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养老篇1
新型城镇化的逐步推进,势必进一步加速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11月15日,新型城镇化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如何开发老年服务产业成为会议的重要议题。
城镇化不仅会使养老市场需求量增加,还会为城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带来强大动力。未来,我国养老的重心将从农村转移到城镇,这对于希望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不过,养老产业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企业不可能“赚快钱”。
到会专家提醒,目前企业要跳出养老看养老产业,竞争性不强但潜力巨大,这为从事养老服务产业的企业留足了成长空间。
老年消费市场3.3万亿元
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2.02亿,占总人口的14.9%。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
谈及中国面临的养老压力,长期专注于养老领域研究,曾参与《中国老年事业发展白皮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起草的全国老龄办***研部副主任李志宏说了8个字:不可逆转、不容乐观。
未富先老,是我国养老面临的困难。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力和公共财***虽然会带来一定影响,但这会为某些行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如健康养老产业。
据研究机构预测,到2020年,中国老年消费市场规模将达到3.3万亿元。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年群体消费和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养老行业,希望从中分一杯羹。
一直从事商业贸易的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开始在北京大兴区狼垡开发一个占地200亩的养老园区。该公司副总经理郑强说:“希望将园区做成一个养老产业的推进基地,这是商业公司涉足养老行业的一次尝试。”
据郑强介绍,这个养老园区的定位是老人的健康管理服务。为满足社区需求,园区内会设立一个主要针对老年痴呆、心血管疾病等***的老年病康复中心,还会设立一个培训营养师、护理师、心理咨询师等的培训中心。
与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公司想法类似,由于看好养老产业前景,河南五云山养老项目负责人则在郑州圈了1.8万亩山林地做起小镇养老项目。据他介绍,该项目的定位是候鸟式养老,与公司另一个项目配合,会员每年可以在河南五云山和海南分别居住两个月。
这个项目未来可能会过渡到养老地产。“打造的方向是微型小区,园区内亭台楼榭、小桥流水应有尽有,还设有康复医院,提供中医养生等服务,未来老人可以选择在此购房置业。”说。
开发养老产业市场,需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要根据老年人需求设计养老方式,提高老人生活的幸福指数和快乐指数。”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旅游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民谈到,可以结合当地的市场,依托景区开发旅游养老。目前最常见的是一些东北老人的反季节养老,他们冬季到海南避寒,夏季回东北避暑,候鸟式养老已是国内比较成熟的市场。
养老重心在城镇
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出台,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例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方式的转变都有利于扩大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
此前,关于养老体系重点在农村还是在城镇这一问题,业界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占较大比重的地方是农村,农村是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难点。在李志宏看来,未来社会养老体系的重心一定是在城镇。
“城镇化进程加快,到2034年城镇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城镇老年人购买力是农村的4倍,所以城镇老年人口将来会是重点,只有城镇能使社会养老体系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他说。
“人口城镇化会加速人口老龄化。”李志宏认为,城镇化会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从而导致出生率下降;同时,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使得人口死亡率下降。这种双重叠加势必导致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老年人口比重增加2%。
实现城镇化后,老年人的购买力也会相应增加。李志宏分析,决定养老市场需求量的因素有3个:老年人口数、收入水平和购买意愿。老年人口的城镇化改变了老年人的消费方式;此外,城市老年人收入水平比农村老人高,这些因素会使得养老服务业迅速扩张。
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业还属于劳动力型,将来势必会转向品牌、技术、资本运作型,劳动力的增加会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入,为城市各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劳动力,也有利于破解养老服务业用工难的问题,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
“即使没有人口城镇化,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也会使养老服务市场扩大,城镇化之后市场需求会更加庞大。”李志宏说,城镇化不仅使得养老市场需求量增加,还会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带来强大动力。
有专家认为,健康与养老服务产业即将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从国家***策层面看,最近一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策,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都充分说明***府对养老相关产业的支持。
不过,李志宏认为,以往***府责任保障制度存在错位情况。“未来养老保障机构应从生活供养型向医护康复型建设转变。”他说,社会保障机构应当把对象设定为低收入和身体不健康的老人,低龄健康老年人则应当生活在社区,然而,目前***府养老服务对象多为低龄健康老年人。
跳出养老谈养老
无论如何,近期的一系列利好***策势必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国家出台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其中有很多内容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机遇,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住房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转变,都有利于扩大养老服务业发展空间。
如果跳出养老本身看未来的养老服务产业,视野就会变得开阔。“国家的***策对养老、健康、旅游、文化均有提及,这给我们以启发。”王先民建议,可以依托国家***策和社会需求来创新养老服务产品,改善我们的服务,从而形成一个非常大的产业集群,这才是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例如,把养生、养老和旅游结合起来,实现三方面的一体化。
一体化意味着资源的整合。“养老服务业产业组织形态应从零散经营转变为规模经营,从而进一步优化产业服务。这需要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要在居家服务、社区服务和机构服务三者之间形成整合。”李志宏谈道。
