公平、公正。对实际消防行******活动中违规自由裁量的案件,要及时予以纠正、督改,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已签发的违规裁量的处罚案件,应定为劣质案件,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4.阳光***,让消防行******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全面推行消防行***公开,实行“阳光消防”。“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府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权力滥用的概率,有助于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社会关系的和谐化。”要着力打造“阳光消防”,使消防部门各项***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消防行******的社会公信力。不但要将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在消防网站和办事场所公开,设置消防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消防业务申报表格、查询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查询办事结果,为民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更要将每一个处罚案件、火灾调查、行***审批等具体***信息在门户网站,从而使广大群众通过上网,就可以了解到相关业务办理情况,掌握消防动态信息,真正实现消防行******的公开、透明。

5.问责到位,使消防监督***人员不敢随意作为

责任行***原则是全部行***法产生的基础,是贯穿所有行***法规范的核心和基本精神。将行***活动置于责任行***的基础之上是行***法治的内在要求。消防行******人员行使行***职权若违反法律规定、失职、越权、等,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行***法治。消防部门虽然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运行中很难执行到位。实行行******责任制是依法行***的关键环节,没有责任制,没有权责一致,没有律人和律己的统一,依法行***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只有责任追究到位,才能消除消防行******人员在行******过程中的越权***、推诿不作为等违规现象,消防依法行***才有保障。

消防依法行***的关键和核心在于法治理念的养成。依法行***,是新形势对消防***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加强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法治意识,加强对消防***人员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消防***在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中应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发展,也只有这样我们消防部门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2007.

[2]杨海坤.行***诉讼法学[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

[3]海,繆晶.浅析消防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EB].中国消防视频网,2010.

消防法律法规篇6

[关键词]消防监督 *** 完善

消防监督***是指公安消防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企业的消防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消防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行***处罚等***。它在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公安消防机关法定的职责。 然而,受整个国家经济运行背景以及整体法制环境的影响、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存在诸多需要改善的问题,本文拟从现实存在的缺陷以及加强措施二个方面对当前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一、当前消防监督***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1.消防***指导思想不明确。一是经济利益影响公正严格***。当前,少数基层部门以及消防监督***人员容易受经济利益诱惑,在***中不能做到公正***、严格***,时有违规罚款、违规摊派的现象发生;二是服务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误区。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过程中不能够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处理问题,服务意识较差,并且在***时思想上存在误区,没有耐心为群众仔细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

2.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消防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整个社会的消防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消防法律法规内容陈旧,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需要,且面对新的消防问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有所欠缺,相关的配套机制函待完善。

3.消防***环境差, ***人员素质不高。在基层消防部门,***人员普遍素质不高,很多***人员在***办案中,有的因为对消防业务缺乏认识,从而使一些不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逃脱了惩处,放纵了违法的发生;有的则是出于利益考虑或者出于人情的考虑, 同案不同样处理,亲疏不同,且对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理或不处理。据笔者实地调查,某个基层消防大队一年内没有一起消防处罚记录,而在另一些消防支队一年之内没有一起行***处罚,***力度不大,未能真正做到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惩罚与预防。

4.行***权力过多限制消防监督***。当前,我国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任何工作的开展都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因此,很多地方***府历来是将经济发展为执***的第一要务,“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安全”的思想普通存在。而投资方也往往因为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存有侥幸心态,对消防设施投入较少或者不投入,使得消防安全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在消防***过程中发现消防隐患后,地方***府会以行***权直接干预消防监督***,不利于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建设。

二、加强消防监督***的对策思考

1.完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首先,应当完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上减少地方行***权对消防监督***的过度干预。以《消防法》为基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府机构相关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且通过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消防工作的责任从行***责任往法律责任转化,以严格、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消防监督***的权威性。其次是在国家行***宏观方面予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建议对现行的***府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将消防考评纳入***府业绩考评的范围,真正将消防工作内容与各级***府机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起来,确保消防监督***的行***支持。

