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鬻爵,历史悠久,中外皆有。
法国历史上就有卖官鬻爵的传统,国库空虚特别是与国外发生战争时更严重。如在路易十四时期,国王在财务人员的协助下创建新职位来供人们购买。而且买到官职后,买官者每年还要给王室交纳“官职税”,也就是官职拥有税或者保职税,不交则去职。为了卖更多的钱,国王还会巧立名目,或要求任职者缴纳核准费,或要求缴纳“附加担保税”,有时还把一个官职分为两份卖出。
中国历史上的情况与法国类似。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这种现象,如商鞅变法中实行过“粟爵粟任”,即根据给国家交纳粮食的多少赏赐官爵。西汉的晁错力主“入粟拜爵”:“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就是说,爵位是皇帝垄断的,皇帝可以随口创设,无穷无尽;粮食是农民在土地上种植的,也是永不枯竭的。皇帝拿随口创设的爵位去换农民实实在在的粮食,有什么不划算的呢?所以,汉朝之后,纳粟拜爵或入粟拜爵经常实行。
到了明清,卖官鬻爵更是常态化,叫做捐输或者捐纳制度。这是因为明清时期,通过科举走上仕途是读书人最主要的途径,而读书人多,官位有限,竞争非常激烈,为此朝廷发明了不用考试直接获得当官资格的制度通道。
明朝景泰年间,为了赈灾,明朝实行“捐监”制度,也就是通过捐粮食或银子获得当时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名额,这个名额含金量很高,可以不用参加科举直接当官。最初参加捐监的人还有资质要求,后来只要有钱就行。
捐监虽然可以进入官员候选者队伍,但不一定能很快得到官职。于是又有了快速通道,本来没有候补资格的人,可以出钱买资格,这就是“捐纳候补”。但是排队候补的人太多,朝廷又创设了“捐花样”制度,包括“先用”、“遇缺先用”、“先先用”、“本班尽先”、“新班即用”等等,出了钱的人可以得到当官的优先权。进入官场后,想往上走,还得继续捐纳。清朝就有一种捐纳项目,出钱可以得到优先晋升的机会,这叫做“捐升”。
明清的捐纳,给***府带来了相当丰厚的收入。这些钱主要用于赈灾之类。自然灾害和战争一般事发突然,用款巨大,如果立即进行征税,显然缓不济急,难以筹措。现代国家一般通过立即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但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国家向老百姓借钱的观念,所以,遇到这类事件,开例捐输、卖官鬻爵成了朝廷最拿手的办法。如果不用这种办法,也只有通过向百姓增税等措施来筹措收入了。
但是,卖官鬻爵带来的后果很严重。捐纳制度使官员素质更为低下,而且通过此种办法得到官职的官员,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搜刮百姓。事实上,官员捐得官职后大肆搜刮以捞回成本,本来就是卖官鬻爵制度应有之义。如果买来官职后不能通过职权把成本捞回来,花钱买官岂不成了亏本生意?同时,卖官鬻爵造成正常官员的录用、考核、升迁等秩序的混乱,使无钱无势、遵守规矩排队的人没了机会和希望。而且都是交钱求优先,也仍然有被挤出的人。被剥夺的官员一定会想方设法将此损失补回来,这点几乎毫无疑问。
明清捐输制度有如此坏处,好歹卖官的收入进了国库。更差的做法是,把卖官的钱装进私人腰包。如汉灵帝“西园”卖官,收入全进了皇帝的小金库。《管子》有观点认为,如果出卖官爵,***权可能在十年内灭亡。可不慎欤?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