谈及这种整合,他举例,未来养老服务业和健康发展融合是必然的选择。因为人口老龄化使得疾病性质向慢性疾病发展,目前老年人慢性病的患病率为60%,慢性病老年患者约1.1亿人,到2050年约为3亿人。养老服务业及健康服务需求极大增长,这就要求两者需进行战略性整合。
当然,李志宏强调,实现资源整合必须进一步完善***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以及公司之间的合作。
不过,虽然有一系列利好消息,但养老服务产业也存在隐忧。据有关机构预测,养老产业回报周期通常在5至10年之后,回报率为6.3%至7.1%,前期投资大且回报周期长,这使得一些本想进***养老产业的企业望而却步。
城镇养老篇2
关键词:城镇;空巢;老人;养老
一、城镇空巢老人现象产生的原因
空巢老人是指那些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其中既包括无子女的老人,也包括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人。空巢老人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趋势、社会进步的体现及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改变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从主、客观两方面促成空巢家庭迅速增加。究其原因,为以下几点:
一是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策,使家庭人口减少,家庭结构小型化,而且“丁克”家庭越来越多。
二是经济发展导致“空巢”。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科技的进步、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寿命大大延长。
三是子女“远游”导致“空巢”。近些年来,年轻人有的外出经商,有的在外打工,有的为了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而举家迁往大城市,这都是造成“空巢老人”增多的原因。
二、城镇空巢老人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反映的社会问题
(一)部分空巢老人相对经济困难。没有收入的老年人大多依靠孩子的赠予、社会补贴等生活。但由于数额较少,因而并不足以保证老人的日常生活。此外,部分城市空巢老人退休金偏低。由于这些老人收入比较单一,主要靠工资收入,子女资助微不足道。现今,社会竞争加剧导致一些老人的子女下岗失业或子女工作、收入不稳定或收入偏低,存在老养小的现象。在目前物价水平下,多数老人自身的就有一定的生活负担,再资助子女,无疑会带来更重的生活压力。
(二)患大病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空巢老人中的绝大多数参加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小毛病他们自己是可以承担***费用的。一旦得了大病,除医疗机构核销一部分外,老人自己还得承担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得了慢性病,***费较高,对于月收入低的老人来说,经济上就会捉襟见肘。
(三)空巢老人的社区服务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大部分城市空巢老人生活能够自理,但也有很多空巢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存在问题,尤其那些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人员,他们在行走、上厕所、上下床及洗澡等方面有困难,需要时刻有人照料。当然,那些能够自理老人也需要别人的帮助。自理困难的空巢老人,需要社区提供服务,而这些需求涉及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比如老年服务热线、送饭、和老年人日托服务等。但由于城镇缺少专业的服务队伍和服务能力,不能满足老人的服务需求。
(四)部分空巢老人缺乏精神慰藉。现在空巢老人大部分觉得自己生活比较充实,没有孤独感,这说明绝大多数空巢老人精神状况较好,但也有一小部分空巢老人明确表示会经常孤独,这说明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缺乏精神慰藉。社区内缺少活动场所、缺少活动内容、工作人员态度不够积极主动,使得社区无法吸引空巢老人。在当今社会转型的背景下,部分退休老人已经成为被一些单位“遗忘的角落”,对于那些习惯于有事找单位的老人来说,还需要在心理上有个适应过程。
三、居家养老是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主要途径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虽然机构养老是很好的养老方式,既可以了减轻子女压力,使其能安心工作,老人又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但由于没有足够多的养老机构,所以根本没办法接纳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可见,单一模式养老是行不通的,应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也是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居家养老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和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对于低收入老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成本换取精心的照料。受世俗观念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到新的环境去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服务方式,适应老年人生活习惯,满足老年人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城镇养老篇3
关键词:河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概述
1.1养老保险的涵义
养老保险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切身权益,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两个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以取得养老金为目标的长期人身保险拥有它本身无法取代的特质。(1)它不是强制入险;(2)投保人缴纳费用决定保障程度;(3)对于参加保险人员本身是没有任何限定的。本课题既研究讨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的社会养老保险,也对养老保险的另一个方面,即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相关的调查整理和研究。
1.2城镇居民的界定
从相关文献中总结出关于“城镇居民”的基本概念:常年生活并居住在城镇中的人。从广泛定义总结出来的相关的城镇居民的基本概念来解析,我们可以由此将城镇居民通过两个范围进行定义:从广义上来讲,城镇居民是指具有非农业户口并且已经在城镇定居的所有居民,这里面包括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从狭义上来讲,城镇居民是指生活在城镇中,但不具有正当职业和基本稳定的收入,并且劳动关系不在当地社保局有备案的居民。本课题把狭义的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
2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2.1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不能满足居民需求
在最近几年里,河南省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显示了持续和谐发展、整体上涨的态势。2009年,人均GDP为20577元;2008年,人均GDP为19506元;2007年,人均GDP为15100元。而与河南省人均GDP和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而言,随着工资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物价变动,养老保险水平是十分滞后的,现定的养老金标准为每人60元,根本满足不了城镇居民的生活需求。2013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显示,我省城镇与农村家庭2011年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4325.46,4438元,2012年分别为13642.97,5130元,城镇消费支出是农村消费支出的2~3倍,同样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对城镇居民来说显然是不够公平的。