2.加强消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消防监督***指导思想。应当加强一线消防***人员的消防业务学习,并且建立日常学习制度,将业务学习融入到日常的生活工作中。要在广大***人员中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群众意识、人权意识,保证***的廉洁性与公正性,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做到忠于***、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坚持***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3.加强消防内部监督,严格追究违法***行为。要加强各级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监督,特别是要强化公安消防机构的内部监督,如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及事前监督,坚决从严查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要针对实践中的具体***情况,组织专人进行专项***检查,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对相关的主管部分以及责任人员,应当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查处,以便更好地教育***人员,提高他们严格***的自觉性和业务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的消防法制意识。应当在全社会加强消防***宣传,各级***府以及消防部门要应当高度重视, 深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学习,使广大老百姓树立消防法制意识,知晓自己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形成良好的消防***环境。

消防法律法规篇7

消防技术规范效力的实现方式

消防技术规范因有关消防法律规范条文的引用而成为该规范条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具有法律效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消防法》对建设工程等项目管理应该遵守和如何遵守消防技术规范做了详细的规定,通过有关条款赋予消防技术规范以法律效力。《消防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等都对如何遵守消防技术标准提出要求。***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三条和第六条、***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等也都分别作了类似的规定。以上这些消防法律规范条文对消防技术规范的引用,使涉及的消防技术规范在消防工作中得以贯彻执行,从而实现其法律效力。

消防技术规范的溯及力

1消防技术规范应可溯及既往

虽然赋予消防技术规范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一般均不溯及既往,同时从消防技术规范的制定来看,本身也都没有规定溯及力的条款,尤其是消防设计、验收类技术规范,因此从逻辑上讲消防技术规范一般不应具有溯及力。但是消防技术规范是人们从事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总结,新的消防技术规范是人们对火灾防控认识水平深化和提高的产物,如果适用消防技术规范一概实行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则有可能导致一部分火灾隐患无法责令消除或者火灾防控新技术在老旧场所得不到使用这些情况出现,因为旧的消防技术规范囿于人们认识水平和消防科学研究深入程度的限制,可能会存在错误的或者不完全科学的条款,执行这些条款就有可能形成火灾隐患,或者造成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产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消防技术规范不但不应实行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相反,应一般地可以赋予其特定的溯及力(这就要求消防技术规范或标准本身及其制定过程要最大限度地达到科学化的要求),特别是在涉及公众权利、公共利益或者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就更有必要,因为经营决策者在追求最大利益的过程中,受消防专业知识缺乏的限制,往往并不能自觉觉察火灾隐患形成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他们整改火灾隐患往往缺少原动力。

消防法律法规篇8

1消防行******中存在的乱象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法规的制定及实施,消防行******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是有些消防行******部门仍存在***不规范、使用法律条文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不准确等问题,使行******中出现了过度***、机械***、随之***、选择性***等乱象问题。接下来笔者就以上四个乱象问题进行主要讨论。

1.1过度***问题

过度是指超过制度、规定。过度***涵义有两种:①***过程中本着“认真”执行法律的态度而采取的过于积极、甚至掺杂了暴力等因素的***行为;②指***人员在***过程中给予处罚对象的处罚超过了消防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过度***的案例.2010年7月23日,河北枣强县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县网吧逐一进行检查,并行***拘留了10名在网吧内吸烟的人员。(2)案例分析.对此案例,社会各界议论纷纷,看法不一。笔者认为这是由于***者过于追求***效果,对法律的解读存在一定的误区所致。这种行为使得***部门的公信力大大降低、***目的遭受质疑,同时使得社会恐慌不利于团结群众。

