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研究汉字构形理论“六书”的典籍汗牛充栋,其中象形字的研究相对比较成熟充分,但学界仍有省形、变形、增形、重形、附形等诸多歧说。各种解说或名同实异、或名异实同,互相交叉的各家学说使人对六书学理论产生疑惑。我们从说明象形字的构形原理出发,指出六书系统中的象形字具有具象构形与意象构形的区别。具象构形仅仅能满足”陈述”,意象构形才能实现“表达”。从分析汉字的语言性质和文化意义着眼,以联体象形的概念取代省、变、增、重、附的多种杂说,才能确认汉字象形构形法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关键词:心理赋形 形符固化 具象构形 意象构形 联体象形 所指性 能指性
Six categories of Chinese characters Pictographic configuration method
Zhang Ze-du
(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Guizhou University,Guiyang,Guizhou,550005,China)
Abstract: Study Chinese character configuration theory "six categories of Chinese characters" ancient book and record is overabundant, pictographic characters among them a lot of branches such as studying relatively relatively mature, are sufficient, but educational circles still has province shape , deformation , increasing a shape , highly valuing a shape , attaching a shape says. Various definition or different reality of same reality different, or name is same , every family theory alternating each other makes person mimic theory coming into being to six categories of Chinese characters feeling uncertain. We set off from the principle explaining the pictographic character configuration , pictographic character in bringing forward six categories of Chinese characters systematically has the difference resembling the configuration and the imago configuration. And point out the utensil elephant configuration being able to satisfy " statement " only, imago configuration ability comes true "express". Significance sees our language character from the angle of to analysing a Chinese character with culture , substitutes the province , unexpected turn of events , dynamiting, various different versions , practice value and theory significance affirming Chinese character pictographic characters or pictographs formbuilding on this account attaching with the concept uniting body pictographic characters or pictographs.
Keywords : Mentality tax shape The pictograph is solidified Resemble a configuration Imago configuration Unite body pictographic characters or pictographs Referred to nature Can refer to nature
通过“摹象构形”的方式创制使用文字,几乎是人类所有语言文字早期共同的表达方式。就像钱钟书先生所言:“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无论是古埃及文,还是玛雅文,甚至至今犹存的摩梭文。就连英文中的字母“A、B、C、D”,起初应该都不过是那些游牧民族在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帐篷、弓箭以及水勺、饭锅而已。至今仍然属于表意体系的汉字,造字之初必然会毫不例外地把“象形”作为自己最早的构字方式。我们大可不必对汉字中存在部分象形字而津津乐道,那不过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事。