2.2商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养老保险体系不健全
2011年岁末年初,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大河报》一起就城镇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行业的看法以及相关意愿进行了调查。调查人数为439人,其中城镇居民寄回的有效问卷289份,电话随机访问居民150人。在被调查的城镇居民中26~40岁这个年龄段的城镇居民投保意愿最大,占总数的43%。二分之一参与调查的人并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
2.3养老方式依旧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
由于子女外出打工只留老年人居住在家情况增多,以及老年痴呆等老年病发病率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对能够专门照顾老年人的专业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还正在萌芽阶段,目前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状态尚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养老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3.1床位数目较少
目前我省还缺少约10万张养老床,从而造成了城镇居民入住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现象,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3.2有关***策含金量小,财***投入较少
根据河南省现行的省级财******策,相比较于其他机构,养老机构并没有获得明显的优待,全省18个省辖市中只有7个颁布了对养老机构的财***补贴***策,每一个床位最高的建设标准为一次性补贴3100元,每床每月180元的运营补贴对于这些养老机构的发展建设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起不了关键性的作用。
2.3.3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有限以及相关专业设备不够完善
现在省内大概仅有1.75万养老护理人员,其中只有不超过2000人的专业人员,只占总数的10%,专业人员缺口极大,加上没有指定完善的行业服务标准,老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增加,使养老服务行业止步不前,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2.3.4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缺少相关法律制度
根据河南省目前通行的审批标准,主要是根据民***部门早在1996年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会颁布《行***许可法》之后,该办法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而且并没有规定具体哪个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管,致使省内养老机构的监管在实际上陷入了一种没有法律依据的两难境地。
3完善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措施
3.1相关责任部门要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确保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标
在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基本前提下,应该积极拓宽投资渠道,通过对养老基金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组合投资,分散非系统风险,降低投资的市场风险,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得到一定数额且较为稳健的投资收益。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年度报告,2010,2011和2012年的净收益分别为33111981674.43,7336183069.21和64479227829.41元,这表明我国基金收益是逐年上升的,说明全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是有一定成效的。
3.2增强城镇居民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意愿,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
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回报率比较明确,回报水平比较容易计算;(2)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保证本金安全、能够获得适量的收益是其对养老资金投资最基本的愿望和要求,商业养老保险的红利投资理财功能使其承担相对较小的风险,满足了居民在低风险的状态下能获得一定收益的目的。我们应该增加宣传渠道来提高商业养老保险在居民中的知名度,积极致力于提高城镇居民参保意愿。
3.3加强***府宣传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府宣传监督管理力度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较多地开展城镇居民关于老龄化知识的学习活动,提高城镇居民对健康养老的兴趣及关注度,为***府顺利推进养老工作提前营造良好氛围;(2)把养老工作具体落实到各个地方***府的工作计划之中,各个部门根据当地的老年人生活状况与所占人口比例,结合国家现行的养老***策,并行推进养老工作与其他工作;(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府来制定养老保险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我省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4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重视对老龄机构中服务设施的建设
***府对公共资源及闲置资源应做到合理分配,充分利用。经过修补、改善、重建废弃的学校及体育场所等,为老年活动、生活提供优雅适合居住的环境。***府应制定相对优惠能够吸引投资者的***策,积极鼓励并引导河南省内外社会各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到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中来,奉献企业爱心,也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扩大企业知名度。
4结语
河南省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城镇老年人口不断增多,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关系到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发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完善可以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免除家庭的后顾之忧,缓解子女同时抚养老人及孩子的压力,同时更有利于老年人的生活心态健康和家庭的和谐相处。解决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老龄化加剧给河南各方面工作带来的压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朱冠穆.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风险及其规避机制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3.