1.2机械***问题

机械***是指过于“死板”的按照既有条文、规定做出处罚等决定,处方式的进行***的行为,该行为的特点是为了***而***,为了处罚而处罚,并不能站在真正的从本质上解决问题的高度来***,违背了立法的初衷。机械***是一种错误的***思想,因其打着罪刑法定的幌子,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危害极大[2]。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书确实赋予了***者***活动的合法性,但***机关忽略掉了大众对机械***的感受。如从大众公正的角度去看问题,那么***活动就在合法性之外获得了正当性。相反,即使***活动具有合法性也未必能得到大众的尊重。因此,***活动的效力也就丧失了大半。机械***的主要原因体现在***者缺乏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缺乏***者***目的的正确认识。(1)机械***的案例。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消防设施的投入,宁可冒着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选择安装不合格产品并交纳少量的罚金。而消防***部门也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然而却没有根除危险的存在。不少国内重大火灾时候调查都显示存在的火灾隐患曾经被***部门指出甚至处罚,但是隐患最终还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2)案例分析。由于***人员死扣条文、按部就班。正是由于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比较死板,有些企业为了省下大量的购置消防设备的资金,而缴纳少量的罚款。此现象这对和谐社会造成很大的威胁。一旦发生火灾不只是财力的损失,同时易导致人员的伤亡,甚至带来更严重的社会后果。

1.3随意***问题

随意***,笔者认为是指在***过程中夹杂了过多的个人主观因素在里面,在罚与不罚,轻罚与重罚之间全由个人感情决定,缺乏准确、有力的法律依据的***行为。随意***主要体现为滥用行***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的行使行***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提高行***效率,有效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保护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但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就会导致***的随意性[3]。造成随意***的原因主要是:***者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现象滋生;缺乏有力的监督体制。随意***的案例。(1)2009年7月,深圳市苏荷酒吧因消防检查不合格被罗湖消防大队处以临时查封一个月的行***处罚。后苏荷酒吧负责人找到罗湖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吴裕光,提出希望尽快解封。吴裕光利用职务便利,与柴利干帮助苏荷酒吧提前20多天获得解除消防查封。(2)某市消防大队,对该市某一商场进行防火检查中,发现商场楼梯处随意的堆放很多物品,并且消防栓及灭火器被商铺挡住。因其老板和消防大队大队长是旧识,检查人员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临走时仅仅口头给予了警告处分。(3)案例分析。案例一,由于吴裕光与柴利干两人收受贿赂,因此,苏荷酒吧解除查封,这体现在***人员的随意***。因此,其二人在2011年因其受贿判有期徒刑2年,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案例二,在消防***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对很明显的违法违规行“视而不见”,明明应该给予严重的处罚,最终***者却按照较低的标准给予口头警告。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与第六十条规定,以上两个案例的相似之处在于违反者均没有收到相应的处罚。这体现了消防***人员的***随意性,有法不依、***不严、违法不究、放任自流等现象,此现象对建设和谐的消防环境是不利的。如果苏荷酒吧或者商场因违反了消防法而引起火灾,那么这对受害者来说无疑是一种间接的谋杀,所以我们必须摒除此现象的滋生。

1.4选择性***问题

选择性***,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笔者认为其涵义有两种:①***人员对不同的处罚对象,刻意采用区别对待、有为***公正的;②国家根据情势变化,试***获得灵活性和实践性,而***上做出的调整。因第二项为褒义所以文章中没有给出具体分析。(1)选择性***的案例。2009年8月29日,56岁的农民赵老汉在重庆朝天门的金海洋批发市场内一楼梯口吸烟,被消防***人员逮住现行,遭行***拘留5天,成为该市公共场所内吸烟被拘留第一人。警方称意在“震慑吸烟者”。警方还介绍,以前***人员发现在危险场所吸烟的,一般予以警告或罚款,警示效果并不理想。为确保国庆消防安全,***于8月20日重申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其中就包括“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一律拘留5日”的规定。(2)案例分析。《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可处五日以下拘留。”从《消防法》规定分析,老汉被拘留5天是处罚规定的上限。从人身财产安全角度讲,对公共场所中的吸烟者处以重罚,我赞同这样的严格***。然而,当“公共场所内吸烟被拘留第一人”头衔“送”给了一位农村老汉,这样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杀鸡儆猴”式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必须严惩。但是,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赵老汉呢?这无疑是一种选择性***的表现。我们的***人员在进行选择性***的时候,应该事先考虑到这种做法是否有利于养成民众对法律的尊重。若想真正的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消防环境,只有持之以恒地以罚助教,以教避罚,相辅相成,标本兼治,才能使得老百姓头脑中建立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就是违法,并让老百姓意识到有犯必罚的法制观念。这是一个需要消防***单位长期努力的工作。

