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散文大家黄裳先生离去,令人殊觉悲痛。这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已渗入中国文化血脉八十余年的文学传统,一种优美的文体和那脍炙人口的文章风格,将永远消逝·
从他去世当晚至今,我接到好多报刊的采访电话。所有问题问完后,最末的也最重头的问题,必然是:“黄裳先生的散文得到了那么多名家的肯定,您能不能详细说一说,他的散文好在哪里·”
1997年春,我替黄裳先生编六卷本《黄裳文集》,翌年由上海书店出版。那时我把他的大部分文章看了一遍,有些则此前就已细读并深爱。我反复想到的,也是这样一个问题:都能感到这些文章好,但谁能说出它们到底好在哪·因年少气盛,曾下了决心:此刻,恐怕没几个人比我读得再全再细了,那就趁热打铁,好好回答这个问题吧!
但后来是,决心下过,想也想过,却没有做那种扎硬寨打硬仗的研究,也就没能写出像样的有分量的论文,只在每卷文集的前面各写了一段数百字的“弁言”,另外还写过一篇题为《黄裳先生》的短文,表述了自己粗略的想法。
现在看,当时主要突出了两点,一是在文体上,强调他的各类文章都属“广义的杂文”;二是在风格上,强调它们有浓浓的“书卷气”。
如在《黄裳文集》卷一“锦帆卷”前,我写道:“本卷所收多为作者记游作品,但它们又不同于一般的游记。在内容和写法上,它们和作者谈书、怀人、议世的散文随笔并无太大的不同。作者常说散文与杂文不应有明显的界限,他还喜欢将自己的作品统称为‘广义的杂文’,看来确有他的道理在。”
在卷二“剧论卷”前,则说:“本卷文章都是谈戏的,但作者不愿称之为剧评,也不承认自己是‘剧评家’,而宁可称它们为‘论剧杂文’,说到底,还是他那‘广义的杂文’的意思。不将这些文章作为评论,而作为具有评论味的散文随笔来读,确是能得到更多的乐趣的。”
卷三是“珠还卷”,收了好几种本来意义上的杂文集,我在弁言中写:“本卷中的许多作品似可归入狭义的‘杂文’范畴,但作者仍保持着他一贯的风格。即使写尖锐泼辣文章,依然不失厚重娴雅,处处充满独特的书卷气。”
第四卷“榆下卷”,收入的都是最具书卷气的书话,我的喜爱之情在书前也溢于言表了:“本卷所收,多为‘书话’,这是作者最擅长的文体……当年,《榆下说书》初上市,读书界为之雀跃的情景,至今犹令人感慨。”——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一点当年对他的散文的欣赏、体验的痕迹。
此后十多年里,不断读到黄裳先生的新作,也一直在思考他的艺术风格的特征。我写那本散文史论性质的《今文渊源》时,黄裳所代表的风格也是着重考虑的一个方面。所以,今天再来叙说这一话题,思路可能会更清晰一些。
我发现,真要说清黄裳散文的魅力,似须从文体和风格两个方面入手。文体,也就是“广义的杂文”,这可说是渊源有自,是有传统和师承的;风格,则是他个人的。而“书卷气”,始终贯穿于他的文体和风格之中。
用大专家的底子,写文学家的美文
黄裳的文体,即那种打破了各类体裁的局限,使各种文类都充满作者的真性情和浓郁的书卷气的写法,是“五四”以后中国新文学的一大创造,这也就是周作人、俞平伯等开创的文人散文、学者散文的传统。周作人将这方面的论说统称之为“杂文学”,亦即各类文章之学,其实也就是“文章学”。这种打破文类边界的努力,促使小品作家和论文作家都成为“文章家”,都要把文章写好,使其可读耐读,而其中的关键,用周作人的话说,就是不仅要说得“理圆”,还须“有余情”。
那时的很多论文,现在读,还是觉得好看,可读性并不逊于文学作品,奥妙也就在此。