城镇养老篇4
为了保障城镇私营企业在职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养老保险,是指经法定程序确立,由***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城镇私营企业和在职人员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人员按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城镇私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
第四条(税收优惠)
国家对企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在税收***策上给予支持。
第五条(原则、义务和权利)
养老保险实行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费用,个人储存与统筹互济相结合,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与激励在职人员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有为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在职人员有为自身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在职人员由所在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登记、变更和注销)
企业应向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指定的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企业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企业应在设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转让、歇业、破产以及录用或者辞退在职人员(包括在职人员辞职、自动离职和被企业开除、除名等情况)时,应在一个月内向原受理登记的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养老保险帐户和养老保险手册)
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应为企业设立养老保险编码,为在职人员设立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并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在职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生不变。《养老保险手册》记录在职人员在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后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
在职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养老保险手册》随同本人转移。
第八条(缴费要求)
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
第九条(缴费基数)
企业和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参照税务部门上一年度规定的私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和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并在每年四月一日予以公布。
第十条(缴费比例)
企业按本企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人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基数缴费,但实际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百分之二百的部分不再缴费。
在职人员实际缴费的基数高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确定的缴费基数时,企业应按在职人员实际缴费基数总额作为基数缴费。
企业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的调整,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提出,报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缴费比例的过渡)
企业缴费比例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从一九九五年起,第一年的缴费比例为百分之十七,以后每年增加三个百分点,至一九九八年达到百分之二十五点五。
第十二条(费用列支)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在职人员工资收入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缴费办法)
企业每月应按规定时间到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本企业和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核定数额如数缴纳。
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
第十四条(个人帐户结算)
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储存额应每年结算一次,并向在职人员出具养老保险费缴纳清单。
第十五条(个人帐户内容)
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
(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在职人员实际缴费的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百分之一百五十的部分)的百分之八记入的数额;
(三)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五记入的数额。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应随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作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社会统筹)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除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部分外,均为社会统筹部分。
第十七条(计息利率)
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储存额,按不低于同期居民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利率记息,具体利率每年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布。
第十八条(领取养老金条件)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企业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十年;或者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十五年。
凡符合前款条件的退休人员,可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经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九条(养老金领取)
凡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养老金可终生领取。
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已领完的,其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部分中支付。
第二十条(一次性支付)
凡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可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一条(死亡后的余额继承)
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第二十二条(复核手续和有关证书)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可要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复核手续;对不办理复核手续的,可停止支付养老金。
退休人员因出国、出境或者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办理复核手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证明其生存的证书。
退休人员因出国、出境或者其他原因,本人不能领取养老金,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第二十三条(月养老金的计算)
凡在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的月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
第二十四条(月养老金的计算)
凡在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人员,按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乘上规定系数,推算为全部工作年限的储存额。其退休后的月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系数÷120
第二十五条(帐户储存额的支付和扣减)
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按月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得移作他用。
向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时,应按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个人缴费额与单位缴费额的比例相应扣减储存额。
第二十六条(养老金最低标准)
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社会保险委员会规定。按规定领取的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可按最低标准发给。
养老金的最低标准随经济发展和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的情况作调整。
第二十七条(养老金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年根据本市上一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幅度进行调整,于当年四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当年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自下一年度起调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一年度下降时不作调整。
第二十八条(丧葬补助费)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按当年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两个月标准支付。
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争议处理和处罚)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养老保险的争议处理以及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处罚,参照《*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私营企业协会的管理、监督职能)
私营企业协会是维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可参与私营企业的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应用解释部门)
城镇养老篇5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化
一、引言
农民工是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与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并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从人员构成来看,目前我国的农民工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其中,进城农民工约8600万人,乡镇企业职工约12800万人。
