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企关系从广义上讲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一切关系的总和,它包括银行与企业的相互信任关系、融资关系、控制权关系等;而从狭义上讲则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也就是信用契约的关系。这里不仅包括存储关系、信贷关系,更体现了银企双方等价交换的买卖关系、相互依从的共荣共赢关系、股权合作关系、中间业务的服务关系等。改善银企关系,加强银企合作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乃至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我行实现“二次创业”战略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和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银企关系存在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不良债权和企业不良债务使银企关系处于潜风状态。国有商业银行由于长期以来过度放贷,超负荷经营,其存贷比高居不下,包袱沉重。二是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制定缺乏足够的区分度。这使更多不守信用者被纳入贷款对象,整体上降低了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恶化了借款者与贷款者之间的关系。三是银企之间缺乏密切协作患难与共的意识。我国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发展都严重受到资金的制约,其中相当一部分源于银行在关键时刻的不合作、不支持。四是银行对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缺乏针对性和创造性。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缓慢,金融服务策略与企业市场发展战略未能协调配套,导致企业在丧失良好机遇、利益受损的同时,银行效益也未能得到有效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与决策体系。首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软约束,银行要认真做好贷款的五级分类工作,切实加强对不良资产、表外业务风险以及重点客户的监测和考核;注重控制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贷款的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建立科学、系统的客户信用信息系统,降低信用风险。其次,要形成有效风险定价机制,改变那种以抵押物为标准的银企关系。只有建立了这种定价机制,国有银行上市后的银企关系才会发生根本变化。
2.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机制、***策和程序,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服务,使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贷款支持。银行对企业融资的管理办法应区别不同情况,不能一刀切,认真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评估时间长、手续多、财产抵押值低、贷款周期短等问题,真正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机会,使其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3.转变经营理念,推进业务流程重构。首先,要以动态的眼光去观察企业,综合分析企业的资信,不要一味的追求大企业客户。中小企业虽然在一定时期内的资信水平和企业实力处于较弱地位,但是从长远看,中小企业客户仍将是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因此银行在当下应当主动维持与企业的关系,避免今后丧失市场占有份额的可能性。另外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尤其在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银行服务的水准以及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已经成为企业选择银行的首要标准。
4.要提高使用现代金融产品的意识,加快和完善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业务的发展,满足企业投融资需要。通过同业合作和金融产品创新,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可以合力开发出业务交叉、捆绑销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把证券、衍生工具、外汇产品、互惠基金、单位及信托投资基金、存款证及其他银行业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公司可转换权益等金融新产品作为银企合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资金监管和为企业服务的技术和能力,满足未来企业的发展需求。
(作者单位:临海农行白水洋支行 浙江临海 317000)(责编: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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