2消防***中存在乱象问题的原因

2.1“法治”意识差

“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与“人治”相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法治”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的普遍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在“法治”的今天仍然存在人治的传统思想,例如,权利行***、人情行***、身份行***等,而且“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越权***、以罚代法、行******权力商品化”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是消防***人员没有科学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法治”的含义。

2.2***动机不正确

现在***者的目的不纯,其***的目的是为了处罚,为单位创收入。甚至为了增加罚款量,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二次罚款或者分次处罚的现象。某些单位与消防部门关系处理不当,或者消防内部人员与个体单位具有个人恩怨,有些监督员或者消防部门的领导借执行任务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此对其进行严重的处罚。还有些***人员为了收取高额的费用而对较小的营业场所(例如小餐馆、小型液化气门市部等)列入较高的监督范围之内。

2.3***者素质较低

在消防***过程中,某些消防***人员对消防行***处罚中的概念理解不清。例如:《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等。这说明消防部门只能对违法生产的消防产品进行管理没收,而对其他的物品不具备没收的权利。而有些地方的消防部门在办理相关案件的时,还没收了处罚者的其他私有物品,例如:电视机、洗衣机等。

2.4程序不符合规定

就行***程序而言,被广大公众认可的包括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然而有些消防行******者在执行处罚时程序不符合合法行***的要求。目前较为突出的现象有:罚款随意性较大;当场处罚和一般处发不准确;不下发《告知听证权利通知书》;不下发《告知权利通知书》;《告知权利通知书》、《告知听证权利通知书》与《行***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等现象。此五种现象是皆是程序上一些不合法的现象,但是很容易引起复议,一旦引起复议,败诉的将是消防***部门。因此,消防部门在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程序合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的合法、公正。

2.5自由裁量权范围较大

在当前法学界,现被大多学者接受的观点认为行***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行***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某一具体行***行为的内容或实施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虽有明确规定,但留有一定自由行使职权的幅度,由行***主体依照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是行***主体的一种自行决定权,即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消防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诸多处罚条款均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例如,《消防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其中***者对处罚对象的罚款在一千元到五千元之间,罚多罚少全凭***者来决定。以上说明法律赋予消防***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较大,易导致***随意性,影响***公正。

2.6行******监督存在问题

在消防行******的过程中,***者的责任制落实不够,特别是对***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些消防机构根本没有执行。内部监督不力,考核、评比与德、勤、绩联动机制不完善;***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在处理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起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因此形成了消防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力度不足,甚至形同虚设。

3解决消防***中存在乱象问题的措施

3.1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

为加强我国消防***监督机制,首先我们必须对现有的消防监督机制进行改革,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其次必须进一步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树立消防***的权威,***中必须按照“公开、统一、透明”的原则。

3.2完善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则必须要遵守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因此要尽量减少消防行***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正确处理好消防法律条文中的“弹性”和***的“可操作性”的关系,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减少“弹性”。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抓紧制定、修订贯彻《消防法》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进一步细化消防行***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这是防止消防行***处罚中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根本途径。

3.3培养***者正确的***理念和价值观

为解决我国消防***中的乱象问题最终要的便是***者的素质,所以首当其冲的便是增强***者的服务意识;要抓好教育培训,提高消防***者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每名***者必须熟记消防法律法规,能灵活运用,以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质。