二、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是推进城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举措。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代替传统的土地保障,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社会稳定,是先进文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根据农民工亦工亦农、工作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且偏低等特点,创造性的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工利益要求的具体体现。与此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城镇化的需要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开始放弃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工薪收入生活,一些人也不再具备从事农业劳动的意识和技能。
据王奋宇等人对北京、珠海、无锡三个城市农村流动人口即农民工的典型调查显示:已经有19%的农民工没有土地,完全放弃了对土地的依存;有46.8%的农民工即使没有失去土地承包权也会继续在外务工,也准备放弃对土地的依存;16.5%的农民工处于不确定状态,只有17.7%的农民工会选择回家务农。这就说明,有近70%的农民工已经做出了城镇化选择,若为其提供社会保障或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做出城镇化选择的比例还会大幅度提高。
正由于农民工没有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面临失业、工伤、疾病、年老丧失劳工能力等问题时,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农民工往往只能自找出路或被迫重新从事农业生产,加重农村失业和其他社会问题,并延缓城镇化进程。因此,将土地保障作为农民工的最后避难所,已面临各方面挑战,而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则是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制度保证,也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的战略举措。
(三)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从土地的承载能力及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角度而言,我国现有农村土地难以为包括现有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村人口提供良好的保障,甚至无法保障全体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减少农民,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主动放弃土地这一根本依托而走进城镇、走进工厂,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民工率先完成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现代社会保障的过度,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经济条件基本成熟
农民工一般有相对稳定和高于农业人口的工薪收入,具备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可能性。而且,进城农民工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已经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险有较高的认识。
从乡镇企业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许多乡镇企业在具备了一定实力后,也已着手考虑职工福利与保障问题,根据本地、本企业的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保障措施,如对本企业职工建房、看病、子女上学等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助;对于在本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进入退休年龄的职工一次性或分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或由企业出资为职工购买一定标准的商业养老保险,等等。这些措施对于保障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主要是在企业的范围内,因而只能称为企业福利,而非社会保险。但这些现象说明,许多乡镇企业已经具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和愿望。缺少的是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而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将给乡镇企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一个历史性的机遇,也可以为其实施产权制度等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府的基本职责
目前,我国***府的工作重点已经开始由经济建设转向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受到***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密切关注,仅财***投入每年就达到数百亿元(2001年为508亿元)。但这是***府没有及时承担起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责任而不得不承担财***责任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处于城镇化的最前沿,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成本越早越低,若等到农民工成为我国城镇人口主体再建立社会保险(2012年农民工可能达到1.6亿人),其社会保险制度成本将更高。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
(一)出台有关强制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
把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必须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同时,还应出台相关限制或取消农民工退保的***策。当农民工离开参保地返乡时,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暂时封存其个人账户,保留其保险关系,待其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户籍所在地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及对应的基础性养老金权益和基金转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到时仍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三)改革户籍制度,放松对户口的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按照户籍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界限,造成了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里务工而不能享有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不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长期的户籍制度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经济发展。要实现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进入城市的门槛应该降低,只要进城务工人员在所在城市具备一定的物业等资产,就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城区。
(三)实施土地换保障,适当扶持农民工就业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养老保险,并根据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和收益,折算为5年以上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养老保险的平稳过渡。对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增加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促进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加快城镇化进程。
(四)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
城市农民工目前最害怕的是生病和受伤。看病贵、住院贵、工伤没有医疗保障是困扰城市农民工的大问题。因此,目前城市农民工最需要的是医疗和工伤保险。
建立和完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现实需要,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要结合城市农民工特点,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适当调整现行保障制度,要避免不切实际的大而全,要减轻缴费负担,简化办理手续,适当降低医保起付线标准。论文之日前通过的《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就受到了城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该《办法》规定,劳务工只要每月缴纳4元钱,就可既保门诊费用,又保住院费用。这种“低交费,广覆盖,保基本”的“深圳模式”无疑值得各地借鉴。
(五)逐步推进,将社会养老保险费改为社会养老保险税
开征养老保险税替代现行的缴费制度,把养老保险费以法定税赋形式固定下来。征税的筹集方式是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法制化的表现,现行的征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办法是行***化工作方式的体现,不是依法治理。
采取征税的方式筹资,更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可以减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征收的力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养老保险费以国税形式征收,便于全国统一管理,有利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同时能够保证企业主组织广大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企业规模和招收农民工数量征收养老保险税,能促使企业主无条件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做到企业公平负担,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结论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的核心内容和生命工程,21世纪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养老问题。转型期分析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农民工是一个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只有给农民工以稳定的、可预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具体又彻底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来说还是一个未解的重大课题,还需要继续进行研究、探索和指导。还需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阳芳.王德峰.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J].发展研究,2006(6).
2、曹信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建设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5(1).
5、吴红***.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完善[N].金融时报,2006-02-17.
