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业评价是教育活动中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评价的过程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律、程序和方法来进行,需要满足专业上的要求。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我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树立新的课程观、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和评价观。
课业评价中学生相互评价存在的问题:
学生相互评价作为一种新兴的课业评价方式,开始挑战过去的仅以考试成绩单维因素或者以教师的“权威论断”为主的传统评价。
(一)评价结果顺从教师
过去教师一直处于“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地位,是主宰、是权威,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只有教师才能对学生的课业作出评价。“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严师出高徒”、“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实质是一种权力的影响”1这种观念的建立是由其社会文化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适应了当时教育发展的状况,在传承人类文化,传播先进理念,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到了后工业经济时代,由于知识经济的到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对个性发展的要求已日益强烈。教育途径的不断拓宽,教育管理和教育手段已逐步现代化、科学化,以教师为主体的活动舞台已逐渐被学生占领,但“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在个别教师中仍然存在,他们在日常教育过程中放不下架子,自己充当唯一裁判的角色,不能把学生的评价能力发挥出来,以为这样才能维护教师的权威。所以教师在对学生课业进行评价时,对学生相互评价这种方式采取逃避的态度,或者使学生相互评价在课业评价方式中占微乎其微的比例,如此评价权重的划分,客观上使课业评价的结果顺从教师的想法。
(二)评价内容过于片面
课业评价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综合、整体评价,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是有机结合、水融的。课业评价直接受教学效果评价方式的影响: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生,而培养出来的学生是要经过家长、学校、社会、国家的检验的,如果教育出来的学生不能符合社会大体的评价方式,可想而知这样的教师、学校需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因此,现存的教育采取什么样的评价方式,作为教育实施主体的教师与学校只能迎合,是被告动的信息接收者,即使对这种评价方式存在看法,或者想跳出这个束缚,都只能是在不破坏主体评价方式的前提下,进行极其少数的尝试。当前影响学生互评的评价方式主要有教学成绩、学习成绩至上、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
学生相互评价作为课业评价的一种评价方式,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教学成绩这座大山的重压下,教师和学生都为“分”疲于奔命,看不到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教育诉求。成绩至上的评价方式根深蒂固,而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无法得到落实,使得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潜能被忽视了。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教师只注重个别学生而忽略全体,把更我的精力放在那些升学有望,能给老师和学校带来荣誉的部分学生。学生在作出相互评价的过程中,也就只有迎合、被动地接受以学习成绩论优劣的观点,注重对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评价,忽视了对学生知识学习的过程与方法的评价,忽视了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以“一优遮百丑”相互给出评价,使得相互评价出现偏颇。
(三)过分关注学生的外在客观因素
学生是以生命为存在方式的个体,决定了其对如家庭出身、经济状况、身体外貌等外在客观因素只能被动地接受,是无法在学生时代得到多大改变的。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进一步影响着人际关系及其选择。人际关系由以前的伦理型转向法理型,由以前的封闭型转向开放型转变。学生之间的交际领域也在扩大,对家庭状况的了解越来越深入。当学生带着商品经济意识,根据学生的不同家庭背景对他进行课业评价时,受利益多元化的影响,学生之间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原本纯洁的生生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现了功利性倾向。并且这种倾向很大一部分是学生家长在有意或无意之间传达给学生的,比如在家庭内部聊天过程中透露某某同学是某某领导的孩子,或者把具有利害关系的家长关系施加于学生之间相处的方式上。功利性的人际交往遮蔽了学生之间正常的友谊关系,使得学生课业相互评价呈现扭曲现象。
另外一方面,有的同学可能在体态、长相上比较特殊,也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造成身体的残缺,跟大多数同学相比差异显得过大,比如个头矮小、身体肥胖、口齿不灵、因残疾造成的行动不便等等。这部分同学可能在平时表现上就不那么突出,甚至会有不同程度的自卑,如果在进行课业相互评价时,由于学生价值观念发展还不够完善,以这些作为评价标准时,不仅造成课业评价结果的不公正与失真,也对那些有缺陷的学生的心理造成严重的打击。
(四)容易出现小团体主义
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的过程中,彼此根据兴趣爱好、需要和态度、感情融洽程度、行动是否一致等,经常聚集在一起就容易形成小团体。团体也称为群体,是指人们彼此之间为了一定的共同目的,以一定方式结合在一起,彼此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心理上存在共同感并具有情感联系的两人以上的人群。2受小团体的从众心理影响,即个人由于受到团体的压力,而在知觉、判断、动作等方面做出的与众人趋于一致的行为,它使得个体容易改变自己原来的观点、立场,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小团体内部的成员存在彼此的忠诚感,在面对其他同学或者班集体时容易掩盖其不足的一面,更多地把其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而作为个体去评价班级中的同学时,由于对小团体中的成员在感情与心理上有更多的相似性,对彼此的行为与表现认同度远远高于其他同学,对团体中的同伴通常只提优点,而不以公正的立场指出存在的不足,对缺点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当学生相互评价时受小团体主义影响超过了公正允许的范围内时,产生的评价结果不仅不能达到评价的预设目的,而且对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品质,正确处理同伴的关系,树立良好的班级风气都存在较大的危害性。
参考文献:
[1]陈志权.学校问题透视[J].西南教育论丛,2004(1)
[2]章志光.社会心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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