1923年9月2日,俞平伯在给周作人的信中说:
近日偶念及中国旧诗词之特色至少有三点:
(1)impressive,(2)indirect,(3)inarticulate,推演出来自非长文不办,然先生以为颇用得否·
这三个英语单词都是借用,当然不可循其本义,但细按俞平伯一贯的文心,似可意译为:(1)悠然心会(impressive),(2)朦胧蕴藉(indirect),(3)浑然一体(inarticulate)。这是中国旧诗词特色,而俞平伯也使之变成了他的散文乃至论文的特色。
试看他的学术性专集《红楼梦辨》《读诗札记》《读词偶得》,乃至《唐宋词选释》,其风格大致如斯,与他小品散文中的议论说理部分并无二致,也因此,他的所有论著都可拿来当散文读。虽然这些文章都是讲逻辑的,表达也是精当的,但他更强调对研究对象的“心会”而不仅仅是逻辑推论,也更注意保持文章自身的“浑然一体”之美。
当然还有另一个特点,即这一派的文章都是写给文化人看的,是含学术性的,不强调普及作用,不特别照顾读者的不同程度,所以也就不像胡适那一派文章注重循循善诱和平白清浅。抗战开始后,提倡“文章入伍”、“文章下乡”;新中国建立后,提倡“为工农兵服务”,普及成了为文的第一要义,文人的个性渐显式微,这一派的文章也就看不到了。所以,“”过后,黄裳的文章在《读书》杂志等处现身,《榆下说书》由三联书店推出,一时成为人见人爱的珍稀品,这也就是这派散文的重见天日吧。
而在这一派的传人中(施蛰存、张中行、王世襄、邓云乡、钟叔河等均应在内),就文章本身说,黄裳无疑是首屈一指的佼佼者;在保持这一文体的纯粹性上,黄裳也是无人可及的。他能那么“顽固”地写这种充满旧气(但同时也颇有新意)的文章,昂然落笔,决不左顾右盼,谁也改变不了他的文体文风。这种为文的自信,亦即对自己所承袭的文学传统的自信,想来也是很感人的。
至于黄裳的个人风格,应从四个方面来看,那就是:功底、见识、趣味、文笔。
先说功底。黄裳知识面很广,文章深入到众多领域,诸如文学史、戏曲史、版本目录,书法绘画、晚明史、京昆剧、鲁迅研究、周作人研究、民国学人研究、红楼梦研究……他每钻一门,都是真读,真钻,能成为这一门中的专家,而且是一流专家。他能跟周汝昌讨论《红楼梦》,能跟钱钟书讨论古典文学,能跟姚雪垠辩论《圆圆曲》,能跟戏曲专家讨论剧目。***初期郑振铎掌管国家文物局时还曾请他到北京搞***书版本,郑振铎本人就是一流版本目录学家。他的《关于柳如是》在《读书》发表后,眼界奇高的史学家朱维铮读得拍案叫绝,我就亲眼见到朱维铮在几年后不忘向黄裳表示自己的钦佩之情。王元化是大学问家,也是文章大家,但看了黄裳的文章,连声叫好,晚年和黄裳成了无话不谈的文友。
正因为有这样的功力打底,他才写得出那手好散文。这是用大专家的底子,写文学家的美文——黄裳散文的厚重、耐读、不过时,最大的原因就在这里;这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色。
至于见识和趣味,其实二而一的东西,都与人的性格相关,见识是它的理性的表达,而趣味是它的感性的存在。黄裳先生的性格,那一目了然的特点,无非是两条,即说话少、看书多。
黄裳不仅在人多的时候光听不说,老朋友相对可几小时不发一言,面对采访也常常欲言又止终于还是不说;但要是谈得投机,问得得法,他还是会忍不住说一通的,有时还会口出妙言,笑声朗朗。他不说则已,一说,就一定有内容,是自己所思所想,写出来往往就是一篇好文章。可能就因为他说得少,也就听得多,读得多,想得多。
每次去黄裳家,他总在看书,桌上,沙发上,茶几上,都摊着看了一半的书。他的文章的书卷气,跟他一生手不释卷大有关系。如此读书成瘾,就把眼界看得越来越高,于是常听他慨叹:“没有书看。”“最近没什么好文章。”他时时向人打听有什么有趣的好书好文,一旦看到一篇好东西也会急切地向人推荐,这时便口角含笑,眼中放光,一脸孩子气。