消防法律法规篇9

参加WTO,虽说是近年来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但人们对WTO的认识及其游戏规则可能知之甚少。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则知之更少了。而从我国公安消防机构现有的组织体制、监督措施、人员素质、队伍建设、法制建设、行***审核审批、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装备、社会宣传、社会消防控制手段、抢险救援等方面来说,与世界消防的通行规则都有较大差距。这对于我国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对外招商引资,实现经济全球化等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就目前我国消防的现状来看,其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消防体制及队伍建设跟不上。国外通行的规则是消防队伍及组织的专业化、职业化,而我国还仍然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其直接从事社会消防监督管理的人员,还仍然实行部队体制的现役制,使人员流动过快,专业水平不高,给防、灭火都带来了不良影响;二是消防资源浪费严重。国际上大都通行灭火、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队伍的统一效能,而我国目前消防队伍还基本上处于单一灭火体制,使消防这支***事化组织的资源不能合理配置;三是消防法制建设滞后。目前国家虽有《消防法》以及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表面上消防法律体系基本健全,但与国际上的通行规则还差距很大。而且其法律法规,在完整性、实用性、规范性、操作性、服务性等方面还不够明确具体;四是依法行***上还缺乏公正、公平、高效、透明、廉洁。由于目前消防监督队伍实行部队体制,加上我国多年来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消防监督队伍整体上依法行***的思想还没有建立,这与国际上依法行***的通行规则还相差甚远;五是***府管理公共消防的协调能力弱化。国际上通行的消防工作是由***府直接领导并实施,而我国的消防工作由于***府直接管理和参与领导经济工作,造成市场经济的不规范,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各级***府为了想方设法增加地方财***收入、提高经济效益而形成经济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并以牺牲消防为安全代价,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多发突发;六是消防专业人员缺乏和缺少培训教育。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生产技术的专业化、科学化、智能化,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也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变得专业化、知识化。而我国目前的体制决定了消防监督队伍人员不专、业务不精、留不住人才,也不易引进专门人才。因此,那种“抬头看电线、低头查烟头”的简单化消防监督模式并无多大改观;七是审核审批行***手续过多。作者粗略统计了一下,目前消防机构参与行***审核审批及行***许可的大小事项有18项之多,几乎无所不包。当然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及火灾多发转型期的必然现象,但这与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是背道而驰的;八是消防技术装备落后。***府对公共消防事业的投入与经济发展的状况很不相适应,投入的随意性较大,造成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装备的滞后,有一些贫困县至今无消防车等。这些现象如不尽快得到改观,无疑将会对入世后的消防工作及社会消防安全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参加世贸组织后消防工作的对策

1、首先要学习研究和掌握WTO规则。WTO虽说是个世界经济贸易组织,成员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都必须遵守其制订的各项游戏规则。但全球经济的互补性很强,我国参加WTO之后无疑对加速国内经济发展起到了一个良好的促进和推进作用,激烈的市场、贸易之争,必然会对消防工作有所影响、有所促进和提高。我们只有通过学习研究WTO规则,才能很好地改进和完善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监督手段和社会防控能力,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一个安全保障作用,并为其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2、加强消防执罚的力度和强度,营造对外开放的环境。我国当前初步建立的市场经济,还处于成长期和转型期,一系列适应国际经济贸易体制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建立健全和完善。因此,就消防法律来讲,一方面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全球经济贸易格局的消防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当在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的总框架基础上,加大消防***力度,坚决打击和制止一系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确立消防依法行***的手段和措施。一切依法行事,以营造一个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使外商企业、外资机构、对外贸易有一个安全良好的稳定的社会氛围。

3、加强涉外管理和社会消防的综合治理,创造公正、公平、高效、透明、廉洁的消防法治环境。参加WTO后,涉外经济将进一步放大,这里不仅有外国资本的进入、市场的准入和放开,还有外资企业的进一步参股国内企业,外资机构和涉外人员的流动,而且还会形成商品进一步国际大流通等。这里都需要消防加入,如对涉外企业的成立,建筑消防工程的审核、验收,公众场所开业前的检查,涉危涉爆企业的审查、消防产品的准入等,都涉及到消防监督管理。这就需要我们在审核、审查、审批、行***许可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国际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既要严格监督,又要符合国际惯例,公正、公平、高效、透明、廉洁地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同时对全社会的消防工作也应当在过去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控手段上不断完善、改进和加强,并以加强社会主义消防法治为目标去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法治环境。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态势,加强对事故的防范,从而造就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4、通过深入改革和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水平。所谓深化改革,首先必须深化消防部队体制改革,体制不改革一切将成为空谈,提高消防监督的手段和水平更是无从谈起。在目前国家财力还不许可的情况下,在实行灭火队伍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前提下,实行干部尤其是从事消防监督工作干部的职业化是当务之急。没有职业化就没有专业化、知识化,也留不住人才。其次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以灭火队伍为主体的灭火、医疗救护、交通事故抢险及社会救援抢险的专业化队伍。实现一警多用,一警多能,这既有利于国家有效资源的合理配置,又为抢险救灾赢得了时间,同时也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提供了良好保障。在此基础上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水平,才可能适应国际消防的大趋势。