许慎将象形构形法的造字原理精辟概括为: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许氏的叙述向我们透射了一种原则:象形字所表达的对象应该一定都是自然实物。因为只有是实物,才有形可象、有体可随。这种滥觞于原始绘画的汉字象形倾向影响深远,以至六书中其它造字方法也基本保留了当初“随体诘诎”的写意风格。这种风格在小篆中体现得尤其突出,圆转流畅的小篆令我们在研究源远流长的汉字时,同时也得以领略汉字书法的美学意趣。可以将象形汉字造字之理称为“象形构形法”,它的构形原则是义纲形目,以形达义。汉语中的“日”,画个圆是日、圆中间补一个点也是日、在一个近圆的方框中加一横还是日。汉字的“日、目、口”何以会从圆到方、改圆为方?究其根由,不过是因为人们能力所限――画圆往往不圆。既然画日而不圆,索性改圆为方,画直线差不多是人类与生俱来和无师自通的本领。于是太阳也就成了方框。把汉字中那些原本需要随体诘诎的“画法”改为笔画平直的“写法”,在提高书写效率的同时,也将“方块汉字”推进到了呼之欲出的地步。
象形字通过呈现实物来实现表达意义的目的,在词汇学意义上形成了传统训诂学所说的“形训”,或称为“的训”。由于客观实物本身存在性质、形状、色彩、功能等诸多差别,就会使象形字在作为词使用的时候产生了一词多义的“复训”。也就是词汇学理论意义上的“多义词”。如“甲”,既有表现种子发芽状态的“开始”义,也有种壳性质具有的“坚硬”义,后来还能表示“第一、初始”等引申义。由于年代久远,我们有时甚至无法判断某些汉字究竟哪一个义项是它们的原始意义。这一原始状况常常使得学者对象形字的类型研究感到一筹莫展。不过我们也不必因此而踌躇不前,对象形字作一番类型研究,例如就它们的来源进行分类,就可以将象形区分为人身、器具、草卉、树木以及鸟兽虫鱼等等,这本身也不失为一件有意义工作。
有一类构形稍显复杂的象形字,让人觉得是形上添形.如“眉、果、尾、身、表、夭、交、尸、口、目”等,在历来的汉字研究中往往被学界冠以诸如“合体象形、增体象形、附体象形、变体象形”等等,名目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类象形字的出现甚至要早于指事字。学界对这类构形稍显复杂的象形字进行构形分析时,历来的做法是棱模两可地冠以类似“合体、变体、增体、附体”这样似是而非的说法。但是它们的构形上表现出来的所谓合、增、变、附,实质上完全就是所言事物本身的组成部分,两形原本是密不可分的同一复杂相联物体。是一种联体象形。其字义也是明确而单一的。事实上我们简直就无法肯定地指出,“夭、眉、果、身、表、尾”当中的“大、目、木、人、衣、尸”跟“丿、须、田、日、毛”究竟孰本孰末孰重孰轻――它们本身就是浑然一体、实质一致、相辅相成的“形中之形”。被我们勉强拆分出来的另一半原本是密不可分的同一复杂相联物体而已。勉为其难地将它们人为分割成若干散乱零碎的部件,既不合乎逻辑也没有理论意义。为了便于研究和叙述理解,我们不妨先将这类结构复杂的象形字统称为“联体象形”。这样,一个汉字无论形体简繁,只要是指称某类具体实物,就不妨认定为象形字。只有这样的汉字,才有可能最终发展成意义符号而不再是实物记号。
将“合、增、变、附”统称联体象形,可以有效避免后人在拿不准的情况下对象形字作出张冠李戴的错误判断。如“表”就是原始先民以带毛兽皮做的“毛衣”而不是现代人所编织的毛衣,汉字“表”也并非两个象形字“毛”跟“衣”的简单拼凑;“眉”是“目上毛也,上象额理”,中间一画才是文字所要表达的“眉毛”;由动物尻骨延伸出来以供维持身体平衡的躯体部分叫“尾”。经验告诉人们,只有在动物采取坐姿时,我们才有可能看清动物躯体上的尾巴,所以字形“从倒毛、在尸下”;古人根据经验造了这么一个坐姿下带着倒毛的“尾”字,它并不是指“尸体上的有毛部位”。也更不是两个象形字“尸”跟“毛”机械组合。有一种看起来好似比较折中的“附形”说,根据它的原理,眉字中的目和额理是“正形”,一撇是“附”在其上的。但汉字构形义理告诉我们,在这里恰好只有一撇才是眉字所要表达的本意:它喧宾夺主成了话语的主题。“目”和“额理”都因一撇反而降格成了名副其实的“附形”。所以在汉字教学研究中,不必苦作这种本末倒置的分析。乍看起来好像比较折中合理的“附形说”理论,有误导人们本末倒置误入歧途的危险,会人为增加学习汉语汉字的难度,还有可能会招致故弄玄虚之嫌。
所有基于象形法产生的汉字,无论其形体简繁,只要是指称具体实物,就只能归属象形字。联体象形字的所谓两形,事实上就是所言事物本身的组成部分,或者在人们的意识中是密不可分的相连物体。我们不可能也不必将两形强分为“合、增、变、附”,倒不妨实事求是地将它们统称为“联体象形”。如果合增变附理论成立,面对《说文解字》所云:“,物初生之题也。上象生形、下象其根也。”谁能说明白这究竟是典型的“合体象形”抑或属“会意兼象形”呢?其实那只是古人为了更好地显示实物的所在、所有,因而就在构制字形时运用了一点修辞手段,或者对字形采用了比较夸张的表现形式而已。象形字“夭、尢、果、眉、身、表、朵、、孓、孑、大、龟、鹿、虎、象、兔、枭”等,“夭”象疾奔时甩开双臂并回头顾盼之人;“尢”象人不能双腿直立;“果”表现树上所结之实;“眉”专指目上之毛;“身”明示妊娠之人;“表”特指兽皮制作之衣;“朵”意为树木垂朵朵也,从木象形。学界意欲对这类结体稍显复杂的象形字进行再分析,还赋予它们合、增、变、附诸名,有人索性将它们直接划为其它类型如直接划归会意或目为转注。都容易使人误以为它们是形上添形。可见这类象形字为数不多却足以扰乱我们的研究视线。