6、李群,吴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城镇养老篇6
一、范围对象:
在市区范围内,已参加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现已农转非的人员可自愿申请办理农保转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手续。达到或超过我市自由职业者参保年龄上限(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人员不在此范围。
二、转接的原则
农保转接城保实行个人申请、自愿办理转接,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三、转接办法
1、申请办理的人员,在19*年以前参加农保的,以19*年*月*日作为转接城保的起始时间;19*年*月*日以后参加农保的,以实际参加农保的时间作为转接城保的起始时间。农保转接城保后,经一次性补缴各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补缴年限(不得任意缩短补缴时间)作为城保的缴费年限。不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能办理转接手续。
补缴的标准以农保转接城保起始时间起的历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0%。原农保个人帐户积累总额可用于抵算补缴额,多余的一次性退给个人。
2、农保人员转接城保后,其缴纳的保险费将按城保规定分别注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为: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为10%;19*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为11%;20*年*月*日起为8%。
3、在本通知下达前已经参加城保的农保人员,其在参加城保前的农保也可按上述规定办理转接城保手续,其城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保险的接续和待遇
(一)农保人员在转接城保后,按现行的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城保的规定继续履行缴费义务,被吸纳到企业工作的其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并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农保人员转接城保后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则可由城保经办机构按皖***[20*]59号规定将有关待遇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保关系;也可申请并报原农保经办机构同意将其个人交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含个人帐户利息)全额转回到农保帐户,继续按农保***策享受。
(三)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保,同时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办理城保退休手续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在20*年*月*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起始时间)前办理农转非的,其在此时间之前城保的缴费年限,视同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20*年5月1日后办理农转非的,视同的缴费年限计算到实际办理农转非的时间。
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被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五、办理的程序
1、符合农保转接城保范围的人员,可到办理农保参保手续的农保经办机构(即*区农保办、井岗镇农保办)或本人所在乡镇的农保所领取并填写《*市农转非人员农保转城保申报表》。
2、农保人员凭《*市农转非人员农保转城保申报表》(一式三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乡镇(街道)农保所审核签署意见后,一并携《个人缴费记录卡》报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农保经办机构要出具农保人员个人帐户积累总额清单并加盖公章。
3、市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机构”的人员要依据《*市农转非人员农保转城保申报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帐户清单,对转接人员的出生年月、参保时间、缴费年限等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缴金额后,开具《农保转城保社会保险费补缴结算单》办理缴费建档手续。
城镇养老篇7
[关键词]养老保险 空帐 负担
到目前为止,经过一系列改革,我国已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账户“空帐”问题严重
1990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从现收现付向“统账结合”转型,采取一步到位的改革模式。对于改革前已退休的职工和改革时在职的职工,制度的转变使他们的养老金来源成为国家的一笔“历史债务”。但***府并没有为这笔债务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社会统筹的资金也并不够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因而,为了确保养老金的发放,不得不动用本应作为积累使用的个人账户,这样便使得目前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变为“空帐”并恶性循环下去。
(二)企业拖欠、逃避缴费养老金现象严重,扩大养老金覆盖面任务艰巨
由于国内企业对养老金的缴纳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准时、准额缴费的观念,而国家对这方面的诸项规定又很难获得有效执行,使得目前大部分的企业都存在拖欠或逃避缴费养老金的现象。再者,国有企业养老金参与率占据主要份额,而城镇企业及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养老金参与率远远低于国有企业,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同时,参保离退休职工比率是参保在职职工上升比率的一倍以上,极大地增加了养老保险体系的负担率。
(三)缴费率增加,企业和工薪阶层负担重
1991年,我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为16%,而目前的缴费率已上升到24%。这种比率远远高于世界平均缴费水平(10%),甚至高于国际警戒线(20%)。过高的缴费率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缴费企业与不缴费企业之间的不公平性,对国家鼓励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产生消极影响。在目前制度下,企业职工除了缴纳“四金”以外,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现行养老金缴纳和分配制度的不合理性使得目前发放的养老金的来源绝大部分出自工薪阶层,这对我国发展中产阶级、改善居民收入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统一权利与义务,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
要真正的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就必须加大力度监管城镇企业的养老金缴费问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社会保险领域一条重要的原则,在养老保险领域更是如此。企业拖欠、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现象,不仅不利于企业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职工在企业间流动时,养老金收缴体制不健全、不同企业实施不同养老金制度、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过大等问题为养老金的顺利过渡带来麻烦。职工在企业间迁移时,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等,也是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处理,最终会影响企业间人才的流动,阻碍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
(三)解决国家社会统筹财***压力的需要
养老保险的“空帐”问题,是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用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去填补已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办法,必然使得个人账户一直处于名存实亡状态。同时,退休工人数量的逐年增加、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无疑会给各级财***带来巨大的压力。所以,只有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泡沫问题。
三、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做实个人账户、调整“四金”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在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时,应承担起转制成本的责任。但历史经验证明,这一措施在实践中并不具备可行性,因而应改为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以此消除用个人账户“空帐”现象、弥补“历史遗留”的恶性循环问题。同时,应将一部分国有股份变为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险基金。此外,还应调整“四金”及个人所得税缴费金额,减轻企业负担。