5、优质高效提供消防法律服务和消防法律保障。首先必须改革现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变消防机构大包大揽为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变各种审核审批、审查、许可等为社会成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办事的基础上。使社会成员间都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依照法定条件设置企业、建筑工程、生产消防产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并规范企业消防法律行为,消防机构的职能将以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为主体,加大消防***力度和强度。同时,加强消防法律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形成一个依法办事的氛围。“”版权所有

6、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参加WTO,消防监督队伍本身必须加强学习和教育。不但在消防监督过程中要熟悉WTO的基本规则,还必须懂法、依法、守法、公正***,并不断提高消防业务技术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还必须加强培训,以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了解一些基本的现代科学技术,并不断引进专业人才,以改变消防队伍专业结构。而从消防队伍当前的现状来看,急需引进的人才主要是法律,尤其是涉外法律、行***法律人才,以及消防技术装备、行***管理、工艺、化工、建筑、国际贸易等人才,并按照优警优才的待遇原则,想方设法留住人才,这样就能保证消防队伍的人尽其才和消防监督水平的提升。

消防法律法规篇10

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是国家新形势下的发展主题,消防部门作为一个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安全运行环境的***机构,越来越突显出其监督力度的重要性。作者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当前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人员思想觉悟低。在我们消防监督***队伍中有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上不够,再加上消防是公安现役队伍与地方上接触较为紧密,导致衍生出许多与“***为民”相违背的现象。(二)人情关系大于法。在具体的消防监督***过程中,有少数人员以自己主观判断事物而非根据国家的《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严格监督、严格***。这其中经常出现以情带法,因情而枉法的现象。(三)过于依赖以往的个人经验。特别是一些在监督***岗位上时间较长的人员,很多人存在着对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深入,在监督***中过于依赖以前的经验走老路,监督***程序混乱,行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四)监督***中对法律、法规把握不住。队伍中有些***人员在***中不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界限,不能准确区分处罚条例之间的不同,定性不够准确,运用法律随意性较大,致使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和办案效率的提高。(五)部分人员官僚作风严重,宗旨意识差。个别单位或个人在消防监督***中,因为手中有了***权而摆不正位置,自以为是,凌驾于***对象之上,盛气凌人,高高在上。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办事效率低,完全违反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宗旨。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内因与外因,两者之间有一种辩证的关系相互作用及影响,就消防监督***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作者想从内因及外因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内因:内因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它是根本。反映在消防监督***中,主要有:一是个人私欲在作怪。社会中每个人都是有贪念的,只是大多数人的思想觉悟较多,自我克制力、约束力较强,对欲望控制力也强,而内心却存在法律和道德上的顾忌。但有的个人的自省能力及自我约束力不强,致使贪欲膨胀,在金钱面前只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屈服于糖衣炮弹之下;二是个人素质在作怪。消防监督***人员需要较系统的法律知识、消防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只有具备了这些才可能有好的***品格,有较强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但目前我们消防监督***队伍普遍存在着个人法律知识欠缺,业务知识不足,***综合素质不高的现状,也导致了有心无力,好心办坏事等现象;三是小团体利益在作怪。个别单位,为了“拉赞助”、“搞关系”,甚至会出现集体违法的事件,或个别消防监督***人员打着为单位、为集体谋利益的旗号而谋取私利的现象,影响了公正、公平***。