人的趣味是一种极难言说的东西,它既有先天的因素,更有后天的积累和陶冶。在长期默默而深入的读书、涉世、阅人及艺术体验中,他形成了极高的趣味;以这样的趣味记游、谈戏、议世、论文,也就写出了独到的不俗的见解。写作也有为工作而写、为责任而写、因有趣味而写的不同,黄裳的性格从来是“依自不依他”的,他只肯因趣味而写,遇到有趣的题目,他的文章倚马可待,不然宁可一言不发。这就使他的散文更具个性和品位。
黄裳的文笔极具特色,充满文人气,虽是白话,却有浓浓的古文韵味,厚重而有情;写到关键处,辄锋芒逼人,畅酣凌厉。他年轻时文字沉郁美艳,结实波俏;到晚年,炉火纯青了,老辣中仍藏有一丝美艳,简淡外形难掩其内在丰腴,于是,更耐读了。
论战时的“弱点”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风格。正因黄裳散文具有如此魅力,它的弱点也就很难掩藏。越是优秀的文学作品越容易发现不足,《红楼梦》与《战争与和平》是最好的例子。
我觉得,黄裳散文的弱点,在那些论战性强,需要更充分地说理的地方,表现得较明显;虽然这些文章往往叫好,有的读者最喜欢的正他的这部分文章,他自己也往往以这些文章为得意之作。
黄裳那一代作家年轻时都喜欢鲁迅的杂文,都爱学鲁迅的骂人。鲁迅在写《“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前,冯乃超曾写过一篇条分缕析的文章,鲁迅说:“乃超还是老实。”便亲挥大笔,遂成此文。鲁迅这种不按常规说理,以一击致敌死命的作文法,被后来许多杂文家奉为圭臬。黄裳本来就讲究趣味,感到这种写法其“酷”无比,对这种论战中的机智佩服无以,所以有了机会就爱拿来用。
他从年轻时起(如1946年27岁时与吴祖光的论战)一直到晚年,只要一投入论战,就不爱按常规方式条分缕析,而总是从根子上入手,从对手最致命的地方突破,以***一击致敌死命。这种时候,他对“为文”的追求(其中有一种儿童般的逞能、“好玩”的心态),很容易取代对客观性的追求。所以那次和吴祖光论战后,柯灵批评他说“不是坦荡荡追求真理的态度”。
其实鲁迅杂文的形象系统背后,仍有严密的逻辑系统作支撑,如名文《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一路说故事,一路的俏皮话,但稍稍一想就知道指的是什么,看得出理性的批判在暗中层层推进。后来不少杂文家在此就有缺漏,何满子是最典型的,黄裳恰恰是喜欢何满子杂文的。前文说过,俞平伯这一派的文体,强调“悠然心会”,不喜欢规规矩矩的推论,这也就留下了隐患,即稍不注意,就容易背离逻辑,让趣味,让自己的心境牵着走。黄裳晚年的一些论战,虽以机智、狠辣让人叹服,读文章时也觉畅酣,但终究经不起事后的推敲,在逻辑上显得难以“理圆”,所以很难服人。
当然,这一派的散文并非不可有严密的逻辑,比如知堂的趣味不下于俞平伯,但理论上、逻辑上就要严密得多;同理,也是杂文大家的曾彦修与柯灵(他们也学鲁迅),都很讲究趣味,而逻辑也很严密。可见理性和逻辑还是可以为美文所吸收的,周作人当初论美文时,也是先强调“理圆”,然后才强调“有余情”的。黄裳散文如在理性与逻辑上更严密些(当然它们应隐于趣味文章背后,而不破坏文章之美),那是会更迷人也更服人的。
黄裳先生所代表的文体和文风不会随他而去,我相信它们将长存于文坛;但也希望今后的散文家能在这样的基础上再往前走,以使中国文章益增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