(二)实现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能否保值增值,是确保养老金长期收支平衡的关键。国家可以利用宏观调控措施,先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一些稳定可靠、回报率较高的基础措施建设项目中去,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养老资金的市场化运作,从而推动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随着投资对象和渠道的多元化,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将拥有更多、更大的发展舞台。
(三)减少城镇企业职工的负担
养老金制度存在的“空帐”问题,不仅为在职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支付带来隐患,也增加了在职职工目前的缴费负担。***府与企业、个人相比,应更多的承担转型成本责任,通过减持国有股、发行国债等方式,或者直接投入更多的财***,来妥善处理改革所带来的“遗留问题”;对于养老保险中强制性的个人账户和住房公积金,在合适的情况下可以逐步取消,以减轻企业职工的负担。
(四)严格退休程序的审批制度
城镇企业在审批提前退休职工的退休程序时,应制定完善的审批模式,杜绝钻企业制度漏洞的现象发生;对于提取养老金所需的缴费年限,可适当提高。在下岗职工养老金问题上,可将其归入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失业保险制度中。
总之,制度改革所引发的隐形债务、养老金地区不平衡、资金难以保值、各企业间待遇不平等问题,都是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目前存在的问题。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建立更加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金制度,不仅是***府应该做的事情,也是职工个人的期望所归。
参考文献:
[1]左学金.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中国养老保障[J].中国人口科学, 2001(3)
[2]何淑君.养老保险“空账”问题寻解[J].中国社会保障, 2004(7)
城镇养老篇8
关键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绩效评估;主成分分析法
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7%逐步增长到2015年的10.5%。面对巨大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养老保险制度也越来越受到***府和社会的重视。2015年,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和社会保险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1.2%和16.9%,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占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50.23%。由此看来,在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评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绩效对于了解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总体绩效来说具有较大的代表性。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以公平和效率作为构建指标体系的核心理念———综合评定养老保险***策的投入、过程和产出来体现***策效率,并在其中融入覆盖率、赡养比、社会化发放率等指标以体现***策公平。同时,在此基础上结合结余率、结余可支付时间等指标以突出财务可持续的重要性,由此构建包括投入、过程和产出3个层面共10个绩效评估指标。在投入层面包含***府养老保险负担率、企业养老保险负担率、个人养老保险负担率三个指标。企业、个人和***府是各地区实施养老保险***策的三大资金投入主体,也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三大主要来源,因此,***府、企业和个人的养老保险负担率可以体现出各地区在养老保险投入环节的实施效果。在过程层面,包括老年人赡养比、当年养老金收支结余率、基金累计结余率、社会化发放率四个指标,它们都是养老保险资金投入后的运行过程中所反映的绩效,涵盖了社会、经济和行***三个方面,可以系统地反映出当年***策实施过程中的效果。当养老保险基金经过收入和支出等一系列环节后,所产生的结果就是产出绩效,因而产出层面包括养老保险***策的覆盖率、养老金对商品服务的购买力、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时间(月),它们分别能反映出养老保险的***策效果、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可持续状况。此外,指标的可测量性和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绩效评估结果的真实程度,因此,结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准确性,本文将选取尽可能少的指标以期反映出尽可能多的内容。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策绩效的实证分析
1.样本选取和数据预处理出于对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的考虑,本文选取了2014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策的相关数据,数据来源主要包括中国统计年鉴(2015)、各地区统计年鉴(2015)、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以及各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告。本文所运用的数据都是对上述数据来源进行的直接引用或间接计算。在指标体系中,首先要采取线性变换的正向化处理方法:y=max(x)-x,以对表中的逆向指标进行正向化处理,接着还需将所有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考虑到本文的研究样本都为客观数值,因此本文采用无量纲化处理方法中的均值化方法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策绩效的主成分分析对原始数据进行正向化和均值化处理后,接着对数据进行降维,可以计算出经过预处理的数据的特征根、方差贡献率、累积贡献率和主成分负载系数。分析过程中共有三个主成分被提取,累积贡献率达79.423%。因此,可以用被提取出的3个主成分来代替原来的10个指标,表达出79.423%的指标信息,并且这三个成分互不关联,从而简化了数据研究,极大地提高了研究效率。根据表2提供的信息,运用主成分得分公式可以分别得出三个主成分的计算表达式,依据这三个主成分的计算表达式可以计算出各地区在这三个主成分上的得分。在计算各个地区的综合得分时,则需要把各主成分的贡献率占累积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再乘以相应的主成分得分计算出各省、市、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策绩效的综合得分后,可以进一步得出各省、市、自治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策绩效最终排名(详见表3):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各地区养老保险***策绩效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综合得分上,绩效排名最后的黑龙江与排名第一的广东相差甚远。从最终排名来看,排在前五位的均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广东、北京、浙江、福建、江苏),排在后列的多为经济发展较为一般或落后的地区(黑龙江、青海、吉林、内蒙古、甘肃等),这说明一个地区经济水平的发展和提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社会事业的发展。然而也有一些欠发达地区(云南、贵州、山西)的绩效排名在前十以内,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也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促进社会发展。同样,也有一些发达地区的绩效排名并不靠前,如天津、上海只分别排在第23位和第13位,甚至不及***。这反映出并不是经济发展越好,社会事业就发展得越好,一些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可能并不协调。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一方面,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尚处于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的养老保险***策绩效总体上要高于中、西部等经济水平较为一般或偏弱的地区。这反映出较强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带动社会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应不断致力于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让各个地区的居民都能享受到相对公平的养老保障。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决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程度。发展养老保险事业、提高养老保险***策绩效还需从市场、社会和***府本身等多个渠道同时入手来避免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以在平稳运行的经济、活跃发展的社会组织和地方***府科学的执***理念下合理分配公共资源、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从而不断促进民生的改善。
参考文献:
[1]许春淑.基于AHP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绩效评价———以天津为例的实证研究[J].税务与经济,2012(06).
