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和卖方相互之间
就是追求和被追求的关系。
买方用金钱去追求卖方的商品,卖方用商品去追求买方的金钱。
每一桩交易,都既有消费者剩余,也有生产者剩余,是双赢。
对一方不利,交易就无法达成。
买方和卖方就是临时达成合作的伙伴。
讨价还价决定的是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
若干年前,和朋友逛庙会,看到一个消瘦的男人特别大声的推销商品,手足乱舞、声色俱厉。朋友问:“这个人怎么这么凶?”我说:“想来他是在告诉大家,谁如果买他的东西,他就要打谁”,朋友莞尔。
我们都明白,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卖家。
不久前,一个朋友问我:“你觉得买方和卖方之间有竞争吗?”我反问他:“如果买方和卖方有竞争,那么他们竞争的目标是什么?”所谓竞争,就是同一目标下,看谁做得最好。卖方的目标是把东西卖出去,而买方的目标是把东西买进来,他们的目标不仅不同而且正好是相反的,不可能存在竞争。这个朋友查了一下竞争的定义,承认自己误解了竞争的含义。
不久后的一个公共讲坛期间,一位来自浙江的学者型的副市长说:“农民的土地。最大的威胁来自资本,因为买卖关系是敌对关系。”我问他:“如果买卖双方是敌对关系,你不把土地卖给对方不就行了?这不就伤害你的敌人了吗?”轮到副市长演讲的时候,他说:“刚才有朋友说买卖关系不是敌对关系,这是市场原教旨主义。一方多得一分钱,另一方就要少得一分钱,这不是敌对关系是什么?”
如果有机会,我会反问他:既然敌对,为何商场会主动打折,这不是故意把好处送给敌手吗?
很多人都认为买卖关系是敌对关系。的确,卖方多得一分钱,买方的口袋就要少一分钱。但是,想想几个人合伙做生意吧。这个合伙人多分一份利润,那个合伙人就要少分一份利润,但是,伙伴关系因此消失了么?竞争,一定只能发生在目标相同的两个人之间。甲和乙追同一个女人,两个男人的目标相同,他们才是情敌,有谁见过甲说“这个女人是我的情敌”吗?追人者和被追者,永远都不是情敌。
买方和卖方相互之间就是追求和被追求的关系。买方用金钱去追求卖方的商品,卖方用商品去追求买方的金钱。每一桩交易,都既有消费者剩余,也有生产者剩余,是双赢。对一方不利,交易就无法达成。买方和卖方就是临时达成合作的伙伴。讨价还价决定的是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
而买方和买方才有竞争,卖方和卖方也才有竞争。为什么有时候你不得不多掏钱给卖方?那不是因为卖方是你的敌人才向你要高价。你真正的敌人被你忽视了,他们就是市场上无数的“乙”。如果你不愿意出高价,他们愿意出,东西就归他们了。你出高价,是为了跟无数的“乙”竞争,而不是为了和卖方竞争。同理,商场打折,也不是因为顾客的要求,而是因为来自其他商场的压力。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电信运营商致力于排除其竞争对手却从来不排除用户。如果按照那位副市长的误解,买卖双方是敌对关系,为何所有卖方都是希望“敌人”越多越好呢?
中国古谚云;“买卖不成仁义在。”西谚云:“顾客是上帝。”任何把顾客当对手的商家,都不可能成功。商家必须迎合、讨好顾客,才能从顾客那里赚到钱。
对买卖关系的误解导致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悲剧。薛兆丰曾经分析过俄罗斯的著名歌曲《三套车》。歌里的车夫诉道:“你看吧!这匹可怜的老马,它跟我走遍天涯。可恨那财主要把它买了去,今后苦难在等着它。”实际上,是车夫本人被境遇所逼要卖掉老马,但他却把怒火发泄到买主身上。这种错位思维让苏俄***成功后建立的计划体制,取消市场,结果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有一些人喜欢指责工厂给工人的工资太低,但他们却忘了,他们买东西的时候,也是尽量少给厂家钱。没有人会对厂家说:我再给你加些钱,你给工人多发点工资吧。顾客需要物美价廉的商品,厂家其实是在迎合顾客的要求降低成本。工人的工资不太令人满意,是因为有很多工人在竞争。如果***府强行提高最低工资,生产成本上升,顾客减少购买,那么厂家和顾客的合作就没法继续下去。随之,厂家和工人的合作也没法继续下去,工人失业,受损更大。
很多人不仅希望***府提高最低工资同时管住价格,这种做法其实是管住了自己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只好减少生产。但从顾客这一方来说,竞争对手还是那么多,甚至更多,于是,大家只好竞争排队、走后门等等。从这一点来看,显然中国电信业更懂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