联体象形字跟其后发展出来的形声字和会意字截然不同,它的意义就在整个字形里面。而形声字的字义只是寄寓在“声符”之中,例如“裹”意为“缠绕”,“”意指“衣内””。形声字的特征是“意在声中”。会意字虽然也同样可以拆分出几个不同的形符,但会意字的字义并不落实到其中任何形符之上。会意字的本质是“意在形外”。如“宀、、人、、”相加,意义不过是“寒冷”。联体象形就不同了,它的意义就蕴含在整个字形里面。根据以上道理,汉字“臼”如果是“用于舂粮食的凹形器具”,而不是指某种粮食或舂粮的动作,那么它就是一个单纯的象形字而已。同样逻辑,如果汉字“身”的字义是“身孕”,那就决然属象形而毋庸置喙,当然如果字义是“孩子”,那么它就是指事无疑。前人的不慎已经阴差阳错地诱使部分迂腐后学无所适从,我们要避免人为地硬将构形原理原本如出一辙的联体象形字强分为“合、变、增、附”。学界向来众口一词地一致将汉字“果”看成是象形而将“禾”说成指事,把“眉、身”认作指事又将“水、木”当作典型的象形,而且言及象形必称“水、木”。然而翻开《说文解字》,“木”就是 “从屮、下象其根”,“水”则是“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许慎对此言之凿凿。为什么就从来没人说到“水、木”两字是“合体象形”或“指事字”呢?个中原因除了崇圣尊贤唯上唯师的文人情结外,恐怕还有学而不思人云亦云甚至辗转传抄的问学积习。我们主张实事求是地将所有上述“形上添形”的象形字统称为“联体象形”。
建立联体象形的概念,不仅能够彻底解决复杂象形字的一系列问题,还可以有效避免联体象形可能跟会意字发生的纠缠。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会意字虽然具有两个以上的形符,但会意字的形符组合是随机的和任意的,而处于联体象形字当中的构形单元就是不可以任意拆分甚至是不允许随意挪动的。例如“尾”字就必须是坐姿人臀下的“倒毛”;“表”字也定然是含在衣中的“毛”。尽管似乎只有这一点点区别,但它却已经足以令我们轻而易举地将已经羼入会意字中的联体象形字分出来。我们并且愿意相信,这一点也足以让人们放弃“会意兼象形”之说。
一个构形符号它的作用是指称某种具体实物,就只能认定为象形字。这个道理原本无需苦辩。但在汉字研究与教学实践中,有的学者肯定地认为:“丫”是羊的省形、是“屮”的增形,这样的说法几乎随处可见。根据六书理论,汉字“丫”是一个形,画的是羊角说的是“分歧”;“羊”是另外一个形,画的就是羊头说的是“温驯、祥和”;“屮”是一个形,说的是草发芽;“”又是另外一个形,讲的就是草。象形字“”是“长尾禽总名”,另一个象形字“”是专门的一种“孝也”。我们不能因为它们形近就“望文生义”地将它们牵强附会混为一谈。不然的话人们将会有理由说“从、北”是形符“人”的“合体象形”,或按照现代习俗将“”分析成合体象形, 把“户”理解为省形会意也未尝不可了。当然,由于世易时移,后人对先民的造字意***发生理解偏差也是在所难免的。例如象形字“衣”象汉装上衣之形,却被许慎讲成“象覆二人之形”,这就容易误导后人将“衣”误解成会意字。不仅分析变形,就连构形类别也错了,天下谁见到过哪儿有“覆二人”的上衣呢?这些都是不符合汉字实际和不利于汉字分析的认识方法。
其实有的古人似乎已经隐约觉察到了前述各种象形汉字构形现象具有重要的构词法意义,甚至还对它们赋予了“变形、倒形、重形”等等绝妙的名称。但是古贤大多未能对其作出正确的阐述说明,而是不知所云地自矜一番。例如学界时常引证的“屈中为虫,人持十为斗,止戈为武,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之类叙述,结果是将后人糊弄得不知所以,最终只好放弃了事。为了不至于破坏六书理论系统的整体性,对象形字只能从用途着眼进行分类而不必从构形特征分类。我们将上述各种具体方式包括变形、倒形、重形等等,都暂且一概表述为“以形增义”,以求简单明了。语言科学不主张对事实进行过于琐碎的分类,理论的价值在于应用,分类琐碎将会降低其实用价值。
如果真要进一步对象形字进行细分的话,根据象形字的构形摹本来源,倒是可将象形造字法进一步细分为具象构形与抽象构形两种。尽管古人说过象形有物形、事形、意形的差别。如“木、人、目、日、月”固然就是自然实物的摹象,是一种具象构形,但“回、凹、凸、虫”之类,不采用抽象构形理论根本就难以理解。这类象形字的构形依据不是具体事物的实形,而是“意形”或“事形”,也就是我们在相关论述中谈及的“心理赋形”。“回”表现物之曲,但不知是一截绳子、一段铁丝、或者竟是一条虫子;“凹、凸”究竟是金之凹,还是木之凸,抑或是土不平,全凭心领神会见仁见智。“虫”通过曲绕的线条描述了一般虫子的常态,要么成条状、要么呈圆形。“厶”借助回绕的线条表达了自顾自利的心态。在不影响表达交流的情况下,象形构形法遵从的是笔画简略原则。因为人们运用语言的实质不仅仅是陈述而更在于表达,所以即使语言对象模糊也能够通过“理解”实现交流。这本身就是汉语之所以被语言学家们列为分析语的一种重要的区别性特征。具象构形与意象构形是象形构形法的两条基本法则,研究它有利于将象形字的研究引向专门深入。在以后的汉字构形法研究中,我们将会不断地重复强调这个基本观点,以期阐明汉字六书理论的一些重要事实。
参考文献:
[1]许慎著.说文解字[M].岳麓书社,2006年1月影印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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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3月重印浙江书局汇刻本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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