城镇养老篇9
一、落实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各县、市、区调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调待的***策解释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发放工作。
二、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省厅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学习掌握新***策,做好新***策的宣传解释和落实,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继续推动养老保险***策落实
进一步落实城镇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策,加快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继续推行企业年金制度。落实省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新***策。
四、继续做好城镇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
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针对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新的解决办法,不断提升衔接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注意细节的改善。
五、研究完善养老保险***策
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新人待遇偏低、养老保险待遇倒挂等有关问题,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职能,为市委、市***府的决策、为省厅出台新***策提供依据。
六、继续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按照有关***策规定,继续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做好新版《退休证》的发放工作。坚持依法行***、依法办事,提高养老保险工作法制化水平。
城镇养老篇10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进步以及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战略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一样,中央***府免费提供基础养老金,地方***府对缴费参保居民进行财***补贴,然而利益驱导的制度机制能否激发城镇居民参保的热情,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效果和推广意义。
二、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国外经济学家对有居民参保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考察自身的条件对居民参保的影响;2、考察制度对居民参保的影响。
三、调研基本情况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数据来自2014年7月对“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意愿”的问卷抽样调查。在抽样方法上采用选点随机抽样,资料收集采用入户问卷访谈方式。在调查中共放问卷400份,获取有效问卷339份,有效回收率87.45%。
(二)变量的测量
本文选择城镇居民是否参保作为因变量。基于已有的研究我们选择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健康自评、心理自评、经济状况、儿女孝顺程度、老年活动状况、社会关系作为考察影响居民参保的自变量。
四、湘西地区城镇居民参保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居民参保现状分析
在本次调查的339名居民中,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有227人,占67.4%;没有参保的有112人,占32.6%。由此可见,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员没有参保。
(二)影响老年人幸福感因素分析
将性别、年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策了解和***策信任情况等自变量分别与居民是否参保进行交互分析,并进行卡方检验,得到以下结果。
1、性别和年龄
从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男性的参保比例比女性要高,并且高出了近16个百分点;从年龄方面来看,随着年龄的增大,居民的参保意愿也随之增高。
2、经济状况
随着个人月收入的提高,居民参保的比例也越大,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居民参保的比例分别比月收入为2001-3000、1001-2000和1000元以下居民的参保率高出3.8、25.9和26.9个百分点。
3、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好的居民其参保率(72.1%)比身体健康差的居民参保率(47.7%)要高,身体差的居民认为医疗保险比养老保险更重要些。4、***策了解情况从分析结果我们可知,对***策了解的居民其参保意愿更强(82.1%),不了解这项***策的居民其参保率仅为36.9%,因此加强***策的宣传是提高居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居民参保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性别和年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策了解情况、制度信任情况等因素对居民参保的影响是否具有统计显著性以及具体的影响程度。笔者引入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并采用Forwardconditional(LikelihoodRatio)的方法。
1、经济状况对回归模型贡献了25.5%的解释力。这说明经济状况是影响参保的最重要因素。经济状况往往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从而直接影响居民是否参保的意愿。
2、***策了解情况对回归模型贡献了10.2%的解释力。居民是否了解这项***策,是否了解这项制度所带来的好处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参保行为。
3、制度信任对回归模型贡献了3.6%的解释力。在调查访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由于大部分居民对这项制度的实际效果还存在比较大的疑虑,他们担心即使参加了这项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带来的实际效果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毕竟领老保险金是要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的。
五、有效提升居民参保的意见和建议