(二)外因:一是当前社会现状,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阶段,各种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金钱论”的影响逐渐变成一种利益关系。为此,也使得整个消防监督***也必然会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同时,消防部门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都是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的,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这些因素一旦被渗透到***过程中,就难免会影响到***的公正性;二是法律本身的缺陷。《消防法》于1998年9月1日颁布,但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没有形成系统性更强的,较严密的、强有力的法律运作体系,虽然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但在***中难免出现法规冲突、法律弹性、法律真空的情况。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对策。

现在,我们全社会都在倡导和谐的理念,我们的监督***也不可能脱离这一“理念”而单独存在。消防监督***是各级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国家赋予的权力,消防***质量关系到一方经济建设能否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能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直接关系到消防部门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消防***的权威。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人民消防为人民”,一定要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以提高新形势下的工作效率。(一)坚持不懈地抓好***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为民的观念。思想建设是***建设的根本,是消防监督***人员队伍素质建设的核心。所以我们一是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的十六大等,***的先进理论,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为民”的思想根基。要紧密联系消防部门***工作的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把“立警为公、***为民”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水平,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我们要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加强***的执***能力建设的起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为了维护人民群 众的最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保障,违法要追究,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三是要树立“服务型”***的新理念。现代***府是服务型***府,要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在消防***活动中,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除告知违反相关行***法规条款外,要帮助被责令人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整改的要报当地人民***府,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聘请有关专家讨论论证。(二)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消防***队伍***能力,实现消防监督***健康发展。任何人的进步都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得来的,加大对消防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必将会不断提高消防***队伍***能力。所以,作为总队、支队一级的单位要制定详尽的培训计划,并结合当地情况,结合一线***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断革新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期性、系统性的进行培训,在培训中要做到,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点面兼顾,突出重点,切忌形式化、教条化,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消防***队伍的***能力。为了实现消防监督***健康发展要做到:一要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实践中又容易出现问题和偏差的方面,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定,明确每一项具体***行为的必有程序、法律责任,使***人员有章可循,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全面推行***责任制,完善***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法制队伍,严格案件审核把关指导,层层签定***责任状,将***办案考评落实到每一位***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办案指导不强、质量不高、监督不力等问题,全面提高***水平。二要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质量考评情况与干部量化考核和晋职晋衔、评功授奖直接挂钩,对***质量考评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三要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规则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作业,真正体现***的公正与公平,建立统一、有力、高效的消防***监督机制,将***行为的全过程纳入监督范围。达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防止发生***违法,以法代罚的现象。同时也要加大内部***监督的力度,认真查处***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使***监督既能起到查处违法违纪的作用,又能起到警戒、预防的作用,从而进一步规范消防***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达到“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目的。(三)建立健全和切实落实监督制约机制。

众多腐败份子“落马”的实例一再告诫我们,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在于防止权力的滥用,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要在健全对权力的监督上下功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责任分划到岗位、人员,使消防***权限确定化,责任明析化,程序公开化,文书规范化。二是要在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的有关制度上下功夫。制度建设更带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人人事事都在制度的规范之中,严格落实***例会制度、集体议案制度、法律技术审核制度、两人以上***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及热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三是要在落实***质量考核评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下功夫。四是深入开展“警务公开”工作,实现阳光工程。在消防信息网,公开消防监督程序,行***许可范围,推行网上审批,公开投诉电话,聘请廉***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放心,为人民掌好消防监督***权。(四)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消防规划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顺利进行。《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府负责。各级人民***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加大财***投入或者在***策上给予倾斜、扶持。(五)要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把家庭防火纳入法制轨道,推进社区消防建设,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行人人参与,群防群治,从而解决消防***盲区。(六)依托“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基础,打造严格***新平台。

消防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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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社会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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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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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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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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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0篇,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题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速记。理念——法之灵魂理念是法之灵魂。安全生产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人的生命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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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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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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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教育法律法规10篇,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中最常用的规范,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二、内容安排第一专题: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全面认识和理解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观点,从理论上搞清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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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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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内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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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试题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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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试题10篇,内容包括最新计划生育法律条文如何查询,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点。各区县教育行***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区县教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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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心得体会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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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法律法规心得体会10篇,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法院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